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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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永州人...”
  两个姑娘稍微聊了一会儿,走前面的师兄就道:“到了呢,就是这儿,来,咱们上楼...说起来这栋楼还住过不少名人呢,有...”
  说着就开始如数家珍起来。
  姚小芳听的异彩涟涟,毛思嘉则是接口道:“咱们学校历史很长的,又是最好的大学,历史上出过多少名人了?随便一栋宿舍楼都保不准出过名人吧?”
  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谁是最好,这肯定是一个足够引起各自支持者争议的话题,但毛思嘉现在都到北京大学读书了,这个问题就有了标准答案——那肯定是北京大学啊!母校是有加分的!
  还有学校宿舍住过名人的问题,那要看名人怎么限定了。如果是特别有名气,就是那种在近代史上扮演了举足轻重位置的,那倒不至于每栋楼都有。但,之前北京大学出来的基本上是各行各业的精英,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下,留下名字的不要太多哦!
  所以,说每栋宿舍都住过名人这毫无问题!
  甚至一些足够幸运的新生可以和某位著名师兄、师姐睡同一张床也说不定...这种好事在几十年后就没有了,但在这个时候还是可以有的——这个时候各方面资源都紧张,不太可能因为某一栋宿舍楼出过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就空下来做纪念。
  依旧是要投入使用的。
  而且放开一些想,这何尝不是一种更有意义的‘薪火相传’呢。
  “师妹这话说的在理!”说话时候师兄站在了一宿舍门口:“就是这里了。”
  毛思嘉和姚小芳都有些激动地往里看,其实这宿舍很普通,普通到了很难想象这是北京大学的宿舍!水泥的地面,有些脱落的墙灰,高低床上还有不少灰尘——这间宿舍有五张高低床,也就是十人寝。
  毛思嘉上一次读大学是四人寝,但那是她运气好,其实学校里还有八人寝,只不过没分到她头上而已。至于现在的十人寝...虽然条件艰苦,但她是早有心理准备的,此时倒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事实上她就算觉得有问题也没什么用。
  毛思嘉和姚小芳算是来的早的,可以自己选铺。毛思嘉选了一个靠里的上铺。下铺方便归方便,却容易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基本上谁来了都可以坐,一不小心就弄脏弄乱了,她没有洁癖也很难一点儿不介意。
  毛思嘉要收拾床铺,毛妈就站了出来:“你和你爸帮着打扫打扫寝室就行了,你的床我来弄,你一向毛毛躁躁的。”
  “哪有!”毛思嘉有些不服气,但还是本本分分地做起宿舍卫生来。
  孙妈这个时候也不闲着,而是笑眯眯地帮姚小芳收拾去了。
  之前毛妈并没有点孙继东的名字,但他不可能站着不做事。事实上他有大用呢——他的身高真的很优越了,凡是高点儿的地方都可以请他去打扫。女孩子们需要搭板凳的,他抬抬手就做到了,特别好使!
  毛妈在上铺铺床,看到了也说:“继东这样高高大大的孩子就是好!”
  “好什么呀!”孙妈虽然是笑眯眯的,嘴上却嫌弃着儿子:“就是多吃饭、多费布了,没见这比别的地方好!”
  大家高高兴兴地收拾,又是一会儿功夫来了两个同宿舍的女生。一个叫黄兵兵,另一个叫郑芝,黄兵兵是京郊的,郑芝则是上海人。
  黄兵兵皮肤微黑,人却是健谈的,进门来自报家门那股劲儿就很看得出来了。至于郑芝则八面玲珑,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和她一起的是她爸爸,她一进来就四面问好,还分大家上海奶糖吃。
  现在看来,已知的几个室友都还不难相处...当然,这也就是个第一印象。大学四年的同寝,很多问题都是慢慢发现的。日子长着呢,日久见人心!
  毛思嘉也把之前准备好的小蛋糕拿出来分,还剩下一半没分完也放在了桌上。这个时候宿舍在他们的合力之下已经基本打扫干净了——这样看来早到的似乎是吃了点儿亏,但这个时候的人都不会计较这么点儿小事。
  能来上大学的都是些什么人?天之骄子不为过!怎么可能因为多做了点儿卫生就不平起来。
  “本来应该室友都到了好好认识的...实在没时间了。”毛思嘉指着之前就介绍过的孙继东:“我爱人也要去学校报到,所以得先陪他去——待会儿其他人来了,帮我把蛋糕分一分吧!”
  郑芝眨了眨眼睛:“侬夫妻两个都上大学啦?”
  这个时候大学录取率低的发指,出一个大学生是很稀罕的事!比如说姚小芳吧,她家十里八乡就她一个大学生!而具体到北京大学这样的一流学府就更不用说了!这种情况下夫妻双双上大学,那是老稀罕了!
  毛思嘉笑着点了点头:“继东要去民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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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3章
  “好多人...那边应该是少数民族吧?那个头巾...”毛思嘉到处张望,民族大学这边人来人往,好像比北大那边还多人的样子。
  其实只是因为在北京大学那边花了不少时间,到民族大学这边已经是人最多的时候了。
  民族大学就和他的名字一样,少数民族学生比例相比普通学校是要高一些的。不过没有毛思嘉想象中穿民族服装的学生,大家穿的衣服都差不多,最多就是一些细节地方让人知道他们是少数民族的。
  如果说几十年后少数民族的年轻人还会在重要的日子穿传统服饰,现在就少见了——条件艰苦的情况下,那些色彩斑斓的少数民族传统服饰就成了奢望了。反而是老一辈们有一些传统服饰,是年轻时手制的。
  就和之前毛思嘉一样,孙继东也是报名之后就分配了宿舍。不同在于他这个八人宿舍舍友都到了...八人宿舍这个时候已经算是很好的条件了!事实上毛思嘉住的十人寝也不是最差的,十二人寝,或者往一间大一些的房间塞更多人,这又有什么奇怪的呢?
  对于孙继东有一大家子来送,大家羡慕之余并不惊讶。外地来的是没有这个条件,如果是本地学生的话,家里出个大学生不容易,一大家子来送也算正常。
  至于说孙继东已经结婚,这就更不成问题!如果说女孩子已经结婚的来读大学还少一些,毕竟在当下,甚至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女孩子都被默认应该多为家庭奉献一些的。如果夫妻两个非要有一个辞工回去照顾家庭,只要不是女方收入比男方高出太多,主流都是女方辞职的。
  以现在的情况来说,结了婚,特别是有了孩子的女人,哪怕还年轻,哪怕还有改变命运的勇气,也会因为各方面的牵绊止住步伐。只有极少数的女性,能够在这种时候依旧毅然决然地选择上大学。
  而男人这边就不同了,好多这些年被耽误了的,年龄在三十几岁的也来考大学了...结婚有孩子了很常见。
  孙继东宿舍里八个人,除了他之外就有两个有孩子的,结了婚的就更多了。
  两个有孩子的有一个是北京人,不过多年前上山下乡去了,这一次考上大学也正好带着妻儿回来给父母看。这会儿来上学,妻儿也在身边...也是让妻子看看自己学校、了解一下他生活的地方。
  “我倒是想让玉凤留在北京,别的不说,见她见孩子都方便。而且孩子长大了在北京也好得多,留在山里和那里的孩子一样没条件学习也太...就是留下来难。她住下来不难,我家有地方给她住,暂住证也能想想办法,但是粮食关系怎么办呢?还有工作...”这个舍友名叫张永峰,和孙继东同岁,当年也是同一届被耽误的高三生。
  一毕业就没有高考了,两人坐在一起也很有话说。
  张永峰家里条件算是不错的,但他还是像那个时代的大多数上山下乡去了,而现在的问题也不是钱能够解决的——或者说钱不够。如果真的钱足够,这些问题也不是问题了。他老婆玉凤和孩子都可以留下来,粮食就买黑、市粮就可以了,总不至于活不下去。
  “兄弟,你就好了,不用想这些事儿!”说着张永峰还和毛思嘉点了点头。
  毛思嘉笑了笑:“运气好,我是70届的。”
  张永峰露出了然的神情:“70届啊...那是真的运气好了。”
  这几年的年轻人都得离开城市,除开极少数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存留外几乎没有例外。也只有70届运气好,竟然都留下了,之前之后都不是这样的!
  “也不只是运气,思嘉是独生子女。”孙继东补充了一句。
  “你现在在北京工作?那继东以后读大学,可能就要靠你一个人张罗家里了。”张永峰随口问道。
  “我也读大学...之前已经报道了。”毛思嘉微笑。
  张永峰看看毛思嘉,又看看孙继东,这下是真的忍不住露出羡慕的表情了:“你们夫妻两个真是、真是...要是玉凤也能考上大学就好了,我现在忧虑的这些事儿都不是事儿了。”
  确实,考上大学的话一切关系都会转到学校,他之前担忧的事情自然全都烟消云散。
  只是考上大学又谈何容易呢?以这个时候的大学录取率来看,真的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了。他老婆玉凤并不算文盲,但也就是个小学毕业,想要和其他人竞争上大学的机会,实在是太渺茫了。
  寝室里未来四年的室友相互寒暄,帮着孙继东安排好了寝室里的事,又看了看学校,两边的大人就离开了——他们也是看出来了,有长辈在,这些小辈总是有些放不开。这个时候也不兴报名的家长请孩子们下馆子吃饭,差不多时候他们就自己搭车回去了。
  至于毛思嘉则是留了下来...主要是玉凤还有另外一个本地人的妻子也在,她正好可以一起,她要是提前走了反而不美。
  “我们去食堂一起吃个饭吧!”有人提议。
  学生们都到了,食堂当然已经开张。
  交了粮票和钱,每个人都买了一些食物。民族大学的食堂不错,大概是为了照顾少数民族学生,如今很少见食堂做的一些菜这里也有。
  孙继东帮毛思嘉打饭去了,毛思嘉就和另外两个家属一起占位置,等着孙继东和他的室友回来。
  就在这时,有人在她身后喊了一声:“毛思嘉?”
  毛思嘉回头,有一瞬间的疑惑,然后很快认出了这是谁,惊喜道:“孟新民!怎么是你!”
  孟新民,毛思嘉的老同学了!想当年两人还是一起排演节目的呢!毛思嘉弹手风琴,他就拉小提琴。
  当初分配的时候孟新民进了工厂,到这里都还挺好的,但后来他们工厂搬迁到外地去了...这种事在这个年代很常见,有可能只是为了利用其他地方的优秀资源,也可能是帮扶地方经济什么的。
  而这种搬迁可不是搬个机器那么简单,领导班子,甚至工人也常常是一起走。这是因为这个时候培养合格工人并不容易,到了当地再去弄个一两万合格工人进来(这个时候一个规模够大的厂子,有一两万工人并不稀奇),这实属做梦!
  再者说了,这一两万工人不带走而是留下来,那岂不是意味着要重新给他们安排工作?这又不是几十年后,一个超大城市安排一两万人的工作就跟喝水一样简单!这个时候给一两万人城市工作编制,那可真是要了亲命了!
  孟新民就是这种背景下离开北京的。
  说起来同学数年不见了!和当年那个拉琴的俊秀少年...唔,差别不是很大。人是成熟了不少,但气质并没太大变化,这又和毛思嘉见过的其他老同学不一样了。
  毛思嘉是这样看孟新民的,孟新民又何尝不是这样看毛思嘉呢...毛思嘉才是这些年没什么变化——他很容易就想起当年很多事,那个时候毛思嘉弹手风琴,他则负责拉小提琴,两个人排演节目很久,却没有说过几句话。
  以当时的情况来说,男生女生多说几句话不知道什么传闻就要出来了。
  但孟新民确实不自觉在意过毛思嘉...这倒不是他有什么想法,而是当时班上的男生多多少少都会在意毛思嘉,她本来就是男生议论最多的姑娘。
  “你...你也在民族大学读书吗?”孟新民轻声问。老同学重逢是一件高兴的事...与此同时他心中忽然一动。
  有的缘分什么时候开始都不算太迟。
  毛思嘉笑了起来:“不是...我在北京大学读书,今天是——继东这边儿,我给你介绍一个人认识——孙继东,我爱人,他在民族大学念书呢!我陪他一起来报道的。”
  毛思嘉没注意到对面孟新民微妙的神色变化,而是向孙继东介绍:“孟新民,我以前的同学,真的好多年不见了呢!说起来当初他可是我们班上不少女生议论的对象,长得清秀,还会拉琴,成绩也很好...”
  “女生议论?你也议论过?”孟新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问出这个问题,这更像是一冲动就问出口了。
  “咦~~”毛思嘉笑了笑:“原来你是在这儿将我的军呢!”
  她爽快承认:“是的呢,我也议论过...嗯,于欣说你太多了...别看那个时候她总觉得是你让她不能拿第二,永远只能第三的,但她其实偷偷喜欢过你一阵呢!”
  当然,都是小孩子的喜欢就是了,去年于欣也结婚了。
  孟新民是真不知道还有这样的往事。
  孙继东以纯粹旁观的视角看毛思嘉和孟新民交换住址之类的信息(这个时候座机都不见几台,更不要说移动电话、即时通讯软件这些了,人与人之间联系很难,所以得交换地址之类,用来信件交流,再不然找上门去也是可以的)。
  他就像是初次见面一样,和孟新民打了个招呼——其实他之前就认识孟新民。
  黄耀升和思嘉谈朋友的时候,即使是两人感情很好的那段时间,也经常对思嘉疑神疑鬼。思嘉身边的异性都逃不过他的怀疑,如果说付宏业是因为他对毛思嘉再明显不过的喜欢成为黄耀升的头号敌对对象,那孟新民就是另一回事了。
  黄耀升知道有孟新民这个人的时候已经是78年了,那个时候孙继东都已经和毛思嘉熟悉了起来。相比之下,孟新民着实来的迟...但他有一个老同学的身份,同时他还和毛思嘉很有话说!
  这又和付宏业不同了,虽然黄耀升敌视付宏业,却没有真正将他放在心上!
  孟新民不同,孟新民本身的条件摆在那里,如果没有他黄耀升的话,应该是最适合在一起的对象——知根知底、门当户对、温文尔雅、有共同语言...
  更重要的是,他的阳光开朗,随和温柔都是真的,这和黄耀升伪装表面,而内里始终偏激是不一样的。
  可以说,黄耀升面对付宏业的时候是居高临下,面对孟新民的时候却有一种虚弱。
  思嘉葬礼的时候孟新民没有来,没人会觉得他是对思嘉不关心...只是他实在不能面对思嘉这个朋友的英年早逝。
  孙继东再一次听说孟新民的事,是一个朋友和他说的...孟新民喝酒进医院了——孟新民是个不喝酒的人,忽然一次喝了两瓶老乡那儿弄的粮食酒,一下就把自己弄进了医院。
  一个人忽然借酒浇愁的原因可能有很多种,也不一定是为了毛思嘉,但孙继东有一种直觉...一定是这样了。
  孟新民是个真正的君子,压下刚刚升起的悸然心动——或许,有的缘分就是不能太早,也不能太迟吧。
  相遇太早,重逢太迟...曾经是孩子,什么都不知道,现在是大人,什么都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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