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火云箭 龙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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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能够解除临死前的恐惧,那么就是酒了。起码现在的金日丸是这样认为的。
在醉酒中死去,是一件既豪爽又浪漫的事,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具有的情怀。世间曾有将军壮行畅饮夜光寒,杀场慷慨为笑谈。世间曾有谪仙斗酒诗百篇,醉酒捞月飞九天。世间曾有酒侠烈酒入喉间,落字留香飞刀无敌,归去后葬冢满酒相伴长眠!元召没有想到眼前这个外表猥琐的胖子,竟然明知必死,还能提出这样的要求。他不禁哑然失笑。
“我们的酒真的有那么好喝吗?这么说起来,你们真番人都很喜欢喽?”
金日丸的内心其实并不像他的外表那么粗豪,他早就从周围人的态度中,看出被众人簇拥在其中的这个少年地位极高,虽然猜不出他是什么身份,但见他的态度如此和蔼,倒是有些出乎意料之外。他勉强压抑住心中的惊怕,认真地回答着问题。
“是、是的,汉人的烈酒,最近这几年才出现在我们这里,我们都把它称为汉酿,视为人间至味!可惜价格太高了,一般人根本喝不起,小人只不过有幸喝过一次,那种滋味,已经是再也难以忘怀……。”
说到这里,金日丸舔了舔嘴唇,似乎真的是很回味。
“规模还需要扩大呢……呵呵,聂叔,听到没有?这就是市场需求啊!真番、匈奴、东瀛等这些周边国家,因为地理气候的关系,嗜酒者众,下一步还需要大力供应啊。等到不久之后,大家都放下刀子,没事儿多喝点酒,快快乐乐的多么好。哈哈哈!”
元召哈哈大笑着,一边的聂壹和校尉们也跟着笑起来。
“小侯爷,我相信这个日子一定很快就会到来的。既然你亲自出马了,平定真番指日可待。到时候我一定专门儿铺开这条通道,让这儿的每一个人都能喝到我们汉朝的佳酿。呵呵!”
十几个真番人目瞪口呆,这、这算什么事啊!眼前这些汉人也太猖狂了吧?这还没有开打呢,就已经在盘算平定自己国家后怎么样赚钱了?他们就有这么大的自信?
“好吧!就凭着你们是些好酒的汉子,我就满足你们的要求,每人赏一坛酒,但是必须要喝的点滴不剩。”
还有这样的好事儿?不仅是金日丸,所有的真番人都瞪大了眼睛,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虽然明知道也许喝完酒之后就会被处死,但对方的话还是让他们感到悲喜交集。
“将军!此、此话当真?”
金日丸什长哆嗦着厚厚的嘴唇问了一句。元召却并没有再理他,而是挥了挥手,转身回去了。随后他们就被带到一间空屋子里,果然有人搬进十个酒坛放在了他们面前,然后解去他们手上的绳索,反锁上门,不再理睬。
一股浓郁的酒香环绕在房间里,双手得脱自由以后的真番人只不过迟疑了片刻,就扑到酒坛旁边,一人抱起了一只。金日丸用肥胖的手急不可耐地除去泥封,搬起来咕咚咚就喝了几大口。一股清冽辛辣入喉,直到肺腑间。
“好酒!好酒啊好酒!兄弟们,没想到临死之前还能喝上这么好的酒……都喝!全喝光!一滴也不准剩……!呜呜呜!”
泪中带酒,酒中有泪,十人痛饮,无人再多说一句话。
多年以后,今夜的这座小镇已经变成了一座繁华的大城镇,在街心有一座当地最大的酒坊,经营着从中原内地运来的各种美酒。酒坊的酒类非常齐全,不仅在这高丽郡名声最大,就连临屯、乐浪、玄菟这其余三郡的所有酒类经营商全部算上,这儿也是规模最大的。
店主人是个姓金的胖胖家伙,有着精明的经商头脑,大家都喜欢叫他金胖子。这处酒坊之所以能把规模做到那么大,是因为传说中,金胖子与皇都长安的某个大人物有过渊源。只不过每当有人问起他这个传闻时,已经是巨富身价的胖子总是笑而不谈,显得高深莫测。
其实那个世间的传奇人物,他也只不过就见过一面而已。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取出那幅很多人家都会暗中供奉的画像,想起那次生死关头的奇遇,他的心中便涌生许多感慨,当时情景就像发生在昨天。那夜那坛烈酒的滋味是那么浓烈,彷佛已经渗透进他的骨髓里,在此后的岁月中,原名叫做金日丸的这个胖子尝遍了世间的许多美酒,却再也没有喝到过那么好的滋味……。
之所以没有杀这十个真番士卒,倒不是因为元召有好生之德,在战场之上没有什么仁慈可讲,这一点他从来不会手软。不过,“不杀俘虏”是他很久之前就对黑鹰军将士们灌输过的一种思想。毕竟战争的手段,不是为了消灭,而是为了降服。
“……更何况,这些临死前还想着喝口酒的人,才是真正的好酒人士嘛,将来他们就是最好的消费人群,杀了多可惜呀!哈哈!”
对于元召这个笑嘻嘻的解释,公孙戎奴这些厮杀汉都挠了挠头,他们虽然很有些听不明白这些话中的意思,但想来小侯爷一定是有深意的,大家都自当遵从就是。
大战临至,情绪激动的黑夜自然过的飞快,将近四更天的时候,休整过后的一千黑鹰军将士都已经集合完毕。一切已经不用再多说,他们前方的任务只有一个,那就是战斗!精神饱满、全副武装起来的这支队伍,现在是即将凌空搏杀的战龙,不管面对的是千人万众,也不管是神是魔,只要汉刀出鞘,便一往无前,永不退缩!
月亮已经转到了西半天,寥落的星辰半眨着眼,远处的苍山渐渐显出了轮廓。元召翻身跃上马背,在这黎明还未来到的时候,他要领着身后的这些大汉健儿们去战斗了。
征东大将军也终于第一次穿上了铠甲,和所有黑鹰军将士一样的装备。现在不是逞个人武勇的时候,他是大汉东征军的将军,是他们的统帅,他必须要保证好自己的安全,才能带领着他们打胜仗,把所有跟随出征的将士再安全的带回家。
马蹄踏碎了草尖上的露珠,第一次带队冲锋的少年元召率先而行。紧跟在他身后的是韩嫣、公孙戎奴、张次公……所有的将士们红缨战盔,玄甲黑袍,纵列前进,跟随着前方的那面旗帜,心中的战意逐渐飙升。
马蹄声渐渐的走远,聂壹收回了目光,平息下心潮汹涌,吩咐他的人收拾东西,去往另一个地方准备酒饭,他将在那里,等待这支英勇之师的胜利归来。片刻之后,小镇恢复了平静,暂时的过客都已经远去,也许他们从此没有再来过这里。
有轻微的鼾声隐约传来,那是十名酩酊大醉以为自己已经死去的真番人,明日他们醒后,也许以为只是做了一场梦。或悲或喜,从此无人得知……。
甘云岭下真番军队大营,三万多人的帐篷,在一片平阔地带,连绵延伸了十几里,即便如此,还是显得密密麻麻的,十分拥挤。
四更天以后,黎明即将要到来的时候,也正是人睡得最香甜的时候。巡逻的士卒和远近的哨卡,也都在打着瞌睡。天亮以后就会全部去围剿岭上的汉军了,利用这最后的两个时辰再好好的睡一觉,是他们此刻最想做的事。
当最外围的几个巡哨被某些动静惊醒,睁开睡意朦胧的眼睛,想努力看清那处方向时,火堆映照的光亮处,一排弩箭从远处激射而至,这三个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儿的真番军卒已经死于非命。
然后马蹄声开始由远而近,如同雷霆一般骤然响起在这冬天的黎明将至之时。纵马驰骋中的韩嫣按照元召的吩咐,摘下背上的长弓,双臂拉开如满月,第一支箭头被裹满油脂松蜡的雕翎箭点燃后,被高高的射向了半空。
一道光亮尖啸着刺破黑蒙蒙的夜空,远近几十里之内都看得清清楚楚。火云箭!这就是战斗开始的信号。奔驰的战马踏过火堆,几个呼吸之后,进入弓箭的射程,马上的骑士们先发射出了第一轮火箭。
千余箭枝带着一簇簇的火苗,如同从天而降了一场流星雨,骤然降落在真番军队驻扎的帐篷上。为了保暖的需要,这些帐篷外面都蒙着一层棉毡,用来遮风挡寒。在这个时候,却成了最好的助燃物。
涂满油脂的火箭头,一旦射在这些帐篷上,马上就引燃了棉毡,随后开始蔓延,眨眼间的功夫帐篷就燃烧起来了。第一轮箭过后,在真番人刚刚惊醒的时候,目标之处已经是一片火海。然后随着黑鹰军的飞马越来越接近,接二连三的箭不断地射过来,起火的范围越来越大,开始变得不可收拾。
真番营地里的这三万多士卒,根据来自地域的不同,归属于好几个将军统领。原先的秩序有些混乱,互相不属管制。自从大将军金太中来到后,为了尽快的消灭掉甘云岭上这股汉军,便重新划分了一下。
现在的分布是三个大营。挑选最精锐的士卒,组成了前大营,紧紧扼守住甘云岭的所有下山通道,以防汉军趁机脱逃。中军大营自然是有金太中亲自坐镇,调度全盘。而最外围的就是其余那些乱七八糟来自各地的士卒防守。包括各类辎重随军物品都是在这后面大营之内。
当熟睡中的真番将士们终于被喊杀声和惨叫示警声音惊醒的时候,整个外围的后军大营已经是一片火海。粮草辎重堆积处也早已经被引燃,火光冲天而起,到处是惊慌失措拎着武器跑出来的士兵,在几个校尉的大声喝令下仓皇应战。
前方火光与慌乱中,一声长嘶,第一匹战马破开烟雾,终于现出身形,然后是越来越多的黑色矫健骑士开始出现,九臂连环弩发射出的弩箭如雨而至……甘云岭战役正式开始!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能够解除临死前的恐惧,那么就是酒了。起码现在的金日丸是这样认为的。
在醉酒中死去,是一件既豪爽又浪漫的事,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具有的情怀。世间曾有将军壮行畅饮夜光寒,杀场慷慨为笑谈。世间曾有谪仙斗酒诗百篇,醉酒捞月飞九天。世间曾有酒侠烈酒入喉间,落字留香飞刀无敌,归去后葬冢满酒相伴长眠!元召没有想到眼前这个外表猥琐的胖子,竟然明知必死,还能提出这样的要求。他不禁哑然失笑。
“我们的酒真的有那么好喝吗?这么说起来,你们真番人都很喜欢喽?”
金日丸的内心其实并不像他的外表那么粗豪,他早就从周围人的态度中,看出被众人簇拥在其中的这个少年地位极高,虽然猜不出他是什么身份,但见他的态度如此和蔼,倒是有些出乎意料之外。他勉强压抑住心中的惊怕,认真地回答着问题。
“是、是的,汉人的烈酒,最近这几年才出现在我们这里,我们都把它称为汉酿,视为人间至味!可惜价格太高了,一般人根本喝不起,小人只不过有幸喝过一次,那种滋味,已经是再也难以忘怀……。”
说到这里,金日丸舔了舔嘴唇,似乎真的是很回味。
“规模还需要扩大呢……呵呵,聂叔,听到没有?这就是市场需求啊!真番、匈奴、东瀛等这些周边国家,因为地理气候的关系,嗜酒者众,下一步还需要大力供应啊。等到不久之后,大家都放下刀子,没事儿多喝点酒,快快乐乐的多么好。哈哈哈!”
元召哈哈大笑着,一边的聂壹和校尉们也跟着笑起来。
“小侯爷,我相信这个日子一定很快就会到来的。既然你亲自出马了,平定真番指日可待。到时候我一定专门儿铺开这条通道,让这儿的每一个人都能喝到我们汉朝的佳酿。呵呵!”
十几个真番人目瞪口呆,这、这算什么事啊!眼前这些汉人也太猖狂了吧?这还没有开打呢,就已经在盘算平定自己国家后怎么样赚钱了?他们就有这么大的自信?
“好吧!就凭着你们是些好酒的汉子,我就满足你们的要求,每人赏一坛酒,但是必须要喝的点滴不剩。”
还有这样的好事儿?不仅是金日丸,所有的真番人都瞪大了眼睛,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虽然明知道也许喝完酒之后就会被处死,但对方的话还是让他们感到悲喜交集。
“将军!此、此话当真?”
金日丸什长哆嗦着厚厚的嘴唇问了一句。元召却并没有再理他,而是挥了挥手,转身回去了。随后他们就被带到一间空屋子里,果然有人搬进十个酒坛放在了他们面前,然后解去他们手上的绳索,反锁上门,不再理睬。
一股浓郁的酒香环绕在房间里,双手得脱自由以后的真番人只不过迟疑了片刻,就扑到酒坛旁边,一人抱起了一只。金日丸用肥胖的手急不可耐地除去泥封,搬起来咕咚咚就喝了几大口。一股清冽辛辣入喉,直到肺腑间。
“好酒!好酒啊好酒!兄弟们,没想到临死之前还能喝上这么好的酒……都喝!全喝光!一滴也不准剩……!呜呜呜!”
泪中带酒,酒中有泪,十人痛饮,无人再多说一句话。
多年以后,今夜的这座小镇已经变成了一座繁华的大城镇,在街心有一座当地最大的酒坊,经营着从中原内地运来的各种美酒。酒坊的酒类非常齐全,不仅在这高丽郡名声最大,就连临屯、乐浪、玄菟这其余三郡的所有酒类经营商全部算上,这儿也是规模最大的。
店主人是个姓金的胖胖家伙,有着精明的经商头脑,大家都喜欢叫他金胖子。这处酒坊之所以能把规模做到那么大,是因为传说中,金胖子与皇都长安的某个大人物有过渊源。只不过每当有人问起他这个传闻时,已经是巨富身价的胖子总是笑而不谈,显得高深莫测。
其实那个世间的传奇人物,他也只不过就见过一面而已。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取出那幅很多人家都会暗中供奉的画像,想起那次生死关头的奇遇,他的心中便涌生许多感慨,当时情景就像发生在昨天。那夜那坛烈酒的滋味是那么浓烈,彷佛已经渗透进他的骨髓里,在此后的岁月中,原名叫做金日丸的这个胖子尝遍了世间的许多美酒,却再也没有喝到过那么好的滋味……。
之所以没有杀这十个真番士卒,倒不是因为元召有好生之德,在战场之上没有什么仁慈可讲,这一点他从来不会手软。不过,“不杀俘虏”是他很久之前就对黑鹰军将士们灌输过的一种思想。毕竟战争的手段,不是为了消灭,而是为了降服。
“……更何况,这些临死前还想着喝口酒的人,才是真正的好酒人士嘛,将来他们就是最好的消费人群,杀了多可惜呀!哈哈!”
对于元召这个笑嘻嘻的解释,公孙戎奴这些厮杀汉都挠了挠头,他们虽然很有些听不明白这些话中的意思,但想来小侯爷一定是有深意的,大家都自当遵从就是。
大战临至,情绪激动的黑夜自然过的飞快,将近四更天的时候,休整过后的一千黑鹰军将士都已经集合完毕。一切已经不用再多说,他们前方的任务只有一个,那就是战斗!精神饱满、全副武装起来的这支队伍,现在是即将凌空搏杀的战龙,不管面对的是千人万众,也不管是神是魔,只要汉刀出鞘,便一往无前,永不退缩!
月亮已经转到了西半天,寥落的星辰半眨着眼,远处的苍山渐渐显出了轮廓。元召翻身跃上马背,在这黎明还未来到的时候,他要领着身后的这些大汉健儿们去战斗了。
征东大将军也终于第一次穿上了铠甲,和所有黑鹰军将士一样的装备。现在不是逞个人武勇的时候,他是大汉东征军的将军,是他们的统帅,他必须要保证好自己的安全,才能带领着他们打胜仗,把所有跟随出征的将士再安全的带回家。
马蹄踏碎了草尖上的露珠,第一次带队冲锋的少年元召率先而行。紧跟在他身后的是韩嫣、公孙戎奴、张次公……所有的将士们红缨战盔,玄甲黑袍,纵列前进,跟随着前方的那面旗帜,心中的战意逐渐飙升。
马蹄声渐渐的走远,聂壹收回了目光,平息下心潮汹涌,吩咐他的人收拾东西,去往另一个地方准备酒饭,他将在那里,等待这支英勇之师的胜利归来。片刻之后,小镇恢复了平静,暂时的过客都已经远去,也许他们从此没有再来过这里。
有轻微的鼾声隐约传来,那是十名酩酊大醉以为自己已经死去的真番人,明日他们醒后,也许以为只是做了一场梦。或悲或喜,从此无人得知……。
甘云岭下真番军队大营,三万多人的帐篷,在一片平阔地带,连绵延伸了十几里,即便如此,还是显得密密麻麻的,十分拥挤。
四更天以后,黎明即将要到来的时候,也正是人睡得最香甜的时候。巡逻的士卒和远近的哨卡,也都在打着瞌睡。天亮以后就会全部去围剿岭上的汉军了,利用这最后的两个时辰再好好的睡一觉,是他们此刻最想做的事。
当最外围的几个巡哨被某些动静惊醒,睁开睡意朦胧的眼睛,想努力看清那处方向时,火堆映照的光亮处,一排弩箭从远处激射而至,这三个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儿的真番军卒已经死于非命。
然后马蹄声开始由远而近,如同雷霆一般骤然响起在这冬天的黎明将至之时。纵马驰骋中的韩嫣按照元召的吩咐,摘下背上的长弓,双臂拉开如满月,第一支箭头被裹满油脂松蜡的雕翎箭点燃后,被高高的射向了半空。
一道光亮尖啸着刺破黑蒙蒙的夜空,远近几十里之内都看得清清楚楚。火云箭!这就是战斗开始的信号。奔驰的战马踏过火堆,几个呼吸之后,进入弓箭的射程,马上的骑士们先发射出了第一轮火箭。
千余箭枝带着一簇簇的火苗,如同从天而降了一场流星雨,骤然降落在真番军队驻扎的帐篷上。为了保暖的需要,这些帐篷外面都蒙着一层棉毡,用来遮风挡寒。在这个时候,却成了最好的助燃物。
涂满油脂的火箭头,一旦射在这些帐篷上,马上就引燃了棉毡,随后开始蔓延,眨眼间的功夫帐篷就燃烧起来了。第一轮箭过后,在真番人刚刚惊醒的时候,目标之处已经是一片火海。然后随着黑鹰军的飞马越来越接近,接二连三的箭不断地射过来,起火的范围越来越大,开始变得不可收拾。
真番营地里的这三万多士卒,根据来自地域的不同,归属于好几个将军统领。原先的秩序有些混乱,互相不属管制。自从大将军金太中来到后,为了尽快的消灭掉甘云岭上这股汉军,便重新划分了一下。
现在的分布是三个大营。挑选最精锐的士卒,组成了前大营,紧紧扼守住甘云岭的所有下山通道,以防汉军趁机脱逃。中军大营自然是有金太中亲自坐镇,调度全盘。而最外围的就是其余那些乱七八糟来自各地的士卒防守。包括各类辎重随军物品都是在这后面大营之内。
当熟睡中的真番将士们终于被喊杀声和惨叫示警声音惊醒的时候,整个外围的后军大营已经是一片火海。粮草辎重堆积处也早已经被引燃,火光冲天而起,到处是惊慌失措拎着武器跑出来的士兵,在几个校尉的大声喝令下仓皇应战。
前方火光与慌乱中,一声长嘶,第一匹战马破开烟雾,终于现出身形,然后是越来越多的黑色矫健骑士开始出现,九臂连环弩发射出的弩箭如雨而至……甘云岭战役正式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