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六章,尉迟敬德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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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真的是送给我的吗?真大啊!”
  程咬金抚摸着车的前盖,惊喜万分的赞叹,
  “不过这么大一个玩意儿,怎么让它跑起来呢?”
  林雨打开车门,让程咬金坐在副驾驶上说:“开车并不是那么好学的,不过要是在长安城的话,只要你能开走而且不撞到人就行了,我先教你怎么启动。”
  程咬金虽然年纪不小,但是非常有童心,不住的问这问那,问的林雨都满头大汗。
  可是又不得不去回答,毕竟那都是需要注意的问题。
  教完以后,程咬金上手也快,没多久就能缓慢的开动,林雨为自己教会一个“徒弟”而大为欣喜。
  不过也好在这些车都是自动挡,不然的话要再教程咬金玩踩离合挂档,那林雨肯定要苦恼死。
  谁能想到,一千多年以前,程咬金还开着suv在山野地里横冲直撞。
  这要是让那些专家学者们知道了,绝对能惊掉他们的下巴。
  “哈哈,真爽啊,没想到这玩意儿飞奔起来,简直就像风一样快,马什么的都不能比。”
  程咬金疯一般的大叫着,激动的他一个劲儿的踩油门儿,速度竟然已经达到了80码,把副驾驶上的林雨都给吓得差点出心脏病。
  虽然说林雨以前开的还有更快的,80码实在算不得什么。
  但是程咬金这可是第一次开车,而且山地上的路极为坎坷,把人颠簸的胃里直翻腾。
  林雨感觉早上吃的饭都要被颠出来了,他急忙说道,
  “程伯,慢,慢点儿开!你先熟悉一下汽车,别这么快啊!”
  话刚一说完,车前面不知从哪里飞来一只鸽子。
  啪!
  前挡风玻璃上面绽放出一朵血花,鸽子的内脏和羽毛沾在玻璃上,看起来极为恶心。
  突如其来的一幕让程咬金猛地踩下刹车,地面划出两道长长的刹车痕。
  “这是什么玩意儿,咋……”
  程咬金赶紧下车查看,林雨也跟着下了车,但第一个动作却是弯腰呕吐。
  直到胃里的东西都给清除干净以后,才感觉稍微好一点。
  “程伯,咱以后慢点开,这还好是城外 要是城内的话,不知道撞死了多少人了。”
  程咬金根本没听进去,而是指着玻璃上四分五裂的鸽子说:“你看看这是咋回事?”
  “车速太快,鸽子正好迎面飞过来,两者相撞产生的力道是非常大的,足够让变成一滩肉泥。”
  程咬金一听,顿时心惊不已,
  “这么厉害?那要是撞在人身上的话,岂不是骨头都要散架了?”
  林雨无语的说,
  “别说散架了,肢体乱飞都有可能,你又不是没见过我之前开车进战场。所过之处,有几个活下来的?”
  “嘶~没想到这车的力量竟然这么恐怖?”
  程咬金倒吸一口冷气,随后脸上又露出得意的笑容,
  “那是不是说,我只要开着这个去比赛,第一就非我莫属喽?”
  林雨点点头,
  “如果我不参加比赛的话,理论上确实如此。”
  “啥叫理论啊?难道还有哪能跑得比它还要快?”
  程咬金指着汽车问道。
  “因为我给尉迟伯也送了一辆,还有皇上的,那你得看他们参不参加喽。”
  “他俩?这个……到真是个不小的问题。”程咬金斟酌片刻,随后下巴一扬,
  “皇上乃九五之尊,怎么可能会屈尊参加比赛?要是只有大老黑的话,他哪里比得上我?哼,到时候就让他跟在我后面吃土。”
  “是吗?”
  林雨似有所指的说,
  “我今早上刚把车送给尉迟伯,他就会开了呢。这会儿估计正练着。到时候谁输谁赢还不一定呢。”
  “哼,骑马都没我快,开车更比不上我,我这就再出去溜达几圈去。”
  程咬金一听,也着急了,他撕下身上的一块里衣将玻璃擦干净,上车继续练手。
  林雨在东城门口下车,回到林家府库,又开出来一辆车,去饮品超市。
  果不其然,尉迟敬德正在超市里吃冰棍。
  不得不说这天实在太热了,古时候的人在没有冰棍的时候,还是可以忍受的。
  但是一旦享受了冰的清凉,就再也难以忘却那种感觉。
  这不,尉迟敬德脚边已经扔了三四个冰棍的包装袋,而手里却还拿着一根品味着。
  一边吹着风扇,一边吃冰棍,简直就是人生的享受啊,尉迟敬德直觉有了林雨之后,老年生活也变得丰富多彩起来。
  “尉迟伯,吃着呢?”
  “哈,是林雨啊,过来,吃一根?”
  林雨拒绝了对方的好意,转而说道,
  “我看程伯都在城外练马呢,你怎么不练啊?”
  “嗐,我就不欺负他,那老胖子从年轻的时候跟我赛马就没比过,这年纪大了,懒得打击他。”
  尉迟敬德一开口就是对程咬金进行贬低,好像这已经是成了他的家常便饭。
  林雨笑了笑说:“那可不一定哦?假如你不参加比赛,程伯肯定是魁首!”
  “你想多了,他那一身肉少说都有200斤吧,你看有几匹马驮着它能跑得起来?要不然跟我比了几十年都没有赢过一次呢!”
  “不不,这次程伯骑的不是马。”
  “不是马?”尉迟敬德坐直了身体,“不是吗?难道他要自己跑?那不是脑子进水了吗?”
  “嘿嘿,我特地教会了程伯开汽车。这次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应该是程伯第一名。毕竟汽车可比马快的多呢。”
  听林雨这么一说,尉迟敬德立马就急眼了,
  “嘿,我说你小子办事行啊,给那老胖子车就不给我车?难道他先给你钱了?”
  林雨摇摇头:“那倒不是。”
  “难道他跑你家要去了?”
  尉迟敬德猜测道,接着低声骂了句,“老不要脸的,多大的人,还怕晚辈赖账?”
  “也不是!”林雨的回答让尉迟敬德感到有些惊异,他问,
  “那到底为啥?”
  “因为程伯参加比赛了啊,我希望他能够获得最后胜利,所以就把汽车先给他了。他还说不管你在不在,他都是第一名。”
  “什么?”
  尉迟敬德抬起手就要习惯性的将冰棍摔在地上,但转念一想,又将其在他口中嘎嘣嘎嘣的啃碎,好像是啃程咬金一样。
  他满嘴冰渣子,说话都喷着水雾:“我的汽车呢,赶紧教我开车,娘的,老夫不想跟他一个胖子一般见识,他还想站在我的头上拉屎了还?”
  说着,他将吃空的包装袋往地上一摔,愤愤道,
  “这回我就让他知道我的厉害!胖子一身肉,还想跟我比?回家吃奶去吧!”
  林雨窃笑了一声,随后指着门口的suv说:“喏,早就给您老准备好了,请上车。”
  尉迟敬德气呼呼的坐在副驾驶上。
  “走,去城外面学,我这次非要让人看看什么叫做本事。”
  于是林雨带着于是就在一起到城西的一处空地里,学起了汽车。
  不得不说,古人在骑惯马之后,在去开车的话,很容易掌控方向,并且距离感非常的强烈。
  特别是在预知将来,掌控了如何加油门和刹车之后,车技瞬间飙升,完全不是一些现在驾校里小白可以比的。
  不过若尉迟敬德和程咬金放到现代开车,就算是拿到了驾照,第一天出门也能立即被吊销。
  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按路走啊,想走直线走直线,想走曲线的走曲线,歪歪扭扭动不动的就来个全方位大漂移。此外让林雨后悔的是,尉迟敬德比程咬金的胆子还要大,一脚踩下去直接一百码,要不是林雨帮他把控方向,估计刚跑没多久就要翻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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