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第2012章 慕智
“没有,我是过来照顾你的,带着小宝过来还要分心照顾他,再者他还要上学呢。”其实尔姑姑是想带着宝贝孙子过来的,考虑到儿媳妇失去了二胎,需要孩子的陪伴,孙子又要上幼儿园,她才忍痛没有带
着孙子过来。
“月儿过来还没有回去,爱凤有她陪着我也放心。”
林宜与尔晓峰面面相视,尔姑姑专程过来照顾她?林宜仅是想着就有点头皮发麻,她不怕尔姑姑,不过尔姑姑很重视她肚里的这一胎,就会照顾得无微不至的,补汤什么的绝对是一天三餐都要喝。“姑婆,我很好,不需要……”林宜试着想婉拒尔姑姑的照顾,尔姑姑却打断了她的话,说道:“你和小弟都还年轻,又是初胎,什么都不懂,我虽然没有生过孩子,但爱凤当年是我照顾的,小弟的妈妈怀着
小弟时也是我照顾的,我有了经验,绝对会把你照顾得好好的,来年就生个大胖儿子出来。”
林宜现在才怀孕,预产期在明年初。
林宜:……
小弟不着痕迹地握了握她的手。
……
慕家。
慕灏搬了一张躺椅在树底下,独自躺在那里,右手还握着手机,眼睛却是闭着的。
他头还有点隐隐痛。
虽说是周一,他也没有去上班,只是打电话请了个假。
“灏哥哥,怎么一个人躺在这里?不用上班吗?”三少爷慕智走过来,在慕灏身边站着,垂眸看着慕灏,关心地问着。
慕灏睁开眼看看这个堂弟,又闭上眼睛,有点无力地说道:“你哥我头痛,请假在家。”
慕智好笑地坐下,“你是医生,不舒服不会自己吃点药?我大伯母由着你头痛?”见石桌上什么都没有,慕智又起身,准备进屋里拿点吃的出来,他问慕灏:“灏哥哥要喝点什么?”
“我不渴,你自便。”慕智便不再问,进屋里去拿了点吃的出来,还拿了一盘水果,知道这位堂哥嘴挑,只有水果才不挑。“灏哥哥,你有心事吧,我听说我嫂子昨天过来找你,你们俩是不是吵架了?咱们男人要大度一点,不要
计较那么多,你看我章哥哥对我思侬嫂子多好,简直就是千依百顺,他们就从来不会吵架。”
“大人的事,小孩子别管。”
慕灏再净睁开眼,说了慕智一句。
慕智:“……灏哥哥,我就是比你小了一岁而已。”
“反正你比我小就是小孩子。”慕灏坐正了身子,顺手在水果盘上拿了个苹果,一边啃着一边问慕智:“你回来也一段时间了,怎么样?”
慕智不明所以:“什么怎么样?”“三叔三婶不是经常带着你参加各种宴会吗?”慕灏啃着苹果说着这个还不明所以的堂弟,那是三叔三婶受二叔所托,要帮这个堂弟安排相亲的,否则不喜欢参加宴会的三叔三婶怎么会频频地带着堂弟参加
宴会。慕智老实地答道:“是呀,三叔三婶最近是经常带着我参加宴会,不是我很少露面,他们带我熟识一下咱们这个圈子里的人吗?”兄弟三人,两位哥哥一个是慕氏的当家人,一个是本市有名的年轻医生,就
数他这个三少爷最低调。
自己父母又不在家,三叔三婶向来对他极好,视如亲生,他好不容易回来住一两个月,三叔三婶便想着带他交朋结友,慕智真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的,怎么灏哥哥的口吻和他想的不是一回事?
慕灏停止了啃苹果,定定地看着这位堂弟,慕智是个混血儿,高大俊美,虽与他和慕章的俊美不一样,因为他混血儿的特别,反倒比他和慕章更要吸引人。不过慕智是个感情很迟钝的人,他像他的父母,疯狂痴迷着摄影,除了摄影,他的心里似乎就装不下了其他东西。从初中开始,他就收到不少女同学的求爱信,他每次收到信后都很奇怪的样子,然后把信
交给两位堂哥帮他处理,他是完全不当一回事的。
喜欢他的女孩子很多,但没有人能真正成为他的女朋友,因为他的眼里根本就没有她们。
“你跟着三叔三婶参加宴会的时候,三婶有没有介绍很多千金小姐跟你认识?”慕灏问道。慕智点头,“有呀,我本来想跟着三叔一起的,可是三婶总拉着我,我这么大这个人了,三婶还把我当成小孩子,一副怕我走丢了的样子,让我真不好意思,三婶的朋友圈都是贵妇人,千金小姐,我跟她们
实在没有话题,但又不好拂了三婶的好意,她介绍千金小姐给我认识,我都会礼貌地点头微笑。”
慕灏嘴里嚼食着的苹果肉一下子就喷了出来,喷得慕智满脸都是。
慕智变脸,整个人弹跳起来,就匆匆地跑进屋里去洗脸。
数分钟后,他从屋里出来,抱怨着慕灏:“灏哥哥,你太不卫生了,苹果不好吃就不吃,干嘛喷我一脸。”
慕灏猛咳,是笑得咳的。
慕智狐疑地看着他,慕灏勉强地止住笑,说他:“慕智,你也知道你仅比我小一周岁,虚岁的话,你其实比我小两岁的。”
“一岁。”
慕智很坚持着年龄问题,他就是比慕灏和慕章小一岁,不是两岁。“好好好,是一岁,我和慕章同年,都比你大一岁,你看咱们的侄儿都四岁了,我虽然还没有为人父,好歹也订了个未婚妻,你呢?你除了像你父母那样到处跑,拍尽天下美景,你还有什么?也好在咱们家
家资丰厚,才能让你们一家子沉迷着你们喜欢的摄影,不用为生计所愁。慕智,你也不能除了摄影,其他都不管了呀。”
慕智眨眨眼,问慕灏:“灏哥哥,你的意思是说,三婶介绍那些千金小姐给我认识,是希望我跟她们谈恋爱,然后结婚?”
慕灏拍拍他的肩膀,夸道:“还好,不算太笨,一点就明。”
慕智:“……你刚才说我还是小孩子,我还是小孩子,结什么婚,三婶也太操心了。”他还不想结婚呢,世界那么大,他还没有走完呢。他就喜欢摄影,喜欢探险,不喜欢结婚。
着孙子过来。
“月儿过来还没有回去,爱凤有她陪着我也放心。”
林宜与尔晓峰面面相视,尔姑姑专程过来照顾她?林宜仅是想着就有点头皮发麻,她不怕尔姑姑,不过尔姑姑很重视她肚里的这一胎,就会照顾得无微不至的,补汤什么的绝对是一天三餐都要喝。“姑婆,我很好,不需要……”林宜试着想婉拒尔姑姑的照顾,尔姑姑却打断了她的话,说道:“你和小弟都还年轻,又是初胎,什么都不懂,我虽然没有生过孩子,但爱凤当年是我照顾的,小弟的妈妈怀着
小弟时也是我照顾的,我有了经验,绝对会把你照顾得好好的,来年就生个大胖儿子出来。”
林宜现在才怀孕,预产期在明年初。
林宜:……
小弟不着痕迹地握了握她的手。
……
慕家。
慕灏搬了一张躺椅在树底下,独自躺在那里,右手还握着手机,眼睛却是闭着的。
他头还有点隐隐痛。
虽说是周一,他也没有去上班,只是打电话请了个假。
“灏哥哥,怎么一个人躺在这里?不用上班吗?”三少爷慕智走过来,在慕灏身边站着,垂眸看着慕灏,关心地问着。
慕灏睁开眼看看这个堂弟,又闭上眼睛,有点无力地说道:“你哥我头痛,请假在家。”
慕智好笑地坐下,“你是医生,不舒服不会自己吃点药?我大伯母由着你头痛?”见石桌上什么都没有,慕智又起身,准备进屋里拿点吃的出来,他问慕灏:“灏哥哥要喝点什么?”
“我不渴,你自便。”慕智便不再问,进屋里去拿了点吃的出来,还拿了一盘水果,知道这位堂哥嘴挑,只有水果才不挑。“灏哥哥,你有心事吧,我听说我嫂子昨天过来找你,你们俩是不是吵架了?咱们男人要大度一点,不要
计较那么多,你看我章哥哥对我思侬嫂子多好,简直就是千依百顺,他们就从来不会吵架。”
“大人的事,小孩子别管。”
慕灏再净睁开眼,说了慕智一句。
慕智:“……灏哥哥,我就是比你小了一岁而已。”
“反正你比我小就是小孩子。”慕灏坐正了身子,顺手在水果盘上拿了个苹果,一边啃着一边问慕智:“你回来也一段时间了,怎么样?”
慕智不明所以:“什么怎么样?”“三叔三婶不是经常带着你参加各种宴会吗?”慕灏啃着苹果说着这个还不明所以的堂弟,那是三叔三婶受二叔所托,要帮这个堂弟安排相亲的,否则不喜欢参加宴会的三叔三婶怎么会频频地带着堂弟参加
宴会。慕智老实地答道:“是呀,三叔三婶最近是经常带着我参加宴会,不是我很少露面,他们带我熟识一下咱们这个圈子里的人吗?”兄弟三人,两位哥哥一个是慕氏的当家人,一个是本市有名的年轻医生,就
数他这个三少爷最低调。
自己父母又不在家,三叔三婶向来对他极好,视如亲生,他好不容易回来住一两个月,三叔三婶便想着带他交朋结友,慕智真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的,怎么灏哥哥的口吻和他想的不是一回事?
慕灏停止了啃苹果,定定地看着这位堂弟,慕智是个混血儿,高大俊美,虽与他和慕章的俊美不一样,因为他混血儿的特别,反倒比他和慕章更要吸引人。不过慕智是个感情很迟钝的人,他像他的父母,疯狂痴迷着摄影,除了摄影,他的心里似乎就装不下了其他东西。从初中开始,他就收到不少女同学的求爱信,他每次收到信后都很奇怪的样子,然后把信
交给两位堂哥帮他处理,他是完全不当一回事的。
喜欢他的女孩子很多,但没有人能真正成为他的女朋友,因为他的眼里根本就没有她们。
“你跟着三叔三婶参加宴会的时候,三婶有没有介绍很多千金小姐跟你认识?”慕灏问道。慕智点头,“有呀,我本来想跟着三叔一起的,可是三婶总拉着我,我这么大这个人了,三婶还把我当成小孩子,一副怕我走丢了的样子,让我真不好意思,三婶的朋友圈都是贵妇人,千金小姐,我跟她们
实在没有话题,但又不好拂了三婶的好意,她介绍千金小姐给我认识,我都会礼貌地点头微笑。”
慕灏嘴里嚼食着的苹果肉一下子就喷了出来,喷得慕智满脸都是。
慕智变脸,整个人弹跳起来,就匆匆地跑进屋里去洗脸。
数分钟后,他从屋里出来,抱怨着慕灏:“灏哥哥,你太不卫生了,苹果不好吃就不吃,干嘛喷我一脸。”
慕灏猛咳,是笑得咳的。
慕智狐疑地看着他,慕灏勉强地止住笑,说他:“慕智,你也知道你仅比我小一周岁,虚岁的话,你其实比我小两岁的。”
“一岁。”
慕智很坚持着年龄问题,他就是比慕灏和慕章小一岁,不是两岁。“好好好,是一岁,我和慕章同年,都比你大一岁,你看咱们的侄儿都四岁了,我虽然还没有为人父,好歹也订了个未婚妻,你呢?你除了像你父母那样到处跑,拍尽天下美景,你还有什么?也好在咱们家
家资丰厚,才能让你们一家子沉迷着你们喜欢的摄影,不用为生计所愁。慕智,你也不能除了摄影,其他都不管了呀。”
慕智眨眨眼,问慕灏:“灏哥哥,你的意思是说,三婶介绍那些千金小姐给我认识,是希望我跟她们谈恋爱,然后结婚?”
慕灏拍拍他的肩膀,夸道:“还好,不算太笨,一点就明。”
慕智:“……你刚才说我还是小孩子,我还是小孩子,结什么婚,三婶也太操心了。”他还不想结婚呢,世界那么大,他还没有走完呢。他就喜欢摄影,喜欢探险,不喜欢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