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九八章 烤地瓜和烤玉米
阿尔梅达虽然威风凛凛,在率领舰队抵达马六甲海峡,征服满刺拉后,又先后在苏门答腊、爪哇、渤泥和吕宋建立起殖民点,但这一些列“丰功伟绩”跟与大明通商相比,屁都不是。
那些东南亚不开化的海岛都被你占了又如何?产出都是简单的手工艺品,再就是药材和香料,就算能贩运人口到佛郎机国当奴隶,但马来人种普遍较矮,比较瘦弱,从东南亚回佛郎机国来回差不多要一年,还不如直接在非洲贩运黑奴。
可跟大明通商就不同了,这时候奥斯曼帝国阻断了东西交通,把控了对大明的贸易,使得大明的商品在欧洲几乎都卖出天价。
阿尔梅达直接把东南亚的土特产卖给大明,再从大明得到茶叶、陶器、瓷器、丝绸等等在欧洲人眼中价值千金的商品,几乎没什么投入便有百倍千倍的暴利,端的是一本万利的好买卖。
这两年间,阿尔梅达不过自大明向佛郎机国运回几十船陶瓷、丝绸和茶叶,就让他获得无数声誉,若他就这么灰溜溜离开,那等于是前功尽弃,说不一定还会被国王治罪。
现在就看阿尔梅达有没胆子跟大明进行军事对抗了。
换了别人镇守东南沿海,阿尔梅达铤而走险的几率很高,他之前在大明朝沿海抢劫了不少好东西,可在泉州之战败给沈溪并押解到京城后,他开始知道大明国土有多广袤,百姓有多富裕,军力有多强盛。
沿海普通百姓家里能有多少茶叶和陶瓷?更别说是丝绸这样普通百姓根本不可能拥有的东西!抢劫吃力不讨好,所得不过是些下等货,运回欧洲也卖不出好价钱,不如跟大明做买卖划算。
沈溪现在有恃无恐,阿尔梅达有本事就滚蛋,到时候我就可以带着船队将吕宋、渤泥等岛屿纳入大明疆域,盐场有了,种植园有了,还可以利用东南亚的人力和资源开发东番,也就是后世的台岛。
遣人把信送去给佛郎机人,沈溪除了以三省督抚名义向闽粤各卫所发出警戒令,然后便在广州城安心等候佛郎机人的消息。
如果阿尔梅达脑子稍微正常点儿,就会跟大明妥协。他不敢亲自来,也会派人来跟大明和解,因为他之前所买大批货物被扣押,再加上在上川岛上储存的来自南洋各地的土特产,如果不通过谈判索要回去,那佛郎机舰队会承受巨大的损失。
此时,沈溪最关心的不是佛郎机人,而是他在驿馆后院栽种的玉米和番薯。
经过四个月的栽培,沈溪在广州府第一场雪下来前,终于收获第一茬,也是大明土地上第一茬玉米和番薯。
当把玉米拨开,看着里面黄橙橙的米粒,再看到那一筐一筐的番薯,沈溪的心情只能用激动来形容。
这年头专门针对玉米和番薯的病虫害几乎没有,番薯和玉米作为大明土地上的一种侵入物种,在短时间内没有天敌,也没有杂交作物连年种植后的减产,小小的后园出现大丰收,那以此类推,未来几年推广期间也可以获得丰收。
收获农作物,过来干活的却不是沈溪的亲卫,也不是车马帮弟兄,而是沈家的女眷。
谢韵儿和谢恒奴都没有大小姐脾气,欣然进入田间,在所有人中最娇生惯养的谢恒奴很喜欢这种田间劳作,陆曦儿和尹文也尽力帮忙,只有林黛怕把自己弄脏,用锄头去刨番薯,挥两下就觉得手脚发软,去掰玉米,又被玉米叶子割得哇哇叫。
周氏在后园里好似一个指挥官,全家上下只有她是田间劳作出身,农耕经验无比丰富。
等忙得差不多了,周氏掐着腰道:“我说憨娃儿,这弄的什么东西?吃又不能吃,看又不能看,难道把东西晒干了拿回去当柴烧?你已经当官了,不要再做农活,说出去会被人笑话!”
沈溪道:“娘,这是陛下吩咐孩儿种植的。”
“我呸。”
周氏啐了一口,“你当老娘傻是缺心眼儿?皇帝高高在上,住在皇宫里,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会让你种这玩意儿?”
“憨娃儿,你要是缺钱,家里家里可以省着点儿吃,辛辛苦苦供你读书,是为了让你告别田间地头,你倒好,好吃好喝的大官不当,偏偏跑来种地?”
之前周氏不知道沈溪在驿馆后院种了些东西,要她早发现,非带人把这些东西给铲平不可。
我儿子是状元,朝廷正三品的大员,种地就是自损身份,自甘堕落,我这个当娘的绝对不能让他继续堕落下去!
谢韵儿擦擦汗,走过去解释:“娘,真的是陛下让相公种的,这是从海外引进的新种子,咱大明还没有过呢,咱这里的收获,就是以后繁衍扩大种植规模的基础,以后还要推广到全国呢。娘……相公说不定会成为大明留名史册的千古名臣呢!”
“真的?”
周氏将信将疑,把一根玉米棒子拿在手上,剥开来看了看,“核倒是不小,这表面一圈黄橙橙的东西,能当大米煮来吃吗?皇帝这是没事做,让我儿子种这东西?”
沈溪笑道:“娘,这东西叫玉米,可以跟麦子一样碾碎了,既可以蒸窝窝头,又可以熬粥,还可以蒸着吃。您可别小瞧这东西,一亩地能产六七百斤,至于番薯……就是地瓜,能产上千斤!”
“你糊弄老娘?一亩水田产二百多斤稻子,那都是丰收的年景,你居然说能产六七百斤?”
周氏毕竟是田地里出来的,对于农作物的产量很敏感。
这时候农耕技术落后,没有化肥,也没有一代代选种和杂交,就算是一亩熟田,也只能产二百斤左右的粮食,丰年也不到三百斤,这正是为何大明近三百年国运,人口一直停留在一亿人左右的根本原因。
因为受落后的生产工具、灌溉条件和耕种作物的限制,大明现有土地只能养活这么多人,生得出来也养不起,社会维持在一个相对平衡的状态。
可自从玉米和番薯引进中国后,华夏人口开始激增,这也是因为粮食多了,孩子生下来养活的几率大增,谁不希望自家儿女多一些?
沈溪道:“娘,我可没骗您,以后等大面积推广种植之后你便知晓了。”
本来嫩玉米很好吃,可沈溪不敢糟蹋玉米种子,他也是等玉米完全成熟后才来收割,所有玉米都会当作来年耕作的种子。倒是番薯产量高,再加上番薯根茎和块茎都可以作为种子使用,沈溪准备劳作之后,让自家女人尝尝鲜。
“晚上给你们烤地瓜吃!”沈溪笑道。
谢恒奴小脸上满是晶莹的汗珠,但仍旧洋溢着欢欣的笑容,仰视沈溪问道:“七哥,什么是烤地瓜?”
沈溪还没回话,一边林黛先插了一嘴:“就是把刚才挖出来的这圆不溜丢的东西扔进火堆里烤着吃呗……”
正在洗手的沈溪点头:“没错,就是把地瓜烤来吃,我上学那会儿……呃,听说这东西很好吃。”
周氏啐道:“呸,什么你上学那会儿,你上学时有这东西吗?累了大半天,娘先回去躺着了,这身子骨不比以前了……唉,都是被你爹闹的!”
一个三十三岁的女人,身边没丈夫,一两天还好,日子一长身体和心理上都会不由想起丈夫的好,尤其是周氏这样本身对沈明钧有情有意的女人。沈明钧在身边时,她恨丈夫不争气,可沈明钧不在,她又埋怨丈夫不疼她。
她却忘了,是她自己离家出走到广州府来的,沈明钧那边还不知她去处呢。
到了晚上,沈家热热闹闹。
这是沈溪回家的第二天,也是他留在家里过夜的第一天,白天一家人共同耕作,到晚上则享受劳动的成果。
沈溪在院子里生了火堆,把地瓜埋进炙热的柴草灰中,上面接着生火,又或者直接架在火上……他也不知道哪种方法能烤出以前吃过的那种烤地瓜的味道。
而另一边,他从一堆老玉米中,选出几根不能留种的嫩玉米,他准备尝尝这玉米的味道是否正宗,权当自己是小白鼠。
既然答应替朝廷引进和试栽种新作物,沈溪有当小白鼠的觉悟,要推广玉米和番薯,首先要向人证明这两样东西没有毒副作用。
烤好地瓜,沈溪自己先品尝了一下。
拨开烤焦的地瓜皮,露出黄橙橙的地瓜肉,一口下去,齿颊留香,前一秒还在嘴里烫舌头,后一秒已经忍不住把好东西往喉咙里送,热乎乎的感觉从嘴一直到胃部,嘘一口气,清爽的感觉油然而生。
“黛儿、君儿,出来吃好东西了。”
沈溪喊了一声,屋子里的几个小丫头前后脚跑出来,就好像等候司令官检阅的女战士,从高到矮排成一排,沈溪把几根烤好的地瓜放到大瓷碗里,“拿到里面去吃,先剥去外面烤焦的皮……太热,注意别烫着嘴!”
林黛自告奋勇把大瓷碗捧在怀里,碗有些发烫,她赶紧用袖子把手裹住,抱在怀里,几个丫头进了房间,才一会儿,里面就传来“好甜啊”“真好吃”的声音。
“给我尝尝,别是憨娃儿骗人……唔,味道凑合,再给我一块……嗨,你个死丫头给我多留一块没听到?”
周氏也加入到抢食的行列。
等沈溪用篓子把更多的烤地瓜送到正堂时,这边终于不用再抢着吃,每个人都管够。
沈溪拿出两个烤地瓜给旁边拼命抿嘴唇的朱山:“拿去尝尝。”
“谢谢老爷。”
朱山二话不说,抱着烤地瓜就坐在小板凳上,撕开皮就凑上去啃,很快露出陶醉之色……什么东西好吃不好吃,在朱山的脸上体现得最明显,因为这是个彻头彻尾的吃货。
谢韵儿等人还在吃地瓜,沈溪把烤玉米从草灰堆里刨了出来,拨开表面的包衣,道:“谁尝尝这个?”
“我,我。”
这次林黛顾不上矜持,抢先一步从屋子里跑了出来。
“还是我自己先来吧。”
沈溪自己先吃了一口烤玉米,新鲜的嫩玉米,虽然烤炙过但水分依然很足,吃到嘴里有甜丝丝的味道。
熟悉的感觉油然而生,随后沈溪把剩下的三根烤玉米递到林黛手里,“拿进屋里分着吃,一人吃两口意思下就行了,如果中毒,咱家人一起,黄泉路上谁都不会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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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东南亚不开化的海岛都被你占了又如何?产出都是简单的手工艺品,再就是药材和香料,就算能贩运人口到佛郎机国当奴隶,但马来人种普遍较矮,比较瘦弱,从东南亚回佛郎机国来回差不多要一年,还不如直接在非洲贩运黑奴。
可跟大明通商就不同了,这时候奥斯曼帝国阻断了东西交通,把控了对大明的贸易,使得大明的商品在欧洲几乎都卖出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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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四个月的栽培,沈溪在广州府第一场雪下来前,终于收获第一茬,也是大明土地上第一茬玉米和番薯。
当把玉米拨开,看着里面黄橙橙的米粒,再看到那一筐一筐的番薯,沈溪的心情只能用激动来形容。
这年头专门针对玉米和番薯的病虫害几乎没有,番薯和玉米作为大明土地上的一种侵入物种,在短时间内没有天敌,也没有杂交作物连年种植后的减产,小小的后园出现大丰收,那以此类推,未来几年推广期间也可以获得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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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娃儿,你要是缺钱,家里家里可以省着点儿吃,辛辛苦苦供你读书,是为了让你告别田间地头,你倒好,好吃好喝的大官不当,偏偏跑来种地?”
之前周氏不知道沈溪在驿馆后院种了些东西,要她早发现,非带人把这些东西给铲平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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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
周氏将信将疑,把一根玉米棒子拿在手上,剥开来看了看,“核倒是不小,这表面一圈黄橙橙的东西,能当大米煮来吃吗?皇帝这是没事做,让我儿子种这东西?”
沈溪笑道:“娘,这东西叫玉米,可以跟麦子一样碾碎了,既可以蒸窝窝头,又可以熬粥,还可以蒸着吃。您可别小瞧这东西,一亩地能产六七百斤,至于番薯……就是地瓜,能产上千斤!”
“你糊弄老娘?一亩水田产二百多斤稻子,那都是丰收的年景,你居然说能产六七百斤?”
周氏毕竟是田地里出来的,对于农作物的产量很敏感。
这时候农耕技术落后,没有化肥,也没有一代代选种和杂交,就算是一亩熟田,也只能产二百斤左右的粮食,丰年也不到三百斤,这正是为何大明近三百年国运,人口一直停留在一亿人左右的根本原因。
因为受落后的生产工具、灌溉条件和耕种作物的限制,大明现有土地只能养活这么多人,生得出来也养不起,社会维持在一个相对平衡的状态。
可自从玉米和番薯引进中国后,华夏人口开始激增,这也是因为粮食多了,孩子生下来养活的几率大增,谁不希望自家儿女多一些?
沈溪道:“娘,我可没骗您,以后等大面积推广种植之后你便知晓了。”
本来嫩玉米很好吃,可沈溪不敢糟蹋玉米种子,他也是等玉米完全成熟后才来收割,所有玉米都会当作来年耕作的种子。倒是番薯产量高,再加上番薯根茎和块茎都可以作为种子使用,沈溪准备劳作之后,让自家女人尝尝鲜。
“晚上给你们烤地瓜吃!”沈溪笑道。
谢恒奴小脸上满是晶莹的汗珠,但仍旧洋溢着欢欣的笑容,仰视沈溪问道:“七哥,什么是烤地瓜?”
沈溪还没回话,一边林黛先插了一嘴:“就是把刚才挖出来的这圆不溜丢的东西扔进火堆里烤着吃呗……”
正在洗手的沈溪点头:“没错,就是把地瓜烤来吃,我上学那会儿……呃,听说这东西很好吃。”
周氏啐道:“呸,什么你上学那会儿,你上学时有这东西吗?累了大半天,娘先回去躺着了,这身子骨不比以前了……唉,都是被你爹闹的!”
一个三十三岁的女人,身边没丈夫,一两天还好,日子一长身体和心理上都会不由想起丈夫的好,尤其是周氏这样本身对沈明钧有情有意的女人。沈明钧在身边时,她恨丈夫不争气,可沈明钧不在,她又埋怨丈夫不疼她。
她却忘了,是她自己离家出走到广州府来的,沈明钧那边还不知她去处呢。
到了晚上,沈家热热闹闹。
这是沈溪回家的第二天,也是他留在家里过夜的第一天,白天一家人共同耕作,到晚上则享受劳动的成果。
沈溪在院子里生了火堆,把地瓜埋进炙热的柴草灰中,上面接着生火,又或者直接架在火上……他也不知道哪种方法能烤出以前吃过的那种烤地瓜的味道。
而另一边,他从一堆老玉米中,选出几根不能留种的嫩玉米,他准备尝尝这玉米的味道是否正宗,权当自己是小白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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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好地瓜,沈溪自己先品尝了一下。
拨开烤焦的地瓜皮,露出黄橙橙的地瓜肉,一口下去,齿颊留香,前一秒还在嘴里烫舌头,后一秒已经忍不住把好东西往喉咙里送,热乎乎的感觉从嘴一直到胃部,嘘一口气,清爽的感觉油然而生。
“黛儿、君儿,出来吃好东西了。”
沈溪喊了一声,屋子里的几个小丫头前后脚跑出来,就好像等候司令官检阅的女战士,从高到矮排成一排,沈溪把几根烤好的地瓜放到大瓷碗里,“拿到里面去吃,先剥去外面烤焦的皮……太热,注意别烫着嘴!”
林黛自告奋勇把大瓷碗捧在怀里,碗有些发烫,她赶紧用袖子把手裹住,抱在怀里,几个丫头进了房间,才一会儿,里面就传来“好甜啊”“真好吃”的声音。
“给我尝尝,别是憨娃儿骗人……唔,味道凑合,再给我一块……嗨,你个死丫头给我多留一块没听到?”
周氏也加入到抢食的行列。
等沈溪用篓子把更多的烤地瓜送到正堂时,这边终于不用再抢着吃,每个人都管够。
沈溪拿出两个烤地瓜给旁边拼命抿嘴唇的朱山:“拿去尝尝。”
“谢谢老爷。”
朱山二话不说,抱着烤地瓜就坐在小板凳上,撕开皮就凑上去啃,很快露出陶醉之色……什么东西好吃不好吃,在朱山的脸上体现得最明显,因为这是个彻头彻尾的吃货。
谢韵儿等人还在吃地瓜,沈溪把烤玉米从草灰堆里刨了出来,拨开表面的包衣,道:“谁尝尝这个?”
“我,我。”
这次林黛顾不上矜持,抢先一步从屋子里跑了出来。
“还是我自己先来吧。”
沈溪自己先吃了一口烤玉米,新鲜的嫩玉米,虽然烤炙过但水分依然很足,吃到嘴里有甜丝丝的味道。
熟悉的感觉油然而生,随后沈溪把剩下的三根烤玉米递到林黛手里,“拿进屋里分着吃,一人吃两口意思下就行了,如果中毒,咱家人一起,黄泉路上谁都不会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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