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8章 叛乱(一)
第1018章 叛乱(一)
在这次奇兵突袭中,冀州出动兵员之广,行军速度之快,占地之迅猛,前所未有。
冀州内部,对这次行动有一个代号,名曰“闪击战”。
通过这一系列眼花缭乱的动作,张角终于顺利占领冀州全境,完成了系统级的任务,可以稍稍喘一口气了。
不,或许并不能喘息。
占领只是开始,如何治理,如何将地盘消化,将本土的士族和豪门处于统驭之下,进行合理的改造,推动新占区也融入治下,一起加入变革中,这才是更长久的工程。
何况,属于张角的时间也不多了。
隆冬腊月,白雪皑皑,自泰岭山脉延伸过来的太行山,整个被大雪覆盖,如一条的蜿蜒的巨龙,匍匐在大地之上。
太行山脉一处峰顶,一个年青的人紧了紧身上的狐裘,从口中吟出一首诗:“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上前。”
“少主,天气冷了,我们该回去了。”
“不,忠叔,我们还不能走,这里,是太行余脉,长平古战场,不久的将来,如果诸侯联军要攻占冀州,这里会是战场第一线。必须好好考察才是。”
“唯唯。”忠叔低下头,不再多话,他知道自己家的小郎君是极聪明的,他说的话一定有道理。
被老爷亲口说是司马家的千里驹。
这一代,也只有仲达少爷了。
“这一路走来,整个冀州变了个模样,魏郡、赵地,听说实行军管,寻常暗探难以渗透。更远些地方,冀州腹心,听说在大练新军,各地都像是一个大工坊。
我还听说,就算是这严冬中,那些炼铁的锅炉终日烈火熊熊,浓烟直冲上天。
张角还新发明了一种鼓风机,可以让炉温更高,炼制出更优良的刀剑。”
司马懿眉目如画,俊逸的脸上,眉梢微微挑起:“刚才我念的那首诗,也听说是张角所作。这位天师大人,有时候,真是令人惊讶,此人之才,莫非天授乎?”
“老奴也听说了,他在冀州办的那个美食节,颇受士族欢迎,许多菜式做法,闻所未闻,尝过的都说是天下少有的美味。”
“忠叔,这不是重点。”
“哈哈,老奴失言,只会关注吃的。”
司马懿摇摇头,轻夹身下 马腹:“走吧。”
忠叔高兴的道:“我们现在回司隶?”
“不,这冀州,我还没有看够,距离上次已经过了四年,我倒要看看,张角到底给冀州带来多少变化。而且……有我仲达在,也绝不能让他太过轻松。”
司马懿浅笑着说。
在他身上,那匹雪白的战马上,赫然有着类似后世的高头马鞍,以及马蹬。
这是三年前,冀州流民之乱时,张角送予司马家的“礼物”。
不,应该说是司马家从张角身上偷去的宝物。
有了此物,
司马氏已经足以武装起一支,横扫天下的精骑劲旅。
……
“先生,先生,慢一点。”
一个小童子在后面喊着。
走在前面急着赶路的徐庶不得不放慢速度。
他骑的,不是什么好马,而是一头骡。
骡子这种牲口力气大,好养活,但是脾气也大,寻常人家都是用来拉磨或者拉车,少有做代表骑乘的。
徐庶这也是没办法。
接到上面的命令,限七日之内,必须赶去赵地,在赵地那里,有“太平府”临时建立的烽遂和屯田驿。
“太平府”就是以张角为中心的行.政机构,等同于冀王府。
但是张角并不喜欢冀王这个称号,他更喜欢大家叫他天师。而如果叫天师府,又有太过多的宗.教色彩,张角理想中的国家,是世俗国家,所以新政.权的核心部门,被称为“太平府”。
徐庶此去,就是接到太平府的任命,去魏郡邺城,做屯田官。
所谓屯田官,管理当地一切后勤和农事,兼有治政之权。
不算是正式常设的职务,只能说是特殊时期的临时产物。
而烽遂,则属于军事。
对于新占领区,以张角和太平府目前的行.政力量,人手、物力,都已经捉襟见肘,除了将太平道最精锐的兵马镇守当地,对于行.政.官。员,只能大量任用和提拔新人。
徐庶有幸在这次提拔之列。
说是提拔,其实也是考验。
如果做得好,一切好说,如果干得不好,只怕日后晋升无望了。
所以这次,徐庶也是憋了一口气,要做出点成绩来,证明自己的实力。
领了命令,相当于接下军令状。
紧赶慢赶,一路上风雨交加,道路泥泞不堪,有一段路还是山路。
脚下的鞋不但冻得梆儿硬,每晚停下来歇脚,最重要的事就是帮着把脚下磨出的血泡一一挑破,免得影响第二天赶路。
如此拚命,终于在第七天的初晨,赶到了魏郡。
邺城,已经遥遥在望了。
远远的看到一股烟火,化作笔直的烟柱,直冲上半空。
徐庶随行的小童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和鼻涕,声音带着哭腔道:“先生,我们总算是赶到了。”
“是啊,总算赶到了,一会进了邺城,可以喝口热汤,再好好歇息一下,不知道邺城现在是怎样的光景。”
“一路上到处都在大炼钢,看前面的黑烟,邺城大概也一样。”
“嗯。”
徐庶点点头,刚要表示同意,忽然脸色一变。
“不对!”
一阵西北风吹来,卷起几粒雪花。
从眼前低矮的城墙后,一阵阵呼喊声传来。
“反对征兵~”
“我们不要战争!”
“你们都是太平道的走狗!”
“狗官!”
“太平道张角假仁假义,反叛朝廷,等朝廷天兵一到,张角将死无葬身之地!”
“滚出去!”
“从邺城滚出去!从魏郡滚出去!”
那声声呼喊越响越烈,竟如惊滔拍岸一般,震得徐庶耳膜嗡嗡作响。
城头上,大片积雪簌簌坠落,惊起一片寒鸦。
“这……这是。”
徐庶惊呆了,良久之后,他才意识到什么,失声道:“这是民.变?”
“先生,我们……我们逃跑。”
小童子才十二三岁,只不过是做徐庶贴身小厮,帮着照料一下起居。
何曾见过这样的场面,
还没进邺城就听着山崩海啸般的呼喊声,感觉到空气的震动,连腿都吓软了。
那滚滚的浓烟,敢情不是炼钢啊,
那是大火,是邺城内民众哗变,已呈燎原之势。
小童子唯一能想到的,只有赶紧逃跑,
一但进城了,只怕小命难保。
就在他牵起徐庶骑的那头骡子疆绳,准备把这蠢物拉转身子,从来跑开溜时,徐庶骑在骑上,一把抓住他的手道:“不对,如果我此时走了,上官问起来,我岂不是逃官?那样我的仕途就断了。”
“爷爷啊,现在小命都快不保了,还管什么途不途的。”
小童子急得快哭出来了,咧着嘴干嚎。
徐庶一想,也是这么个理儿。
还是先保持安全距离观察一下?
如果真是民乱,又或者哗变,及时将消息上报,也许也算是一件功劳?
然而,未等他想好该怎么处理,一件意外发生了。
身下那头蠢骡,或许是没见过这种场面,当城内发出新的一轮吼叫声中,这蠢骡受惊了。
受惊后,立刻撒开四蹄狂奔。
它狂奔也就算了,却不是朝来路,而是朝着邺城那低矮城门,直冲过去。
骑在骡上的徐庶,霎时脸色惨白。
这是药丸的节奏啊!
在这次奇兵突袭中,冀州出动兵员之广,行军速度之快,占地之迅猛,前所未有。
冀州内部,对这次行动有一个代号,名曰“闪击战”。
通过这一系列眼花缭乱的动作,张角终于顺利占领冀州全境,完成了系统级的任务,可以稍稍喘一口气了。
不,或许并不能喘息。
占领只是开始,如何治理,如何将地盘消化,将本土的士族和豪门处于统驭之下,进行合理的改造,推动新占区也融入治下,一起加入变革中,这才是更长久的工程。
何况,属于张角的时间也不多了。
隆冬腊月,白雪皑皑,自泰岭山脉延伸过来的太行山,整个被大雪覆盖,如一条的蜿蜒的巨龙,匍匐在大地之上。
太行山脉一处峰顶,一个年青的人紧了紧身上的狐裘,从口中吟出一首诗:“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上前。”
“少主,天气冷了,我们该回去了。”
“不,忠叔,我们还不能走,这里,是太行余脉,长平古战场,不久的将来,如果诸侯联军要攻占冀州,这里会是战场第一线。必须好好考察才是。”
“唯唯。”忠叔低下头,不再多话,他知道自己家的小郎君是极聪明的,他说的话一定有道理。
被老爷亲口说是司马家的千里驹。
这一代,也只有仲达少爷了。
“这一路走来,整个冀州变了个模样,魏郡、赵地,听说实行军管,寻常暗探难以渗透。更远些地方,冀州腹心,听说在大练新军,各地都像是一个大工坊。
我还听说,就算是这严冬中,那些炼铁的锅炉终日烈火熊熊,浓烟直冲上天。
张角还新发明了一种鼓风机,可以让炉温更高,炼制出更优良的刀剑。”
司马懿眉目如画,俊逸的脸上,眉梢微微挑起:“刚才我念的那首诗,也听说是张角所作。这位天师大人,有时候,真是令人惊讶,此人之才,莫非天授乎?”
“老奴也听说了,他在冀州办的那个美食节,颇受士族欢迎,许多菜式做法,闻所未闻,尝过的都说是天下少有的美味。”
“忠叔,这不是重点。”
“哈哈,老奴失言,只会关注吃的。”
司马懿摇摇头,轻夹身下 马腹:“走吧。”
忠叔高兴的道:“我们现在回司隶?”
“不,这冀州,我还没有看够,距离上次已经过了四年,我倒要看看,张角到底给冀州带来多少变化。而且……有我仲达在,也绝不能让他太过轻松。”
司马懿浅笑着说。
在他身上,那匹雪白的战马上,赫然有着类似后世的高头马鞍,以及马蹬。
这是三年前,冀州流民之乱时,张角送予司马家的“礼物”。
不,应该说是司马家从张角身上偷去的宝物。
有了此物,
司马氏已经足以武装起一支,横扫天下的精骑劲旅。
……
“先生,先生,慢一点。”
一个小童子在后面喊着。
走在前面急着赶路的徐庶不得不放慢速度。
他骑的,不是什么好马,而是一头骡。
骡子这种牲口力气大,好养活,但是脾气也大,寻常人家都是用来拉磨或者拉车,少有做代表骑乘的。
徐庶这也是没办法。
接到上面的命令,限七日之内,必须赶去赵地,在赵地那里,有“太平府”临时建立的烽遂和屯田驿。
“太平府”就是以张角为中心的行.政机构,等同于冀王府。
但是张角并不喜欢冀王这个称号,他更喜欢大家叫他天师。而如果叫天师府,又有太过多的宗.教色彩,张角理想中的国家,是世俗国家,所以新政.权的核心部门,被称为“太平府”。
徐庶此去,就是接到太平府的任命,去魏郡邺城,做屯田官。
所谓屯田官,管理当地一切后勤和农事,兼有治政之权。
不算是正式常设的职务,只能说是特殊时期的临时产物。
而烽遂,则属于军事。
对于新占领区,以张角和太平府目前的行.政力量,人手、物力,都已经捉襟见肘,除了将太平道最精锐的兵马镇守当地,对于行.政.官。员,只能大量任用和提拔新人。
徐庶有幸在这次提拔之列。
说是提拔,其实也是考验。
如果做得好,一切好说,如果干得不好,只怕日后晋升无望了。
所以这次,徐庶也是憋了一口气,要做出点成绩来,证明自己的实力。
领了命令,相当于接下军令状。
紧赶慢赶,一路上风雨交加,道路泥泞不堪,有一段路还是山路。
脚下的鞋不但冻得梆儿硬,每晚停下来歇脚,最重要的事就是帮着把脚下磨出的血泡一一挑破,免得影响第二天赶路。
如此拚命,终于在第七天的初晨,赶到了魏郡。
邺城,已经遥遥在望了。
远远的看到一股烟火,化作笔直的烟柱,直冲上半空。
徐庶随行的小童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和鼻涕,声音带着哭腔道:“先生,我们总算是赶到了。”
“是啊,总算赶到了,一会进了邺城,可以喝口热汤,再好好歇息一下,不知道邺城现在是怎样的光景。”
“一路上到处都在大炼钢,看前面的黑烟,邺城大概也一样。”
“嗯。”
徐庶点点头,刚要表示同意,忽然脸色一变。
“不对!”
一阵西北风吹来,卷起几粒雪花。
从眼前低矮的城墙后,一阵阵呼喊声传来。
“反对征兵~”
“我们不要战争!”
“你们都是太平道的走狗!”
“狗官!”
“太平道张角假仁假义,反叛朝廷,等朝廷天兵一到,张角将死无葬身之地!”
“滚出去!”
“从邺城滚出去!从魏郡滚出去!”
那声声呼喊越响越烈,竟如惊滔拍岸一般,震得徐庶耳膜嗡嗡作响。
城头上,大片积雪簌簌坠落,惊起一片寒鸦。
“这……这是。”
徐庶惊呆了,良久之后,他才意识到什么,失声道:“这是民.变?”
“先生,我们……我们逃跑。”
小童子才十二三岁,只不过是做徐庶贴身小厮,帮着照料一下起居。
何曾见过这样的场面,
还没进邺城就听着山崩海啸般的呼喊声,感觉到空气的震动,连腿都吓软了。
那滚滚的浓烟,敢情不是炼钢啊,
那是大火,是邺城内民众哗变,已呈燎原之势。
小童子唯一能想到的,只有赶紧逃跑,
一但进城了,只怕小命难保。
就在他牵起徐庶骑的那头骡子疆绳,准备把这蠢物拉转身子,从来跑开溜时,徐庶骑在骑上,一把抓住他的手道:“不对,如果我此时走了,上官问起来,我岂不是逃官?那样我的仕途就断了。”
“爷爷啊,现在小命都快不保了,还管什么途不途的。”
小童子急得快哭出来了,咧着嘴干嚎。
徐庶一想,也是这么个理儿。
还是先保持安全距离观察一下?
如果真是民乱,又或者哗变,及时将消息上报,也许也算是一件功劳?
然而,未等他想好该怎么处理,一件意外发生了。
身下那头蠢骡,或许是没见过这种场面,当城内发出新的一轮吼叫声中,这蠢骡受惊了。
受惊后,立刻撒开四蹄狂奔。
它狂奔也就算了,却不是朝来路,而是朝着邺城那低矮城门,直冲过去。
骑在骡上的徐庶,霎时脸色惨白。
这是药丸的节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