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命中注定,生死间的邂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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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南燕,谁不想亲近他,做了他的心头那个情有所衷,这不,她的六姐五姐,以及十妹,都对他怀着一种憧憬。
  云沁记得,小的时候,六姐七姐都不怎爱搭理她的。
  哪怕,那时,她已经和秦家订了娃娃亲,都知道她攀了一家不俗的南燕世家,以庶女的身份,嫁人家嫡出之子,即便她出身在云家堡,那也是一种高攀。
  那个时候,大家艳羡归艳羡,还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毕竟当时的秦逍才十来岁,虽生的俊,虽显才,到底只是一个孩子,还没有什么惊世的作为。
  直到秦逍一鸣天下惊,成为了南燕朝堂上炙手可热的亲贵,成为宠臣,九洲之上,但凡名家世族,那些稍有才情的千金小姐们,便对这位温温然如梨花一般俊雅的公子青睐起来,无数千金小姐为之倾心。
  秦逍十八名震天下时,她才十一岁,那时个子小,完完全全还是一个孩童,在现代文明,十一岁的娃娃,仅仅只是一个四五年级的小学生;而他正是血气方刚的名公子,那些爱慕他的少女,谁不想得趁机做了他的女人?占了这先机。
  偏偏他洁身自好,任何人都入不了他的眼。
  秦逍从政以后,虽然忙碌,但还是年年抽出时间来云家堡陪她一阵子,或是是把她接去秦府,由她跟他住一阵子,或是空出年假,陪她四处走走。
  按九洲的礼节来说,未婚夫妻,还没成婚配,婚前不宜见面,可秦家人生性都有些异类,不理会这规矩,若是秦逍没有空,秦夫人也会抽出时间亲自来接她去,把她当作了闺女似的疼爱呵护。
  这样一份眷顾,十二年如一日,没有变过。
  秦逍也常来云家堡,难免会和云家的人打交道,好在他少年老成,长袖善舞,最最擅长这种交际手段,总能和她的兄弟姐妹打成一片。
  二哥和三哥特别的喜欢秦逍,六姐五姐总爱用一种含羞带俏的神情偷偷窥望人了,九妹更是寻着各种借口,来和秦逍说话。
  六姐和九妹还是嫡母所生之女。
  六姐比云沁年长两岁,两年前,她及笄,后,便有四面八方的名门世家来说亲,嫡母看了一家又一家,六姐谁也不肯嫁,私下对嫡母说:
  “除了秦五公子,谁也不配为我夫君!”
  嫡母急了,试探着和父亲云佰万商量商量:
  “要不,姐妹同嫁,添一段佳话?”
  云佰万对这才情非凡的六女很是喜欢,看她对秦逍如此痴心,又觉得她云沁很好说话,还真来建议,让她在秦逍面前面说说好话,同意了这样一个美事,也认为姐妹共侍一夫是个美谈。更认定她云沁,与秦逍不相配,即便占着正室的位置,秦逍身边,迟早会有姬妾来挤掉她的地位。秦家不纳妾的家风,早晚会破。
  那时,大家都认为秦逍对她的好,一大半是因为秦夫人喜欢云沁,爱乌而及乌,是孝心使然下的产物。
  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两姐妹同嫁,以六姐的才情,更容易抓住男的人,这样子结下的婚缘,更能巩固家族利益。
  当时,云沁笑眯眯,一派不解人世的样子,对父亲道:
  “行行行,我去问问!”
  等到秦逍来,她笑吟吟把这个问题扔给了他:
  “我爹说,把六姐许配你?你要不?”
  秦逍眉儿一挑,一脸的不屑。
  她瞪他说:
  “喂,这什么表情?我那位姐可是大才女呢?情棋书画,无所不精,花容月貌,端庄大方,哎哟,居然肯以嫡女的身份嫁给你为侧妻,便宜死你了!”
  秦逍笑的既无奈,又玩味:
  “大才女?比你还有才,比你还有貌吗?要是比不过你的才,比不过你的貌,谢谢,别塞给我。我这里不收半成品。”
  哈,他把清高自傲的六姐,比喻成了半成品。
  这个男人的眼界可高着呢,一般的庸脂俗粉,入不了他的眼。
  这事,后来没有再提起,大概是秦逍有去拒绝了父亲。
  但是,六姐依旧不肯另嫁,她痴痴等着,总想得到一个嫁入秦家的机会。
  想不到如今六姐因为她的婚期近,又来闹腾了,真是丢人。
  “哎呀呀,小白龙啊小白龙,你说,我们去哪转好呢?”
  骑着自己选的骏马,吹着竹笛,第一次独自四处游荡,感觉也挺有趣的,嗯,时不时,她会想像一下秦逍气急败坏会是怎么一个光景?
  那孩子从小到大都是一副万事皆在我手中的淡定模样。
  他啊,标准一腹黑的娃。
  在十字路口中,云沁用四枚铜钱决定了去处,往东。
  于是,她一路向东狂奔,两天后,出了边界,进了东越的国界,一路之上,漫无目的,走走停停,停停又走走。
  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任性的跑出来,而不是理智的和秦逍摊牌。
  她用独处的时间慢慢的沉定着心头那模糊不清的感觉,然后理出了一个头绪:她只是想为自己的悔婚,寻找一个强而有力的借口。
  大约是秦逍对她的好,令她产生了一种无法割舍的依赖感,这十二年时间,她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拒绝他便是一种伤害。
  她不太愿意去伤害这样一个好男儿。
  又或许是因为自己那颗心,也有点为他蠢蠢欲动。当前这种情况,她抓不住一个合理的,可以站得住脚跟的理由来说服自己,彻底的割断她与秦逍,这十几年相濡以沫的感情。
  在中国,她是一个从小缺爱的孩子,所以,她的心极为的敏感,别人对她好,她会对别人加倍的好。
  她的胸膛里,怀着的是一感恩的心。
  若没有一个有力的借口,她便没有足够的勇气,去揉碎那样一份淡淡的幸福。
  是一个奇怪的直觉不断的在指引她:要出来走走,去找找那个她等了十几年,依旧没有出现的男子。
  龙奕,那个她曾经爱过的男子,他真的也生活在这样一片异世的天地里吗?
  她不知道。
  也无人能告诉她这个问题的最终答案。
  她在漫无目的的寻找。
  如果找不到,她该怎办呢?
  是顺从了这样一种幸福的感觉,一路往下走去,还是理智的了断,令自己陷入受天下唾弃的骂声里?
  她在犹豫。
  七天以后,云沁来到崇县。
  这地方,以前,她没有来过,只在地理志上看到过对它的描述。
  据说,崇山上有大片大片的香树,这是这里所特有的物种,每到秋季,那些叶子,就会渐渐变红,一大片一大片的,红叶相间,特别的美,这会令她时常想起曾经和龙奕同游的那些时光,也曾一起去香山看红叶,也曾同游台湾日月潭,天池也去过……
  祟山上,有红叶,还有清潭,更有古刹老寺,很幽静的环境,是秋游的绝佳盛景。
  这一天,她去了崇山寺,煞有其事的游了一趟山寺,只是一个人行走,总是太过于冷清,遥远的记忆会不时的跑出来打扰她的心境。
  有时,她还会拿龙奕和秦逍作比较,很纳闷自己怎么就对龙奕着了迷,而对秦逍无感,总觉得对秦逍有点不太公平。
  下山时,已近残阳夕照,走的还是后山。
  据说后山区有个虎跑泉,其水干冽清甜,实为天下闻名,乃是九洲四大圣泉之一,用以泡茶,乃一绝。
  既然她来了这里,自然得去罐上一壶来尝尝的。
  好吧,她是无聊了!
  一路往下,才出崇山后山口,正想转道去虎跑山,突然发生前面的山径上铺呈着一大片红红黑黑的血水,面积很大,还有不少血色的脚印,边上的野草,已被贱踏的几近糜烂。
  江湖经验告诉她,这里有过一场很激烈的械斗,有过死亡,并且相当惨烈,空气里的血腥味儿,分外的浓郁,林间的山风都没能将这味道吹散了去。
  又走了一段路,果然就看到了几具尸首,有蒙面的杀手,另有几个穿着寻常便服的商旅。
  表面看上去,是商旅,但再细细看人家手上的兵器,以及手上那些拿捏兵器而磨出来的老茧,就能明白一个事:这拨人也不是善茬。
  再看这两拨人马身上的伤,青衣商旅那些尸首,每道刀口都在流黑血,杀手的刀锋上分明是抹了巨毒的,那些杀手是怀着必杀的决心而来,手段极为的残忍。
  又看这些杀手身上的伤口,每一剑,每一刀,都直刺要害,干净利索,从中可以看出这些冒牌商旅都是一些久经杀场的能人异士。
  一般,能养得起能人异士的人,大多皆是大人物。
  一般,能令能人异士们奋不顾身的舍身相救、誓死效忠的人,那绝对都是大人物里的大人物,属于金字塔尖上的狠角色。
  比如说,秦逍,虽然年纪轻轻,但,这家伙手上就有那么一大帮精武侍卫。
  能令他们附耳贴首的听命于他,这就是他的人格魅力所在。
  九洲大陆,洲土四分五裂,国与国之间时不时会有一些小的摩擦,人的等级之分很明显,民间,时不时会出现各种刺杀,或是械斗。跟着秦逍这么多年,械斗的情景,也看得多了。
  通常这种事,要是遇上,自然得避开。
  若秦逍在边上,她还是可以凑凑热闹的,看看到底是何方神圣在这里大打出手。没有靠山在边上撑着时,麻烦事,千万别沾身。
  “我们当作没看到!知道不!闲事莫管!行走江湖第一大宝典!”
  云沁摸着马头,一本正经的对它说。
  白龙马踢踢了马蹄子,仰起马脖子,歪了歪脑袋瓜子,像是在赞成她的话。
  云沁笑了一个,调转马头,没再往虎跑山去,打算回城。
  不想,麻烦事,阴魂不散的缠上来。
  走了一段路,茂密的林子内有械斗的声音传过来,刀剑之声拦住了她的去路:离开崇山山区,只有这么一条道,除非绕回去,从前山走。
  问题是,绕回去的话,来回时间有点长了,而她的肚子有点饿,现在的她,恨不得立马飞到城里,叫上一桌好吃的来美餐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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