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灞桥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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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春时节,长安城郊灞桥边,垂柳抽出了绿色的新芽,软软的枝条随风拂动。
  春风吹不散眉弯。
  马车悠悠而行,灞桥边,一队千人精骑列队相候,见李素的马上到来,为首一名骑士策马行来,到李素乘坐的马车前数丈外,骑士下马行礼。
  “右武卫骁威营果毅都尉蒋权,拜见泾阳县子,定远将军李别驾。”
  李素已出了马车,见这位武将躬身行礼,急忙跳下马车把他扶了起来,作为有礼貌有素质的末等权贵,李素也给他回了一礼,双手刚成揖,腰还没来得及弯下去,却见蒋权的脸色已然有些惶恐了,旁边一直静立不语的郑小楼眼疾手快,一把将李素的胳膊肘扶住,适时制止了李素弯腰的动作。
  “……莫闹!果毅都尉是从五品武官,你是正四品文官,还有正五品武散衔号和五品爵位,你给他行礼是害了他!”
  郑小楼语气淡淡,说完犹不忘再朝李素扔去一记鄙夷的眼神。
  蒋权却感激地看了郑小楼一眼,垂首道:“这位壮士说得没错,李别驾万不可折煞末将。”
  李素∷,有点尴尬,虽然当官很久了,可他对大唐的官制和规矩还是很陌生。
  “啊,那就算了,此去西州千里之遥,李某先谢过蒋将军和麾下将士一路同行护卫之恩了。”
  蒋权急忙躬身道:“职命所在,皆是末将本分。”
  李素笑道:“同行千里,大家还要在一起消磨许多时日,你我之间莫太客气了,一路上便不计官职尊卑,大家平辈而交吧。你唤我表字‘子正’即可。”
  蒋权连道不敢。
  寒暄过后,李素这才仔细打量蒋权。
  上下扫一眼,确是条威武汉子,蒋权大概二十四五岁的样子,身躯魁梧,面色黝黑。唇上蓄着一把黑须,整个人看起来成熟许多,眼睛不见闪烁精光,太阳穴也没有高高隆起,只是他的一双耳朵颇为有趣,似乎是一双招风耳,而且李素总觉得那双耳朵时刻保持着支楞的状态,像只小心翼翼的兔子,对外界永远保持警惕心。一有风吹草动便撒丫子跑路的架势。
  李素心中不由犯起了嘀咕。
  大家初交,知人知面不知心,若路上不幸遇到盗匪,这家伙该不会真的跟兔子似的扔下他独自跑了吧?
  不能怪李素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李素本身疑心病很重,想获得他的信任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
  …………
  与千人精骑会合后,李素理所当然便成了这支出塞队伍的行政和军事主官,抬头看了看天色。李素挥了挥手,下令启程。
  队伍出发。刚走了没多远,身后蹄声隆隆,李素回首望去,却见远处尘土飞扬,又一队精骑飞驰而来。
  “贤弟稍候,俺来送送你!”
  一道粗犷的声音远远飘来。
  李素笑了。听声音便知来者何人。
  片刻间,程处默领着卢国公府一群部曲杀才咋咋呼呼赶到李素身前。
  “贤弟不够意思,走了也不说一声,说好俺今日来送你,却为何不等我?”
  程处默不满地朝他翻白眼。刚才赶路赶得太急,勒马之后黄黄的尘土布满一脸,混合着脸上的汗珠,融成了一道道黄泥汤,沿着粗糙的脸颊往下直淌。
  李素眼角抽了几下。
  他发现近年自己的洁癖有治愈的趋势,换了以前遇到这么脏的人,分分钟跟他绝交了,现在居然还能跟他谈笑风生,实在是……怕他老爹的大斧子。
  “程兄辛苦,你我兄弟何必拘泥于俗情,不送也罢了。”李素拱手笑道。
  程处默咧嘴道:“送!好兄弟出塞,俺咋能不送?”
  说着程处默露出羡慕和失落交织的神色,叹道:“你这一去,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回长安,俺老程的兄弟又少了一个,不过你运气真好,第一次外调便去塞外,又是文官又是武官的,一两年内必然建功立业,比我这傻等老爹蹬腿继承爵位的纨绔强多了……”
  李素眼皮又跳了,想抽他。
  人的价值观相差这么大,要不要真跟他绝交算了?
  “你觉得我运气好?”
  程处默重重点头,眼里充满了艳羡,显然没说假话。
  “趁我还没出长安,要不你去跟陛下说说,让你顶替我去西州咋样?”
  程处默两眼大亮,兴奋得声音都发颤了:“就知道俺老程这双招子没瞎,没白认你这兄弟!好兄弟,此话可当真?”
  “当真。”李素很认真的点头,绝对心里话,放着家里好吃好喝不享受,跑去千里塞外餐风露宿,傻子才干呢。
  “等着!俺这就进宫求见陛下!”
  程处默二话不说,拨转马头便待扬鞭。旁边一名部曲眼疾手快拽住了他的缰绳,脸色难看地轻声道:“小公爷……莫闹!”
  程处默一楞,然后回了神,总算没傻到家,终于意识到这个想法多么的不现实,于是颓然地叹了口气。
  李素也叹了口气,他和程处默同样失望,同时他也发现,但凡大人物身边,总有一个眼疾手快的属下,适时跳出来制止大人物干蠢事。
  “俺……还是送送你吧。”程处默愁眉苦脸地道,李素很清楚,他的愁眉苦脸跟离愁别绪完全无关,纯粹是为他自己不能跑到塞外撒欢而愁苦。
  程处默下了马,眼角余光一瞥,发现灞桥边栽种的一排垂柳,于是上前折了根柳枝下来,将它插在李素马车的车辕上。
  李素急忙躬身道谢。
  这是唐人的习俗,长安外的灞桥一直便是友人亲朋道别之地,临别折柳相送亦是关中风俗,因为“柳”音近“留”,友人折柳,寓意“留下”,聊表不舍之意,于是灞桥作为送别的黄金地段,桥边沿河栽种的垂柳便倒了血霉。
  长安作为百万人口的大城,迎来送往的友人多如繁星,每天这个折一节,那个折一节,好好的垂柳树被折得七零八落,素质高一点的还知道不好意思,现场挥毫作诗一首以纪念离别之情,顺带着提一句这节没招谁没惹谁的柳枝,素质低一点的大概拍拍屁股便走,顶多留下一句“走了,下次见面一起喝酒。”
  …………
  “走了,下次见面一起喝酒!”
  大男人送别不矫情,李素扔下这句话,在程处默羡慕的目光注视下,千人骑队护卫着李素的五辆大马车,晃晃悠悠上路了。
  李素乘坐的车厢很舒服,厢内的装饰颇豪奢,矮脚桌,暖炉,软垫俱备,地上甚至铺着一张品相完好的黑熊皮,矮脚桌被李素刻意设计过,底部有六个小抽屉,拉开后里面装满了各种零食和酒,连车轱辘也被李素请了工匠改造过,装了几片极其稀贵的千炼软铁在车轴上,当作避震系统,坐在里面摇晃程度很轻微,非常舒服惬意。
  行路千里如此辛苦,李素是绝计不会让自己太劳累的,能享受的地方一定要好好享受,哪怕花费巨金来达到享受的目的也在所不惜。
  长安外的官路颇为平坦,马车车厢稳如泰山,李素坐在车内,从抽屉里取出一张泛黄的羊皮地图,开始凝神研究起来。
  看着地图上圈圈点点的城池,还有那条弯弯曲曲无限冗长的路,李素便觉得一阵头疼。
  这条路太长了,长得让人绝望,真想索性死在路上算了。
  出长安后,首先往北到泾州,然后渐渐折往西面,至原州,凉州,甘州,再沿着祁连山脉以北,走素州,沙州……到了沙州,这条路才算走完一半,另一半的路更辛苦,因为要进入沙漠了。
  出沙州往北,过玉门关……没错,就是唐诗里面那句“春风不度玉门关”的那个玉门关,入大漠,再走数百里到伊州,然后……千人骑队陪着自己作死,进入沙漠深处,西州便在那片沙漠的中心。
  唐僧取经好歹还有一只法力无边的猴子保护他,李素呢?李素身边只有一千号凡夫俗子,遇到大漠里的风暴,个人武力再爆棚,该怎么死还得怎么死。
  李素收起地图,长长叹了口气,脸上露出忧虑之色。
  良久,不知想起什么,李素忽然掀开了马车的帘子,将骑着马一直护卫在马车旁的郑小楼叫过来。
  “咱们出村的时候乡亲们送我,你有没有在人群里见到王桩?”李素问道。
  郑小楼拧眉回忆半晌,摇摇头:“只见到他弟弟王直,不曾见过王桩。”
  李素心中涌起不祥的预感,喃喃道:“我记得也没见过他……这可糟了。”
  “糟了?”
  李素叹道:“跟蒋权说一声,骑队慢一点,这小子多半会跟来了……这事他们俩兄弟以前干过。”
  郑小楼酷脸抽了抽,道:“他婆姨那么厉害……应该不会吧?”
  虽然郑小楼走的是耍酷风格,但同住在太平村里,总免不了听到一些八卦,比如王家那位身手颇厉害的婆姨。
  “说不准,这小子一直渴望建功立业,被婆姨揍得半死也会拖着另外半条命赶来的。”李素冷冷道。(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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