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狼的复仇
洛基和青春女神那档子事过去之后,我在英国过了几天相对悠哉的日子。
乔伟他老爸那里能提供的东西毕竟有限,所以很快我们就把该学的东西学得差不多了。倒是洛基这个新盟友给我们提供了一些更靠谱的信息,比如关于神的特质,以及杀死神的方法等等。
根据洛基的说法,人类对“神”的认知有点夸大化了,神并非全知全能,只是因为生命形式不一样所以看事物的视角也不一样而已,就像人看东西通常不会通过分子或者原子这个层面一样。
对于洛基来讲,他来到人类的世界需要适应的东西非常的多,这对他来说是一件异常痛苦的事情,比如人要吃饭、要喝水、要排泄、要睡觉,这些事神是从来不做的,但现在他也必须要去做。
另外人类所使用的一切工具对于神来说几乎都是陌生的,甚至是危险的,因为说不好哪件不起眼的东西对神来说就有着致命的威胁,这不仅需要去适应,更需要去试探。
对神来说,在人间的生活绝对是危机四伏、步步惊心,而且洛基也强调了非常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无论是何方的神明,现在都不会愿意让太多人知道他们的存在,即使有所行动也会小心翼翼。
我特意问了下这其中的缘由。
洛基的回答非常简单:“人类现代科技的力量让神感到畏惧。”
这话其实很容易理解,简单来说洛基他们这些诸神就相当于外星人了,他们在古代时候曾经降临过地球,当时的人类对神够不成威胁,所以神才被称之为神;但现在的情况显然不同了,一旦神的存在被全世界人证实了,而且人们也觉得神是个威胁,那么神将在人类世界毫无立足之地。
估计也是洛基的这番言论对我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所以我始终处在一种轻松愉快的状态,而当我终于接到常乐从国内打来的电话后,我的心情则完全可以用兴奋来形容——我终于要回中国了。
我和乔伟在英国的这段时间,常乐一直在国内寻找赵明军的线索,他这次打电话过来也是因为这件事。
根据常乐的调查,赵明军绕了一大圈又返回了深圳,而他这次回来的目的跟一头狼有关,而且这头狼在最近刚刚要了一个人的命。常乐虽然不知道赵明军具体藏身在哪,但他觉得只要我们能找到那头狼,那么距离揪出赵明军也就不远了。
于是在接到电话的第三天,我和乔伟就一起坐上了飞往深圳的飞机。
办假证这个行当在哪个国家都有,我在英国直接摇身一变来了个英籍华人身份,再略微地小小化装一下我就可以正大光明地回国,不用害怕被通缉的问题了。
深圳的天气可比伦敦要好得多,起码非常暖和,我不用再穿厚实的皮夹克完全可是穿短袖了。
顺利出了机场之后,我和乔伟也在外面见到了叶鸿,我们暂住的地方就定在了叶鸿自己的那栋顶层的豪宅里。
下午四点的时候,常乐来到了叶鸿家跟我们汇合,而且还带来了个小个头的男生。
我选择用“男生”这个词主要是那个人长得确实非常面嫩,感觉好像十五、六岁的中学生,t恤加牛仔裤的打扮也没让我从他身上看到什么成熟的痕迹来。
“他是你弟弟?”
我实在不觉得这个男生会跟我们要调查的“狼”有什么关系,所以就随便猜了一句。
“不是!他算是当事人,也算是目击者,反正不是我弟弟就对了。他叫朗莲华,在深圳上班的打工族。”常乐介绍道。
“上班族?!”我望着那男生的脸惊讶道:“你没拿我开涮吧?他哪像上班族啊?学生党还差不多,而且还是初中学生党!而且你确定他叫朗莲华这个名?朗莲华、蓝莲花,你小子是不是又在那耍什么鬼心眼呢?”
常乐一脸冤枉地摇着手道:“我可没跟你开玩笑,他真叫朗莲华,喂,小哥,你这时候就别腼腆了。”
说着,常乐又推了一下那小男生的后背。我感觉常乐好像并没有用多大力气,不过那男生却被推得向前一趔趄。
“我……我是叫朗莲华,今年二十四了。”那男生终于开了口,声音倒是挺成熟。
我不由得又再次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个朗莲华,然后好奇地问道:“你看到了一头狼?”
朗莲华愣了一下,随后便摇头道:“没,没看到狼,我看到……看到……”
他说起话来吞吞吐吐的,我这个人最受不了这种磨叽的说法方式,所以索性冲他一摆手示意他不用说了,然后便去问常乐到底是怎么回事。
“事是今年过年发生的,你们那时候还没去英国呢,一个小老板在公司里被开了膛,这位朗老弟是第一个看到那倒霉老板的尸体的……”常乐也详细地向我们说明了一下关于朗莲华以及被杀的张老板的事。
我听完了事件的经过,又看了看朗莲华,随后奇怪道:“这事应该算是仇杀吧?跟狼有啥关系?”
“有啊!肯定有关系,要不然也不会把你们叫回来了!”常乐解释道:“一开始这事也是当成仇杀来调查的,也没有人提起过关于张老板尸体的事,一直到过了快一个月了,我的一个法医朋友才向我透露出一个秘密,他怀疑那个张老板是被一只动物弄成那样的,而且他还确认出来那只动物的种类还有大小。”
“凶手是狼呗?”
“更准确来说应该是狼人!”常乐道:“我那法医朋友说,根据死者伤口的情况来看,行凶的应该是犬科动物,不过个头应该有熊那么大,这一点就非常奇怪了,这也是他一直把这件事隐瞒下来的原因,因为没有人会相信他的话!”
“你的意思是杀死朗莲华老板的凶手是个狼人,而且赵明军现在也在找这个狼人?”我问。
常乐眯缝着眼睛冲我一点头,“在很多传说故事里狼人和吸血鬼都是并存的,如果月读的仆从是吸血鬼,那么狼人可能也是神仆的一种表现形式,我想赵明军肯定是想顺着这条线索再跟神接触一次。”
“这个还真是值得一查!”我也点头表示赞同,然后一边瞄着朗莲华一边接着问道:“那么你把他带过来就说明寻找那狼人的线索就在他身上呗?”
“起码他是个关键性的人物,从2月到现在这两个多月里已经有三个人死于同样的手法了,一个是他公司的老板,另外两个都是他公司的女同事,这三个人都跟他沾边,而且都是他不喜欢的人。”
常乐这话里的意思可有点深了。
“你是说狼人就是朗莲华?”乔伟插话问道。
“不是的!不是我杀的,我怎么可能去杀人!”
不等常乐回答,朗莲华就先急了,他一边用力摇着头一边否认道,同事他的两个拳头也攥得紧紧的,好像把全身的力气都用在辩解和反驳上了。
估计也是因为朗莲华长得实在太像中学生了,所以我本性似的不太想去听他发表的任何意见,而是直接望向常乐道:“警察那边咋说?应该不可能没发现这种关联性吧?”
“肯定发现了,警察那边觉得是有人替这小子出头,目前也正在调查他的朋友、同学、还有同事,不过现在还没收获。”
“那你觉得呢?”
“喂喂喂~!不是吧?你居然会在乎我的意见了?”常乐一脸欠揍相地看着乔伟笑着道:“你们在英国的时候发生什么好事了?”
“你就不能少说点废话吗?他到底是不是狼人,给我句痛快的!”我极不耐烦地冲常乐吼道。
常乐嘿嘿一笑,然后摇头道:“他不是,不过那个狼人肯定就在他身边,要怎么找就看你的了,阴阳侦探!”
乔伟他老爸那里能提供的东西毕竟有限,所以很快我们就把该学的东西学得差不多了。倒是洛基这个新盟友给我们提供了一些更靠谱的信息,比如关于神的特质,以及杀死神的方法等等。
根据洛基的说法,人类对“神”的认知有点夸大化了,神并非全知全能,只是因为生命形式不一样所以看事物的视角也不一样而已,就像人看东西通常不会通过分子或者原子这个层面一样。
对于洛基来讲,他来到人类的世界需要适应的东西非常的多,这对他来说是一件异常痛苦的事情,比如人要吃饭、要喝水、要排泄、要睡觉,这些事神是从来不做的,但现在他也必须要去做。
另外人类所使用的一切工具对于神来说几乎都是陌生的,甚至是危险的,因为说不好哪件不起眼的东西对神来说就有着致命的威胁,这不仅需要去适应,更需要去试探。
对神来说,在人间的生活绝对是危机四伏、步步惊心,而且洛基也强调了非常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无论是何方的神明,现在都不会愿意让太多人知道他们的存在,即使有所行动也会小心翼翼。
我特意问了下这其中的缘由。
洛基的回答非常简单:“人类现代科技的力量让神感到畏惧。”
这话其实很容易理解,简单来说洛基他们这些诸神就相当于外星人了,他们在古代时候曾经降临过地球,当时的人类对神够不成威胁,所以神才被称之为神;但现在的情况显然不同了,一旦神的存在被全世界人证实了,而且人们也觉得神是个威胁,那么神将在人类世界毫无立足之地。
估计也是洛基的这番言论对我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所以我始终处在一种轻松愉快的状态,而当我终于接到常乐从国内打来的电话后,我的心情则完全可以用兴奋来形容——我终于要回中国了。
我和乔伟在英国的这段时间,常乐一直在国内寻找赵明军的线索,他这次打电话过来也是因为这件事。
根据常乐的调查,赵明军绕了一大圈又返回了深圳,而他这次回来的目的跟一头狼有关,而且这头狼在最近刚刚要了一个人的命。常乐虽然不知道赵明军具体藏身在哪,但他觉得只要我们能找到那头狼,那么距离揪出赵明军也就不远了。
于是在接到电话的第三天,我和乔伟就一起坐上了飞往深圳的飞机。
办假证这个行当在哪个国家都有,我在英国直接摇身一变来了个英籍华人身份,再略微地小小化装一下我就可以正大光明地回国,不用害怕被通缉的问题了。
深圳的天气可比伦敦要好得多,起码非常暖和,我不用再穿厚实的皮夹克完全可是穿短袖了。
顺利出了机场之后,我和乔伟也在外面见到了叶鸿,我们暂住的地方就定在了叶鸿自己的那栋顶层的豪宅里。
下午四点的时候,常乐来到了叶鸿家跟我们汇合,而且还带来了个小个头的男生。
我选择用“男生”这个词主要是那个人长得确实非常面嫩,感觉好像十五、六岁的中学生,t恤加牛仔裤的打扮也没让我从他身上看到什么成熟的痕迹来。
“他是你弟弟?”
我实在不觉得这个男生会跟我们要调查的“狼”有什么关系,所以就随便猜了一句。
“不是!他算是当事人,也算是目击者,反正不是我弟弟就对了。他叫朗莲华,在深圳上班的打工族。”常乐介绍道。
“上班族?!”我望着那男生的脸惊讶道:“你没拿我开涮吧?他哪像上班族啊?学生党还差不多,而且还是初中学生党!而且你确定他叫朗莲华这个名?朗莲华、蓝莲花,你小子是不是又在那耍什么鬼心眼呢?”
常乐一脸冤枉地摇着手道:“我可没跟你开玩笑,他真叫朗莲华,喂,小哥,你这时候就别腼腆了。”
说着,常乐又推了一下那小男生的后背。我感觉常乐好像并没有用多大力气,不过那男生却被推得向前一趔趄。
“我……我是叫朗莲华,今年二十四了。”那男生终于开了口,声音倒是挺成熟。
我不由得又再次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个朗莲华,然后好奇地问道:“你看到了一头狼?”
朗莲华愣了一下,随后便摇头道:“没,没看到狼,我看到……看到……”
他说起话来吞吞吐吐的,我这个人最受不了这种磨叽的说法方式,所以索性冲他一摆手示意他不用说了,然后便去问常乐到底是怎么回事。
“事是今年过年发生的,你们那时候还没去英国呢,一个小老板在公司里被开了膛,这位朗老弟是第一个看到那倒霉老板的尸体的……”常乐也详细地向我们说明了一下关于朗莲华以及被杀的张老板的事。
我听完了事件的经过,又看了看朗莲华,随后奇怪道:“这事应该算是仇杀吧?跟狼有啥关系?”
“有啊!肯定有关系,要不然也不会把你们叫回来了!”常乐解释道:“一开始这事也是当成仇杀来调查的,也没有人提起过关于张老板尸体的事,一直到过了快一个月了,我的一个法医朋友才向我透露出一个秘密,他怀疑那个张老板是被一只动物弄成那样的,而且他还确认出来那只动物的种类还有大小。”
“凶手是狼呗?”
“更准确来说应该是狼人!”常乐道:“我那法医朋友说,根据死者伤口的情况来看,行凶的应该是犬科动物,不过个头应该有熊那么大,这一点就非常奇怪了,这也是他一直把这件事隐瞒下来的原因,因为没有人会相信他的话!”
“你的意思是杀死朗莲华老板的凶手是个狼人,而且赵明军现在也在找这个狼人?”我问。
常乐眯缝着眼睛冲我一点头,“在很多传说故事里狼人和吸血鬼都是并存的,如果月读的仆从是吸血鬼,那么狼人可能也是神仆的一种表现形式,我想赵明军肯定是想顺着这条线索再跟神接触一次。”
“这个还真是值得一查!”我也点头表示赞同,然后一边瞄着朗莲华一边接着问道:“那么你把他带过来就说明寻找那狼人的线索就在他身上呗?”
“起码他是个关键性的人物,从2月到现在这两个多月里已经有三个人死于同样的手法了,一个是他公司的老板,另外两个都是他公司的女同事,这三个人都跟他沾边,而且都是他不喜欢的人。”
常乐这话里的意思可有点深了。
“你是说狼人就是朗莲华?”乔伟插话问道。
“不是的!不是我杀的,我怎么可能去杀人!”
不等常乐回答,朗莲华就先急了,他一边用力摇着头一边否认道,同事他的两个拳头也攥得紧紧的,好像把全身的力气都用在辩解和反驳上了。
估计也是因为朗莲华长得实在太像中学生了,所以我本性似的不太想去听他发表的任何意见,而是直接望向常乐道:“警察那边咋说?应该不可能没发现这种关联性吧?”
“肯定发现了,警察那边觉得是有人替这小子出头,目前也正在调查他的朋友、同学、还有同事,不过现在还没收获。”
“那你觉得呢?”
“喂喂喂~!不是吧?你居然会在乎我的意见了?”常乐一脸欠揍相地看着乔伟笑着道:“你们在英国的时候发生什么好事了?”
“你就不能少说点废话吗?他到底是不是狼人,给我句痛快的!”我极不耐烦地冲常乐吼道。
常乐嘿嘿一笑,然后摇头道:“他不是,不过那个狼人肯定就在他身边,要怎么找就看你的了,阴阳侦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