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4章 南辕北辙
俄勒冈酢浆草在美国西海岸的红木森林里比较常见,是生长在这里的特有植物,花期从春季一直延续到初秋,如果徒步者被困森林,面临食物短缺的危机,用这种植物果腹来度过危险是很正确的选择,这种植物按照分类来说,确实是可食用植物,从叶到根都能吃。
不过,俄勒冈酢浆草里面就含有大量草酸,人勉强能吃,但也不能多吃,要吃的话尽量吃叶子并且焯水食用,否则会引起草酸中毒,更何况本来就对草酸耐受力不足的鹦鹉。
理查德差点吓尿,一想到自己以后可能会失去本来就谈不上高明的飞行能力,甚至还可能会患上生不如死的肾结石,成为大家嘲笑的对象,它悔得肠子都青了。
“快快快!有没有什么催吐的东西?本大爷要把刚吃进去的吐出来!”它急得上蹿下跳,慌得一逼。
张子安暗笑它自作自受,“没,我可没带催吐的东西,多喝热水吧!”
多喝热水,可以把吃进去的浆果里的草酸融进水里,尽量在与钙结合之前排出体外,反正鸟都是直肠子。
他煮了一壶淡茶本来是给自己和老茶喝的,结果理查德喝得比谁都多,灌到从喉咙里往外冒水的程度,喝了不一会儿就尿,折腾得上吐下泻,等它好不容易把吃进去的浆果从肠胃里清理干净了,其他精灵都已经要睡觉了。
刚才有理查德在折腾,掩盖了森林里的动静,等它折腾完了只剩半口气,帐篷周围安静下来,而森林里的声音仿佛被放大了,只要凝神去听,就能听到有什么东西悄悄从落叶下蠕动,或者有什么东西从夜空中飞过的轻响。
跟精灵们在一起,完全不用考虑守夜这种事,飞玛斯侧着头趴在一张薄薄的防水布上,因为陆地传递声音比空气快而且对声音的损耗小,只要有大型动物或者人接近,它就能更早更清晰地听到震动声。
完全没有离开意思的斑点猫头鹰也可以成为出色的哨兵,它的夜间视力甚至比猫还要好得多,而且不像有些近视的猫,它的视野范围很远,一旦看到有危险的动物接近,它肯定会鸣叫示警。
理论上自己一个人露营应该把篝火熄灭再睡觉,以防引起火灾,但考虑到红木森林的实际情况,空气过度潮湿而且没有风,引发火灾的危险无限趋近于零,而且生着火可以驱赶野兽,带来安心感,所以他往火里加了几根木头,让火燃烧着,自己钻进帐篷里的睡袋。
火光映照着树枝,在帐篷上投射出奇形怪状的阴影,形如张牙舞爪的魔鬼。
他强迫自己闭上眼不去看,也不去胡思乱想,看了一眼手机,代表精灵的光团依然在前方闪烁,距离已经被拉近了一些,不再那么遥不可及。
过了不知多久,他在理查德的哼唧声中睡着了。
与森林只隔着一顶薄薄的帐篷,森林中的任何风吹草动都能清晰地传进帐篷里,他睡得很轻,夜里里醒了好几次,但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第二天早上,雾依然没散,只是比昨天淡了一些。
篝火已经在后半夜的时候自行熄灭,一钻出睡袋就感觉到寒意包围了身体,是那种中国南方人很熟悉的湿冷,而且湿度不是一般的大,飞快地带走体表与睡袋里的热量。
张子安先抬头看了看树顶,斑点猫头鹰依然没有飞走,闭着眼睛假寐,听到他走出帐篷的声音,只睁开一只眼睛看了看他。
当他撕开一袋肉干后,不用招呼,它就自行从树枝上飞下来,盘旋着没有找到落脚的地方,于是他试探着伸出左臂,它大概觉得这是一根不错的树枝,很适合抓握,就落到他的胳膊上,爪子像钢钳一样牢牢箍住他的小臂,等着开饭,对于送到嘴边的肉干毫不客气地吞进肚子里。
喂完肉干之后,趁它还没飞走,他提心吊胆地掀开它一侧的翅膀看了看——主要是怕它扭头啄他一口,它翅膀下的焦痕有所缓解,可以看到粉色的新肉已经开始生长,逐渐取代被电火花灼伤发黑的部分。以野生动物顽强的生命力,大概再过几天就能恢复正常的飞行能力与捕猎能力了。
吃完早饭,收起帐篷继续出发,背包又轻了一些。
“这雾什么时候才能散?”菲娜终于忍不住抱怨道,它虽然很享受这里的凉快,但这个湿度实在是令它不适应,毛发从早到晚都没有干燥的时候。
“这里的天气就是这样,如果不是因为多雾,这里也不会生长着这么茂密的红衫,红衫需要的水分有三分之一来自于雾气,是雾气造就了这里广袤的红衫林。”张子安劝道“忍忍吧,至少今天比昨天好些了。”
抱怨归抱怨,菲娜也知道天气不是区区凡人能左右的,就算是古埃及的诸神恐怕也管不到这里。
将近中午的时候,走在前面领路的飞玛斯突然嗅到了异常的气味。
“有什么动物成群地从这里经过,就在大概昨天或者前天。”它停下向张子安报告。
“哦?”
张子安走过去,在湿润的泥土里发现了蹄子的形状,有大有小,似乎是正在成群结队地向东南方走去。
他不是专业的猎人,但用屁股想想都知道,这片森林里的大型偶蹄类动物只有两种,鹿和野牛,但野牛的数量很少,而且野牛的蹄印比这个大得多,所以基本上可以肯定,有一群鹿不久前从这里经过。
至于是什么鹿,他可没那种凭蹄印就能分辨出鹿种的本事。
“跟过去看看?”老茶知道僵尸鹿是本次美国之行的重点之一,直接关系到乐世狗粮的谜团,所以提议道。
张子安不置可否,问道“飞玛斯,麦克是往哪边走了?”
飞玛斯答道“目前他的气味是曲折偏向西北。”
东南,西北,南辕北辙。
张子安想了想,僵尸鹿虽然重要,但失踪的梅根性命危在旦夕,显然是后者更紧迫。
“咱们继续追踪麦克,至于鹿嘛……咱们不去追鹿,让鹿来追咱们。”
不过,俄勒冈酢浆草里面就含有大量草酸,人勉强能吃,但也不能多吃,要吃的话尽量吃叶子并且焯水食用,否则会引起草酸中毒,更何况本来就对草酸耐受力不足的鹦鹉。
理查德差点吓尿,一想到自己以后可能会失去本来就谈不上高明的飞行能力,甚至还可能会患上生不如死的肾结石,成为大家嘲笑的对象,它悔得肠子都青了。
“快快快!有没有什么催吐的东西?本大爷要把刚吃进去的吐出来!”它急得上蹿下跳,慌得一逼。
张子安暗笑它自作自受,“没,我可没带催吐的东西,多喝热水吧!”
多喝热水,可以把吃进去的浆果里的草酸融进水里,尽量在与钙结合之前排出体外,反正鸟都是直肠子。
他煮了一壶淡茶本来是给自己和老茶喝的,结果理查德喝得比谁都多,灌到从喉咙里往外冒水的程度,喝了不一会儿就尿,折腾得上吐下泻,等它好不容易把吃进去的浆果从肠胃里清理干净了,其他精灵都已经要睡觉了。
刚才有理查德在折腾,掩盖了森林里的动静,等它折腾完了只剩半口气,帐篷周围安静下来,而森林里的声音仿佛被放大了,只要凝神去听,就能听到有什么东西悄悄从落叶下蠕动,或者有什么东西从夜空中飞过的轻响。
跟精灵们在一起,完全不用考虑守夜这种事,飞玛斯侧着头趴在一张薄薄的防水布上,因为陆地传递声音比空气快而且对声音的损耗小,只要有大型动物或者人接近,它就能更早更清晰地听到震动声。
完全没有离开意思的斑点猫头鹰也可以成为出色的哨兵,它的夜间视力甚至比猫还要好得多,而且不像有些近视的猫,它的视野范围很远,一旦看到有危险的动物接近,它肯定会鸣叫示警。
理论上自己一个人露营应该把篝火熄灭再睡觉,以防引起火灾,但考虑到红木森林的实际情况,空气过度潮湿而且没有风,引发火灾的危险无限趋近于零,而且生着火可以驱赶野兽,带来安心感,所以他往火里加了几根木头,让火燃烧着,自己钻进帐篷里的睡袋。
火光映照着树枝,在帐篷上投射出奇形怪状的阴影,形如张牙舞爪的魔鬼。
他强迫自己闭上眼不去看,也不去胡思乱想,看了一眼手机,代表精灵的光团依然在前方闪烁,距离已经被拉近了一些,不再那么遥不可及。
过了不知多久,他在理查德的哼唧声中睡着了。
与森林只隔着一顶薄薄的帐篷,森林中的任何风吹草动都能清晰地传进帐篷里,他睡得很轻,夜里里醒了好几次,但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第二天早上,雾依然没散,只是比昨天淡了一些。
篝火已经在后半夜的时候自行熄灭,一钻出睡袋就感觉到寒意包围了身体,是那种中国南方人很熟悉的湿冷,而且湿度不是一般的大,飞快地带走体表与睡袋里的热量。
张子安先抬头看了看树顶,斑点猫头鹰依然没有飞走,闭着眼睛假寐,听到他走出帐篷的声音,只睁开一只眼睛看了看他。
当他撕开一袋肉干后,不用招呼,它就自行从树枝上飞下来,盘旋着没有找到落脚的地方,于是他试探着伸出左臂,它大概觉得这是一根不错的树枝,很适合抓握,就落到他的胳膊上,爪子像钢钳一样牢牢箍住他的小臂,等着开饭,对于送到嘴边的肉干毫不客气地吞进肚子里。
喂完肉干之后,趁它还没飞走,他提心吊胆地掀开它一侧的翅膀看了看——主要是怕它扭头啄他一口,它翅膀下的焦痕有所缓解,可以看到粉色的新肉已经开始生长,逐渐取代被电火花灼伤发黑的部分。以野生动物顽强的生命力,大概再过几天就能恢复正常的飞行能力与捕猎能力了。
吃完早饭,收起帐篷继续出发,背包又轻了一些。
“这雾什么时候才能散?”菲娜终于忍不住抱怨道,它虽然很享受这里的凉快,但这个湿度实在是令它不适应,毛发从早到晚都没有干燥的时候。
“这里的天气就是这样,如果不是因为多雾,这里也不会生长着这么茂密的红衫,红衫需要的水分有三分之一来自于雾气,是雾气造就了这里广袤的红衫林。”张子安劝道“忍忍吧,至少今天比昨天好些了。”
抱怨归抱怨,菲娜也知道天气不是区区凡人能左右的,就算是古埃及的诸神恐怕也管不到这里。
将近中午的时候,走在前面领路的飞玛斯突然嗅到了异常的气味。
“有什么动物成群地从这里经过,就在大概昨天或者前天。”它停下向张子安报告。
“哦?”
张子安走过去,在湿润的泥土里发现了蹄子的形状,有大有小,似乎是正在成群结队地向东南方走去。
他不是专业的猎人,但用屁股想想都知道,这片森林里的大型偶蹄类动物只有两种,鹿和野牛,但野牛的数量很少,而且野牛的蹄印比这个大得多,所以基本上可以肯定,有一群鹿不久前从这里经过。
至于是什么鹿,他可没那种凭蹄印就能分辨出鹿种的本事。
“跟过去看看?”老茶知道僵尸鹿是本次美国之行的重点之一,直接关系到乐世狗粮的谜团,所以提议道。
张子安不置可否,问道“飞玛斯,麦克是往哪边走了?”
飞玛斯答道“目前他的气味是曲折偏向西北。”
东南,西北,南辕北辙。
张子安想了想,僵尸鹿虽然重要,但失踪的梅根性命危在旦夕,显然是后者更紧迫。
“咱们继续追踪麦克,至于鹿嘛……咱们不去追鹿,让鹿来追咱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