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5章 好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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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华父亲十分感动的说他终于可以带着女儿回家了,听得我们每个人的心头都不免一阵发酸,三分队和其他分队的刑警,一起募捐了一些钱,给王老汉买了火车卧铺的车票,剩下的钱,让他带着路上用。
  王老汉流着泪说他都没有为我们买一面锦旗表示感谢,怎么还能收我们这些恩人的钱!
  我将钱塞到他的手里,告诉他:“我们是刑警,做的原本就是要为被害人伸冤的工作,您的一句感谢,就是对我们最好的回报了!”
  瓶子哥执行枪决的那一天,胖子问我,瓶子哥是具有怎样的一种犯罪心理,才会杀害这么多人,还进行了残忍的碎尸?又是以怎样的心情和想法,会生吃被害人的眼睛和肾脏?
  胖子表示从他口中说出这件事,都会令他感到无比的恶心,他实在是想不通,为何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我曾经怀疑瓶子哥是反社会人格障碍,但是后来我觉得,他更倾向于“素质因素”和“社会心理因素”造成的隐性双重心理精神疾病。
  心理因素主要体现在性格上,像是一些人的性格比较敏感多疑、孤僻内向不合群;或是过于谨慎胆小、犹豫不决;亦或是患有躁狂症和抑郁症的人,会存在一定的心理素质因素而造成的精神类疾病。而社会因素则是来源于不良的生活方式、扭曲的教育文化、不正确的宗教信仰等。
  从瓶子哥的身上,不难看出他性格孤僻又不合群、生活方式又过于孤独单一,双重因素加在他身上,造成了他扭曲的性格和价值观,产生了仇视富人的心理障碍。所以才会因为嫉妒工厂老板有钱而放火,也因为怨恨舞厅小姐赚钱比他快、比他多,而进行了杀人碎尸的行为。
  圣昊说那个有关都市夜晚,扒皮的哥的恐怖传说,其中真的有一部分与瓶子哥吻合。那么有没有可能,瓶子哥就是那个扒皮手的哥?
  胖子说瓶子哥虽然生吃了被害人的眼睛和肾脏,但是并没有对被害人进行扒皮,而且在他的家中,也没有看到所谓的“八面人皮鼓”......结果说到这里,胖子表示他说不下去了,他又开始感觉到恶心反胃了!
  圣昊忽然钻了牛角尖,一脸认真的问胖子:“那是不是代表,扒皮手的哥的传说另有其人,而且很有可能也像瓶子哥一样,是真实存在的?”
  胖子打了一下圣昊的脑袋,让他不要乌鸦嘴的乱说话,并一脸严肃的表示,那些恐怖的都市传说,就只是传说而已!
  恐怖的都市传说,就真的只是传说而已吗?
  也许有一天,你说不定就会在谁的家里,看到那八面,用人皮制成的鼓。
  据说,那八面人皮制成的鼓敲起来,会听到凄厉悲凉的哭声!
  碎尸案结束后,我买了李茜生前最喜欢的向日葵,前往她的墓地。
  结果,我却发现,在她的墓碑前面,竟然已经摆了一只金灿灿的向日葵。
  我慌忙向四处张望,没有看到人,便掏出电话打给丈母娘,问她是不是有来给李茜扫墓了?
  丈母娘说她没有来,不过,有可能是李茜从国外的妹妹吴沁回来了。因为李茜入土的日子,正好赶上吴沁的毕业考试,所以,他们没有告诉妹妹吴沁。而吴沁在毕业后得到姐姐李茜去世的消息,便立刻收拾行装回国来了。丈母娘估计她没有回家,应该是直接去了姐姐的墓地。
  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
  电话那头的丈母娘突然叫了一声我的名字:“小文”。思绪被打断,我收回神,问她还有什么事情要吩咐?
  她沉吟了一下后对我说:“孩子,都过去这么久了,你也该放下了!”
  李茜不可能从我的生命中消失,她已经融入到了我的血液当中,每当想起她时,都会感觉她就在我的身边,而且那种感觉,非常强烈。
  我将一大捧向日葵放在李茜的墓碑前,然后将一杯咖啡也放在墓碑前,接着席地而坐。
  我伸手抚摸光滑的墓碑,像是同李茜在聊天一样告诉她,说我想起以前,李茜她总是将一两瓶罐装咖啡藏在我办公桌下面的柜子里面,留给我熬夜的时候提神。现在我会习惯性的伸手打开柜子,但是里面,再也没有咖啡等着我了。每到这时候,我都好想她,好想她!
  想起我对杀死她的凶手至今还是一无所获,便感到非常的难过和无能,我告诉李茜,我又能够看到那些鬼影了,乞求她可不可以出现一次,让我再看她一眼就好,因为,我实在是太想她了。
  我从口袋中掏出口琴,然后自言自语的对李茜说道:“你不知道吧!我还会吹口琴,其实,我还会很多乐器,谁让我有一个希望我当音乐家的老妈,却败给了一个希望我当刑警的老爸。”
  “我曾经,想要在结婚的当天,在你由我岳父吴铁腕带进礼堂的时候,亲自弹钢琴演奏结婚进行曲。那个美好的愿望,再也无法实现了。不过,从今往后,只要我有时间,便会来这里演奏乐器给你听。”
  说完,我将冰凉的口琴贴在双唇上,哀切又悠扬的口琴声,好像是久远岁月里面奏起的回声一样。那一段段深深烙印在我脑海中的美好回忆,变成灵动的音符,随着婉转的口琴声,在空中跳跃着,欢快的跑远。
  我躺在了墓地旁,想起那部女主角在男主角墓地前自杀的经典韩剧,我现在,完全能够体谅那种随爱人而去的心情。
  不过,在我没有抓到杀害李茜的凶手之前,我绝对不会随她而去。我一定要将从我身边夺走李茜的那个凶手抓到,不管用什么方法,不管付出多少代价,即使脱掉身上的警服也在所不惜。
  阳光真的很灿烂,我将手挡在眼前。人们,在躲避光明而选择黑暗时,应该只有光明太过刺眼这一个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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