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八章 正面对敌
“马?红发魔鬼的那种马?”牛科里听得大为好奇。原来在美洲大陆上是没有马的,这些印第安人也只有在西班牙人中间看到过马匹,这对他们来说是个新鲜事物。
“应该差不多吧。”陈子龙点点头,他向孙可望招招手,后者立刻命令将马拉下船来。因为不知道是否还要出发,战马都被寄养在宝船上,那里地方空余很大,足够他的战马休息,所以印第安人都没有见到。
当看到近五百匹战马从船上依次走下,所有人都震惊了,他们还从未近距离见过如此多的马在一起。酋长们小声议论着,评论着天国的战斗力,最后他们一致认为,天国能够打败红发魔鬼,让他们重新拥有和平。
陈子龙嘱咐了一番,就让孙可望的骑兵营出发了,他们每人带上一名酋长或者印第安勇士,在他们的指引下,慢速向着北面前进。同来的步兵营则留在那里,保护宝船的安全。
因为速度太慢,大军整整走了两天时间。孙可望不但怠慢,他生怕遭到偷袭,将斥候放得远远的。这些斥候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各个都是训练有素,在他们搜索下西班牙人无所遁形,很快就被找了出来。
当听说西班牙人正在迎面而来,距离不足二十里之后,孙可望命令所有人下马。他让一个连看管马匹,同时保护那些看热闹的酋长和印第安勇士们,自己则带着剩下的士兵排成阵线等着对方。
印第安人被交代不要上前参战,所以他们找了个小丘隐蔽起来,伸长了脖子等着看天国军队与红发魔鬼的较量。当成群而来的西班牙人发现前面有排列整齐的军队时也是吃了一惊,他们没有想到在奇瓦瓦半岛上,居然有如此训练有素的军队。
“全军下马列阵。”西班牙军官大声命令着,所有西班牙人都下了马。他们并非真正的骑兵,而是属于龙骑兵之列,他们的马也不是真正的战马,而是西班牙重型挽马,那种让朱聿键欲得之而后快的品种。
孙可望本来就看过夜枭搜集的情报,对西班牙人的武器配置非常熟悉。虽然如今欧洲的骑兵已经开始普遍装备簧轮枪,但这是指比较强悍的陆上强国瑞典、丹麦等国。虽然海军方面依然有些威风,但西班牙人在陆军方面的战斗力却是相当凄惨,他们的武器甚至与一百年前没有多少区别。
西班牙最具代表性的武器是穆什克特火绳枪,也是他们本国的传家宝,在十六世纪中叶,这种火绳枪代表了当时欧洲火绳枪的最先进水平。该枪口径23毫米、重量10~11公斤,全弹质量50克,最大射程250米,有效射程100米。
穆什克特火绳枪采用机械式瞄准具,每分钟可发射2发铅弹。虽然枪很笨重,大多时候只能用叉形座来支撑发射,但射出的铅制弹丸威力极大,能在八十米内击穿骑士所穿的重型胸甲,当初西班牙人就是依靠这种武器,才征服了庞大而落后的印加帝国。
西班牙人就在孙可望骑兵营的六百米外,很快列成了一个奇怪的阵型。实际上这个阵型只是对于孙可望等人奇怪而已,如果是欧洲各国军队看到,一定能认得出来,这就是西班牙人盛名已久的西班牙大方阵。
如今的西班牙大方阵已经是16世纪下半叶的改良版,每个方队约1500人左右,火枪兵约占75%,长枪兵为25%左右。这支西班牙军队虽然人数不足,但也是按照统一兵种比例配置的,当他们发现孙可望的骑兵营之后,就放弃了马匹组成了这个经典阵型。
一百名长枪兵在中间,三百名火枪兵在两侧,很快形成了绵密的阵型。面对着西班牙人的大方阵,孙可望却是嗤笑出声,这样垃圾的阵型比之东方的阵型简直不可同日而语。别说是现在最新的线形战术,就算以前他们所用过的各种阵型,也能完败这样的军阵。
西班牙人高声喊着口号,迈步向着骑兵营逼来,他一直都是以这样的方式,让印第安人的士气崩溃,但是这次却不一样,他们面对的是一支训练有素的正规军。
“前进。”孙可望大喊命令着,整齐的军鼓声响了起来,所有士兵手持最新式的燧发枪,以每分钟七十六步的速度,匀速向前迈进。当看到对面士兵整齐划一的步幅,西班牙军队中引起了一些骚动,这显然是个劲敌,让他们不得不注意起来。
“停步,举枪。”孙可望的命令得到了迅速执行,随着鼓点的变化,第一排士兵端起来燧发枪。
“继续前进,他们吓唬人的。”西班牙指挥官大声喊着,双方还有一百二十米的距离,他们竟然就停下不来,这在他看来是很不专业的。因为据他所知火枪没有这么远的有效射程,更何况对方端起枪的时候,甚至连火绳也没有点燃。
“射击。”随着孙可望的命令发出,第一线的一百多名士兵纷纷扣下了扳机,砰砰的枪声接连响起,随着硝烟逐渐升腾,西班牙方阵中顿时出现了大面积伤亡。
西班牙人被震惊了,他们的火枪笨重无比,需要支架才能射击,而且点燃火绳和装填耗时极长,射程也没有这么远。
西班牙人没想到对面的敌人却精密的犹如一架机器,他们第一排射击完毕之后,立刻从队伍缝隙间后撤,随后第二排上前,也不见他们点燃火绳,再次进行了击发。
砰砰的枪声连绵不绝,处于最前排的西班牙士兵连续的倒下,令他们惊慌不已。“前进射击。”孙可望二话不说,立刻命令全军逼近。刚才他利用己方有效射程多出的二三十米距离,对敌人火力进行压制,现在对方已经出现了慌乱,他要给对方更大的压力。
随着一排排火枪连绵不断的射击,西班牙人在迅速倒地,而慌乱之下的西班牙火枪兵接连后退,根本没有时间固定叉形座射击,只能扛着枪往回跑。
“应该差不多吧。”陈子龙点点头,他向孙可望招招手,后者立刻命令将马拉下船来。因为不知道是否还要出发,战马都被寄养在宝船上,那里地方空余很大,足够他的战马休息,所以印第安人都没有见到。
当看到近五百匹战马从船上依次走下,所有人都震惊了,他们还从未近距离见过如此多的马在一起。酋长们小声议论着,评论着天国的战斗力,最后他们一致认为,天国能够打败红发魔鬼,让他们重新拥有和平。
陈子龙嘱咐了一番,就让孙可望的骑兵营出发了,他们每人带上一名酋长或者印第安勇士,在他们的指引下,慢速向着北面前进。同来的步兵营则留在那里,保护宝船的安全。
因为速度太慢,大军整整走了两天时间。孙可望不但怠慢,他生怕遭到偷袭,将斥候放得远远的。这些斥候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各个都是训练有素,在他们搜索下西班牙人无所遁形,很快就被找了出来。
当听说西班牙人正在迎面而来,距离不足二十里之后,孙可望命令所有人下马。他让一个连看管马匹,同时保护那些看热闹的酋长和印第安勇士们,自己则带着剩下的士兵排成阵线等着对方。
印第安人被交代不要上前参战,所以他们找了个小丘隐蔽起来,伸长了脖子等着看天国军队与红发魔鬼的较量。当成群而来的西班牙人发现前面有排列整齐的军队时也是吃了一惊,他们没有想到在奇瓦瓦半岛上,居然有如此训练有素的军队。
“全军下马列阵。”西班牙军官大声命令着,所有西班牙人都下了马。他们并非真正的骑兵,而是属于龙骑兵之列,他们的马也不是真正的战马,而是西班牙重型挽马,那种让朱聿键欲得之而后快的品种。
孙可望本来就看过夜枭搜集的情报,对西班牙人的武器配置非常熟悉。虽然如今欧洲的骑兵已经开始普遍装备簧轮枪,但这是指比较强悍的陆上强国瑞典、丹麦等国。虽然海军方面依然有些威风,但西班牙人在陆军方面的战斗力却是相当凄惨,他们的武器甚至与一百年前没有多少区别。
西班牙最具代表性的武器是穆什克特火绳枪,也是他们本国的传家宝,在十六世纪中叶,这种火绳枪代表了当时欧洲火绳枪的最先进水平。该枪口径23毫米、重量10~11公斤,全弹质量50克,最大射程250米,有效射程100米。
穆什克特火绳枪采用机械式瞄准具,每分钟可发射2发铅弹。虽然枪很笨重,大多时候只能用叉形座来支撑发射,但射出的铅制弹丸威力极大,能在八十米内击穿骑士所穿的重型胸甲,当初西班牙人就是依靠这种武器,才征服了庞大而落后的印加帝国。
西班牙人就在孙可望骑兵营的六百米外,很快列成了一个奇怪的阵型。实际上这个阵型只是对于孙可望等人奇怪而已,如果是欧洲各国军队看到,一定能认得出来,这就是西班牙人盛名已久的西班牙大方阵。
如今的西班牙大方阵已经是16世纪下半叶的改良版,每个方队约1500人左右,火枪兵约占75%,长枪兵为25%左右。这支西班牙军队虽然人数不足,但也是按照统一兵种比例配置的,当他们发现孙可望的骑兵营之后,就放弃了马匹组成了这个经典阵型。
一百名长枪兵在中间,三百名火枪兵在两侧,很快形成了绵密的阵型。面对着西班牙人的大方阵,孙可望却是嗤笑出声,这样垃圾的阵型比之东方的阵型简直不可同日而语。别说是现在最新的线形战术,就算以前他们所用过的各种阵型,也能完败这样的军阵。
西班牙人高声喊着口号,迈步向着骑兵营逼来,他一直都是以这样的方式,让印第安人的士气崩溃,但是这次却不一样,他们面对的是一支训练有素的正规军。
“前进。”孙可望大喊命令着,整齐的军鼓声响了起来,所有士兵手持最新式的燧发枪,以每分钟七十六步的速度,匀速向前迈进。当看到对面士兵整齐划一的步幅,西班牙军队中引起了一些骚动,这显然是个劲敌,让他们不得不注意起来。
“停步,举枪。”孙可望的命令得到了迅速执行,随着鼓点的变化,第一排士兵端起来燧发枪。
“继续前进,他们吓唬人的。”西班牙指挥官大声喊着,双方还有一百二十米的距离,他们竟然就停下不来,这在他看来是很不专业的。因为据他所知火枪没有这么远的有效射程,更何况对方端起枪的时候,甚至连火绳也没有点燃。
“射击。”随着孙可望的命令发出,第一线的一百多名士兵纷纷扣下了扳机,砰砰的枪声接连响起,随着硝烟逐渐升腾,西班牙方阵中顿时出现了大面积伤亡。
西班牙人被震惊了,他们的火枪笨重无比,需要支架才能射击,而且点燃火绳和装填耗时极长,射程也没有这么远。
西班牙人没想到对面的敌人却精密的犹如一架机器,他们第一排射击完毕之后,立刻从队伍缝隙间后撤,随后第二排上前,也不见他们点燃火绳,再次进行了击发。
砰砰的枪声连绵不绝,处于最前排的西班牙士兵连续的倒下,令他们惊慌不已。“前进射击。”孙可望二话不说,立刻命令全军逼近。刚才他利用己方有效射程多出的二三十米距离,对敌人火力进行压制,现在对方已经出现了慌乱,他要给对方更大的压力。
随着一排排火枪连绵不断的射击,西班牙人在迅速倒地,而慌乱之下的西班牙火枪兵接连后退,根本没有时间固定叉形座射击,只能扛着枪往回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