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七章 两件法器
方河回到明北市之后一连几天都没有露面,光是整理从谭氏洗劫来的东西就用了好几天,他哪里还有工夫去做别的事情呢。
不得不说,洞州谭氏就是财大气粗,他们家珍藏多年的东西简直可以说是琳琅满目,各种药材数不胜数,还有成堆成堆的下品法器,中品法器也有十几件,最厉害的上品法器则有两件。
一件是一面铜镜,这铜镜看起来稀奇古怪,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上面落满了灰尘,一看就知道很长时间没用了。
铜镜背后刻着一个字,盗!
“大概是盗圣的东西吧。”
关于盗圣,方河一直都有一个奇怪的疑问,那就是他到底死没死,虽然传说当年洞州谭氏杀了盗圣,可后来谢语彤的项链也让盗圣的身份更加扑朔迷离。
若是以前,方河相信盗圣已经死了,而现在他则有个怀疑。
但不管怎么说,唯一能够确定的就是洞州谭氏和盗圣交过手,这一点毋庸置疑。
铜镜到底怎么使用还不太清楚,方河只能够从铜镜里感受到强大的灵气,看到这玩意落了这么多灰尘,估计洞州谭氏也不知道该怎么使用吧。
方河研究了半天,也确实是没有找到使用的方法,所以他决定先留下,以后有机会了再使用。
而另一件上品法器,则是洞州谭氏专属的,是一件护腿。
金光闪闪的护腿!
从外表看只是一个护具那么简单,但它通身都是被赤金打造的,表面的纹路上还镌刻着历代洞州谭氏打上去的小型阵法。
谭氏是专门练腿的,十二路谭腿也是称雄江湖,若不是他们遇到了方河大概也不会让这套功法现眼了吧。
既然是练腿的世家,有一件上品法器的护腿护具很正常吧。
跟在方河身边的杨骨问道:“这件护腿简直就像是天上下凡一样精美,难不成谭氏家里还有厉害的炼器师?”
炼器师,是一个跟炼丹师一样特殊的职业,并不是会修炼的人就会炼器,没有师父引路,再加上个人修行,想要炼器简直是痴人说梦。
顶级的炼器师不光能炼制法器,甚至是灵器都可以。
看见这黄金护腿,杨骨难免会想到谭氏是不是会拥有炼制法器的人呢。
方河却笑了:“不会,谭氏只是在上面添加了几个阵法而已,以他们的水准怎么可能炼制出这种东西呢。”
“那这是他们求来的?抢来的?未免太不可思议了吧。”
只要是行内人便知道这护腿有多么大的用处,当时谭振邦若是能戴上这双护腿来跟方河打,恐怕最后谁赢谁输也就不好说了吧。
“此物属于黄金甲的一部分。”
“黄金甲!我听说过,是五百年前黄金大将军的战甲!当年他就是穿着一身黄金甲横行沙场,连斩敌方十六员大将,徒手灭掉了三个门派!就连皇帝都要向其行拱手礼,是吗!”
关于黄金大将军的传说,由于时间隔太久实在是没那么多人记得清楚了,但江湖人都知道他在当年是个传奇人物。
不光是能打仗,他身穿的战甲更是令人称奇。
只是没想到如今这护腿竟然属于黄金甲的一部分。
方河说:“黄金甲共分为头盔、肩甲、臂甲、大凯、护腿、战靴,六个部分,自从黄金大将军死后,也就没人知道黄金甲的下落了,大家都以为是个虚构的传说。”
“既然洞州谭氏偶然得到了护腿,那么就说明黄金大将军的事迹并不是传说,而是真的了?”
“嗯。”方河点点头:“如果能够把黄金甲凑齐,或许得到的东西会不一样吧。”
“不一样?”
“六个部分,分开都是上品法器,放在一起,绝对是灵器!”
“灵器!!”
杨骨惊得都不知道说什么是好,他这辈子都没有见过灵器。
方河倒是没有那么惊讶,他拥有上品灵器龙虎之魂,虽然还没有在战斗的时候使用过,但是也知道肯定是比这护腿要厉害。
可一旦黄金甲被集齐的话,到底谁更厉害一些可就不好说了。
眼下方河也只是把护腿穿上就算了,这个东西对于自己的作用虽然不大,但是以后可就说不准了。
收拾完这些器物时,方河又想看看草药有什么值钱的。
大多都是一些名贵的药材,虽然名贵,但绝不是稀有,更是方河眼下不需要的。
目前方河最需要的东西是能够跟邪僧念珠相匹配的东西,因为他想要冲击功法宗师。
随着招惹到的人越来越多,方河知道自己的修为早晚都会不够用。
而最能够让他突破上去的办法就是尽快成为真正的功法宗师。
虽然现在方河的战斗力已经可以同功法宗师媲美,然而毕竟他还没有修炼到家。
只要他突破了功法的界限,那么以后再有什么事情他也不至于害怕了,到了那个时候,他或许就能够真正立于不败之地。
然而,很可惜。
仓库里这些药材虽然都可以用来炼制丹药,并且绝对价值连城,然而却并没有一个现阶段他需要的。
看来想要突破到功法宗师的境界还是比较难的。
想来也是,这世界上本来功法宗师就少,像谭氏那么厉害的大世家也只不过四个宗师,清风阁那种门派或许也只是有七八个宗师吧。
号称河西第一人的左邦,也就是个功法宗师。
若是人人都能够成为功法宗师,那岂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够坐稳大佬的位置了。
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算了,有些事情该看缘分还是看缘分好了。”
方河也不能强求,毕竟冲击功法是件很困难的事情,他若是不能耐心等待,很有可能会前功尽弃,所以现在只好等等看了。
简单收拾了一下仓库,方河便准备回家休息了。
结果走到楼下,正好碰到穿着大风衣的断魂,他面带善意地对方河微笑,身后一个手下都没有带。
呱唧呱唧…断魂对着方河鼓掌:“三可大师别来无恙啊,最近风头正盛嘛。”
不得不说,洞州谭氏就是财大气粗,他们家珍藏多年的东西简直可以说是琳琅满目,各种药材数不胜数,还有成堆成堆的下品法器,中品法器也有十几件,最厉害的上品法器则有两件。
一件是一面铜镜,这铜镜看起来稀奇古怪,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上面落满了灰尘,一看就知道很长时间没用了。
铜镜背后刻着一个字,盗!
“大概是盗圣的东西吧。”
关于盗圣,方河一直都有一个奇怪的疑问,那就是他到底死没死,虽然传说当年洞州谭氏杀了盗圣,可后来谢语彤的项链也让盗圣的身份更加扑朔迷离。
若是以前,方河相信盗圣已经死了,而现在他则有个怀疑。
但不管怎么说,唯一能够确定的就是洞州谭氏和盗圣交过手,这一点毋庸置疑。
铜镜到底怎么使用还不太清楚,方河只能够从铜镜里感受到强大的灵气,看到这玩意落了这么多灰尘,估计洞州谭氏也不知道该怎么使用吧。
方河研究了半天,也确实是没有找到使用的方法,所以他决定先留下,以后有机会了再使用。
而另一件上品法器,则是洞州谭氏专属的,是一件护腿。
金光闪闪的护腿!
从外表看只是一个护具那么简单,但它通身都是被赤金打造的,表面的纹路上还镌刻着历代洞州谭氏打上去的小型阵法。
谭氏是专门练腿的,十二路谭腿也是称雄江湖,若不是他们遇到了方河大概也不会让这套功法现眼了吧。
既然是练腿的世家,有一件上品法器的护腿护具很正常吧。
跟在方河身边的杨骨问道:“这件护腿简直就像是天上下凡一样精美,难不成谭氏家里还有厉害的炼器师?”
炼器师,是一个跟炼丹师一样特殊的职业,并不是会修炼的人就会炼器,没有师父引路,再加上个人修行,想要炼器简直是痴人说梦。
顶级的炼器师不光能炼制法器,甚至是灵器都可以。
看见这黄金护腿,杨骨难免会想到谭氏是不是会拥有炼制法器的人呢。
方河却笑了:“不会,谭氏只是在上面添加了几个阵法而已,以他们的水准怎么可能炼制出这种东西呢。”
“那这是他们求来的?抢来的?未免太不可思议了吧。”
只要是行内人便知道这护腿有多么大的用处,当时谭振邦若是能戴上这双护腿来跟方河打,恐怕最后谁赢谁输也就不好说了吧。
“此物属于黄金甲的一部分。”
“黄金甲!我听说过,是五百年前黄金大将军的战甲!当年他就是穿着一身黄金甲横行沙场,连斩敌方十六员大将,徒手灭掉了三个门派!就连皇帝都要向其行拱手礼,是吗!”
关于黄金大将军的传说,由于时间隔太久实在是没那么多人记得清楚了,但江湖人都知道他在当年是个传奇人物。
不光是能打仗,他身穿的战甲更是令人称奇。
只是没想到如今这护腿竟然属于黄金甲的一部分。
方河说:“黄金甲共分为头盔、肩甲、臂甲、大凯、护腿、战靴,六个部分,自从黄金大将军死后,也就没人知道黄金甲的下落了,大家都以为是个虚构的传说。”
“既然洞州谭氏偶然得到了护腿,那么就说明黄金大将军的事迹并不是传说,而是真的了?”
“嗯。”方河点点头:“如果能够把黄金甲凑齐,或许得到的东西会不一样吧。”
“不一样?”
“六个部分,分开都是上品法器,放在一起,绝对是灵器!”
“灵器!!”
杨骨惊得都不知道说什么是好,他这辈子都没有见过灵器。
方河倒是没有那么惊讶,他拥有上品灵器龙虎之魂,虽然还没有在战斗的时候使用过,但是也知道肯定是比这护腿要厉害。
可一旦黄金甲被集齐的话,到底谁更厉害一些可就不好说了。
眼下方河也只是把护腿穿上就算了,这个东西对于自己的作用虽然不大,但是以后可就说不准了。
收拾完这些器物时,方河又想看看草药有什么值钱的。
大多都是一些名贵的药材,虽然名贵,但绝不是稀有,更是方河眼下不需要的。
目前方河最需要的东西是能够跟邪僧念珠相匹配的东西,因为他想要冲击功法宗师。
随着招惹到的人越来越多,方河知道自己的修为早晚都会不够用。
而最能够让他突破上去的办法就是尽快成为真正的功法宗师。
虽然现在方河的战斗力已经可以同功法宗师媲美,然而毕竟他还没有修炼到家。
只要他突破了功法的界限,那么以后再有什么事情他也不至于害怕了,到了那个时候,他或许就能够真正立于不败之地。
然而,很可惜。
仓库里这些药材虽然都可以用来炼制丹药,并且绝对价值连城,然而却并没有一个现阶段他需要的。
看来想要突破到功法宗师的境界还是比较难的。
想来也是,这世界上本来功法宗师就少,像谭氏那么厉害的大世家也只不过四个宗师,清风阁那种门派或许也只是有七八个宗师吧。
号称河西第一人的左邦,也就是个功法宗师。
若是人人都能够成为功法宗师,那岂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够坐稳大佬的位置了。
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算了,有些事情该看缘分还是看缘分好了。”
方河也不能强求,毕竟冲击功法是件很困难的事情,他若是不能耐心等待,很有可能会前功尽弃,所以现在只好等等看了。
简单收拾了一下仓库,方河便准备回家休息了。
结果走到楼下,正好碰到穿着大风衣的断魂,他面带善意地对方河微笑,身后一个手下都没有带。
呱唧呱唧…断魂对着方河鼓掌:“三可大师别来无恙啊,最近风头正盛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