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二章 永远都是你的人
第四百零二章 永远都是你的人
就这样,在医院里呆了五天左右,叶纯跟月岛结衣才终于得到林梦瑾的允许出院了。
出院就好比毕业,叶纯感觉自己就像活脱了似的,终于等来了这一刻。出院后,由于林家别墅因为鬼面罗刹破坏的关系,所以要进行一番大修,因此离开医院后,林梦瑾直接让司机开车去了之前一直被空出来的那栋林老爷子特意给他们置办的新婚别墅。
林梦瑾在这几天时间里已经让刘姨把新婚别墅这边都收拾归置好,其实与林家别墅比起来,新婚那栋别墅还是叶纯更喜欢的,因为跟林梦瑾一开始发生的种种都是在那儿,可以说那里见证了两人从认识到现在这段时间的一切,就跟情侣第一次约会的地点一样,是很有纪念意义的。
当然,能让叶纯喜欢的不单单是这些,更重要的还是这里环林傍水的环境,尤其是别墅前的那条被柳树环抱曲径小道,是他以前除了林梦瑾卧室外,最喜欢待的地方。
……
中午,为了庆祝叶纯和月岛结衣初原,林梦瑾特意让刘姨准备了一桌大餐。刘姨也高兴,一口气做了十几道拿手好菜,什么红煨鱼翅啊,叫花鸡啊,西湖醋鱼啊,龙井虾仁啊之类的,反正都是叶纯爱吃的,只不过唯一的遗憾是没有酒,没办法,林梦瑾不让喝啊!
咳咳……有肴无酒,活的像狗,有酒无肴,就像坐牢。
转眼间到了下午,当叶纯还在懒洋洋的睡着午觉时,外面突然响起了一阵汽车的轰鸣声。
来的不是别人,正是朱青,同样还有莫章丘以及莫凝香。
莫章丘和莫凝香的到来有些出乎意料,不过谁也明白他们这次来这的目的,无非就是答谢一下叶纯的救命之恩罢了。在华夏国,尤其是这种古老的江湖门派,还是很注重这种礼节的,更何况这次还是救命之恩,莫章丘又怎么能怠慢呢!
“我还以为你们还在那边住呢,结果去了后发现原来那边在装修,听保卫说你们又回到这儿来了。”
来到客厅,朱青在跟众人介绍了下莫凝香后,跟林梦瑾寒暄起来。
林梦瑾笑应了声,对于朱青的话她其实并没放在心上,倒是莫凝香,使她突然有了一种危机感。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个莫掌门先前可是说过非得把莫凝香嫁给叶纯才行。如果一开始她顶多也就是有些吃惊罢了,可现在看到莫凝香的长相,虽然与自己比起来还是有一段距离,可她长得的确很精致,就跟刚出水的芙蓉一样,亭亭玉立,举止也十分优雅落落大方,再加上一身黄色绸缎衫装束,给人的第一感觉就跟古时候的大家闺秀一样。
事实上她已经从叶纯口中得知莫凝香是燕京市文曲学府的特聘学士,华夏国不常说嘛,腹有诗书气自华,而或许是因为从事这份职业的关系,才让她有了这种气质。
莫凝香很腼腆,话不多,仅仅是说了一些感谢之类的话而已,不过每句话都有点咬文嚼字引经据典的古典气息,让人听上去感觉有点怪怪的。
他们没在这多待,简单聊了两句后因为还要急着回燕京准备暑假过后新学期的开学,所以很快就离开了。
而林梦瑾倒也庆幸,尤其是关于莫章丘之前答应过的,等救出了莫凝香后就会把她许配给叶纯这件事,现在这个问题谁似乎彼此都很默契谁也没再提,这么不了了之的话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其实对叶纯而言,这件事他也压根没放在心上。还是以前说的,莫凝香再美也始终不是自己的菜,既然不是自己的菜,那又何必在乎呢?美女,是很吸引人,可吸引归吸引,感觉还是最重要的,这就好比你看上一件商品,其实对你来说这件商品自己根本不需要,因此走到柜台充其量也只是瞄一眼而已,根本不会考虑入手。
叶纯没出去送,等林梦瑾和月岛结衣、余月婵进来后,他很自然的点了支烟,表情淡然的躺在沙发上看着外面暖洋洋的阳光通过玻璃形成的一缕缕光束。
朱青在送走他们后又重新回到了这,当然,这次她是为了余月婵而来的。现如今余月婵已经找到了自己亲姐,那么朱雀特使在余月婵眼里就显得不再那么重要了,还是让她回归自由,跟姐姐一起过正常人的生活才好。
但是她这么考虑,余月婵相反并没有接受,“朱姐……我知道你是为我们好,但是你救了我,我永远都是你的人。”
这是她的最真实想法,在她看来,朱青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再生父母,她已经习惯了做朱青的特使。
“那好吧……这段时间我给你放个长假,你在这好好陪陪你姐。”
朱青没想到余月婵会这么说,唇齿之间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浅笑,在说完这句话后便起身离开了。
她似乎每天都有忙不完的事,也难怪,身为朱雀高层,在这件事发生过后,她还需要派人时刻监视岛丸国那边的一举一动才行。
别墅里再次恢复了以往的宁静,林梦瑾跟月岛结衣和余月婵在一旁闲聊,对于余月婵,林梦瑾也已经之前的讨厌渐渐变得喜欢上了她,当然,她一开始其实也想把余月婵拉拢过来跟月岛结衣一起帮自己筹建组织的,最起码在自己组织内俩姐妹能一直在一起,比那个朱雀特使什么的要好多了。
不过她的这种想法最后还是在听到刚刚余月婵的那句话后奄然了,而且就算余月婵刚才没说那句话,叶纯也不同意余月婵加入进来。
至于原因,很简单,作为朱雀特使,她跟朱青可以很好的给自己提供一些独家情报,再说了,让余月婵待在朱青那,未必比待在林梦瑾的组织里差,经过这四五年的感情磨合,余月婵跟朱青的关系其实就跟与月岛结衣差不多,都已经成为了“亲人”。
就这样,在医院里呆了五天左右,叶纯跟月岛结衣才终于得到林梦瑾的允许出院了。
出院就好比毕业,叶纯感觉自己就像活脱了似的,终于等来了这一刻。出院后,由于林家别墅因为鬼面罗刹破坏的关系,所以要进行一番大修,因此离开医院后,林梦瑾直接让司机开车去了之前一直被空出来的那栋林老爷子特意给他们置办的新婚别墅。
林梦瑾在这几天时间里已经让刘姨把新婚别墅这边都收拾归置好,其实与林家别墅比起来,新婚那栋别墅还是叶纯更喜欢的,因为跟林梦瑾一开始发生的种种都是在那儿,可以说那里见证了两人从认识到现在这段时间的一切,就跟情侣第一次约会的地点一样,是很有纪念意义的。
当然,能让叶纯喜欢的不单单是这些,更重要的还是这里环林傍水的环境,尤其是别墅前的那条被柳树环抱曲径小道,是他以前除了林梦瑾卧室外,最喜欢待的地方。
……
中午,为了庆祝叶纯和月岛结衣初原,林梦瑾特意让刘姨准备了一桌大餐。刘姨也高兴,一口气做了十几道拿手好菜,什么红煨鱼翅啊,叫花鸡啊,西湖醋鱼啊,龙井虾仁啊之类的,反正都是叶纯爱吃的,只不过唯一的遗憾是没有酒,没办法,林梦瑾不让喝啊!
咳咳……有肴无酒,活的像狗,有酒无肴,就像坐牢。
转眼间到了下午,当叶纯还在懒洋洋的睡着午觉时,外面突然响起了一阵汽车的轰鸣声。
来的不是别人,正是朱青,同样还有莫章丘以及莫凝香。
莫章丘和莫凝香的到来有些出乎意料,不过谁也明白他们这次来这的目的,无非就是答谢一下叶纯的救命之恩罢了。在华夏国,尤其是这种古老的江湖门派,还是很注重这种礼节的,更何况这次还是救命之恩,莫章丘又怎么能怠慢呢!
“我还以为你们还在那边住呢,结果去了后发现原来那边在装修,听保卫说你们又回到这儿来了。”
来到客厅,朱青在跟众人介绍了下莫凝香后,跟林梦瑾寒暄起来。
林梦瑾笑应了声,对于朱青的话她其实并没放在心上,倒是莫凝香,使她突然有了一种危机感。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个莫掌门先前可是说过非得把莫凝香嫁给叶纯才行。如果一开始她顶多也就是有些吃惊罢了,可现在看到莫凝香的长相,虽然与自己比起来还是有一段距离,可她长得的确很精致,就跟刚出水的芙蓉一样,亭亭玉立,举止也十分优雅落落大方,再加上一身黄色绸缎衫装束,给人的第一感觉就跟古时候的大家闺秀一样。
事实上她已经从叶纯口中得知莫凝香是燕京市文曲学府的特聘学士,华夏国不常说嘛,腹有诗书气自华,而或许是因为从事这份职业的关系,才让她有了这种气质。
莫凝香很腼腆,话不多,仅仅是说了一些感谢之类的话而已,不过每句话都有点咬文嚼字引经据典的古典气息,让人听上去感觉有点怪怪的。
他们没在这多待,简单聊了两句后因为还要急着回燕京准备暑假过后新学期的开学,所以很快就离开了。
而林梦瑾倒也庆幸,尤其是关于莫章丘之前答应过的,等救出了莫凝香后就会把她许配给叶纯这件事,现在这个问题谁似乎彼此都很默契谁也没再提,这么不了了之的话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其实对叶纯而言,这件事他也压根没放在心上。还是以前说的,莫凝香再美也始终不是自己的菜,既然不是自己的菜,那又何必在乎呢?美女,是很吸引人,可吸引归吸引,感觉还是最重要的,这就好比你看上一件商品,其实对你来说这件商品自己根本不需要,因此走到柜台充其量也只是瞄一眼而已,根本不会考虑入手。
叶纯没出去送,等林梦瑾和月岛结衣、余月婵进来后,他很自然的点了支烟,表情淡然的躺在沙发上看着外面暖洋洋的阳光通过玻璃形成的一缕缕光束。
朱青在送走他们后又重新回到了这,当然,这次她是为了余月婵而来的。现如今余月婵已经找到了自己亲姐,那么朱雀特使在余月婵眼里就显得不再那么重要了,还是让她回归自由,跟姐姐一起过正常人的生活才好。
但是她这么考虑,余月婵相反并没有接受,“朱姐……我知道你是为我们好,但是你救了我,我永远都是你的人。”
这是她的最真实想法,在她看来,朱青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再生父母,她已经习惯了做朱青的特使。
“那好吧……这段时间我给你放个长假,你在这好好陪陪你姐。”
朱青没想到余月婵会这么说,唇齿之间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浅笑,在说完这句话后便起身离开了。
她似乎每天都有忙不完的事,也难怪,身为朱雀高层,在这件事发生过后,她还需要派人时刻监视岛丸国那边的一举一动才行。
别墅里再次恢复了以往的宁静,林梦瑾跟月岛结衣和余月婵在一旁闲聊,对于余月婵,林梦瑾也已经之前的讨厌渐渐变得喜欢上了她,当然,她一开始其实也想把余月婵拉拢过来跟月岛结衣一起帮自己筹建组织的,最起码在自己组织内俩姐妹能一直在一起,比那个朱雀特使什么的要好多了。
不过她的这种想法最后还是在听到刚刚余月婵的那句话后奄然了,而且就算余月婵刚才没说那句话,叶纯也不同意余月婵加入进来。
至于原因,很简单,作为朱雀特使,她跟朱青可以很好的给自己提供一些独家情报,再说了,让余月婵待在朱青那,未必比待在林梦瑾的组织里差,经过这四五年的感情磨合,余月婵跟朱青的关系其实就跟与月岛结衣差不多,都已经成为了“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