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8章 冀州绞肉机之战(三)
第1038章 冀州绞肉机之战(三)
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秋风辞》,汉.刘彻
……
见作战意志已经被鼓舞起来。
罗市心中暗自松了口气。
如果没有战意,那这支残兵只有全军覆没一个结果。
现在……
算是九死一生吧。
罗市心中苦笑。
做为一支军队的首脑,他不可能像下层兵士那样想得简单。
他要考虑的问题,有许多,许多。
“搬开正南方向拒马、鹿角,全军一会听我号令,向正南方突进。”
罗市厉声喝道。
隆隆的鼓声,渐次扬起。
所有太平府的军人,做着最后的准备,
慷慨赴死的准备。
带表身份的铭牌,一个接一个交给罗市身边杜士,杜十用两匹战马,四个极大的牛皮口袋才将这些装下。
每一个走过的兵士,都向杜向鞠躬:“拜托了。”
今天,面对四万敌军,是加入太平道以来,最凶险的一战。
所有的人,此时都有了觉悟,没想过自己能在战场中活下去。
有时候,死并不可怕。
可怕的是死得默默无闻,死得没有意义。
至少,现在大家都明白自己为何而战。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与兴师,修我戈矛!”
撕心裂肺的歌声,吼声里。
罗市一人独骑冲在队伍的最前方,向着自己手下的兵,厉声咆哮道:“我们是兵,是太平道的兵,天师说过,我们存在的意义就是保护冀州百姓,保护身后的老婆孩子,这些敌人,想要将我们的家园踏平,想要毁掉这一切,大家能答应吗?”
“不答应!不答应!!”
“不能!!不能!!”
罗市气运丹田,发出最豪迈的笑声,手里长枪一指前方,用尽全身力气怒吼道:“击战鼓,与我,杀敌!”
“杀敌!!”
“将这些狗日的强盗杀光!!”
冲~!
隆隆隆隆~~
狂暴如雷的牛皮战鼓被隆隆敲响。
击鼓的战士赤着上身,露出虬结的古铜色肌肉,奋出全身之力,狂击战鼓。
这声音,如冲锋的号角,化作无穷的战意,涌入所有太平府的人心中。
杀杀杀!
要么死,要么生。
杀出个黎明!
杀出个未来。
不是你死,便是我亡。
*
战场的另一头,颜良手摸下巴上刚长出来的黑须,看着前方旗帜散乱的太平军。
发出冷笑声。
“对面的,是张角手下罗市吧?听说此人一度被张角抛弃,现在居然敢率这么点人,抗拒我们的天兵,简直不自量力。”
“将军说得是,这罗市大概是被当做弃子了吧。”
身边的亲兵讨好的道。
“不管他,任何敢挡在前面的绊脚石,都会被我们踏碎。”
颜良手中大刀一抖:“传本将令,击鼓,升旗,待到一箭之地,全军冲锋。”
在他侧面的友军,文丑的中军中,同时响起鼓声,战旗升起。
大家同属一系,对彼此做战节奏,用兵思路都很清楚。
现在,大势在我。
没有别的花巧,也用不着任何计谋。
就是正面猪突。
老子四万人,就算正面突也把你突死了。
你罗市手上不就一千多人吗?
这么点人,连点浪花都激不起。
“传本将令,一会能斩罗市人头者,赏千金!”
文丑放声哈哈大笑。
仿佛已经看到将对面太平道大将罗市头颅悬挂于旗上的场景。
虽然这罗市对他来说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但好歹也是太平府的五千人将,如果能将此人头颅斩下,一定会大挫太平道的锐气。
另一侧的邺城当地豪强联军,听到颜良文丑军中的鼓声,也纷纷鼓躁起来,金鼓齐鸣,加速前进。
决定此战胜负的,在最后一箭之地。
一箭,也就两百米左右。
对骑兵来说,就是几个呼吸的事。
也是骑兵冲锋狂飙威力最大的阶段。
在那个仅候,数万精骑会像一股洪流,将太平道这点可怜的人马,全部碾碎。
就在颜良、文丑,与豪强联军打定主意,开始做最后阶段的战斗准备时。
突然,他们听到了对面营中的鼓声。
然后,所有人看到毕生信忘的一幕——
太平道,罗市带着那一千多人,冲了出来。
这是怎样一支军队?
一个个衣甲破烂,丢盔弃甲,战马恐怕都不够一千之数。
人人带伤,看起来跟败军似的。
就是这样一支千人队,居然向着自己冲过来了。
这种感觉就是,老子要打你,你就是个弟弟,本来应该跪下叫爸爸的,现在你特么不但没跪,反而跳起来冲爸爸脸上打了一耳光。
你这特么是要作死是吗?
颜良、文丑各自在自己军中,先是愣了几秒,接着不约而同的大笑起来。
颜良笑得眼泪都快掉出来了,他身边的亲兵也是捧腹大笑:“将军,这太平道的人莫非都疯了不成。就一千多人,不坚固营垒,不逃命,反而向我们发起冲锋?疯了!”
“疯子,真是疯了!”
另一边的大军中,文丑擦了擦眼角的眼泪,看到太平道只有一千多头马,有些士兵甚至不得不迈开大脚丫子,跟在前面骑马的兵士兵面狂追。
他没忍住,又发出一串爆笑声。
“这些疯子,逃命不好吗?就这么点人,这么点马,连一支像样的骑兵都凑不出,居然敢冲上来。”
“简直找死。”
“传本将令,击鼓,提前发动冲锋。”
“这些没马的残军,就算跑到面前,只怕也剩下半条命,本将手里大军只用冲过去,光靠马都能把他们踩死。”
隆隆隆~
呜~
战声,苍凉的牛角声,自战场上响起。
颜良、文丑两支最精锐的袁氏先锋骑兵,改变了之前的策略,提前动员起来,迎向太平道的残兵。
不过这里面,有一个时间差。
文丑先行发动大军冲锋,
颜良稍落后一点。
从天空向上俯瞰,会发现,太平道的残兵在罗市的带领下,呈直线般扑向袁氏大军。
但是在战场中途,这支残兵突然变向,猛扑向地图一角的豪强联军。
这个举动,令颜良和文丑稍有些意外。
但也没太在心上。
豪强那边有一万多人,怕太平府这一千残军吗?
只要稍微耽搁一会,颜良文丑就能率军包围上来,实现三面合围。
罗市骑马狂奔,看着前方越来越近的邺城豪强,全身的血液在沸腾。
这一刻的他,想起了多年前,他跟随主公张角,一起夜上黑山。
在那夜黑风高的午夜,不知敌人有多少,不知前路如何,
但他就是那样跟着张角干了。
哈哈,人生如逆旅,
多少次,胆大妄为,
就让这一次,让我罗市再放肆一回。
他的眼中流下热泪,转瞬被狂风吹散。
“太平军,万胜!”
“万胜!!”
前方豪强联军的队伍,不可避免的出现骚动。
似是被这支亡命狂奔过来的太平府残军给吓到了。
就在这一刹那,
罗市一马当先,狠狠撞入敌阵。
突阵!
杀!
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秋风辞》,汉.刘彻
……
见作战意志已经被鼓舞起来。
罗市心中暗自松了口气。
如果没有战意,那这支残兵只有全军覆没一个结果。
现在……
算是九死一生吧。
罗市心中苦笑。
做为一支军队的首脑,他不可能像下层兵士那样想得简单。
他要考虑的问题,有许多,许多。
“搬开正南方向拒马、鹿角,全军一会听我号令,向正南方突进。”
罗市厉声喝道。
隆隆的鼓声,渐次扬起。
所有太平府的军人,做着最后的准备,
慷慨赴死的准备。
带表身份的铭牌,一个接一个交给罗市身边杜士,杜十用两匹战马,四个极大的牛皮口袋才将这些装下。
每一个走过的兵士,都向杜向鞠躬:“拜托了。”
今天,面对四万敌军,是加入太平道以来,最凶险的一战。
所有的人,此时都有了觉悟,没想过自己能在战场中活下去。
有时候,死并不可怕。
可怕的是死得默默无闻,死得没有意义。
至少,现在大家都明白自己为何而战。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与兴师,修我戈矛!”
撕心裂肺的歌声,吼声里。
罗市一人独骑冲在队伍的最前方,向着自己手下的兵,厉声咆哮道:“我们是兵,是太平道的兵,天师说过,我们存在的意义就是保护冀州百姓,保护身后的老婆孩子,这些敌人,想要将我们的家园踏平,想要毁掉这一切,大家能答应吗?”
“不答应!不答应!!”
“不能!!不能!!”
罗市气运丹田,发出最豪迈的笑声,手里长枪一指前方,用尽全身力气怒吼道:“击战鼓,与我,杀敌!”
“杀敌!!”
“将这些狗日的强盗杀光!!”
冲~!
隆隆隆隆~~
狂暴如雷的牛皮战鼓被隆隆敲响。
击鼓的战士赤着上身,露出虬结的古铜色肌肉,奋出全身之力,狂击战鼓。
这声音,如冲锋的号角,化作无穷的战意,涌入所有太平府的人心中。
杀杀杀!
要么死,要么生。
杀出个黎明!
杀出个未来。
不是你死,便是我亡。
*
战场的另一头,颜良手摸下巴上刚长出来的黑须,看着前方旗帜散乱的太平军。
发出冷笑声。
“对面的,是张角手下罗市吧?听说此人一度被张角抛弃,现在居然敢率这么点人,抗拒我们的天兵,简直不自量力。”
“将军说得是,这罗市大概是被当做弃子了吧。”
身边的亲兵讨好的道。
“不管他,任何敢挡在前面的绊脚石,都会被我们踏碎。”
颜良手中大刀一抖:“传本将令,击鼓,升旗,待到一箭之地,全军冲锋。”
在他侧面的友军,文丑的中军中,同时响起鼓声,战旗升起。
大家同属一系,对彼此做战节奏,用兵思路都很清楚。
现在,大势在我。
没有别的花巧,也用不着任何计谋。
就是正面猪突。
老子四万人,就算正面突也把你突死了。
你罗市手上不就一千多人吗?
这么点人,连点浪花都激不起。
“传本将令,一会能斩罗市人头者,赏千金!”
文丑放声哈哈大笑。
仿佛已经看到将对面太平道大将罗市头颅悬挂于旗上的场景。
虽然这罗市对他来说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但好歹也是太平府的五千人将,如果能将此人头颅斩下,一定会大挫太平道的锐气。
另一侧的邺城当地豪强联军,听到颜良文丑军中的鼓声,也纷纷鼓躁起来,金鼓齐鸣,加速前进。
决定此战胜负的,在最后一箭之地。
一箭,也就两百米左右。
对骑兵来说,就是几个呼吸的事。
也是骑兵冲锋狂飙威力最大的阶段。
在那个仅候,数万精骑会像一股洪流,将太平道这点可怜的人马,全部碾碎。
就在颜良、文丑,与豪强联军打定主意,开始做最后阶段的战斗准备时。
突然,他们听到了对面营中的鼓声。
然后,所有人看到毕生信忘的一幕——
太平道,罗市带着那一千多人,冲了出来。
这是怎样一支军队?
一个个衣甲破烂,丢盔弃甲,战马恐怕都不够一千之数。
人人带伤,看起来跟败军似的。
就是这样一支千人队,居然向着自己冲过来了。
这种感觉就是,老子要打你,你就是个弟弟,本来应该跪下叫爸爸的,现在你特么不但没跪,反而跳起来冲爸爸脸上打了一耳光。
你这特么是要作死是吗?
颜良、文丑各自在自己军中,先是愣了几秒,接着不约而同的大笑起来。
颜良笑得眼泪都快掉出来了,他身边的亲兵也是捧腹大笑:“将军,这太平道的人莫非都疯了不成。就一千多人,不坚固营垒,不逃命,反而向我们发起冲锋?疯了!”
“疯子,真是疯了!”
另一边的大军中,文丑擦了擦眼角的眼泪,看到太平道只有一千多头马,有些士兵甚至不得不迈开大脚丫子,跟在前面骑马的兵士兵面狂追。
他没忍住,又发出一串爆笑声。
“这些疯子,逃命不好吗?就这么点人,这么点马,连一支像样的骑兵都凑不出,居然敢冲上来。”
“简直找死。”
“传本将令,击鼓,提前发动冲锋。”
“这些没马的残军,就算跑到面前,只怕也剩下半条命,本将手里大军只用冲过去,光靠马都能把他们踩死。”
隆隆隆~
呜~
战声,苍凉的牛角声,自战场上响起。
颜良、文丑两支最精锐的袁氏先锋骑兵,改变了之前的策略,提前动员起来,迎向太平道的残兵。
不过这里面,有一个时间差。
文丑先行发动大军冲锋,
颜良稍落后一点。
从天空向上俯瞰,会发现,太平道的残兵在罗市的带领下,呈直线般扑向袁氏大军。
但是在战场中途,这支残兵突然变向,猛扑向地图一角的豪强联军。
这个举动,令颜良和文丑稍有些意外。
但也没太在心上。
豪强那边有一万多人,怕太平府这一千残军吗?
只要稍微耽搁一会,颜良文丑就能率军包围上来,实现三面合围。
罗市骑马狂奔,看着前方越来越近的邺城豪强,全身的血液在沸腾。
这一刻的他,想起了多年前,他跟随主公张角,一起夜上黑山。
在那夜黑风高的午夜,不知敌人有多少,不知前路如何,
但他就是那样跟着张角干了。
哈哈,人生如逆旅,
多少次,胆大妄为,
就让这一次,让我罗市再放肆一回。
他的眼中流下热泪,转瞬被狂风吹散。
“太平军,万胜!”
“万胜!!”
前方豪强联军的队伍,不可避免的出现骚动。
似是被这支亡命狂奔过来的太平府残军给吓到了。
就在这一刹那,
罗市一马当先,狠狠撞入敌阵。
突阵!
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