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八章 痴傻乞丐
“古苗的人?”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词,忍不住追问道:“古苗是什么?”
孟家二姐为了活命,把自己知道的都讲了出来。其实,古苗的来历也不是什么隐秘,只不过时间过的太久远,而且古苗和大河滩几乎没有瓜葛,所以知道古苗的人少之又少。
昔年,九黎始祖全盛的时候,除了自己亲领的七十二部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归附和征服的部落。这些归附的部落也曾经跟着九黎始祖进犯中原,结果遭遇到了大败。归附的部落自然和九黎始祖的本部不能相比,看见势头不妙,这些部落立刻南逃,一口气逃到了极南之处。
后来,七十二部崩离,南迁的一部分被称作九黎,而先他们一步逃到更南方的部众,被成为古苗。
从根本上来说,古苗和九黎存在一定的关系,只不过岁月变迁,他们各自有了新的神明,渐渐的不属一体。九黎人虽然身处蛮荒,但至少还来过内地,跟内地人有一些接触,而更南边的古苗,那就是彻底的与世隔绝。
恶劣的环境造就了强悍而且无视死亡的古苗人,并且,他们掌握着最南疆最古老最原始的巫毒之术。
听了孟家二姐的话,我渐渐的明白了。上一次,银青刚到大河滩不久,就带人对我进行围攻,当时恰好有张龙虎他们相助,银青没有占到一点便宜。他或许是感觉力量不足,想要催动天崩,剿灭七门,就需要强有力的后援。但西边因为庞大的事情,始终抽不出得力的高手,九黎的苗尊也下定决心暂时不理会大河滩的恩怨纠纷,银青肯定是没办法了,才跑去古苗搬救兵。
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小盘河河道水流清澈的事情,以怪鱼收敛妖血,再化为血妖,这种手段之前我闻所未闻,西边的人是搞不出这种花样的。当时我还感觉奇怪,但现在想想,可能古苗的人已经到了河滩,银青和金不敌为了留住他们,才会急需大量的黄金。
“古苗的人,现在在哪儿?”
“不知道啊,我真的不知道,我知道的全都说了……”孟家二姐臂骨断了,疼的满头冷汗:“你松一松脚,让我……让我先把断骨接上……”
“这些羊,是你们用附近村子里的孩子变来的,怎么让它们再变回去?”我觉得,孟家二姐应该也不知道古苗人的下落了,古苗是银青请来的后援,他们的行踪,普通的旁门人不会知道。
“有办法……变回去……”
“那就快点!!!”
我松开踩着孟家二姐的脚,孟家二姐也算是老江湖了,这时候不显一点老迈,翻身爬起来,麻利的把自己断掉的臂骨接好。在我的逼迫下,她把那些刚刚变成羊羔的孩子重新变回人形,两帮孩子加在一起,得有五六十人。
“都回家去吧,快回家。”我招呼那些孩子赶紧回家,他们受尽了惊吓,等我一发话,几十个人唰唰的就散了,各自朝着自己村子的方向跑去。
我押着孟家二姐,从这里进了葫芦镇,跟黄三汇合,把那群刚刚卖掉的“羊”又找了回来。
孟家二姐彻底认栽了,老老实实的把羊群重新变回。
等离开葫芦镇的时候,我觉得这一趟总算没有白跑,打听到了些情况,又救了这么多人。但念头一转,心里又开始沉重。从孟家二姐说的话里可以分辨的出,那些古苗的人,只可能比九黎人更难对付。
“黄三,你先回去,和你舅舅说一声,若他最近没有什么事情,就请他在小盘河多住些日子。”我左思右想,还是打算再到四处去看看:“我有些事儿,得去办一下,我尽量早去早回。”
“我想着,应该没问题吧。”黄三挠了挠头:“我舅舅那闲的,常年呆在松树岭也没啥事干,他修了半辈子的道,估计也修烦了,叫他改行带带孩子,也不是什么坏事。”
黄三回小盘河带话,我就从葫芦镇出发,慢慢的沿着河滩朝南走。现在我的功夫强了,而且又遮挡了真面目,所以行走中不像过去那样提心吊胆。每每遇到大一点的村镇,我总会进去转上一圈,看看有没有值得注意的线索。
如此过了有十来天时间,我到了一个小镇,镇子离河滩比较远,往来的人也不算多。我走了走,觉得出入小镇的都是平头百姓,也打听不出什么,所以就打算要离开。
“他娘的!又来抢东西吃!”
一声叫骂引起了我的注意,前面几步远的地方,是一个门脸很小的小饭馆,因为镇子上的人不多,所以饭馆的生意自然不会太好,老板外加伙计都心里憋火。有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乞丐可能是饿极了,从饭馆里抢了两个馒头出来。
抢馒头的乞丐被人追打也不反抗,只是埋着头死命的啃着手里的馒头,饭馆的伙计本来要动手打人,但是两边的行人都在阻拦。
“一个要饭的,拿了两个馒头,有什么要紧的?就当施舍给他不行么?何必还要打人?”
“你们不知道。”饭馆的伙计气哼哼的回道:“这个月,他来抢了四五次,每次都叫老板逮着我们一顿臭骂,你们说要饭的可怜,我就不可怜?”
“抢了四五次,一次即便拿走十个馍馍,也不值多少钱。”我拿了一点钱递给饭馆的伙计:“把钱收了,这事就算了吧。”
“好歹能叫我们给老板交差就行。”饭馆伙计收了钱,就不再为难那个乞丐,还变的悲天悯人的:“要饭的也不容易啊。”
我只是可怜那个乞丐,并未在意,付了钱之后就想走。这时候,恰好乞丐狼吞虎咽的吃完了两个馍馍,回头朝这边看了一眼。
就这么一回头,我立刻认出了这个乞丐。
尽管乞丐蓬头垢面,杂乱的头发遮住了半张脸胖,可是在对方回头的一瞬间,我辨认出,这个乞丐,竟然是当时和我有过几面之缘的织梦。
织梦不管怎么说,都是黄粱世家的人,而且有一手摄梦破梦的手段,我怎么都想不到,她会沦落到这个地步。
“织梦?”我叫了一声,拔腿就朝她走过去。
但是织梦好像认不出我了,一看见我朝她走过去,立刻就跑。看着她的眼神脸色以及举动,我就觉得,她的脑子好像不正常了,就和痴傻了似的。
织梦跑的快,却快不过我,我几步就追上了她,镇子里有行人,说话也不方便,我就把织梦拽到旁边一条偏僻的小路上。织梦一直都在挣扎,等把她拽到小路上之后,我才压着声音问她:“你还认得我吗?”
织梦此刻的眼神,印证了我的猜测,痴傻的人我曾经见过不少,和织梦现在的眼神一模一样。这种眼神绝对做不了假,如果是伪装的,我能辨别出来。
织梦认不出我,挣扎的很激烈,我又不能出重手,没有办法。就这么僵持了好一会儿,她的力气可能用完了,这才安静了点。我试着慢慢放开手,告诉她不要害怕。
唰!!!
在我松开手的一瞬间,织梦的一只手在我面前飞快的一晃。她的手晃动如同闪电,我没料到已经痴傻成这样了,出手竟然还如此之快。
在织梦挥出手的一瞬间,我就觉得自己的脑袋微微的一晕,就好像有什么东西硬生生的被人从颅骨里拽出来了一样,那感觉很怪异,也很别扭。
孟家二姐为了活命,把自己知道的都讲了出来。其实,古苗的来历也不是什么隐秘,只不过时间过的太久远,而且古苗和大河滩几乎没有瓜葛,所以知道古苗的人少之又少。
昔年,九黎始祖全盛的时候,除了自己亲领的七十二部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归附和征服的部落。这些归附的部落也曾经跟着九黎始祖进犯中原,结果遭遇到了大败。归附的部落自然和九黎始祖的本部不能相比,看见势头不妙,这些部落立刻南逃,一口气逃到了极南之处。
后来,七十二部崩离,南迁的一部分被称作九黎,而先他们一步逃到更南方的部众,被成为古苗。
从根本上来说,古苗和九黎存在一定的关系,只不过岁月变迁,他们各自有了新的神明,渐渐的不属一体。九黎人虽然身处蛮荒,但至少还来过内地,跟内地人有一些接触,而更南边的古苗,那就是彻底的与世隔绝。
恶劣的环境造就了强悍而且无视死亡的古苗人,并且,他们掌握着最南疆最古老最原始的巫毒之术。
听了孟家二姐的话,我渐渐的明白了。上一次,银青刚到大河滩不久,就带人对我进行围攻,当时恰好有张龙虎他们相助,银青没有占到一点便宜。他或许是感觉力量不足,想要催动天崩,剿灭七门,就需要强有力的后援。但西边因为庞大的事情,始终抽不出得力的高手,九黎的苗尊也下定决心暂时不理会大河滩的恩怨纠纷,银青肯定是没办法了,才跑去古苗搬救兵。
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小盘河河道水流清澈的事情,以怪鱼收敛妖血,再化为血妖,这种手段之前我闻所未闻,西边的人是搞不出这种花样的。当时我还感觉奇怪,但现在想想,可能古苗的人已经到了河滩,银青和金不敌为了留住他们,才会急需大量的黄金。
“古苗的人,现在在哪儿?”
“不知道啊,我真的不知道,我知道的全都说了……”孟家二姐臂骨断了,疼的满头冷汗:“你松一松脚,让我……让我先把断骨接上……”
“这些羊,是你们用附近村子里的孩子变来的,怎么让它们再变回去?”我觉得,孟家二姐应该也不知道古苗人的下落了,古苗是银青请来的后援,他们的行踪,普通的旁门人不会知道。
“有办法……变回去……”
“那就快点!!!”
我松开踩着孟家二姐的脚,孟家二姐也算是老江湖了,这时候不显一点老迈,翻身爬起来,麻利的把自己断掉的臂骨接好。在我的逼迫下,她把那些刚刚变成羊羔的孩子重新变回人形,两帮孩子加在一起,得有五六十人。
“都回家去吧,快回家。”我招呼那些孩子赶紧回家,他们受尽了惊吓,等我一发话,几十个人唰唰的就散了,各自朝着自己村子的方向跑去。
我押着孟家二姐,从这里进了葫芦镇,跟黄三汇合,把那群刚刚卖掉的“羊”又找了回来。
孟家二姐彻底认栽了,老老实实的把羊群重新变回。
等离开葫芦镇的时候,我觉得这一趟总算没有白跑,打听到了些情况,又救了这么多人。但念头一转,心里又开始沉重。从孟家二姐说的话里可以分辨的出,那些古苗的人,只可能比九黎人更难对付。
“黄三,你先回去,和你舅舅说一声,若他最近没有什么事情,就请他在小盘河多住些日子。”我左思右想,还是打算再到四处去看看:“我有些事儿,得去办一下,我尽量早去早回。”
“我想着,应该没问题吧。”黄三挠了挠头:“我舅舅那闲的,常年呆在松树岭也没啥事干,他修了半辈子的道,估计也修烦了,叫他改行带带孩子,也不是什么坏事。”
黄三回小盘河带话,我就从葫芦镇出发,慢慢的沿着河滩朝南走。现在我的功夫强了,而且又遮挡了真面目,所以行走中不像过去那样提心吊胆。每每遇到大一点的村镇,我总会进去转上一圈,看看有没有值得注意的线索。
如此过了有十来天时间,我到了一个小镇,镇子离河滩比较远,往来的人也不算多。我走了走,觉得出入小镇的都是平头百姓,也打听不出什么,所以就打算要离开。
“他娘的!又来抢东西吃!”
一声叫骂引起了我的注意,前面几步远的地方,是一个门脸很小的小饭馆,因为镇子上的人不多,所以饭馆的生意自然不会太好,老板外加伙计都心里憋火。有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乞丐可能是饿极了,从饭馆里抢了两个馒头出来。
抢馒头的乞丐被人追打也不反抗,只是埋着头死命的啃着手里的馒头,饭馆的伙计本来要动手打人,但是两边的行人都在阻拦。
“一个要饭的,拿了两个馒头,有什么要紧的?就当施舍给他不行么?何必还要打人?”
“你们不知道。”饭馆的伙计气哼哼的回道:“这个月,他来抢了四五次,每次都叫老板逮着我们一顿臭骂,你们说要饭的可怜,我就不可怜?”
“抢了四五次,一次即便拿走十个馍馍,也不值多少钱。”我拿了一点钱递给饭馆的伙计:“把钱收了,这事就算了吧。”
“好歹能叫我们给老板交差就行。”饭馆伙计收了钱,就不再为难那个乞丐,还变的悲天悯人的:“要饭的也不容易啊。”
我只是可怜那个乞丐,并未在意,付了钱之后就想走。这时候,恰好乞丐狼吞虎咽的吃完了两个馍馍,回头朝这边看了一眼。
就这么一回头,我立刻认出了这个乞丐。
尽管乞丐蓬头垢面,杂乱的头发遮住了半张脸胖,可是在对方回头的一瞬间,我辨认出,这个乞丐,竟然是当时和我有过几面之缘的织梦。
织梦不管怎么说,都是黄粱世家的人,而且有一手摄梦破梦的手段,我怎么都想不到,她会沦落到这个地步。
“织梦?”我叫了一声,拔腿就朝她走过去。
但是织梦好像认不出我了,一看见我朝她走过去,立刻就跑。看着她的眼神脸色以及举动,我就觉得,她的脑子好像不正常了,就和痴傻了似的。
织梦跑的快,却快不过我,我几步就追上了她,镇子里有行人,说话也不方便,我就把织梦拽到旁边一条偏僻的小路上。织梦一直都在挣扎,等把她拽到小路上之后,我才压着声音问她:“你还认得我吗?”
织梦此刻的眼神,印证了我的猜测,痴傻的人我曾经见过不少,和织梦现在的眼神一模一样。这种眼神绝对做不了假,如果是伪装的,我能辨别出来。
织梦认不出我,挣扎的很激烈,我又不能出重手,没有办法。就这么僵持了好一会儿,她的力气可能用完了,这才安静了点。我试着慢慢放开手,告诉她不要害怕。
唰!!!
在我松开手的一瞬间,织梦的一只手在我面前飞快的一晃。她的手晃动如同闪电,我没料到已经痴傻成这样了,出手竟然还如此之快。
在织梦挥出手的一瞬间,我就觉得自己的脑袋微微的一晕,就好像有什么东西硬生生的被人从颅骨里拽出来了一样,那感觉很怪异,也很别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