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十一章 风波王府的拉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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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理好衣服的风无忌一脸满足的躺在马车之中,喝着双胞胎姐妹度来的美酒。
  “那群傻蛋,连兵贵神速这个道理也不懂。要拉拢陆笙,还必调查其人投其所好?迂腐!晓蝶,我跟你说,这天下人熙熙攘攘,都逃不出名,利,欲三个字。投其所好,无非是名利欲而已。”
  “侯爷英明,名利欲三个字,倒尽了世间英豪的平生所求。”晓蝶连忙一个马屁拍上。
  “咯咯咯……小侯爷,你的追求,也是这三个字么?”身后的晓雨像一只小猫一般在他的肩膀上蹭来蹭去。
  “哈哈哈……本侯说了,世间之人,无人能逃出这三个字。本侯也是一样!但人的命各不相同,有些人,生来就拥有所有。
  本侯命好,一出生可以得名,可以得利,所以只能深陷欲海不能自拔了。否则,我怎么会被你们两只小猫给迷死呢……”
  “讨厌啦——”晓雨娇嗔的敲打着风无忌的肩膀,但却更像是给他捶背一般。
  晓蝶看着风无忌近乎完美的脸庞,眼眸中露出一阵迷醉,这个男人看上的是自己的美色,但自己看上他的,却是他的才华。
  身为京城四少,怎么可能仅仅是酒囊饭袋的纨绔子弟。风无忌虽然风流成性,甚至还有一些怪癖。但他何尝不是满腹经纶,才华四溢呢?
  风无忌爱玩,同样也好学。琴棋书画,无所不精,诗词歌赋,无所不能。而且胸中有乾坤,善思,善谋。
  所有人都知道,陆笙是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在所有人开始调查陆笙,以准备针对性的拉拢的时候,风无忌在第一时间就带着满满的诚意离开京城了。
  甚至,他的速度不仅仅比其他人快,还比他家人都要快。风波王府刚刚决定大力拉拢陆笙的时候,风无忌已经踏上了过江的渡船。
  他这次带来的诚意,不信陆笙能拒绝。因为天下男人,没有一个能拒绝这个条件。
  又是忙碌了一夜,陆笙长长的伸了一个懒腰缓缓的将眼前厚厚的一叠方案文书收拢起来。比起上次训练民兵奏疏,这本玄天府创建文书的内容更加丰富更加详尽。
  其实对于陆笙这种官员,姒峥是有爱又怕的。不是因为陆笙强的令他不敢去细想的能力,就单单上奏疏这一条,简直就让姒峥感觉发指。
  朝廷上下,上到内阁阁老下到地方官吏,他们的奏疏一般都是寥寥几百字,多的,也才一千字左右。
  但陆笙的奏疏,详尽的让这群数代身居高位,耳濡目染的官吏们都惊惧。对,是惊惧而不是汗颜。
  陆笙上次的民兵奏疏,洋洋洒洒万字,而且,里面还没有一句屁话。每一句,都是具体详尽,从这么做的理由,到必要性,到怎么去做,每一条都清清楚楚的列出来而且首尾呼应环环相扣。
  这么详尽的奏疏,就连挑毛病和讨论的空间都不给别人留。简直是堵别人的嘴让别人无话可说的节奏。
  上次的奏疏,在朝堂之上读过之后,朝堂的几方势力愣是呆滞了好一会儿都没说出一句反驳的话。陆笙的奏疏,把所有反驳的口子都堵得严严实实的。
  之所以称之为经典范本,就是无可争议,一致通过的治国良策。
  这样的官,姒峥是爱的。简直是爱不释手。
  但同时,姒峥是怕的。读陆笙的奏疏,姒峥花了半个时辰反复读了三遍。而在书房里想都想了四五个时辰。
  要是朝堂上下都是这样的官,那姒峥一天下来也处理不了几件事了。但写的这么详尽的奏疏,姒峥又忍不住要看。直接交给内阁他心底跟挠似的。
  而这一次,陆笙写的就不是区区万字这种小事情了。
  看着被叠起来,厚的厚一打足有七八万字的奏疏。这特么不是在写一份奏疏,这是在写一份巨作。
  陆笙倒没有半点自觉,说起来,玄天府创建草案,那可是关系到国本的重要方案。当然要写的越详细越好。
  要不是时间不够,陆笙甚至觉得自己可以写二十万字才能把其中的厉害关系讲清楚。
  几夜没睡对于先天高手来说根本不算啥事,来到书房外,感受着崭新一天的清新空气。
  既然姒峥给他下了任务,陆笙这些天就一直待在自己的宅院之中。府邸中很安静,也没几个人。除了南陵王府分下来的一个管家,三个负责洗衣做饭的老妈子之外,就两个随身伺候的下人。
  陆笙不喜欢使唤下人,但也得入乡随俗。而且,这么大的宅院就住了自己一个人,晚上睡觉都感觉凉飕飕的。
  刚刚完成洗漱,打算去食堂吃点早点。管家匆匆的向内院走来,“少爷,门外来了个人,从京城来的,说是少爷的故友。”
  “故友?京城来的?他叫什么?”陆笙疑惑的问道,因为在陆笙的印象中,能称之为京城故友的除了沈凌真的没有。
  “京城四少,风无忌。”
  “是他?请他去客厅吧,我去换身衣服。”
  陆笙原本要去王府复命,所以身上穿着官服。但现在风无忌以故友身份拜访,自己穿着官服相见显然不太合适。
  风无忌自称故友,那也没啥毛病。毕竟风无忌身为京城四少,在京城文人圈中名气和威望都是很高的。
  他本人不需要参加科考就能入仕,但寒门子弟对京城四少却是非常服气的。人家才华横溢,文武双全,琴棋书画无所不精。随便拿一样不说傲视群雄也是不弱与人。
  而寻常才子有一两个特长傍身就很了不起了,但风无忌这人却是样样涉及还样样精通。
  风无忌和沈凌的关系不错,所以陆笙当初也常被沈凌拖着去参加什么诗会啊,郊游会啊,一来二去,和风无忌混了个脸熟。
  但仅仅是脸熟。
  原本以沈凌做桥梁和风无忌成为朋友也不难。但陆笙一听说风无忌此人除了才华横溢之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而且是荤素不忌,男女不限的那种。
  顿时,陆笙就决定对此人敬而远之,甚至那段时间对沈凌也是敬而远之。
  当时陆笙还没穿越,前身这个榆木脑袋很容易联想到沈凌为啥对自己这么好?难道……那几天,陆笙一度打算和沈凌割袍断义。
  不过好在陆笙反射弧线比较长,下决定比较慢。等他决定和沈凌绝交的时候,沈凌却道出了和风无忌做朋友的最大原因。
  “就冲着他有这么漂亮的妹妹,他这个朋友我才交定了。”
  风无忌的妹妹风无雪,在京城乃一枝独秀压群芳,天下闺秀尽汗颜的存在。
  如果步非烟是武林中风华绝代的话,那么风无雪就是大户小姐中的独孤求败。
  无论美貌,家世,才华,还是她的品行都是无可挑剔的存在。风波王府,虽然出了风无忌这个京城四少。但就算把京城四少全都加起来,在风无雪面前都得甘拜下风。
  陆笙有过一次好奇的问沈凌,还有什么是风无雪不会或者不懂的?
  沈凌回答是有,不过还没发现。等把她泡到手之后再好好研究。
  陆笙只想说,研究个鬼,你这辈子没机会了。
  最后一次聚会是放榜之后,然后陆笙离开京城是非之地回到苏州,这一别一年半再也没想起过风无忌这个人来。
  换好衣裳,陆笙脸上挂着虚伪的笑容走出内堂,“京城一别,不觉已经一年多了,风兄别来无恙?”
  “是啊,都说年年岁岁花相似,但岁岁年年人不同。当年陆兄一去,很多朋友都不解陆兄。现在看来,是众人皆醉唯陆兄独醒。
  金鳞岂是池中物,陆兄龙归大海一飞冲天让我等仰望真是羡煞旁人……”
  “风兄过奖了!风兄怎么会来金陵?是去看望沈凌顺道来看望在下的么?”陆笙直奔主题的问道。
  “不是,我是专程来找陆兄的。”
  “找我?”陆笙有些意外,自己和风无忌,似乎并不太熟。
  “陆兄也许还不知道,陆兄的名字,在前天已经名动朝野。大禹上下,数百豪门闻风而动。只为能与陆兄结盟,陆兄的未来如当空骄阳,光芒万丈啊。”
  “哦?”陆笙疑惑的皱起眉头,出风头可以,但太出风头就不是陆笙想要的局面了。如果有太多人盯着,那他还有什么秘密可言?”
  “为何会如此?”
  “因为陆大人在北坎侯一案上全身而退了。在北坎侯一案发生之后,所有人除了关注那个神秘强者之外,就是关注陆兄。
  只要陆兄能在此案风波下保全,你崛起之路必定势不可挡。而现在,别说你全身而退,甚至得皇上如此器重。只要眼睛不瞎的都知道,陆兄已然成了皇上心中肱骨。”
  陆笙脸上没有丝毫变化,心底微微松了一口气。
  好在不是因为被误认为大禹第一高手,所以才被如此关注。看来朝廷对此案的细节做了隐瞒,这倒正和陆笙心意。
  “这么说来,我以后的日子不会平静了?”陆笙苦笑的叹到。
  “哈哈哈……陆兄能被众豪门追捧,那是陆兄的真本事,既然凭的是真本事,陆兄就别故作娇态了。我为了赶在第一个拜访陆兄,从昨天丑时就出发,马不停蹄的换了五批马这才在今天早上赶到。我是第一个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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