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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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凭借这部电影拿下了人生第一个国际a类电影节的影帝,从此后演绎路途一帆风顺,从影十年,拿了三次影帝,都是非常有分量的奖项。
  不过他非常挑剧本,自己创建了工作室,掌握着绝对话语权,最近两年只出了一部武侠片,又凭借这部片子拿了第三个影帝。
  而他现在还不到二十七岁,年轻的令人咋舌。
  他也非常爱惜羽毛,没有走得近的女明星,从未传过绯闻,甚至不愿意配合剧方上映前炒作,在网上搜他的消息基本搜不出□□。
  只能搜到各种夸奖他的文章。
  最近他要筹拍的电影是一部悬疑片,地点也正好是在陆檀所在的城市。
  陆檀也把这个消息告诉了秦封,毕竟秦封是她的大老板,对方允许她私下接活,她也应该投桃报李。
  秦封的公司也跟霍从云合作过,不过合作的很浅,只为秦封的公司代言了一款爆款游戏,这款游戏直到现在也依旧是国内最挣钱的游戏。
  原因还是因为霍从云自己也玩,不然绝不会接游戏代言。
  秦封对霍从云没有太大印象,毕竟代言合作并不需要他自己去谈,公司有专门的部门负责。
  而他也还没有进军娱乐圈的打算。
  “你觉得合适就行。”秦封没什么意见,他只是提醒道,“但是要多注意,跟他保持距离,如果两个人走的太近,被狗仔拍到就麻烦了。”
  陆檀一愣,秦封提醒后她才想到这个。
  秦封看了她一眼,笑道:“不过也不用太担心,狗仔就算拍到了,多数也只是去敲|诈霍从云一笔,只是如果有人专门要整他,就会出钱派人去拍,然后只接放到网上。”
  陆檀经受过一次网暴,此时不免有些忧虑,之前杨玲咖位还没有霍从云一半大,事情就闹得那么难以控制,如果再来一次,而且还跟霍从云扯上关系,那就太麻烦了。
  秦封看陆檀愣住不说话,他拍了拍陆檀的肩膀:“保持距离就可以了。”
  然而陆檀已经有了经验:“就算保持距离,狗仔也会利用错位。”
  总有一个角度会把两人拍的很亲密。
  但问题是她已经答应了霍从云,而她从未出尔反尔过。
  祖父告诉过她,无论做什么事,信誉都摆在第一位,失信于人就是失信于世人,她出尔反尔一次,就会第二次,第三次,开了这个禁,就会一而再再而三再犯。
  直到信誉被她自己摧毁。
  “哪怕是最狡诈的商人,也不愿意在明面上失信于人。”
  “你要记得,这世上总有些东西千金不换,哪怕前路坎坷,也不能回头。”
  秦封看着陆檀,陆檀也抬头看着秦封,秦封眉眼漆黑,里面暗流涌动,他轻声说:“不用怕,想去就去吧,如果真出了事,我帮你把通稿和新闻压下去,你再在我这儿多待一段时间,等事情过去就好了。”
  陆檀轻声说:“您真是体贴。”
  “但我不会给您再添麻烦。”
  她有些感动,觉得自己和秦封的关系就如同管仲与鲍叔牙。
  秦封欣赏她,她也不会辜负他。
  秦封:“你自己有分寸就行。”
  陆檀点点头。
  虽然交换了手机号,加了好友,但陆檀和霍从云并没有聊过天,直到霍从云来到本市,他住在三环边的公寓式酒店里,给陆檀发了定位。
  除了秦封以外,陆檀没有告诉任何人自己的新客户是霍从云,她下课后直接开车去了霍从云住的酒店,在晚上十一点宿舍关门前得赶回学校。
  酒店前台在核对了她的身份以后才放她上去。
  霍从云住在十六楼,陆檀到的时候室内除了霍从云以外,还有他的经纪人。
  经纪人是个很干练的中年女性,一头短发,穿着衬衣长裤,外头套了一件长款风衣,面无表情的时候看起来有些凶,她给陆檀开的门,大约霍从云已经跟她说过这件事了,于是她看到陆檀时就叫出了陆檀的名字。
  “陆女士。”经纪人姓郑,霍从云也叫她一声郑姐,她看上去刚跟霍从云争论过什么,此时心情不算太大,对陆檀的态度也算不上热切,但还是很有礼貌,“从云的事就麻烦你了。”
  她让陆檀走进室内,去给陆檀倒了一杯水。
  “他厌食症有点严重。”郑姐非常头疼,“我是希望他能养一段时间,但剧组不可能一直等他。”
  说起这个郑姐就是一肚子气,霍从云从出道开始就是她在带,是她一手把霍从云带出来,霍从云自己创立了工作室以后,她立马踹了老东家,成了霍从云工作室的二把手。
  她也不像其他经纪人一样要在艺人最巅峰的时候压榨完对方的所有价值。
  结果霍从云自己接了剧本,她还是在开机的前一周才得到消息。
  “郑姐。”一个男人从浴室里走出来,他一脸无奈地说,“这个剧本确实很好。”
  陆檀抬起头,觉得对方比电视上更好看。
  他有健康的小麦肤色,剑眉星目,却不显得太强硬,他的嘴唇线条和下颌线条都很柔和,在他年纪更小的时候,有一种雌雄莫辨的美感,现在他二十七岁,那种雌雄莫辨变成了俊美。
  一米八七的身高,稍显削瘦的身形,让他既有成年男人的魅力,也有少年人的明朗。
  霍从云走到沙发前,先跟陆檀握手,然后才坐到郑姐身边:“我就是怕你担心才联系了陆檀,她给秦封工作,能力是毋庸置疑的。”
  郑姐翻了个白眼:“我们刚刚讨论的是这件事吗?!”
  霍从云好脾气地说:“木已成舟,你就不要气了,再多生两条皱纹就不好了。”
  郑姐:“我未老先衰是为了谁?”
  霍从云朝陆檀歉意地笑了笑。
  陆檀也笑了笑,表示自己不在意。
  “算了。”郑姐叹了口气,“反正说你你也不听,但下次不能再瞒我。”
  郑姐又转头对陆檀说:“平时买菜之类的你可以交给从云的助理,他助理多,小张专门照顾他生活,小张买饮料去了,待会儿你就能见到。”
  “从云对花粉过敏,你平时也注意点。”郑姐揉了揉太阳穴,“有什么你拿不定主意的可以打电话问我,我还得回去看着那群新人,不能在这儿久待,他要是不按时吃饭你也给我打电话。”
  陆檀:“我知道了。”
  郑姐:“你有什么问题要问吗?”
  陆檀摇摇头:“现在没什么问题,之后有问题会您打电话的。”
  郑姐拿起自己的包,她还得连夜飞回去,工作室不止霍从云一个艺人,她能者多劳,还带了两个新人,得回去给那两个新人谈工作:“行,那我先走了。”
  霍从云把郑姐送出门,才长舒了一口气,他也不认生,对陆檀说:“幸好你来了。”
  他之所以接了本子不告诉郑姐,就是不想听她唠叨,她再唠叨他也只能忍着,郑姐为他付出良多,很少有机会回家,而他能为她做的,也只是过年的时候给她的女儿买点礼物。
  陆檀从包里拿出小荷包,荷包是她自己做的,很小巧,也没绣什么花纹,古朴简单。
  “这里面是山楂蜜丸,你吃一颗,我去给你做饭。”
  她没有废话,把荷包交给霍从云以后就提着买好的菜去了厨房。
  只剩下霍从云坐在沙发上,他解开荷包顶端的细绳,刚刚解开,他就闻到了酸甜的味道,那是山楂特有的酸味,以及被糖综合后的甜味,这味道令他口吃生津。
  蜜丸做得很小,也很精致,每个都一样大小,外面还裹上了颜色各异的豆粉,小巧可爱。
  霍从云拿起一颗,吃进了嘴里。
  酸甜的味道在口腔里炸开。
  他不是没有吃过山楂糖,也不是没有吃过糖丸。
  这蜜丸没有那种甜腻的味道,在酸甜中又有一股无法忽视的清香。
  蜜丸在舌尖融化,霍从云咽了口唾沫。
  他有些饿了。
  第33章
  山楂蜜丸是陆檀在家里做好的, 这种蜜丸跟市面上的山楂糖不同,它不用白糖, 而是用的炒神曲炒麦芽,以及蔗糖和蜂蜜,蔗糖是陆檀自己熬的,麦芽和神曲也是陆檀自己炒, 只有蜂蜜是从外面买来的, 不过蜂蜜是陆檀在市场上转了几圈,才从一个养蜂人手里买到的。
  价格低于超市里的罐装蜂蜜, 但成色却更好。
  陆檀在厨房做饭, 她忽然探出头说:“霍先生,蜜丸不能多吃, 给你的这些够你吃一周了,一天三次, 饭前半小时或一小时吃都可以, 一次两颗。”
  霍从云手里正拿着一颗,嘴里吃着第二颗,他看着陆檀,没有一点偷吃过多的尴尬, 反而坦然地笑了笑。
  如果陆檀不提醒他, 他可以一次吃完。
  因为霍从云要去片场,陆檀得一次做两顿的饭菜,一顿晚上吃,一顿放在冰箱里, 让助理第二天热过以后拿到片场去。
  霍从云是慢性胃炎,胃寒疼痛,陆檀就没有给他用和秦封一样的方子,而是煮了鸡血糯米粥,配上生姜芝麻萝卜酥,口味很清淡,但是能暖脾胃,补五脏。
  糯米粥虽然加了鸡血,但并没有腥味,鸡血是提前切成小方在沸水里氽过的。
  萝卜酥则清爽可口,香脆多汁。
  只有粥和萝卜酥,看起来有些简陋,不过霍从云也没有表达任何不满,他吃过山楂蜜丸后就饿了,现在感觉胃里空空荡荡。
  他已经很久没有过进食的欲|望了,但厌食不算大病,他平时都是随便吃两口,打发一下自己身体,哪怕一两天什么都不吃,只喝水,他也没有感觉。
  这毛病早几年就落下来了,今年却更加严重。
  这一行表面光鲜亮丽,但实际上压力比普通工作更大,真正挣大钱的,站在行业顶端的,都有一大堆毛病,他关系不错的一个女艺人,从去年开始就脱发严重,今年私下见面,她看起来都快秃了。
  只能烫细卷掩饰,上戏就戴假发。
  除此以外神经衰弱的,更严重得抑郁症的也不少,他们总是要担心会不会被新人替代,会不会明年就不红了,没戏拍的时候担心自己过气,有戏拍又担心这部戏口碑不好,票房不高。
  要是有正在过气途中,那压力就更大了。
  一个艺人如果连续三年都没有出有知名度的作品,就是彻底过气了。
  尤其是他们这一行不差长得好看有天赋的新人。
  更别提还有很多这类新人还是关系户,一个过了气的艺人别说去跟新人抢角色,就是给新人当配都不一样能行。
  霍从云抹了把头发,有些庆幸自己没有脱发。
  说句不要脸的,他觉得自己还算小鲜肉,至少还在小鲜肉的尾巴上,怎么也是个半靠颜值的男艺人,就是拿了奖,也不能掩饰他其实是半个颜值派,而不是完全的演技派。
  “可以用饭了。”陆檀把菜端到桌子上,她没从厨房出来,而是继续煮黑米粥,还得揉面包包子,这是给霍从云准备的明早的早饭,鸡血粥和萝卜酥则是做了两份,明天热一热中午就能吃了。
  虽然热出来的菜没有现做的味道好,不过就霍从云的情况,能吃到热出来的药膳也不错了。
  霍从云坐到餐桌前,他先喝了一口粥,说实话,他对鸡血粥实在没什么好感,哪怕这粥熬得很稠,看起来就很适口,但鸡血两个字一出,就让人觉得特别重口味。
  但是当粥真正入口,他才发现自己有多么浅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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