第210章
孟初冬一边继续练习,一边很认真地思考:“有。”
吕越差点从扶栏上滑下来。认识二十余载,他就没弄懂过发小那奇怪的愉悦点!
不过这货恋爱必须是板上钉钉的事儿。
证据?
实在太多了。
当一个常年只缴纳基本月租费的家伙忽然手机欠费了。
当一头常年穴居的货忽然要你帮忙办一张健身房的年卡了。
当一只常年晚睡晚起的动物忽然早睡早起了。
当一位常年面瘫的先生忽然露齿频率足够太阳把牙晒黑了……
不,他要更正,不是恋爱,尼玛这根本是热恋啊!
吕越发现自己很没出息的羡慕嫉妒恨了tat
通常这种情绪都会以八卦的形式表现出来——
“冬子,给我讲讲呗,你俩咋认识的,还有他长啥样啊,有照片没?”
咋认识的?副团几乎不需要努力回忆,因为那场景清晰如昨:“他想杀我,结果被我杀了。”
……这绝逼是他听过的最凶残的邂逅没有之一!
“等等,”吕越奇怪了,“被你杀还能看上你?你们打游戏的不是最恨被人杀么?”
孟初冬笑了下,似乎回忆起了某些好玩的事情。
吕越默默别开头,虎牙的反光,好刺眼=_=
过了会儿,孟初冬似乎回忆完了,才悠悠道:“他还没看上我呢。”
吕越愣了下,很快琢磨懂了,惊讶道:“你单恋啊!”
孟初冬想了想,诚实点头:“嗯。”
吕越黑线,长叹口气:“这就不是哥唠叨你了。你说你一个单恋的,还嫌人家胖,还什么跑步减肥,你有能耐先把人追到手好不好。”
孟初冬敛了笑意,又做了几下哑铃,才淡淡道:“我没嫌他。”
吕越皱眉:“那他这天天要死要活的逼自己跑步干啥?你还督促的那么上心。”
孟初冬动作未停:“别人嫌了。”
吕越瞪大眼睛:“所以你这是在帮别人养成媳妇儿?!”
这一次孟初冬想得有些久,想出来的回答却是:“不知道。”
尽人事,听天命,一直是孟初冬的行为准则。他觉得把自己能做的都做到了,那么结果无论好坏,他都可以接受,不会后悔。对待轩辕,便是如此,如果不是五岳阁的导火索,兴许他会和对方发展到三次元,兴许某个契机就把轩辕掰弯了,但现在讨论这些兴许都没用,事实是他俩掰了,相忘于江湖。这个结果他或许不喜欢,却可以坦然接受。出柜也一样,把能说的道理都给父母讲了,还是不行,那他就搬出来,逢年过节回去一下,尽管下场永远是被赶出来,但来日方长,他也没觉得有什么难以接受的。
可就在刚刚那句“不知道”出口的瞬间,孟初冬忽然发现,那三个字后面隐藏的两种可能性,其中之一,他接受不了。这里指的不是给别人养成媳妇,而是把方筝养成别人媳妇儿。
生平第一次,孟初冬没办法坦然接受尽完人事后的天命,哪怕光是想想,都闹心。
那是,他的,团长。
因起得太早,锻炼完的奶妈回筒子楼后又补了个眠,虽说不争气,但有个好处,把早饭略过去了。再起床的时候正午时分,他怀着忐忑的心情站到前两天淘宝上四十块钱弄回来的电子体重秤上。
数值慢慢稳住,显示比昨天同一时间轻了0.23千克。奶妈四舍五入,愉快地决定跟小鸟汇报成果——自己又轻了一斤!
简单地做个青菜炒饭,由于菜多饭少,看起来就像是炒青菜里混了些米粒,不过方筝饿了,吃什么都香,吃完意犹未尽,又啃了两根黄瓜,觉得胃里终于舒坦了,才坐到电脑前面查看挂了一夜机的有奶就是娘。
摆摊的材料基本都卖出去了,虽然不是什么值钱的,但积少成多嘛。收了摊正准备回军团大厅,忽然觉得背后飘过一抹熟悉的身影,方筝连忙打开军团频道,果不其然,除了小鸟,还有一个名字也亮着。
吕越差点从扶栏上滑下来。认识二十余载,他就没弄懂过发小那奇怪的愉悦点!
不过这货恋爱必须是板上钉钉的事儿。
证据?
实在太多了。
当一个常年只缴纳基本月租费的家伙忽然手机欠费了。
当一头常年穴居的货忽然要你帮忙办一张健身房的年卡了。
当一只常年晚睡晚起的动物忽然早睡早起了。
当一位常年面瘫的先生忽然露齿频率足够太阳把牙晒黑了……
不,他要更正,不是恋爱,尼玛这根本是热恋啊!
吕越发现自己很没出息的羡慕嫉妒恨了tat
通常这种情绪都会以八卦的形式表现出来——
“冬子,给我讲讲呗,你俩咋认识的,还有他长啥样啊,有照片没?”
咋认识的?副团几乎不需要努力回忆,因为那场景清晰如昨:“他想杀我,结果被我杀了。”
……这绝逼是他听过的最凶残的邂逅没有之一!
“等等,”吕越奇怪了,“被你杀还能看上你?你们打游戏的不是最恨被人杀么?”
孟初冬笑了下,似乎回忆起了某些好玩的事情。
吕越默默别开头,虎牙的反光,好刺眼=_=
过了会儿,孟初冬似乎回忆完了,才悠悠道:“他还没看上我呢。”
吕越愣了下,很快琢磨懂了,惊讶道:“你单恋啊!”
孟初冬想了想,诚实点头:“嗯。”
吕越黑线,长叹口气:“这就不是哥唠叨你了。你说你一个单恋的,还嫌人家胖,还什么跑步减肥,你有能耐先把人追到手好不好。”
孟初冬敛了笑意,又做了几下哑铃,才淡淡道:“我没嫌他。”
吕越皱眉:“那他这天天要死要活的逼自己跑步干啥?你还督促的那么上心。”
孟初冬动作未停:“别人嫌了。”
吕越瞪大眼睛:“所以你这是在帮别人养成媳妇儿?!”
这一次孟初冬想得有些久,想出来的回答却是:“不知道。”
尽人事,听天命,一直是孟初冬的行为准则。他觉得把自己能做的都做到了,那么结果无论好坏,他都可以接受,不会后悔。对待轩辕,便是如此,如果不是五岳阁的导火索,兴许他会和对方发展到三次元,兴许某个契机就把轩辕掰弯了,但现在讨论这些兴许都没用,事实是他俩掰了,相忘于江湖。这个结果他或许不喜欢,却可以坦然接受。出柜也一样,把能说的道理都给父母讲了,还是不行,那他就搬出来,逢年过节回去一下,尽管下场永远是被赶出来,但来日方长,他也没觉得有什么难以接受的。
可就在刚刚那句“不知道”出口的瞬间,孟初冬忽然发现,那三个字后面隐藏的两种可能性,其中之一,他接受不了。这里指的不是给别人养成媳妇,而是把方筝养成别人媳妇儿。
生平第一次,孟初冬没办法坦然接受尽完人事后的天命,哪怕光是想想,都闹心。
那是,他的,团长。
因起得太早,锻炼完的奶妈回筒子楼后又补了个眠,虽说不争气,但有个好处,把早饭略过去了。再起床的时候正午时分,他怀着忐忑的心情站到前两天淘宝上四十块钱弄回来的电子体重秤上。
数值慢慢稳住,显示比昨天同一时间轻了0.23千克。奶妈四舍五入,愉快地决定跟小鸟汇报成果——自己又轻了一斤!
简单地做个青菜炒饭,由于菜多饭少,看起来就像是炒青菜里混了些米粒,不过方筝饿了,吃什么都香,吃完意犹未尽,又啃了两根黄瓜,觉得胃里终于舒坦了,才坐到电脑前面查看挂了一夜机的有奶就是娘。
摆摊的材料基本都卖出去了,虽然不是什么值钱的,但积少成多嘛。收了摊正准备回军团大厅,忽然觉得背后飘过一抹熟悉的身影,方筝连忙打开军团频道,果不其然,除了小鸟,还有一个名字也亮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