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待我拱手河山讨你欢
(二十二)
第二天,李家变得十分热闹,四五个大婶聚集到他们家,裁剪的裁剪,量布的量布,如同一只只忙碌的蜜蜂,为陶然儿和李信志裁制外出的新衣服。
院子里堆满了五颜六色的各种布料,它们如同一朵朵鲜艳的大花,盛开在李家的院落,陶然儿在一旁看着,莫名地觉得幸福。
这样的情景,真像大婚前的场面啊!
她走到大婶子面前,见她们拿尺子的拿尺子,拿剪刀的拿剪刀,如同蚂蚁似的忙碌个不停。
陶然儿心中如同食了蜜一般甜。
一个大婶拿着一匹丝绸要剪,陶然儿看了一眼,那丝绸是水粉色的,在阳光下,特别好看,可是她不喜欢——
呃,在现代,她一般只穿黑白灰,亮色最多作为点缀,以包包,首饰的形式出现。
她的衣品一直很高的。
因此,陶然儿立马向前,用手制止了大婶的动作,对她问道:“大婶,你这是要给我做衣裳吗?”
大婶笑眯眯地,对她说道:“对呀,你年轻姑娘,长得又白嫩,穿这个粉色特别好看,就像那春天的桃花一样美!”
呃,像春天的桃花——
陶然儿立马摇头,对她说道:“可千万别,我不适合穿粉色。”
记得活在现代的时候,在大上海,她最爱穿的衣服就是白衬衫卡其布裤,或者白衬衫蓝色仔裤,那些红的绿的紫的黄的,之类彩虹般鲜艳的颜色,真是避之唯恐不及。
当然,除了时尚讲究穿衣以基础色为主之外,现代的陶然儿长得不漂亮,因为穿衣追求的是不被人注意,其实是自卑心理在作怪。
现在穿越到这个时空来,有了清丽的容颜,可是多年的衣品一时改变不了。
再说了,她突然想起第一次见到信志的样子,人生最美是初见,信志穿着一身深蓝色的粗布衣服,做农民打扮,可是那样朴素的衣服,穿在他身上,竟然出奇的好看。
所以她也应该向信志学习!
第三,她这次和信志出行,肯定要低调行事,如果全身穿得姹紫嫣红,着绫罗绸缎,估计会引人注目,哼,醒目得像穆斯林婚礼上的猪,一旦引人注目,身份就很容易曝光!
她不要紧,可信志的真实身份是江南王,如果他的身份曝光,估计就会有危险!
这也是为什么,信志出行总是做布衣打扮的缘故吧。
这次,他肯定也是假扮成农民出行,所以,她的衣服也与他相称,一个农民的身边,岂能跟着一个艳妆丽服的女子?
因此,陶然儿急急地走到那一堆布料处,挑了一匹白色的麻布,再挑了一匹深蓝色的棉布,还有一匹没有染过色的土黄色的棉布,这种土黄色的棉布,类似于现代的卡其裤的颜色。
她抱着三匹布料走到刚才那个大婶面前,对她微笑说道:“大婶,这样吧,你帮我用白布做两件换洗的衣裳,然后用这蓝布和黄布做两条换洗的裙子就够了。”
大婶接过她的布一摸,对她说道:“唉呀,陶姑娘,这个太素净了!是老太婆穿的!你在我们虎村功劳最大,你带着我们所有人过上了好日子,你怎么能穿麻布棉布呢,没有钱的时候才穿粗布了,现在我们有钱了,也学那大户人家的小姐,穿穿丝绸好不好?”
大婶的口吻很是暴发户。
陶然儿摇头,微笑着坚持道:“大婶,我就喜欢穿麻布,舒服透气,现在天越来越热了,我和信志要出门,肯定是粗布衣服方便!大婶,求你了——”
她拉着大婶的胳膊,如同一个小姑娘一般撒起娇来,大婶笑了起来,眼神里对于陶然儿都是喜欢和疼爱。
大婶还要说什么,一直站在陶然儿身后默默听着的信志走到她们面前来,对大婶说道:“婶子,就依她的吧。”
大婶才作罢,摇了摇头忙活去了。
李信志微笑着看向陶然儿,对她说道:“替我省钱吗?”
陶然儿笑起来,对他认真说道:“我喜欢穿素净的衣服,天性使然。”
李信志含笑不语,见她此时此刻,深密黑亮的长发梳成简单的发式笼在耳朵后面,只在头顶上梳了两个小丸子,可爱极了,头上没有任何珠翠,她的脸,在阳光下晶莹发光,也没有施任何脂粉,素面朝天。
他伸出手,捏了捏她头顶的两小丸子,笑道:“天生丽质——”
陶然儿被信志夸得脸红红的,呃,就是现代的丸子子,她这是哪吒款式的,他居然觉得好看,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哇。
陶然儿看着信志,沉默地笑着,信志也看着她微笑,两个人互相默默地笑着,静静地凝视着,如同两个傻子似的互相看着呆了很久。
直到一个大婶走到信志面前,打趣道:“哇,信志,你在想什么,叫你三遍也不应。”
两个人才回过神来。
大婶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笑道:“两个人互相看着笑着,像两个小傻瓜,哈哈,信志,你娘说给你也做两件出行的衣服,你来挑布料。”
两个人一脸通红,好半天,信志才红脸说道:“就找深蓝色的布料做吧,我以前穿什么样的,现在也穿什么样的。”
大婶才笑着离去。
当天所有的衣服做好,第二天,两个人准备了干粮衣服银两整装待发。
信志在检查两匹马,就他带着陶然儿两个人出去,人多事杂,随从多了,反倒引人注目,因此,不如一切从简,就他们两个人。
“信志,可以出发了吗?”陶然儿换好衣服,从房间里轻快地走出来。此时此刻,她的心情如同在家里呆了几年的人突然要出去观光旅游一般。唉呀,好得仿佛要飞起来了!
“好了,就等你。”信志直起身来,看到陶然儿,不由一呆。
眼前的女孩,穿着白色的衣裳,深蓝色的裙子,头发梳成昨天的式样,两只手背在身后,朝他微笑着慢慢踱步走过来。
她笑着,一步一步,动作很慢,可是却像这天底下最美的风景。
如此清丽的可人儿。
他许久许久回不过神来。相信此一生,这一副画面,将会像烙印一般刻在他心底,永生难忘!
这一次,比起初见,她穿着破烂的绫罗,更动人心。
李信志听到自己怦然心动的声音。
陶然儿走到他的面前,见信志仍然呆呆地,对他问道:“在想什么?”
李信志才回过神来,将她搂进自己的怀里, 在发丝上亲了亲,对她轻声说道:“我决定我们还是共骑一马吧。”
呃——
他看着准备的两匹马,觉得自己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两个人共骑一马,一路上肯定风光迤俪,幸福无边。
陶然儿在他的怀中咕咕地笑了起来。
李信志摸了摸她如同丝绸般的发丝,对她问道:“你笑什么?”
陶然儿轻笑着回道:“我笑你忘了去年,我和你是怎么回虎村的?”
李信志也笑了,当时他们只有一匹马,本来两个人同骑一匹马的,后来那马累得口吐白沫,差点要挂了,才改由陶然儿骑马,他牵马的。
陶然儿用额头蹭着他的下巴,对他说道:“你想犯第二次错误?”
她像只猫似的,在他的怀中扭来扭去,用洁白如同大理石的额头反复蹭着信志的下巴。
李信志被她搞得身体起了反应,只能微微向后仰着身体,不停地咳嗽。
因为是出游,想着世界那么大,可以出去看看,陶然儿十分地兴奋,这种心情,就像她活在现代,一有年假,立马准备出去旅游似的。
呃,说实话,来到这个时代这么久,对于外面的形势她十分不了解呢,她知道他心爱的男人是江南王,但是江南到底有多大,经济条件怎么样,她一点也不知道呢。
想着原以为穿越过来,要成为一个农妇,没想到歪打正着,她喜欢的男人是一个农民,与此同时,也是一方领导者,是江南的帝君,她有些震惊,很长时间适应不过来。没想到自己与信志成亲之后,成了江南皇后,唉呀,只有在小时候,她才做自己嫁给王子的梦呢。
穿越成王妃,看来老天爷是公平的,并没有薄待她!
陶然儿偎在李信志的怀里,反复抚摸着他的衣襟,思绪万千。
她不安心的小手让李信志身体一阵燥热,他又咳嗽了一声,提醒她道:“快住手,你再摸下去,我今天就不想出门,只想抱着你进屋哟。”
他这种的话,让陶然儿通红了脸,她立马住了手,飘了他一眼,对他通红着脸说道:“走吧。”
然后两个人牵着马向李大娘告别,翻身上马,向虎村外面飞驰而去。
夏天的风呼啸着从他们身边经过,两边的绿树以极快的速度在向后倒退。
两个人比赛着骑马的速度,感受着生命的年轻健康,很久没有这样快乐了!
等到出了虎村,两个人的速度才放缓。
天气已经热起来了,初夏的风吹过来,带着醉人的绿意,陶然儿看了看李信志,见他仍旧穿着深蓝色的麻布衣服,如同一个清俊的年轻农民,她笑了笑,突然顽皮起来,指着自己同色系的裙子,对信志唤道:“喂,老公——“
信志回过头来,对她问道:“老公?是老公公,老头的意思吗?”
陶然儿哭笑不得,只好试着解释说道:“不是,有一个地方,对自己的相公不叫相公,叫老公,就是陪着变老的相公的意思。”
啊哈,机智如我——陶然儿心里乐开了花。
李信志想了想,点点头,说道:“这个称呼不错,我们江南要推广开来,凡娘子必称自己相公为老公,那你以后叫我老公吧。”
陶然儿笑起来,觉得一脸认真的信志特别可爱,她又轻轻地叫了他一声“老公”
“嗯”信志应了一声,然后福至心灵地看着她,笑眯眯地唤道:“老婆,你叫我什么事?”
陶然儿震惊地差点从马背上跌落下来,他怎么知道叫她作老婆的,难道信志也是穿越过来的现代人?!
李信志看到她震惊的模样,不由哈哈大笑,笑够了之后,对她说道:“小笨蛋,老公既然是陪着变老的相公,那么,老婆肯定就是陪着变老的娘子嘛。”
陶然儿十分佩服,对信志说道:“信志,你真是太机智了。”她对他的崇拜之情,如同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信志看到她一个人坐在马背上,对他眨着紫葡萄般的大眼说着夸奖他的话,初夏的阳光下,她的一张小脸白嫩无比,闪闪发光。她的腰身很纤细,很柔软,盈盈不足一握,在马背上缓缓地两边摇摆着,如同迎风摇摆的垂柳。
他突然觉得自己的怀抱很空,对陶然儿招手道:“过来。”
陶然儿不知他的内心所想,坐在马背上,控着马缰绳,慢吞吞的,路两边是肥嫩的青草,马儿贪吃,所以走得很慢,李信志叫她过来,她许久也没过来。
李信志等得急躁,干脆自己纵马上前,与她并行,然后大手一伸,将她整个人抱了起来,陶然儿发现自己离开马背,不由受惊地尖叫,李信志已经哈哈大笑着,将她安放在自己的怀抱中,两个人又同乘一马了。
陶然儿通红了脸,对他小声说道:“马会累死的——”
哈哈,信志大笑起来,在她的小脸上响亮地亲了一下,说道:“如果不把你抱过来,在马累死前,我已经难受死了——”
陶然儿会过意,不由一张脸更红,甚至连脖子和肩膀也热辣辣起来。屁股那里有什么东西硬硬地顶着她,呃——
信志伸出手,放在她的胸前,将她紧紧地抱在怀里,这样,才感觉自己不那么难受了。
陶然儿看着那只没有人骑的马,它跟在他们的身后,仿佛被抛弃了一般,有些不知所措。
她轻声提醒信志,对他说道:“喂,这样会不会太浪费马了。”
李信志笑道:“没事。它会跟上来的。”
果然,看到前面的那马开始跑起来了,后面的马也忘记吃草,奋起蹄子跟了上来。
陶然儿才放下心,倚在信志的怀里,像一只听话的猫,幸福地闭上眼睛。
信志在她的头顶上说话:“然儿,我先带你去临安——”
陶然儿“嗯”了一声,如果她猜得不错的话,临安就是现代的杭州。
信志对她说道:“接着,在临安呆一两天,我会带你去诸暨,常州,温州,东义等城池看看,我们江南总共有八十多个城池。”
什么?八十多个城市?
陶然儿震惊地睁开眼睛,江南有那么大?!
她抬头看了信志一眼。
信志低下头看了看她,见她一脸的震惊,不由哈哈大笑,他对她说道:“小傻瓜,你以为我只是虎村的江南王吗,那我岂不是村长一个?你错了,我们江南领地大得很,长江以南都是我们江南的领地,我要带你去看看你的领地,你的子民——”
陶然儿仍旧震惊得似处在大梦之中,她喃喃地重复道:“我的领地,我的子民——”
她有领地,有子民,唉呀,何德何能——
“对啊——”信志情绪高昂,他对她豪迈地说道:“你是我最爱的女人,我们要成亲,你会成为我的皇后,那么,江南的一切,是我的也是你的——”
陶然儿听到这里,鼻子发酸,十分感动,她此生此世,大概永远也忘不了这一天,她想起一句歌词“待我拱手河山讨你欢”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她伸出手紧紧地搂住信志的腰,将小脸贴在他滚烫的胸膛上。
李信志感觉到了,征了征,低着头看了一眼,微微笑了起来。
人世间最幸福的事,莫过于两情相悦!
第二天,李家变得十分热闹,四五个大婶聚集到他们家,裁剪的裁剪,量布的量布,如同一只只忙碌的蜜蜂,为陶然儿和李信志裁制外出的新衣服。
院子里堆满了五颜六色的各种布料,它们如同一朵朵鲜艳的大花,盛开在李家的院落,陶然儿在一旁看着,莫名地觉得幸福。
这样的情景,真像大婚前的场面啊!
她走到大婶子面前,见她们拿尺子的拿尺子,拿剪刀的拿剪刀,如同蚂蚁似的忙碌个不停。
陶然儿心中如同食了蜜一般甜。
一个大婶拿着一匹丝绸要剪,陶然儿看了一眼,那丝绸是水粉色的,在阳光下,特别好看,可是她不喜欢——
呃,在现代,她一般只穿黑白灰,亮色最多作为点缀,以包包,首饰的形式出现。
她的衣品一直很高的。
因此,陶然儿立马向前,用手制止了大婶的动作,对她问道:“大婶,你这是要给我做衣裳吗?”
大婶笑眯眯地,对她说道:“对呀,你年轻姑娘,长得又白嫩,穿这个粉色特别好看,就像那春天的桃花一样美!”
呃,像春天的桃花——
陶然儿立马摇头,对她说道:“可千万别,我不适合穿粉色。”
记得活在现代的时候,在大上海,她最爱穿的衣服就是白衬衫卡其布裤,或者白衬衫蓝色仔裤,那些红的绿的紫的黄的,之类彩虹般鲜艳的颜色,真是避之唯恐不及。
当然,除了时尚讲究穿衣以基础色为主之外,现代的陶然儿长得不漂亮,因为穿衣追求的是不被人注意,其实是自卑心理在作怪。
现在穿越到这个时空来,有了清丽的容颜,可是多年的衣品一时改变不了。
再说了,她突然想起第一次见到信志的样子,人生最美是初见,信志穿着一身深蓝色的粗布衣服,做农民打扮,可是那样朴素的衣服,穿在他身上,竟然出奇的好看。
所以她也应该向信志学习!
第三,她这次和信志出行,肯定要低调行事,如果全身穿得姹紫嫣红,着绫罗绸缎,估计会引人注目,哼,醒目得像穆斯林婚礼上的猪,一旦引人注目,身份就很容易曝光!
她不要紧,可信志的真实身份是江南王,如果他的身份曝光,估计就会有危险!
这也是为什么,信志出行总是做布衣打扮的缘故吧。
这次,他肯定也是假扮成农民出行,所以,她的衣服也与他相称,一个农民的身边,岂能跟着一个艳妆丽服的女子?
因此,陶然儿急急地走到那一堆布料处,挑了一匹白色的麻布,再挑了一匹深蓝色的棉布,还有一匹没有染过色的土黄色的棉布,这种土黄色的棉布,类似于现代的卡其裤的颜色。
她抱着三匹布料走到刚才那个大婶面前,对她微笑说道:“大婶,这样吧,你帮我用白布做两件换洗的衣裳,然后用这蓝布和黄布做两条换洗的裙子就够了。”
大婶接过她的布一摸,对她说道:“唉呀,陶姑娘,这个太素净了!是老太婆穿的!你在我们虎村功劳最大,你带着我们所有人过上了好日子,你怎么能穿麻布棉布呢,没有钱的时候才穿粗布了,现在我们有钱了,也学那大户人家的小姐,穿穿丝绸好不好?”
大婶的口吻很是暴发户。
陶然儿摇头,微笑着坚持道:“大婶,我就喜欢穿麻布,舒服透气,现在天越来越热了,我和信志要出门,肯定是粗布衣服方便!大婶,求你了——”
她拉着大婶的胳膊,如同一个小姑娘一般撒起娇来,大婶笑了起来,眼神里对于陶然儿都是喜欢和疼爱。
大婶还要说什么,一直站在陶然儿身后默默听着的信志走到她们面前来,对大婶说道:“婶子,就依她的吧。”
大婶才作罢,摇了摇头忙活去了。
李信志微笑着看向陶然儿,对她说道:“替我省钱吗?”
陶然儿笑起来,对他认真说道:“我喜欢穿素净的衣服,天性使然。”
李信志含笑不语,见她此时此刻,深密黑亮的长发梳成简单的发式笼在耳朵后面,只在头顶上梳了两个小丸子,可爱极了,头上没有任何珠翠,她的脸,在阳光下晶莹发光,也没有施任何脂粉,素面朝天。
他伸出手,捏了捏她头顶的两小丸子,笑道:“天生丽质——”
陶然儿被信志夸得脸红红的,呃,就是现代的丸子子,她这是哪吒款式的,他居然觉得好看,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哇。
陶然儿看着信志,沉默地笑着,信志也看着她微笑,两个人互相默默地笑着,静静地凝视着,如同两个傻子似的互相看着呆了很久。
直到一个大婶走到信志面前,打趣道:“哇,信志,你在想什么,叫你三遍也不应。”
两个人才回过神来。
大婶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笑道:“两个人互相看着笑着,像两个小傻瓜,哈哈,信志,你娘说给你也做两件出行的衣服,你来挑布料。”
两个人一脸通红,好半天,信志才红脸说道:“就找深蓝色的布料做吧,我以前穿什么样的,现在也穿什么样的。”
大婶才笑着离去。
当天所有的衣服做好,第二天,两个人准备了干粮衣服银两整装待发。
信志在检查两匹马,就他带着陶然儿两个人出去,人多事杂,随从多了,反倒引人注目,因此,不如一切从简,就他们两个人。
“信志,可以出发了吗?”陶然儿换好衣服,从房间里轻快地走出来。此时此刻,她的心情如同在家里呆了几年的人突然要出去观光旅游一般。唉呀,好得仿佛要飞起来了!
“好了,就等你。”信志直起身来,看到陶然儿,不由一呆。
眼前的女孩,穿着白色的衣裳,深蓝色的裙子,头发梳成昨天的式样,两只手背在身后,朝他微笑着慢慢踱步走过来。
她笑着,一步一步,动作很慢,可是却像这天底下最美的风景。
如此清丽的可人儿。
他许久许久回不过神来。相信此一生,这一副画面,将会像烙印一般刻在他心底,永生难忘!
这一次,比起初见,她穿着破烂的绫罗,更动人心。
李信志听到自己怦然心动的声音。
陶然儿走到他的面前,见信志仍然呆呆地,对他问道:“在想什么?”
李信志才回过神来,将她搂进自己的怀里, 在发丝上亲了亲,对她轻声说道:“我决定我们还是共骑一马吧。”
呃——
他看着准备的两匹马,觉得自己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两个人共骑一马,一路上肯定风光迤俪,幸福无边。
陶然儿在他的怀中咕咕地笑了起来。
李信志摸了摸她如同丝绸般的发丝,对她问道:“你笑什么?”
陶然儿轻笑着回道:“我笑你忘了去年,我和你是怎么回虎村的?”
李信志也笑了,当时他们只有一匹马,本来两个人同骑一匹马的,后来那马累得口吐白沫,差点要挂了,才改由陶然儿骑马,他牵马的。
陶然儿用额头蹭着他的下巴,对他说道:“你想犯第二次错误?”
她像只猫似的,在他的怀中扭来扭去,用洁白如同大理石的额头反复蹭着信志的下巴。
李信志被她搞得身体起了反应,只能微微向后仰着身体,不停地咳嗽。
因为是出游,想着世界那么大,可以出去看看,陶然儿十分地兴奋,这种心情,就像她活在现代,一有年假,立马准备出去旅游似的。
呃,说实话,来到这个时代这么久,对于外面的形势她十分不了解呢,她知道他心爱的男人是江南王,但是江南到底有多大,经济条件怎么样,她一点也不知道呢。
想着原以为穿越过来,要成为一个农妇,没想到歪打正着,她喜欢的男人是一个农民,与此同时,也是一方领导者,是江南的帝君,她有些震惊,很长时间适应不过来。没想到自己与信志成亲之后,成了江南皇后,唉呀,只有在小时候,她才做自己嫁给王子的梦呢。
穿越成王妃,看来老天爷是公平的,并没有薄待她!
陶然儿偎在李信志的怀里,反复抚摸着他的衣襟,思绪万千。
她不安心的小手让李信志身体一阵燥热,他又咳嗽了一声,提醒她道:“快住手,你再摸下去,我今天就不想出门,只想抱着你进屋哟。”
他这种的话,让陶然儿通红了脸,她立马住了手,飘了他一眼,对他通红着脸说道:“走吧。”
然后两个人牵着马向李大娘告别,翻身上马,向虎村外面飞驰而去。
夏天的风呼啸着从他们身边经过,两边的绿树以极快的速度在向后倒退。
两个人比赛着骑马的速度,感受着生命的年轻健康,很久没有这样快乐了!
等到出了虎村,两个人的速度才放缓。
天气已经热起来了,初夏的风吹过来,带着醉人的绿意,陶然儿看了看李信志,见他仍旧穿着深蓝色的麻布衣服,如同一个清俊的年轻农民,她笑了笑,突然顽皮起来,指着自己同色系的裙子,对信志唤道:“喂,老公——“
信志回过头来,对她问道:“老公?是老公公,老头的意思吗?”
陶然儿哭笑不得,只好试着解释说道:“不是,有一个地方,对自己的相公不叫相公,叫老公,就是陪着变老的相公的意思。”
啊哈,机智如我——陶然儿心里乐开了花。
李信志想了想,点点头,说道:“这个称呼不错,我们江南要推广开来,凡娘子必称自己相公为老公,那你以后叫我老公吧。”
陶然儿笑起来,觉得一脸认真的信志特别可爱,她又轻轻地叫了他一声“老公”
“嗯”信志应了一声,然后福至心灵地看着她,笑眯眯地唤道:“老婆,你叫我什么事?”
陶然儿震惊地差点从马背上跌落下来,他怎么知道叫她作老婆的,难道信志也是穿越过来的现代人?!
李信志看到她震惊的模样,不由哈哈大笑,笑够了之后,对她说道:“小笨蛋,老公既然是陪着变老的相公,那么,老婆肯定就是陪着变老的娘子嘛。”
陶然儿十分佩服,对信志说道:“信志,你真是太机智了。”她对他的崇拜之情,如同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信志看到她一个人坐在马背上,对他眨着紫葡萄般的大眼说着夸奖他的话,初夏的阳光下,她的一张小脸白嫩无比,闪闪发光。她的腰身很纤细,很柔软,盈盈不足一握,在马背上缓缓地两边摇摆着,如同迎风摇摆的垂柳。
他突然觉得自己的怀抱很空,对陶然儿招手道:“过来。”
陶然儿不知他的内心所想,坐在马背上,控着马缰绳,慢吞吞的,路两边是肥嫩的青草,马儿贪吃,所以走得很慢,李信志叫她过来,她许久也没过来。
李信志等得急躁,干脆自己纵马上前,与她并行,然后大手一伸,将她整个人抱了起来,陶然儿发现自己离开马背,不由受惊地尖叫,李信志已经哈哈大笑着,将她安放在自己的怀抱中,两个人又同乘一马了。
陶然儿通红了脸,对他小声说道:“马会累死的——”
哈哈,信志大笑起来,在她的小脸上响亮地亲了一下,说道:“如果不把你抱过来,在马累死前,我已经难受死了——”
陶然儿会过意,不由一张脸更红,甚至连脖子和肩膀也热辣辣起来。屁股那里有什么东西硬硬地顶着她,呃——
信志伸出手,放在她的胸前,将她紧紧地抱在怀里,这样,才感觉自己不那么难受了。
陶然儿看着那只没有人骑的马,它跟在他们的身后,仿佛被抛弃了一般,有些不知所措。
她轻声提醒信志,对他说道:“喂,这样会不会太浪费马了。”
李信志笑道:“没事。它会跟上来的。”
果然,看到前面的那马开始跑起来了,后面的马也忘记吃草,奋起蹄子跟了上来。
陶然儿才放下心,倚在信志的怀里,像一只听话的猫,幸福地闭上眼睛。
信志在她的头顶上说话:“然儿,我先带你去临安——”
陶然儿“嗯”了一声,如果她猜得不错的话,临安就是现代的杭州。
信志对她说道:“接着,在临安呆一两天,我会带你去诸暨,常州,温州,东义等城池看看,我们江南总共有八十多个城池。”
什么?八十多个城市?
陶然儿震惊地睁开眼睛,江南有那么大?!
她抬头看了信志一眼。
信志低下头看了看她,见她一脸的震惊,不由哈哈大笑,他对她说道:“小傻瓜,你以为我只是虎村的江南王吗,那我岂不是村长一个?你错了,我们江南领地大得很,长江以南都是我们江南的领地,我要带你去看看你的领地,你的子民——”
陶然儿仍旧震惊得似处在大梦之中,她喃喃地重复道:“我的领地,我的子民——”
她有领地,有子民,唉呀,何德何能——
“对啊——”信志情绪高昂,他对她豪迈地说道:“你是我最爱的女人,我们要成亲,你会成为我的皇后,那么,江南的一切,是我的也是你的——”
陶然儿听到这里,鼻子发酸,十分感动,她此生此世,大概永远也忘不了这一天,她想起一句歌词“待我拱手河山讨你欢”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她伸出手紧紧地搂住信志的腰,将小脸贴在他滚烫的胸膛上。
李信志感觉到了,征了征,低着头看了一眼,微微笑了起来。
人世间最幸福的事,莫过于两情相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