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四·杀心
宋老太太的思绪飘得有些远了,忽然不知道为何想起很多年前向云章来伯府求亲的场景来。那时伯府还种着大片大片的海棠花,她领着宋琳琅站在旧友阁李,居高临下的瞧着少年郎意气风发又风度翩翩的身姿在大片的海棠花树里穿梭。
也记得琳琅跪在她面前,眼里闪着光说非君不嫁的那副坚定模样和向云章彼时还算诚心诚意的态度。
可是这才多少年过去?当初那些信誓旦旦的承诺就全部成了梦幻泡影,当年对着她和宋程濡下跪,说着必定不负这颗伯府明珠的、眼神清澈的少年,如今也成了抛妻弃子的中山狼。
或许小宜说得对,向云章当年未必不是真心实意的做出的承诺,可是承诺比不过子嗣,比不过他身边从未断绝过的美人如云。
做出承诺的时候谁都以为自己做得到,可是真正做到的人毕竟是极少的。
“叫你回来求救,是谁的主意?”宋老太太看着云裳,眉间笼罩着一层乌云:“以前她二哥三哥都去过,连她侄子也曾去过,可是都被她咬着牙赶回来了。我不信她忽然想通了。”
可是她心内多么希望真的是宋琳琅想通了,对向云章死了心,终于为了自己也为了女儿硬气了一回,想到了娘家这个避风港?
宋楚宜随着宋老太太的视线去看云裳,不知为何竟也希望是宋琳琅自己受不了打算痛向云章决裂,才派人回来的京城-----像她这样还能重生回来又机会复仇的毕竟是异类,她多希望有人能悬崖勒马及时止损,不必等未必会有的来生才能弥补遗憾。
云裳苦笑了一声,这会子已经平复了心情,只是偶尔忍不住才啜泣一声:“回老太太,是夫人自己的主意。她亲自写的信,亲自吩咐的我,叫我务必将信交到她的父母兄长手上。”
宋老太太缓缓地眯了眯眼睛,有些释然的摸了摸宋楚宜的头,似喜非喜的笑了:“总算还没有不可救药,她终于撞了南墙回头了。”
云裳晓得宋老太太的意思,不由低低的替宋琳琅分辨:“夫人并不是没有骨头凡事都听姑爷话的人,当初姑爷也不是对夫人不好......”
只是向家也不过是耕读起家的小康人家,骤然迎娶了京里高门大户的名门贵女,心里始终揣着敏感。
向家老太太想在宋琳琅跟前端婆婆的款,可是向云章却一力维护宋琳琅,宋琳琅在向老太太跟前立了几月规矩就怀了身孕,向云章就吵着不肯再叫宋琳琅受苦。
向老太太那时也只是在嘴巴上占几句便宜,酸几句别人家的媳妇怀孕了仍旧在婆婆跟前端茶倒水晨昏定省云云,却到底不敢再让宋琳琅日夜服侍在跟前了-----宋琳琅毕竟出身世家大族,行事做派都同向家有云泥之别,向老太太既想端婆婆的款,在儿媳妇的华裳跟天生的高贵面前又不自觉的觉得低了一等,日久天长,有些摩擦跟心结渐渐的就横亘在了她们中间。
而等到宋琳琅生了向明姿之后,向老太太就不止满足于口头上的训诫了,时不时都要对着向家祖宗的灵位哭一场,说是向云章夫妇不孝,连个后都没给向家留......言语机锋更是少不了的,逢年过节当着亲戚的面也明里暗里指责宋琳琅霸着丈夫,却连个儿子也生不出来。
感情就是这么一点点被磨没的,雪上加霜的是,宋琳琅从生了向明姿之后,就真的一直没再有动静......
向老太太的刁难越发的频繁,先前还一直忍让的宋琳琅也终于有了脾气,向云章夹在两个女人之间越发的难做人,渐渐的连家也懒得回怕回。
好不容易盼到向云章赴外任了,以为能过几年清静日子了,向老太太却又开始往向云章身边塞美人......
向云章初时还顾忌着当初四十无子才纳妾的约定死活不从,日子久了却被向老太太逼得没了法子,有了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也就更加的顺理成章......
宋琳琅一开始是同向云章冷战,足足半年不曾跟他说话,也不许他进房。而向云章也从一开始的愧疚难当变成了铁石心肠......感情就这么一点一点的被磨得不剩多少了。
等到庶子出生,情况就更加差到了极点。
向老太太亲自去青州瞧孙子,招摇过市的打了赤金的手镯长命锁,当着众长辈的面要宋琳琅把这个庶子记在她名下。
宋琳琅拒绝了第一次,慢慢的有了第二个庶子第三个庶子......每当庶子出生都要旧事重提,近些年连向云章自己也开始逼着她认一个庶子在名下养着当嫡子......
云裳说着说着,已经忍不住又抽泣起来:“夫人是个骄傲性子,不肯叫娘家笑话她当年选错了人,什么都宁愿自己独自撑着......也为了赌一口气,死活不肯遂了向老太太的心意,非得要占着嫡妻跟嫡女的名分,恶心恶心向老太太和姑爷......”
宋老太太脸色就越来越差-----早在第二年她就知道向家老太太难相处,当时老三去了蜀中以后回来天天都忧心忡忡,说是向家老太太当着他的面尚且不十分给宋琳琅脸面,而且宋家过去的时候带着大批大批的礼物,等到回程的时候虽然礼品也算丰富,可是仔细一瞧都是宋琳琅的陪嫁......
她心里既恨自己当年不够谨慎没看清人,也很向老太太刻薄苛待自己女儿,一时向来平静无波的脸上竟迸出狠厉杀意,咬着牙说了个好字。
“小宜你好好听。”她心里咬牙切齿,面上却很快就回复了平静,低头嘱咐宋楚宜:“也好好总结总结教训,日后好擦清了眼睛看人。出了一个你姑姑,一个你二姐,我们家日后再也不会重蹈覆辙!”
宋楚宜只觉得一颗心沉沉的如坠冰窖,这世上的人都是会变会装的,有时候你就算是同他青梅竹马,也未必就能猜准他的心思。沈清让不就是个最好的例子吗?
也记得琳琅跪在她面前,眼里闪着光说非君不嫁的那副坚定模样和向云章彼时还算诚心诚意的态度。
可是这才多少年过去?当初那些信誓旦旦的承诺就全部成了梦幻泡影,当年对着她和宋程濡下跪,说着必定不负这颗伯府明珠的、眼神清澈的少年,如今也成了抛妻弃子的中山狼。
或许小宜说得对,向云章当年未必不是真心实意的做出的承诺,可是承诺比不过子嗣,比不过他身边从未断绝过的美人如云。
做出承诺的时候谁都以为自己做得到,可是真正做到的人毕竟是极少的。
“叫你回来求救,是谁的主意?”宋老太太看着云裳,眉间笼罩着一层乌云:“以前她二哥三哥都去过,连她侄子也曾去过,可是都被她咬着牙赶回来了。我不信她忽然想通了。”
可是她心内多么希望真的是宋琳琅想通了,对向云章死了心,终于为了自己也为了女儿硬气了一回,想到了娘家这个避风港?
宋楚宜随着宋老太太的视线去看云裳,不知为何竟也希望是宋琳琅自己受不了打算痛向云章决裂,才派人回来的京城-----像她这样还能重生回来又机会复仇的毕竟是异类,她多希望有人能悬崖勒马及时止损,不必等未必会有的来生才能弥补遗憾。
云裳苦笑了一声,这会子已经平复了心情,只是偶尔忍不住才啜泣一声:“回老太太,是夫人自己的主意。她亲自写的信,亲自吩咐的我,叫我务必将信交到她的父母兄长手上。”
宋老太太缓缓地眯了眯眼睛,有些释然的摸了摸宋楚宜的头,似喜非喜的笑了:“总算还没有不可救药,她终于撞了南墙回头了。”
云裳晓得宋老太太的意思,不由低低的替宋琳琅分辨:“夫人并不是没有骨头凡事都听姑爷话的人,当初姑爷也不是对夫人不好......”
只是向家也不过是耕读起家的小康人家,骤然迎娶了京里高门大户的名门贵女,心里始终揣着敏感。
向家老太太想在宋琳琅跟前端婆婆的款,可是向云章却一力维护宋琳琅,宋琳琅在向老太太跟前立了几月规矩就怀了身孕,向云章就吵着不肯再叫宋琳琅受苦。
向老太太那时也只是在嘴巴上占几句便宜,酸几句别人家的媳妇怀孕了仍旧在婆婆跟前端茶倒水晨昏定省云云,却到底不敢再让宋琳琅日夜服侍在跟前了-----宋琳琅毕竟出身世家大族,行事做派都同向家有云泥之别,向老太太既想端婆婆的款,在儿媳妇的华裳跟天生的高贵面前又不自觉的觉得低了一等,日久天长,有些摩擦跟心结渐渐的就横亘在了她们中间。
而等到宋琳琅生了向明姿之后,向老太太就不止满足于口头上的训诫了,时不时都要对着向家祖宗的灵位哭一场,说是向云章夫妇不孝,连个后都没给向家留......言语机锋更是少不了的,逢年过节当着亲戚的面也明里暗里指责宋琳琅霸着丈夫,却连个儿子也生不出来。
感情就是这么一点点被磨没的,雪上加霜的是,宋琳琅从生了向明姿之后,就真的一直没再有动静......
向老太太的刁难越发的频繁,先前还一直忍让的宋琳琅也终于有了脾气,向云章夹在两个女人之间越发的难做人,渐渐的连家也懒得回怕回。
好不容易盼到向云章赴外任了,以为能过几年清静日子了,向老太太却又开始往向云章身边塞美人......
向云章初时还顾忌着当初四十无子才纳妾的约定死活不从,日子久了却被向老太太逼得没了法子,有了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也就更加的顺理成章......
宋琳琅一开始是同向云章冷战,足足半年不曾跟他说话,也不许他进房。而向云章也从一开始的愧疚难当变成了铁石心肠......感情就这么一点一点的被磨得不剩多少了。
等到庶子出生,情况就更加差到了极点。
向老太太亲自去青州瞧孙子,招摇过市的打了赤金的手镯长命锁,当着众长辈的面要宋琳琅把这个庶子记在她名下。
宋琳琅拒绝了第一次,慢慢的有了第二个庶子第三个庶子......每当庶子出生都要旧事重提,近些年连向云章自己也开始逼着她认一个庶子在名下养着当嫡子......
云裳说着说着,已经忍不住又抽泣起来:“夫人是个骄傲性子,不肯叫娘家笑话她当年选错了人,什么都宁愿自己独自撑着......也为了赌一口气,死活不肯遂了向老太太的心意,非得要占着嫡妻跟嫡女的名分,恶心恶心向老太太和姑爷......”
宋老太太脸色就越来越差-----早在第二年她就知道向家老太太难相处,当时老三去了蜀中以后回来天天都忧心忡忡,说是向家老太太当着他的面尚且不十分给宋琳琅脸面,而且宋家过去的时候带着大批大批的礼物,等到回程的时候虽然礼品也算丰富,可是仔细一瞧都是宋琳琅的陪嫁......
她心里既恨自己当年不够谨慎没看清人,也很向老太太刻薄苛待自己女儿,一时向来平静无波的脸上竟迸出狠厉杀意,咬着牙说了个好字。
“小宜你好好听。”她心里咬牙切齿,面上却很快就回复了平静,低头嘱咐宋楚宜:“也好好总结总结教训,日后好擦清了眼睛看人。出了一个你姑姑,一个你二姐,我们家日后再也不会重蹈覆辙!”
宋楚宜只觉得一颗心沉沉的如坠冰窖,这世上的人都是会变会装的,有时候你就算是同他青梅竹马,也未必就能猜准他的心思。沈清让不就是个最好的例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