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浮生四重恩(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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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奚来不及追下楼,站在楼梯当中,透过门边的窗户,看到傅侗文的黑影一闪而过。随之而去的,还有形影不离跟随他的几个男人。沈奚摸黑下楼,进厨房间,虚掩了门,才打开了壁灯。水池子的银色铝盆里堆着昨夜的碗筷,万安平日里是不会剩到第二日收拾的,因为要给六小姐腾出一楼客厅的沙发,准备临时床铺,才会堆积在这里。
  沈奚算着时间,万安也该醒了。
  于是她将铜壶灌入冷水,打开煤气,烧烫碗筷的开水。火苗舔着铜壶底,烟火气升腾在心间,窗外架子上的葡萄藤叶拥挤在玻璃前,轻摇晃着。是晨风。
  “沈小姐?”万安披着小褂子,在门边打着哈欠,因为热,少年还光着膀子,“是你饿了,还是三爷饿了?这儿也没吃的了,我去外头给你们买吧?就是不大干净……骆驼馄饨和排骨年糕,可以吗?”
  小小年纪的男人,跟傅侗文久了都养成老妈子的性子,絮絮叨叨说到最后,才瞧见沈奚笑眯眯地,捏着昨日剩在厨房里的胭脂鸭脯,吃得下唇都是油,望着他笑。
  “哎呦,您怎么吃这个啊,”万安愁眉苦脸,夺下来,“夏日里隔日的东西,不能吃,我是留着给自己解馋的。”
  “你吃得,我就吃不得了?”沈奚小声逗他。
  万安胸闷:“一个三爷就够让人操心的了,”轻叹,再嘟囔,“您也不是个省心的主儿。”
  沈奚一个劲儿笑。
  估摸是被傅侗文的情绪感染过,心境大好。
  “万安啊,你原名叫什么?”她喜好用这个逗他。
  “您别问了,这辈子您也不会知道的,”万安打着哈欠说,“我就叫万安,愿我家三爷万事平安。”
  天从鸦青到青白,到大亮了,傅侗文还没回来。
  谭庆项先醒了,厨房里万安成了打下手的,给他递递拿拿,沈奚无事可做,搬了个小板凳,抄了窗边的一本书到藤架下,托腮候着。公寓里随处可见的书,尤其是一楼客厅里,堆满了书籍和各国报纸,窗台上这本是工程学的杂志。翻开十几页,见一枚书签,手写着“顾家老六,工程学”。顾义仁?他提到过他在家是排行老六的,而确实他也是工程学出身。
  当初傅侗文也看医学杂志,说是因为四弟学医……手里的这本书,应该也是他看到了,想到有位救助的学生是同样专业的,才用钢笔在书签上如此标注吧。
  他是个内心矛盾的人,她始终知道。
  眼前,是一双熟悉的皮鞋和西裤裤腿。
  沈奚故意不抬头,弯腰,扯他的裤角:“出去时下雨了吧?万安又要说你糟蹋好裤子了。”
  傅侗文一手将她拉起来,把那本书丢去窗台上:“雨倒是没下,被邻居泼了一身的水。”
  “这么惨?”她笑。
  瞧见他单手抱着两个纸包,鼓囊囊的。
  “上楼再说。”他道。
  傅侗文拉她的手,径自走入,对厨房里的人丢下句话:“把手都洗干净了,一会我叫你们,即刻上来。”
  “你不吃早饭了啊?”谭庆项俨然从私人医生转职成了私人管家。
  “先办正事。”他说。
  窗边上垂挂着竹帘子,还没顾上卷起来,阳光穿过竹帘投到地板上,是细密的白金色的线网。他踩着反光的地板,到书桌旁。
  拆开第一个纸包,是全新的毛笔和砚台:“介不介意替我研墨?”沈奚摇头,用茶杯接了清水,掬几滴清水在砚台上,为他慢慢研。
  傅侗文鲜少用毛笔,或是他用在少年时,而她无缘一见。所以同样的,他也从未见她研墨,不免多看了会儿。
  “好了。”她放下砚,反剪了手在背后,看他。
  也是期待他要写什么。
  傅侗文难得说话还要酝酿,对她招招手:“离近一些。”
  她笑,立到他身旁。
  “我是个名声不好的人,连累你,和我在一起也不能大张旗鼓地操办什么。”他撕开第二个纸包,里头放着个长柄状圆纸筒,纸筒侧面是“良缘永缔”。
  这是——
  他又打开一叠几份的绢纸,每一份上边都有不同的图画。有四周绘着祥云龙纹的,有绘着桃花和枝头喜鹊的,还有绘着鸳鸯的,都是正中留白。每幅画下有画师的印章。
  “这是最好的几份婚书纸了,作画也都是叫得上名号的先生,”傅侗文低声说,“心里急,也挑不好,只好样样买一份,你看你喜欢什么,我们就用什么。”
  她没见过,可也猜出这是婚书。
  晨风打竹帘,一晃一晃的,光线变换不定,晃得她眼花。
  ……
  “墨干了。”他看干涸的砚台。
  沈奚机械地眨了眨眼,虽说他早说要订婚,可因为他父亲的病情一日比一日严重,她不肯听他的话,在家里摆酒,宴客宣布。结婚的事反倒是他这个风流少爷比她急切,而今还是这样,急火火地买了这些东西回来。
  她耳边声音嗡嗡的,觉得自己失去了听力似的,远远近近,楼上楼下,都闹得很。
  熙来攘往的霞飞路上,电车当当地响。
  “这半月发生不少的事,”他说,“三哥年纪也不小了,再经不起日月蹉跎。”
  竹帘尾端被风吹得,一下下拍打着窗台,像踩着她心跳的节拍。
  “宛央,我是真心爱你的。”他说。
  他低声又说:“今日是,以后也是。”
  傅侗文托她的下巴,让她双眼和自己相对。在这寂静的一霎里,像回到胭脂巷。在冬日苍白的日光里,爆竹声响连四壁,盖住了他的心声,白烟弥漫,遮住了他眼底的留恋。
  虚度的光阴,人一生经得起几载。
  “你不要以为我还醉着,再喝也醉不到这个时辰,”他轻声道,“还是这里的婚书样式都不喜欢,不喜欢的话,我再出去买。”
  她摇头,泪水晃到眼眶里,突然就笑了:“喜欢,我都喜欢……你买的都喜欢。”
  方才哽了喉咙,说不出话。
  这一旦开口能说了,反反复复都在重复着“喜欢”。
  “这便好。”他说。
  “我倒不怕多写几份,”傅侗文心下松快了,“只怕证婚人要多签几个名字。你也晓得庆项那张嘴是惹不起的,你让他多签几次,他能拿这件事说你一辈子,”他看门口,“是不是?我们的证婚人?”
  “诶,这时候我最好说话,”倚靠在门边上的谭庆项,丝毫没有偷听的愧疚,反而大大方方给沈奚支招说,“你让他多写几张,傅三的字也是有名的,只是没人求得起。婚书不是一式两份吗?多给我证婚人一张,我以后落魄了,也能叫个好价。”
  “三爷,万安给你们研墨。”万安挽起自个的衣袖,开始干活。
  沈奚根本没留意,谭庆项、万安和培德是何时上来的。
  但看他们的笑意,该是听到不少。
  傅侗文把她揽到身旁:“挑你最喜欢的。”
  沈奚翻来看去,最后把两份的双飞燕抽出,望一眼他,好似拿不准主意,还想要他一个点头。“就这个,”他说,亲自铺在桌上,“你再挑下去,我就准备去买红纸写了。”
  他高兴时就喜欢逗她,一句跟着一句。
  沈奚双手背在身后,紧紧搅着自己的手指,凝眸,看他落笔:
  沈宛央,傅侗文
  竟然是先她的名字……这是入赘的规矩吧?她不确定地看他。傅侗文没觉任何不妥,继续写:签订终身,缔结白头之约。
  她简直心跳都停了,屋里的钟摆也好似停了。
  墨黑的毛笔尖,悬在婚书上,他忽然问:“还想写什么?”
  没有调侃,没有逗趣,难得一本正经征询她的意见。
  傅侗文作势把毛笔给她,沈奚轻推回去,小声说:“我的字和你差远了。”
  十一岁后都没用过毛笔,如何能写。
  “你再想想,还是要想出一句,这婚书可不是我一个人的。”他说。
  这是为难她。她的古学问没他好。
  沈奚踌躇着,旁观的谭庆项笑着说:“你们两个的婚书,你怕什么啊?”
  “我古学问不好。”她坦白。
  “我才不好呢,小时候学得勉强,后来出国留洋回来,全靠跟着侗文学说话,在琉璃厂旧书摊上找书看学句子。”谭庆项安慰她。
  她也差不多,没机会学。
  沈奚想了会儿,掂量着,询问他:“山河无恙,这句好吗?”
  这是他的心愿,写在婚书上是个纪念。
  傅侗文曲指,敲着她的前额说:“好。”
  于是他落笔,正文收尾,是写的:
  愿使,山河无恙,百年永偕。
  他在写完这一份后,偏过头,对着她笑:“写得好吗?”
  沈奚难见的忸怩,轻“嗯”了声,看他笑得仿佛是金榜题名日,洞房花烛夜……若在桌旁摆上两根红烛,就只差掀盖头,鸳床同梦了。
  傅侗文拿起相同的空白婚书,照抄了一份。
  他先落自己的名字,轮到沈奚,她紧张地攥着笔杆,手心生生逼出了汗,仔仔细细写了沈宛央,这个陌生的名字是父母所赐,她十余年没用过它落款。
  “这回真是三少奶奶了。”他耳语。
  他随后将笔递给谭庆项:“证婚人来。”
  “可算轮到我了,”谭庆项接过毛笔,挥毫泼墨的架势,沾了墨说,“沈奚你别怕,我这名字还是认真练过的。”
  谭庆项笑吟吟写完。
  “万安,你来。”
  “啊?”在一旁偷偷抹眼泪的万安犯了傻,“来什么,三爷?要拿出去装裱吗?”
  “证婚人两个,你来做另一个。”
  “使不得,三爷,这可使不得。”
  “三爷说可以,你就照办。”傅侗文拉起他的右手,毛笔塞给他。
  万安猜想傅侗文是在拿自己逗乐,可当他把空着的那个位置指出来,还亲自将两份婚书摊到他面前,像个书童似的伺候着,磨了墨,才发现傅侗文在当真。他抖着手,低头,眼泪大颗大颗地掉在布鞋上,从小跟着傅侗文,他晓得,三爷对自己人是极重情义的……对他好的,他加倍还回去,可毕竟是少爷的婚书,哪里轮得到他一个小厮落笔。
  哭了会,傅侗文实在等不及,威胁着催促说:“三爷能让沈小姐点头,很是不容易,你若要再耽搁,沈小姐不耐烦了,到时——”
  “沈小姐,你可不能反悔啊,”万安手背抹眼泪,急吼吼着说,“三爷对你的真心,我们全看在眼里,三爷可受不起您再走了。”
  沈奚哑口无言,埋怨地用手肘撞他的腰,掏出手帕给万安擦眼泪:“你给证了婚,我就不走了,谭先生是没这个面子的。”
  “你瞧你这没良心的。”谭庆项笑起来。
  万安的字是打小和傅侗文学的,并不差,可还是担心自己错写,在一旁的报纸上练了几遍,郑重其事地把傅万安落在最后的证婚人位置。
  培德不晓得这是什么,以为每个人都要在上边签名字,正等着轮到她,还特地把自己的长发挽到脑后,稳稳地扎了一个圆髻,结果发现傅侗文已经拿了婚书去风干。等谭庆项给她德语解释这是婚书时,她惊呼一声,双手捂住口,立刻抓着沈奚的手,不断去亲吻她的左右脸颊。沈奚在培德的热情里,回吻她的面颊:“谢谢。”
  傅侗文让谭庆项去打电话,请他们在上海的几个朋友来,准备今晚的家宴。
  在大家的欢声笑语里,六小姐上楼,被告知今夜是傅侗文和沈奚的喜宴,傅清和憔悴的双眼闪现出了喜悦的光,她快步上前,忽然就握住了沈奚的双手,眼泪涌出来:“嫂子。”
  话哽了许久,她再拉住傅侗文的手:“三哥,恭喜你。”
  “是该恭喜的,”傅侗文笑道,“你三哥总算是有家室了。”
  傅清和盯着沈奚的脸,百感交集,当年沈奚嫁到傅家,只有她一个人悄悄去看这位“嫂子”,也因为是听说了关于那桩亲事的市井传闻。那时她听母亲闲聊,小小年纪懂得不多,只猜想沈奚是红颜祸水,会害了家中最风流的三哥。
  昨夜他们在说,是沈奚救了五哥,又看出三哥对她的眷恋。
  今日……
  “嫂子,”六小姐说,“当年我年纪小,我的话……”
  沈奚心领神会:“嗯,眼下能说实话了。你三哥没杀过我丈夫,我也不是寡妇,”她望一眼傅侗文,逗趣说,“不过他让我嫁过去,是不是为了能日日和我见面,这就要问他了。”
  “自然是,”傅侗文接话道:“我给你写的‘一见成欢’,可都是真的。”
  “那时候明明还没有。”她辩解。
  “难说,我这个人的心事,寻常人是看不透的。”他笑答。
  众人笑。
  喜事临门,公寓热闹着,都开始准备晚上的家宴。
  谭庆项和培德去虹口菜场,万安唤门外的下人们进公寓,大伙想办法把在天台存放的大桌子搬下去,六小姐无事可做,竟也学万安整理着房间。
  大家都在刻意给两位新人留空间独处。
  沈奚在窗边守着风干的婚书。傅侗文的字气韵飘逸,只是约束在婚书里,行笔被规矩了。
  傅侗文双臂撑在她两侧,把她圈在书桌旁。
  “你写在墙上的字,没机会看到好可惜。”她遗憾着说。
  耳后被他呵得痒,一个劲儿地躲。
  他道:“我是悔不当初,留了这个把柄给你。你想看,写给你就是。”
  沈奚痒得不行,笑着用手捂耳朵,想挡开他呵的热气。傅侗文的唇落到她的手指上,仔细亲着,热气很快掠到颈窝里:“三哥人都是你的了,字还不好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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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猜对吗0.0没猜对的话,罚你亲亲我哦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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