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7章 齐爷的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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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晃,又到了某位大爷换药的日子,一大早的,他就起身沐浴更衣,穿了一件有点宽松的广袖湖蓝色袍子,腰间束着玉带,头上带了一定镶蓝宝石赤金冠,这身打扮,让他看起来少了几分威严,多了几分风流写意。
  这时候的他,眉眼温柔,嘴角轻勾的模样,一点儿都不想传说中的战神和杀神,倒像是一个在等待心上人的多情公子。
  然而,在这位多情公子从日出等到日中,都快变成‘望妻石’了,还迟迟不见佳人身影,那满脸的温存期待,便渐渐的化成了弥天的煞气,在王府中不断扩散,弥漫……
  罗城一见主子这副样子,吓得小心肝儿一颤,不等主子吩咐,就亲自去找沈姑娘了。
  然而,等他回来时,带回的不是沈姑娘,而是沈姑娘已经离开吉州回了靠山屯儿了的消息!
  这可把淳于珟气坏了,这个混账的东西,三天前当着他手下的面跳着脚的臭骂了他一顿,他都没往心里去,她却翻脸走人了,就爱你只是岂有此理。
  齐大爷气得鼻子都冒烟儿了,要不是英战等拦着,非亲自去把她追回来,就地掐死不可,岂有此理,简直岂有此理!
  “英战,去,把鲁元给爷传来!”他厉声吩咐。
  还没等英战回应,又说:“算了,查查他在哪?爷亲自去见他?”
  既然她不能来府里了,他留在府里也没意思,还不如出去走走,透透气,不然非闷死不可。
  淳于珟是在一座不大起眼儿的酒肆里找到鲁元的,进去时,鲁元正在跟酒肆里的当垆少妇说笑嬉戏。
  那少妇二十多岁的模样,妩媚娇俏,风流婉转,是未出少女比拟不了的风姿。
  淳于珟皱了皱眉,他懒得理会鲁元的风流事,但现在他跟良家妇女纠缠在一起,会大大的影响北军在百姓心中的威信,这他就不能不管了。
  “鲁元,你这混账东西,不在军中执勤,怎跑到外面来调戏妇女?”
  鲁元见到七爷驾临,先楞了一下,后又听到他责骂自己,嘿嘿笑道:“七爷,今儿小的休沐,不用再军中;还有,小的可没有调戏妇女,方才是小的恰好救了这位小娘子,小娘子向我道谢呢。”
  说完还向那妇人轻薄道:“小娘子,你说,刚才你从楼梯上摔下来时,是不是我接住你的?”
  那妇人薄怒含嗔瞪了鲁元一眼,轻骂一声:“讨厌!”然后一扭身,走进了旁边的柜台里。
  淳于珟是个不解风情的,没明白少妇那句‘讨厌’的真实意思,冷飕飕的看了鲁元一眼,说:“她说讨厌你了,必是你挟恩轻薄了人家,她是良家女子,有夫之妇,你这样会有损咱们北军在百姓心中的威信。”
  鲁元一看这位爷连这都没看出来,真心给跪了,“七爷,我的好哥哥,我可真没有轻薄她,我俩是你情我愿的,她都给我做荷包了,喏?”
  说着,从腰间解下一个荷包,递到了淳于珟的面前,淳于珟自是不屑于去接,只扫了一眼,发现那荷包上绣着粉红色的并蒂莲,里面还绣了一个“鲁”字,才明白过来刚才那妇人的心思。
  他皱了皱眉头,脸上浮出一抹厌恶,“你身为军人,原不该跟个有夫之妇勾搭。”
  鲁元把荷包又系回到腰间,跟淳于珟走出了酒肆,嘿嘿笑道,“七爷放心,她是寡妇,小弟便是再好色,也不会去跟那有夫之妇勾搭的!”
  随即又往淳于珟身边儿凑了凑,低声道:“何况,这次是她先勾搭我的,我若拒绝,岂不是辜负了佳人的一片美意了?”
  “她勾搭你?”淳于珟斜睨着鲁元,一脸的鄙夷,仿佛再说,‘就你这样的也有人勾搭?’
  鲁元摸了摸自己的脸,露出了迷之自信的微笑,“自然是她勾搭我,小弟我也是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人物,虽比不起七爷你英姿勃发、气宇轩昂,但就凭小弟这张脸,迷住个把女人还是绰绰有余的。不然,你以为她怎么那么巧正好被我‘救’下了?”
  淳于珟一怔,“你说,她在演戏?”
  “正是!”
  “明知她在做戏你还陪着她演?”
  鲁元嘿嘿一笑,“这叫情趣,懂?”
  淳于珟回答的理直气壮,正气凛然:“不懂。”
  “所以你想娶个商女当正妃人家都不要你!”
  “……鲁元!”
  淳于珟立住了脚步,眸中泛起了阵阵的寒意!
  他生气了,不是为鲁元侮辱他生气,而是气他竟然背着自己去调查那个小东西,还知道了她的身份!
  鲁元一看到七爷这副阴森森的样子,一下子怂了,顿觉吉州很有可能就是他的埋骨之地了,吓得他个一激灵,正色说,“七爷今儿来找小的何事?请七爷尽管吩咐,小的一定为七爷尽心竭力,万死不辞!”
  淳于珟冷森森的觑了他几秒钟,声线沉沉道:“鲁元,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要是再让爷知道你打她的主意,别怪爷不顾自小长大的情分!”
  说罢,阴着脸往车上走去。
  鲁元顿觉身上一阵冷汗唰唰渗出,打小一起长的,他太知道这位表哥的脾气了,自然也知道他的话是啥意思,更知道他不是在吓唬自己。
  刚刚被他觑着那几秒时,他墙裂的感受到了死亡的气息,就像被一头激怒的狮子盯上了似的,随时都能被他扑过来杀死。
  “呃,七爷,我并没有打她的主意,我只是好奇……”
  鲁元追上去,也跟着他上了车,必须当面给他解释清楚,不然被他记恨上就得不偿失了。
  “事实上,我都没有看见过她,根本不知道她是黑是白,是高是矮,我就是好奇所以打听了她的一些信息,真的,不信您可以去查!”
  听到他没有见她的面儿,淳于珟脸上的戾气消散了些,似乎不那么气了,他靠在椅背上沉闷了半晌,才说:“下不为例!”
  这是原谅了他的意思!
  鲁元擦了把汗:“是是是,小的一定铭记七爷的教训,往后再不敢打探她的任何事宜了!”
  太吓人了,就因为他打听了那个小商女点儿信息,七哥就对他起了杀意,看来,这是真把那小商女放在心尖儿上了,真不知那小商女是个什么样的绝色尤物,能把冷血无情的老七给迷成这副样子。
  他更好奇了,可惜却断不敢再去打探或者偷窥她去,毕竟好奇心和性命比起来,孰轻孰重,他还是分得清滴!
  车子走起来了,往王府的方向走去,走了一会儿,淳于珟忽然开口,“跟爷说说,你是怎样让这些女子都心仪于你的?”
  “哦,这样啊!”说起风月之事,鲁元一下子放松起来,俨然是一个“学识渊博”的大家了。他略微沉吟,问道:“您心仪的那位姑娘是个什么样的女子?”
  “聪明睿智,机敏伶俐,难言善辩,蕙质兰心。”淳于想也不想地回答道。
  鲁参抽了抽嘴角,“七爷,您确定她有这么好吗?”
  淳于珟淡然说,“就是这些词,还不足以形容她好处的万分之一呢。”
  然后,像回忆起什么一般,眼神都温柔了许多:“她会唱天籁般动听的曲子,会讲让爷拍案叫绝的故事,会做比王府大厨做得都好吃的东西,还会有比太医都高明的医术,总之,她是爷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的女子,没有之一。”
  鲁元忍不住笑了起来:“七爷,您是被美色迷住魂窍了吧?小的怎么觉得您说的那些有点儿不切实际?”
  淳于珟凉凉的睃了他一眼,说:“你认为爷是能被女色迷惑的人?”
  “那到不是。”
  鲁元想到了安安郡主倾国倾城的美貌齐爷都不曾放在眼里,就立刻打消了七爷被美色迷惑住了的看法,又重新开始继续帮他出谋划策。
  “七爷,你想要她倾心于你,就必须赞美她,跟她说些好听的,你刚才说的那些赞美之词比较适合写在赐婚的圣旨上,同自己心爱的女子说话就不要如此……规矩。最好说得她羞红脸捶你两下才叫成功呢!”
  此言一出,淳于珟在脑海中立刻想到了那天在杏花雨中兰儿红着脸羞涩垂首的模样,不禁有些神魂荡漾,请教说:“那我该说些什么呢?”
  “咳。”鲁元轻咳一声,卖弄的说:“书到用时方恨少,平日叫你多看些诗词你偏要看兵法。据我这些年的经验,女子最爱听的便是‘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这类的话。或者你可以送她礼物,之前你送的那套珍珠她不中意,你就换个特别点儿的东西,簪子或者花什么的,然后在她耳边说一句——我见卿卿多妩媚,料卿卿见我应如是。哦对了,您除了那只猫还送过她东西么?”
  “爷送过她一匹小马驹,还有一斛珍珠。”
  “这个时候你就应该来一句‘在我眼里,千里马,一斛珠,也不及你矜贵。’”
  鲁元口若悬河,毫不吝惜的倾囊相授,淳于珟也悉心请教,不时的提出点疑问和问题,最后,鲁参将让人去书肆买了一本《花间集》,里面全是缠绵缱绻的情诗,塞给七爷才算完事。
  **
  沈若兰从翠翘家吃完酒席回家,没等进门儿,就看见英战站在自己的门口儿,身边儿是一匹淡金色的马,正是她退回到王府的那匹千里马。
  沈若兰脚下一滞,没想到他会派人追到这里,心中升起一阵薄怒,“你来干什么?”
  英战双手捧着一个锦匣,毕恭毕敬道:“沈姑娘,主子叫属下把这个交给您!”
  沈若兰没接,只冷冷清清的说:“我不要,回去告诉你家主子,不许他再来纠缠我!”
  英战抽了抽嘴角,有点儿同情自家的主子了,主子带着伤呢,亲自在库里左挑右选的,再数以千计的珠宝中挑出了这件东西,又亲自给她写信,亲自包上的,就差没亲自送来了,容易吗?
  结果,人家还是不待见他,视他如粪土!
  呃,粪土,好像有点儿大不敬了。
  他赶紧摒弃了自己的想法,跪了下来,将匣子举过头顶,
  “沈姑娘,小的只是奉命行事,请姑娘不要为难小的!”
  沈若兰被他的举动了一跳,急忙四下看了看,一把接过盒子,低喝道,“快起来,当心别人看见。”
  这儿是靠山屯儿,屯子里的每个人都认识自己,让一个陌生男人举个盒子跪在自己家大门口,村民看了会咋看她啊?
  英战听话的起了身,说:“主子写给姑娘的信,吩咐小的请姑娘也给他回一封,小的给他带回去。”
  沈若兰还在继续警惕的四下看呢,边看边紧张的说:“别在这儿说了,快进院儿吧,让人看见就遭了!”
  英战牵着马跟她进了院子,把马拴在了院子里,随她走进屋去。
  沈若兰抱着锦匣进了屋,将匣子放在了炕上,匣子是沉香木制的,打磨光滑,上面还雕刻着精致的纹章。外面裹着千金一尺的蜀锦,温柔地包住了木匣的棱角。光是一个匣子便如此贵重,里面的东西肯定更贵重无匹了!
  打开匣子时,见里面盛着一支无比华美精致的兰花玉簪,拿起簪子放到眼前仔细瞧了瞧,都能看见兰花逼真到薄薄的花瓣随着她的动作微微颤动。这支玉簪可以说是这个时代工艺的巅峰之作了,非皇家不能有。
  太贵重了!
  她皱了下眉,把簪子放了回去,见锦匣的底下放着一帧花笺,上面龙飞凤舞的歇着,“兰花不是花,是我眼中人。难将湘管笔,写出此花神。”
  沈若兰:“……”
  把花簪和那个花笺一起放回锦匣,取出纸笔,写道:“多谢齐爷厚爱,只是,若兰只是乡间杂草,并非一品幽兰,自然是配不上这只锦匣。”
  言外之意,她没有这白玉兰花簪一样高贵的出身,而是山间杂草似的小农女,自然配不上他的皇家身份,也配不上他的王府大院儿。
  把自己写的那封短信放在花笺上,重新把盒子包好,交给英战:“我已经给你家主子写了回信,他见了信后必不会怪你,带回去给你嫁主子复命去吧!”
  英战见有回信,便带着锦匣,翻身上马,疾驰着回吉州复命去了。
  沈若兰的耳根子清静了,心却静不下来。
  她早就想过他不会这么轻易罢休,果然还真的追来了,这次的拒绝肯定不会让他气馁,往后指不定还得出什么幺蛾子呢……
  头疼,心好累!
  下午的时候,沈若兰睡了个午觉,正睡着呢,忽然被瘦丫的叫声吵醒。
  “兰丫,兰丫,你快起来,有野猪糟害咱们的西瓜地呢!”
  沈若兰听到她的叫声,一骨碌爬起身跑了出去,站在院子里向北看时,果然看见后山的西瓜地里进了三四头头野猪,正在地里到处乱拱乱啃呢。
  “快,瘦丫姐,你去屯子里喊人,多喊几个!”
  沈若兰一看那黑黢黢的野猪糟蹋她的西瓜地呢,瞬间睡意全无,大声吩咐了瘦丫一句,刚吩咐完,瘦丫就蹭的一下跑出去了。
  瘦丫早把沈若兰的家当成是自己的家了,看到自己家的东西被糟害了,她当然心急。
  看着她跑没影儿了,沈若兰拿出自己的牙签怒,飞快的向后山跑去。
  牙签弩威力很大,改良前巴掌大小的牙签弩,靠着一跟小小的牙签就能穿透十几厘米厚的石膏板,现在改良后的牙签弩威力更大更强,又有锋利的铜签子加持,这下这几头野猪肯定跑了了不,她正好趁这个机会试试她牙签弩的威力!
  一气跑到西瓜地,然而竟晚了一步,跑到时,野猪已经吃饱离开了,西瓜地被糟蹋了一大片,刚结出不久的小西瓜蛋子被吃了很多,还有不少西瓜秧也被拱了,有的从根部被咬断,有的从瓜秧的中间被咬断,糟蹋的不成样子。
  沈若兰看到这副场景,好生心疼,今年风调雨顺的,她的西瓜和香瓜都长的很好,再过一个月就能吃了,结果还没等瓜熟蒂落呢,就被野猪给糟蹋这么多,真是心疼死个人了。
  ------题外话------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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