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人体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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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向小区大妈描述了有关嫌疑人的基本特征:内向又有些神经质,十分偏执,即使有不满也不会随便发泄,而是积聚在心中,通常不喜欢户外活动,而且脸色惨白如纸,身体或脸部或许存在烧伤痕迹,有时神情恍惚,别人与其说话也没什么太大反应。关键的一点是,他的身上会长伴有烧焦或是汽油等易燃物的味道。
  街道大妈在听完之后,开始热烈的讨论起来,不一会儿,为首的大妈对我们说,在他们的小区,确实住着这样一个脸上有烧伤痕迹的男人。
  大妈们带着我们前往西郊小区的一栋六层居民楼,结果我们刚走到附近,就听到了消防车的警笛声,然后就看到我们要去的六层居民楼外,围着不少群众。
  原来,附近的居民报警说闻到了烧焦的味道,并且有人看到六层居民楼内曾经冒出过熊熊火光,于是便有人拨打了火警电话。
  我们要找寻的纵火杀人嫌疑犯居住的小楼竟然着火了,这样巧合的事情令我不由得急忙走到刚来不久的消防人员近前,对他们出示了工作证,然后询问他们是哪一户人家着火了?
  消防人员表示到来时并未看到火光,也没有看到黑烟,具体确实的位置他们也并不清楚。不过具报案的居民说,是二层中间的一户人家。
  跟在我身旁的居委会大妈们,立刻告知我们要找的嫌疑人,就住在二层中间的位置。
  李茜闻听此言,立刻看向我:“头儿......”
  我拔出手枪,朝众人招手并示意大家进去:“大家小心。”
  胖子和消防人员撞开二楼中间的房门,发现室内并无火光浓烟,但是屋内充满了严重的烧焦味道,而在客厅中央位置的地板上面,倒卧着一个人,他的尸体已经被烧得不成人形,完全的炭化了。被烧成黑褐色的身体,四肢萎缩,身体甚至有些地方都被烧成了灰烬,残破不堪,令人不忍直视,样子比传说之中生活在地狱之中,身体碳化焦黑的丑陋鬼奴,还要恐怖千百倍。
  客厅中央倒着一具焚烧严重的尸体,但是,十分诡异的是尸体周边的家具和墙壁,却完全没有任何烧毁的痕迹,也寻找不出任何的火种,就好似这个人忽然被一把无名之火给焚烧了一般。
  不禁有人开始推测,这具烧焦的尸体有可能是从别的地方移过来的,并非一开始就在这里。
  现场法医小眼镜赶到现场,在同我们打过招呼之后,便开始检查尸体。竟然惊骇的发现,这里确实是案发第一现场,而尸体右侧还缺失了一根肋骨,并且还是在尸体被焚烧之后取下的。
  闻听此言,我不禁怀疑黄权是第四期纵火凶杀取骨案的被害人,立刻想要出去观察围观的群众,说不定凶手还没有走远。
  结果就在这时,进到书房内的胖子李茜冲我大声喊道:“头儿,这里有发现,你快过来看一下。”
  听到胖子和李茜的呼唤,我急忙转身往卧室内走进去,结果发现在这间上锁刚被打开的书房内,地面上竖着九根高低不等的立柱,上面摆放了九个大小不一的明亮玻璃展示柜,其中三个玻璃展示柜中,里面垫着的雪白天鹅绒布上面,分别陈列摆放着一些数量不等的焦黑骨头,就好似名贵的艺术品一般被陈列展示着。
  我冲到了玻璃展示柜近前,发现在一个低矮的玻璃柜上方,摆放着一根肋骨,并未放进展示柜内。从外观上面判断,应该取自陈尸在外面客厅的被害人。
  室内并无外部入侵的迹象,也没有打斗的痕迹,初步判断为意外火灾引起的伤亡事件。
  尸体被送回局内技术科内进行检验,鉴定结果出来以后,证明死者就是屋子的主人,我们之前锁定的嫌疑人黄权,是一名在夜市摆摊卖古怪饰品的小摊主,他,曾经是一名退役的消防员。
  而那些被陈列在玻璃柜中的人骨,上面也检验出了黄权的指纹,也就是说,黄权就是杀害这些人的凶手,也就是之前三宗焚尸取骨连环杀人案的凶手。
  李茜对嫌疑犯身份的侧写等到了证实,黄权曾经在一场人为纵火案之中失去了搭档,也致使他脸部烧伤,轻度毁容,后来他便辞去了工作,成为一名小商贩。
  虽然他远离了令他既爱又恨的工作,但是显然火种早已经在他心中种下,纵火犯虽然可恶至极,但是黄权不应该从救火英雄和被害人的身份,转化为了令世人唾弃的罪恶杀人犯,抛弃了崇高美好,成为了罪恶火焰的帮凶。
  这不是光明的救赎,而是跌进了幽暗的深渊!
  连环纵火凶杀取骨案的凶手找到了,但是凶犯却离奇被烧死,而他的肋骨却以相同的方式被取出,这是有人在模仿他的杀人手段?
  可是,依照勘察现场的痕迹来看,事发之时,并没有外人入侵的迹象,而且通过黄权尸体呈现出的离奇样子,可以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
  首先,要把人体的骨髓和组织全部烧毁,只有在温度超过华氏1800度以上,也就是将近一千摄氏度的高压火葬场,燃烧四十分钟才有可能完成。黄权的家,不具备火葬场的条件,而从有人发现火情报案到消防人员赶到,中间顶多也就一刻钟的时间。
  其次是烧死的黄权身边,周围的家具墙壁不知为何全都没有受到一丁点的波及,这点也十分的离奇。
  我们开会研究了很久,我想到了一个新奇的见解,就是黄权有可能是发生了“人体自燃”事件。
  人体自燃是一种超常现象,即人体可在没有与任何火源接触下.体内突然起火燃烧,然后身体甚至可以烧化为灰烬。但周围的东西,包括可燃物体在内,却可以未被点燃烧毁。
  李茜对于我的这一说法表示了认同,她说在1673年的时候,意大利出现一份十分离奇的医学资料,一个名叫帕里西安的人躺在草垫床上面,身体化为了灰烬,只剩下头骨和几根肋骨。但是草垫床除了他躺过的部分外,其他都保持原样,完全没有任何烧焦的痕迹。而从此之后,在西方有据可查的类似案件记录有二百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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