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五章 截然不同的看法
突然之间,乔大美提议要出去唱歌,这可有点不符合她的性格了,因为以前都是乔大美被别人请去唱歌,她可从来都没有主动提过这样的要求。
如今倒是显得比较主动了。
其实道理很简单,乔大美愿意主动完全是因为焦轩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当然了,这种优秀跟他本人没有关系,完全是因为他的家族,所以才导致乔大美如此上心。
但是乔大美怎么可能知道焦轩心里面到底是如何想的呢?
假设她真的知道的话,估计现在也就不会做出这么弱智的举动了吧。
现在的焦轩哪里有心情去谈恋爱?且不说他喜欢还是不喜欢乔大美,单单是因为这些家里的事情就已经让他没有办法去考虑女私情了。
连躲都躲不及,哪里有精力去恋爱呢。
但乔大美却执意要拉着大家去放松一下,既然如此,那么大伙就真的跟着去吧,反正也没有什么太重要的事情。
赵开心马上就附和道:“好啊,那我们八个人就一起去唱歌吧,消费AA制也没多少钱。”
赵开心刚说出这话,陶东林就说:“别别,还是我请吧。”
大陶永远都是一种大哥的器量,哪怕是出去唱歌消费,这种事情他都要争着抢着买单。
但是方河觉得让陶东林出钱也不太好,方河虽然什么话都没有说,可是他确实有想要买单的意思了。
然而就在方河还没有说话的时候,焦轩马上开口说道:“今天去唱歌吧,要点最贵的酒,所有消费我来买单,如果消费低于五万的话,就别怪我不讲情面了。”
突然间焦轩说出了这么豪放的话,足有大哥的风范了,而平时他肯定不会做出这种行为的。
他不会做出这种行为的原因并不是因为他没钱,而是因为他感觉今天必须要一醉方休,否则的话,他心里也会不舒服。
本来碰到这样的事情,心里面就已经足够不舒服了。
虽然不知道他家里面到底是什么样的状态,可是看他如此的表现,大概也能够猜个一二出来。
正常情况下来讲,肯定没有人愿意去主动戳破焦轩的伤疤,但他今天要主动喝酒,那兄弟们就要陪着吧。
方河说:“好啊,那我陪你喝一点吧。”方河知道现在的焦轩非常矛盾,他心里面也非常纠结,一方面是自己的自由,而另一方面却是家族的需求,从哪个方面来看,似乎都是正义的,但是两个正义放在一起那么矛盾,就是常人所不愿意看到的
事情了。
方河心里清楚这样的事情对焦轩来讲一定非常非常难,所以他愿意去陪他喝酒。
然而乔大美却对方河投来了鄙夷的目光。
乔大美的心思就更加直白了,他觉得焦轩请客就是豪门阔少的表现,而方河马上同意去喝酒,就是一种想要占便宜的表现。
真不知道这个乔大美的脑回路到底是怎么想的,但是她既然能够这么想,也说明他确实是有些跟正常人不一样了。
刚才明明她还因为方河打过刘壮壮和皮卡而看得起方河,明明她还把焦轩当成是一个小屌丝、小穷鬼。
结果现在她对两个人的态度立马有了截然相反的转变。
现在她就单纯地认为方河是一个喜欢占便宜的人,这样喜欢占便宜的人为什么要看得起他呢?
殊不知乔大美自己也是一个这样的人,她却还有脸嘲讽别的人,真是不知道应该怎样讲她。
不过现在方河也懒得去计较这种事情,在他眼里本就没有什么东西是值得计较的,又何况是这种女情长的东西呢。
边茹已经注视到乔大美那鄙视的目光了,边茹拉了拉方河的衣角,然后小声对他说道:“如果实在不行的话,你可以拿着我的钱去结帐,就说是你自己掏的。”
突然间方河对边茹的这个举动有些诧异,两个人虽然没有说过多少话啊,但是也没有发生过争吵。
边茹却对他特别好,竟然还替他想过关于面子的事情,这让方河很是难耐:“为什么突然间要对我这么好呢?”
“我也不知道啊,可能是因为你富有正义感吧。”
“哦,是富有正义感吗?”
“当然啦,能够把刘壮壮和皮卡那样的人打一顿,说你没有正义感我都不信。”
此时此刻,方河恍然大悟,他瞬间便理解到了边茹和其他人的不同。
一方面,其他人认为方河当初和刘壮壮以及皮卡的矛盾完全是因为对女人争风吃醋而导致的,所以他们就是狗咬狗一嘴毛。
不管谁打赢了都是现在的结果,根本就没有考虑任何关于正义的事情。
但是边茹不同,边茹早就知道刘壮壮和皮卡不是什么好人,所以能够把那种人暴揍一顿的人,肯定是富有正义感的。
在她眼里,方河就是那富有正义感的人,如果连这点事情都要误会的话,那边茹也就白活了这么多年了。
从小到大边茹都在有钱人家长大,什么样的人她都见过,唯独没有见过多少正义的人,在她眼里,方河就是正义的化身,虽然行为有些暴力,但总体来讲还是有些可爱的。
为了方河这样正义的人,她愿意自掏腰包去买方河的面子,方河心想这边茹真的是有些误会了。
可是方河也不愿意去解释,当初他打刘壮壮以及皮卡的时候,多多少少也跟正义感沾边一些,但肯定不是完全的正义之举。
只是由于边茹这么说出来,所以让方河有些不好意思。
可边茹愿意花钱替他买面子的这个行为,着实让方河感动了一番。
不管是谁掏钱,今天肯定要一醉方休了。
方河决定要陪着焦轩好好喝一顿,同为大家族的子弟,他肯定特别明白焦轩心里的焦躁,但是有些事情他也只能点到为止,至于太多的东西,他也没有办法去说清楚。
不过,最后焦轩到底能不能懂得,也就是他自己的事情了,方河也不会说太多。“我们就去前边吧。金碧辉煌夜总会!”
如今倒是显得比较主动了。
其实道理很简单,乔大美愿意主动完全是因为焦轩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当然了,这种优秀跟他本人没有关系,完全是因为他的家族,所以才导致乔大美如此上心。
但是乔大美怎么可能知道焦轩心里面到底是如何想的呢?
假设她真的知道的话,估计现在也就不会做出这么弱智的举动了吧。
现在的焦轩哪里有心情去谈恋爱?且不说他喜欢还是不喜欢乔大美,单单是因为这些家里的事情就已经让他没有办法去考虑女私情了。
连躲都躲不及,哪里有精力去恋爱呢。
但乔大美却执意要拉着大家去放松一下,既然如此,那么大伙就真的跟着去吧,反正也没有什么太重要的事情。
赵开心马上就附和道:“好啊,那我们八个人就一起去唱歌吧,消费AA制也没多少钱。”
赵开心刚说出这话,陶东林就说:“别别,还是我请吧。”
大陶永远都是一种大哥的器量,哪怕是出去唱歌消费,这种事情他都要争着抢着买单。
但是方河觉得让陶东林出钱也不太好,方河虽然什么话都没有说,可是他确实有想要买单的意思了。
然而就在方河还没有说话的时候,焦轩马上开口说道:“今天去唱歌吧,要点最贵的酒,所有消费我来买单,如果消费低于五万的话,就别怪我不讲情面了。”
突然间焦轩说出了这么豪放的话,足有大哥的风范了,而平时他肯定不会做出这种行为的。
他不会做出这种行为的原因并不是因为他没钱,而是因为他感觉今天必须要一醉方休,否则的话,他心里也会不舒服。
本来碰到这样的事情,心里面就已经足够不舒服了。
虽然不知道他家里面到底是什么样的状态,可是看他如此的表现,大概也能够猜个一二出来。
正常情况下来讲,肯定没有人愿意去主动戳破焦轩的伤疤,但他今天要主动喝酒,那兄弟们就要陪着吧。
方河说:“好啊,那我陪你喝一点吧。”方河知道现在的焦轩非常矛盾,他心里面也非常纠结,一方面是自己的自由,而另一方面却是家族的需求,从哪个方面来看,似乎都是正义的,但是两个正义放在一起那么矛盾,就是常人所不愿意看到的
事情了。
方河心里清楚这样的事情对焦轩来讲一定非常非常难,所以他愿意去陪他喝酒。
然而乔大美却对方河投来了鄙夷的目光。
乔大美的心思就更加直白了,他觉得焦轩请客就是豪门阔少的表现,而方河马上同意去喝酒,就是一种想要占便宜的表现。
真不知道这个乔大美的脑回路到底是怎么想的,但是她既然能够这么想,也说明他确实是有些跟正常人不一样了。
刚才明明她还因为方河打过刘壮壮和皮卡而看得起方河,明明她还把焦轩当成是一个小屌丝、小穷鬼。
结果现在她对两个人的态度立马有了截然相反的转变。
现在她就单纯地认为方河是一个喜欢占便宜的人,这样喜欢占便宜的人为什么要看得起他呢?
殊不知乔大美自己也是一个这样的人,她却还有脸嘲讽别的人,真是不知道应该怎样讲她。
不过现在方河也懒得去计较这种事情,在他眼里本就没有什么东西是值得计较的,又何况是这种女情长的东西呢。
边茹已经注视到乔大美那鄙视的目光了,边茹拉了拉方河的衣角,然后小声对他说道:“如果实在不行的话,你可以拿着我的钱去结帐,就说是你自己掏的。”
突然间方河对边茹的这个举动有些诧异,两个人虽然没有说过多少话啊,但是也没有发生过争吵。
边茹却对他特别好,竟然还替他想过关于面子的事情,这让方河很是难耐:“为什么突然间要对我这么好呢?”
“我也不知道啊,可能是因为你富有正义感吧。”
“哦,是富有正义感吗?”
“当然啦,能够把刘壮壮和皮卡那样的人打一顿,说你没有正义感我都不信。”
此时此刻,方河恍然大悟,他瞬间便理解到了边茹和其他人的不同。
一方面,其他人认为方河当初和刘壮壮以及皮卡的矛盾完全是因为对女人争风吃醋而导致的,所以他们就是狗咬狗一嘴毛。
不管谁打赢了都是现在的结果,根本就没有考虑任何关于正义的事情。
但是边茹不同,边茹早就知道刘壮壮和皮卡不是什么好人,所以能够把那种人暴揍一顿的人,肯定是富有正义感的。
在她眼里,方河就是那富有正义感的人,如果连这点事情都要误会的话,那边茹也就白活了这么多年了。
从小到大边茹都在有钱人家长大,什么样的人她都见过,唯独没有见过多少正义的人,在她眼里,方河就是正义的化身,虽然行为有些暴力,但总体来讲还是有些可爱的。
为了方河这样正义的人,她愿意自掏腰包去买方河的面子,方河心想这边茹真的是有些误会了。
可是方河也不愿意去解释,当初他打刘壮壮以及皮卡的时候,多多少少也跟正义感沾边一些,但肯定不是完全的正义之举。
只是由于边茹这么说出来,所以让方河有些不好意思。
可边茹愿意花钱替他买面子的这个行为,着实让方河感动了一番。
不管是谁掏钱,今天肯定要一醉方休了。
方河决定要陪着焦轩好好喝一顿,同为大家族的子弟,他肯定特别明白焦轩心里的焦躁,但是有些事情他也只能点到为止,至于太多的东西,他也没有办法去说清楚。
不过,最后焦轩到底能不能懂得,也就是他自己的事情了,方河也不会说太多。“我们就去前边吧。金碧辉煌夜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