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一杆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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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一个音乐人、一个歌手来说,毫无疑问,声音很重要。听歌听歌,听的是歌,即便是在偶像时代到来之后,纯粹的实力派也依然占据了乐坛的主流。简单说,有了良好的外形条件固然可以加分,没有也一样可以红。
  但是,如果没有了好的嗓音条件,那对不起,你混不下去。
  可是话又说回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要成为一个合格的、甚至是厉害的音乐人和歌手,真的没有动听的嗓音,也不是完全不行,因为歌曲这个东西、音乐这个东西,归根到底它要传递给听者的,是感情。
  所以,别看某些人只有一把破锣嗓子,但真的唱起歌来,未必不好听,指不定一首歌唱完能让你听得泪流满面。
  而反过来说,别看某些人嗓音条件得天独厚,但蹉跎多年,他红不了!
  究其根本,就在感情。
  有了感情,歌声才有味道,有了感情,歌曲才会拥有打动人心的力量。
  所以,对于一个成功的歌者来说,敏锐的音乐感觉与细腻的感情把握,这两点缺一不可。
  现在的廖辽,当然还不算成功,但毫无疑问,能够在只发行了一首单曲之后,就被公司选中,成为下一步重点培养的目标,她显然已经具备了这两点。
  简而言之,她是一个音乐敏感者。
  而所谓的音乐敏感者……好的歌,当然是让每一个普通人都能够为其打动、都能够感觉到音乐中情感的歌,但同样的一首歌听在一个音乐敏感者的耳中,却能够第一时间感触到那种心灵的共振。
  当廖辽戴上耳机、按下播放键,她当然是带着些许无奈、些许好笑,以及些许无所谓的。
  本来嘛,这种事情想都不用想,就知道结果了:她自己就是十一岁学钢琴,十三岁摸吉他,十六岁就开始自己尝试作词作曲,也是很早就有所谓“音乐才女”的称号的。但是,都不需要太远,哪怕只是站在现在的角度回头看,自己在十六七岁、十七八岁那些年,以及大学毕业之前写的那些歌,有多少是成熟的创作呢?当时以为实在是棒极了的作品,现在来看,还不是幼稚的很?
  在音乐上,她可从来都是一个很骄傲、甚至是有些自大的人!而即便是骄傲自大如她,对自己早些年的作品都觉得实在是没什么能拿得出手的。
  那么,对于一个十七岁的高中生的作品,她又怎么可能会有什么期待?
  甚至于在她想来,与其期待一个十七岁的大男孩能写出什么成熟的作品,还不如去幻想一下顾玉龙会突然说:喂,廖辽啊,我很喜欢你的嗓音,我给你写首歌吧!
  是的,成熟……在她看来,这个磁带里的十七岁男孩的作品,不需要惊艳,哪怕只是稍微的成熟一些,就已经很难得了。
  毕竟,他才十七岁。
  然而,当她按下播放键,她听到一个细腻而沉静的声音伴在清脆的吉他声里缓缓地唱:“擦不干,你当时的泪光,路太长,追不回原谅……”
  突然,她的筷子停在了半空中。
  录音机就是普通的录音机,哪怕是记者采访专用的所谓高档货,但其实,它还是普通的录音机,所以,这录音质量实在谈不上好,所幸的是,只是录音质量不太好而已,除了录音机运转所带来的那种沙沙的杂音,并无其它异响来打乱这种平静而忧伤的旋律。
  于是,她微微张着嘴,眼睛也瞪大了一些,听着录音机里那个声音继续唱:“你是我,不能言说的伤,想遗忘,又忍不住回想,像流亡,一路跌跌撞撞,你的捆绑,无法释放……”
  足足一分多钟,她一动不动。
  齐洁脸上带笑,一边慢慢地吃着小笼包、喝着烫热的豆浆,一边看着她。
  那眼神里……微微有点小得意。
  而黄文娟,则是自从廖辽突然停下筷子之后就也愣在那里。但偏偏,她根本就听不到任何声音,也无从知道录音机里正在播放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只是看着廖辽那副吃惊到震撼的表情,有些茫然无措。
  “齐姐,她……没事儿吧?”她小声地问。
  齐洁摇摇头,招呼她,“吃饭!你别光看着呀,吃!”
  一分多钟之后,廖辽突然回神,然后,她啪的一声放下筷子,伸手按下倒带键。
  黄文娟正想伸手夹油条,被她给吓了一跳,抬头看着她,却见她的眼睛虽然茫然无焦点,却出奇的亮晶晶的,一副马上要欣喜若狂的模样。
  啪,她按下停止键,然后再按播放键。
  但是不行,还不到地方,于是再倒带,这一次好了,吉他声刚起来。
  廖辽微微地抿起嘴唇儿,眼睛里闪烁着饕餮的光。
  还是那把吉他,还是那个声音,那似乎天然就带着一种忧伤的质感的声音,平静地开唱:
  “白月光,心里某个地方,
  那么亮,却那么冰凉,
  每个人,都有一段悲伤,
  想隐藏,却欲盖弥彰。
  白月光,照天涯的两端,
  在心上,却不在身旁,
  擦不干,你当时的泪光,
  路太长,追不回原谅。
  ……”
  廖辽时而屏住呼吸,微微攥起拳头,时而又呼吸粗重,如同正在长跑。屋里空调开得挺足,但连续倒带两次之后,她的眉头上、鼻尖上竟似乎有了些细微的汗水。
  然后,齐洁第一个吃完了早餐。
  她若无其事地站起身来,接水、烧水,拿出一小罐绿茶,取了一些倒在三个茶杯里,等水烧开了,她又悠然自得地倒水冲茶。
  只是在做事间隙,她偶尔会看廖辽一眼。
  而每当此时,她脸上总是会忍不住露出一抹笑容。
  一缕清香在房间内蒸腾而起。
  终于,尽管始终都在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廖辽的动静,但黄文娟的饭量也不大,也很快就吃完了,见齐洁递过一杯茶来,她一边接过,一边看看廖辽,又看看临时的小餐桌,问:“要不要叫醒她,让她先吃一点?”
  齐洁笑笑,“要不你叫她一声试试?”
  黄文娟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那还是算了吧,有一回她写歌的时候我叫她吃饭,她差点儿杀了我……实在不行,我宁肯待会儿再下去给她买!”
  说完了,她放下茶杯,麻利地收拾起临时的餐桌。
  但是突然的,廖辽摘下一只耳机,一脸不满地抱怨,“这都什么呀!”
  齐洁和黄文娟同时回头看她。
  廖辽晃了晃手里的耳机,继续不满地说:“他怎么还唱这种歌?”
  齐洁好奇地走过来,接过耳机带上,刚一听,顿时就笑了。
  耳机里正在唱的是:“十七岁那年的雨季,回忆起童年的点点滴滴,却发现成长已慢慢接近……”
  于是齐洁说:“我觉得还不算啊!其实我反倒觉得,他写的很多歌里面,也就是这种,才更像是他这个年龄段该写、该唱的歌。”
  廖辽眉头紧皱,略显大声地说:“但是跟刚才那首相比,这首歌也太普通了!虽然旋律、节奏依然很好,是,我承认,这首歌在市场上的潜力,绝不比上一首差,但是……另外这风格也完全不一码呀……”
  说归说,她虽然皱着眉头,却还是耐心地听完了整首歌。
  但是,下面一首居然还是这个!
  刚才听那一首,廖辽完全不觉得他唱了很多遍。也或者说,尽管他唱了很多遍,但她仍然会忍不住倒带回去继续听,但这个,就有点不太合胃口了,于是……她快进。
  但是,“啪”,磁带到头了。
  她取出磁带,正要翻过来继续听,齐洁突然说:“那面还没录呢,是空白带。”
  廖辽愣了一下,掂量着手里的磁带,问她:“还有别的没?”
  齐洁回身,从包里掏出另外两盘录音带来递给她,“你来之前不久我才刚开始录,只录了这些,加一起一共七首歌,都在这里了。”
  廖辽二话不说接过去,只见那磁带反正面都写着字。
  第一本磁带,一面写着:“1、无地自容。”,另外一面写着:“1、晚安济南,2、他一定很爱你。”
  第二本磁带,一面写着:“1、他一定很爱你,2、卜算子。”,另外一面写着:“1、卜算子,2、祝你一路顺风。”
  加上刚才听的那两首,嗯,一共七首歌,没错。
  手指在两本磁带上犹豫了一下,廖辽先把那个写着“无地自容”的磁带放进去。
  于是,她很快就听到了那个熟悉的声音,只不过这一次,那声音略带了些悲怆与苍凉,他有些声嘶力竭地唱着:
  “我将在今夜的雨中睡去,
  伴著国产压路机的声音,
  伴著伤口迸裂的巨响,
  在今夜的雨中睡去,
  晚安,济南,
  晚安,所有未眠的人们。
  风会随子夜的钟声北去,
  带着街上乞讨的男孩,
  带着路旁破碎的轮胎,
  随子夜的钟声北去,
  晚安,济南,
  晚安,所有未眠的人们,
  晚安,济南,
  晚安,所有孤独的人们。
  ……”
  突然一下,似乎有一股强大的电流蓦地袭来,辉光四溢,电弧如闪,啪的一下,正正击中了她的心脏!
  浑身上下为之倏然麻痹!
  但是,浑身上下的每一个细胞,却又都突然地跳跃起来!
  她紧张地咽了口唾沫,手指微微发颤,脸颊隐泛潮红!
  如果说刚才那首应该是叫《白月光》的歌还只是叫她莫名心动的话,那么现在这首,等于是直接在她的心尖儿上插了一杆旗!
  她,被占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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