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朱筠墨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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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老大一哆嗦,双臂一收,将匣子抱得紧紧的。
  周恒白他一眼,拎着急救箱朝室内走去,朱公子已经被庞霄扶着进去,躺在一旁的软塌上。
  周恒净了手,拆开纱布,伤口愈合的非常好,此时已经只剩下一条缝隙。
  用镊子拽了拽缝线,按了按周围的肌肉,周恒抬眼看向朱筠墨。
  “疼吗?”
  “尚可。”
  “愈合的不错,那我们拆线吧。”
  说着,周恒开始消毒,一根一根缝线剪掉,快速扯出来,朱公子随着扯动缝线,哆嗦了两下。
  周恒想到庞霄挑断裴四儿手筋的动作,心下一抖赶紧说道:
  “拆线好似蚊虫叮咬一般,还能忍受吧?”
  朱筠墨点点头,“没事,瞧着疤痕就是一条整齐的缝隙,后面也是如此吗?”
  周恒嗯了一声,“后面恢复的要比前面好些,这疤痕需要涂抹些祛疤的药物,虽然不会完全消失,也会减淡许多。”
  “哦,什么药物?”
  庞霄凑了过来,看向周恒。
  周恒稍微沉吟片刻,手上消毒的动作没有停,虽然拆了线,目前还需要天天消毒,毕竟拆线的针孔还需愈合。
  至于庞霄的反应,说明这个世界很少出现如此药物,看来刚才话说得有些满了,不过为了抱大腿,这药必须做出来,再者这东西简直是暴利,如若今后卖这祛疤药也有丰厚的收益。
  “祖父曾经做过此药,不过一场大火燃烧殆尽,我尽力寻找里面所需的药材,给公子调配。”
  庞霄盯着周恒看看,见他说得真诚,没再怀疑什么。
  “那就有劳周小郎中了,公子虽然拆了线,你还是在府上多住些时日,今后你可有打算。”
  朱筠墨的目光也看向他,周恒想了想。
  “今天上街,我就是想要看看有没有租赁的铺面,可是几条街走下来,就碰到一个空闲的铺面,没想到那铺面竟然出了命案。”
  庞霄眉毛抖了抖,朱筠墨直接仰头大笑起来。
  “周小郎中,你的运气差了点儿,其实想要找铺面可以让牙行帮着找一下,让霄伯帮着你去联络一下,你也不用急着走,没有合适的铺面,就住在梅园就行了,正好陪陪我。”
  庞霄咳了一声,朱筠墨摆摆手。
  “周小郎中是我的恩人,在破庙里面相遇,还能危急时刻出手相救,这份胆识和医术让我佩服。今日见到有人打着梅园的旗号作恶,能派人过来报信,还救了黄掌柜。最重要的是,帮我挖出裴四儿这颗钉子,所以我信他。”
  周恒舔舔唇,似乎破庙救人是被逼的,手术是为了骗点儿银子还账,至于今天的出手,只是可怜同为医者的黄掌柜,如今在朱筠墨的口中都成了为梅园考虑,让周恒老脸一红。
  朱筠墨将裤子整理好,这才坐起来,接着说道:
  “在这清平县,我名义上跟着大儒赵炳渊老先生在梅园读书休养身体,实则就是幽禁,京城每月都会派大夫过来一次,不可去济南府,不可回京城,稍有异动,京城的那位知晓后,立马会朝我父亲告状。”
  周恒眨么眨么眼睛,这样的谈话,真的不好接茬,他就是一个小大夫,知晓秘辛太多,绝对的不安全啊。
  不过突然对朱筠墨口中‘京城那位’有些疑惑,能轻易左右一个父亲的想法,难道......
  暗自叹息一声,即便在现代,小三儿扶正也不会对别的孩子好,朱筠墨不是亲娘早逝,就是母亲身份不高,要不然怎么斗不过这样的人。
  “那位是朱公子的,继母?”
  朱筠墨一怔,嘴角抖了抖,直瞪瞪地看向周恒,随即再也没忍住,捧腹大笑起来。
  周恒一头黑线,这到底啥意思,自己说了什么不该说的?
  半晌,朱筠墨忍住笑意,擦拭了一下眼角,看向庞霄。
  “别说,周恒所说的还真有点儿像,此人是我大哥的妻子,我母亲生下我便故去了,父亲常年在外带兵打仗,家里就大哥和她在,可是没想到大哥六年前病故,留下一个五岁的儿子,如今那小子也十一岁。”
  朱筠墨似乎陷入自己的回忆,带着一脸的遗憾。
  “大哥在时,我野惯了,毕竟他是世子,我做个闲散快乐的人就好,谁成想突然遭此变故,父亲将我交给那女人管束,随后再度去边关镇守了。”
  叹息一声,朱筠墨接着说道:
  “为了世子这个爵位,那女人不择手段,如若不是霄伯,我恐怕早就不在了。她是户部尚书长女,在父亲的眼中,是最为可信的人,比我这个儿子都更胜一筹,谁能想到她能如此狠毒。”
  说到最后,朱筠墨脸上少有的沉默。
  不知是对哥哥的惋惜,还是对京城那个女人的痛恨,能看得出来,他并不想卷进这一切。
  从朱筠墨的描述中,能感觉到他们父子之间的隔阂,或许是因为母亲的难产而亡,才对朱筠墨如此淡漠吧。
  宁可相信一个知书达理的长媳,也不愿意相信有些顽劣的儿子。
  至于那个京城的嫂子,不用说也猜得到,想要给自己的儿子挣下一个爵位,朱筠墨挡了人家的道。
  十六岁的小叔子,承袭世子,而自己十一岁的儿子却什么都得不到,还挂着前世子妃的头衔,尴尬之余,确实有心理落差。
  周恒看看庞霄,他一脸的凝重,显然对朱筠墨的坦言有些担忧。
  “主子,既然你和周小郎中说了,那就请他给你看看,京中派来的大夫每次都说需要服药,不知那痫病是否真的还未痊愈。”
  周恒一怔,赶紧回忆外公的手札,似乎古代管癫痫叫做痫病。
  “痫病?公子何时发作过?”
  朱筠墨摇摇头,看向庞霄。
  “都是听府里人说起的,霄伯可曾记得?”
  庞霄眉头紧蹙,说道:“那是主子五岁的时候,突然一天被人抱着从湖边回来,身上全湿了,说是落了水,虽然没呛到,不过浑身抽搐双眼翻白口吐白沫,当时找了邹御医诊治,说是痫病,服药后好了,后来在主子十岁那年又犯了一次,不过当时老奴去大同了,详情并不知晓。”
  “公子......现在要叫世子了,世子今年十五岁?”
  朱筠墨点点头,“今年十六。”
  周恒前后想了一遍,说道:“那就是说,你兄长的孩子出生时,你第一次痫病发作,而在你兄长故去的时候才再次发病的。”
  此言一出,不论是庞霄还是朱筠墨均都怔住了,仔细回想了一下,庞霄先开口道:
  “正是如此。”
  朱筠墨咬咬下唇,“时间对得上,不过我对发病没有一丝一毫的记忆,即便是十岁那此次,醒来的时候霄伯已经回来了,惩治了几个照顾不周的奴才,别的一概没有记忆,如何发病,病中如何救治,都谁来过,统统没有记忆,只是醒来后头脑发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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