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温馨一幕
其他几人也竖起耳朵听这一老一少的对话。
“糜香可是一种了不得的香料呀,是从雄性麋鹿身体里取出来的。在过去都是皇家的贡品,一般人是享受不到的。现在也不是常人能享受的,听说价钱比黄金还贵。”王远顺淡淡的说了句,看他的样子,是无心再多说什么了。这冷淡的性格,到是符合王远顺。
“在身体里怎么取出来呀?”范羲今天是誓死要将好学生爱发问的光荣传统发扬光大。
见王远顺没有讲话的迹象,钱老头接过话,仿佛在为自己孙女讲解一样,没有一点耐烦地表情道:“过去和现在取得方法是不同的。过去呢,都是直接将麋鹿杀了取出香囊;现在不同了,知道了麋鹿香囊的所在处,只需要割个小口子用勺子舀出来就可以了,不会伤害到麋鹿的。”
听到要将麋鹿杀了才能取出香囊时范羲心里莫名的一紧,听到现在已经不用杀死麋鹿就能取出麋香才拍着虽不如大御姐女王常如水的波澜壮阔但却也有真材实料的胸脯松了口气说道:“还好还好。”
杨云迪看得出来,她的这番表现纯属天性使然,没有一点做作的成分在里面,说明她本就是一个活泼善良又憨态可掬的姑娘。这让杨云迪对她的好感提升不少。
从她的言谈举止中可以透出她的家庭非富即贵,然而却没有富二代的纨绔与骨子里的嚣张跋扈,但也没有一丁点富家子弟继承人的精明与阴暗。纯洁的如同一张白纸。
杨云迪不知道这是有人故意为之还是无心之作启蒙教育不周。
自嘲的摇了摇头,想到哪里去了。
几个人边说话便慢慢向鹿群喝水驻足的地方移动。
其他人对这些在森林中没有一点反抗力只能成为别的捕食动物口中的美餐的精灵没有什么别的想法。所以走得虽然轻手轻脚,但却没有什么压力,能走到跟前拍张照最好,不能了也无所谓,反正不损失什么。
但有两人却是例外。程朋自打听到麋香比黄金还贵重就恨不得飞到那只麋鹿跟前将其按倒在地,掏出全部的麋香。所以现在大白天却蹑手蹑脚向着鹿群移动,好似做贼一般。范羲也是如此,没走多远脸上就紧张地布满香汗,红扑扑地煞是可爱。
杨云迪走在队尾看着两人如出一辙的动作行为不由一愣,轻轻叹了声可惜了,再看向范羲是眼中就连自己都不知道是怜惜呢还是可怜。
就在杨云迪叹出“可惜了”三个字时,旁边刀子一样的眼神刮过。杨云迪转头正好对上常如水初次冷漠如秋般的眼眸。温柔似水这一刻变得锋芒毕露变得冷冽肃杀。
“你看出来了?”声音竟有点飘渺的不着边际。
杨云迪看着这张不曾展现的冷漠脸庞,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我知道程朋的智力是有些问题的。”
突然冰霜化尽,又是一张妩媚妖娆到了极点的笑脸,在刚才如同女王般的气场下还能应付自如的杨云迪突然就有些吃不消了,不自然地转过头去。
虽然不知道苏妲己的笑容到了何种境界,但是这一刻杨云迪只能执拗地认为这一笑比之苏妲己也不遑多让。他的心竟然跳了跳。
“对她来说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杨云迪没有应答。常如水也不再说话,脸上又恢复恬淡素雅的表情跟在范羲身后。
也不知道是时间长没有人类踏足这里这些鹿们没见过人不知道害怕还是它们自认为能应付所有的突发事件,这些鹿站在那里没动,只是警惕地望着慢慢走过来的这群两条腿的生物。
终于在距离不到二十米的时候,这群鹿才撒腿四散而开,因为这是程朋的杀机已经是赤裸裸的了。程朋扑上前去,杨云迪并没有阻止,鹿是森林种的长跑健将,很少有动物能在跑步上比过鹿群,至少人类是远远比不上的。程朋注定要扑个空。
鹿群四散开来后就隐没进树林里。但是有一只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小鹿跑出几十米远后有停下来好奇地望着这群人。
被程朋的举动惹得大怒的范羲见此状况又喜出望外,从背包里取出零食放在手心,又慢慢接近小鹿。
程朋又想合身扑上,却被杨云迪拉住,他对杨云迪的话向来唯命是从,虽心有不甘但却没有再做出天怒人怨的事情来。
范羲向小鹿接近,嘴里叫着连她自己都不知道的声音。其他人没有接近,就站在二十几米远看着,拿着相机拍摄照片。
能感受到范羲身上友好纯洁的气息,小鹿不顾又走出树林正在呼唤的父母,买着轻轻的步子走到范羲跟前
伸出粉红色的舌头舔了舔范羲的手心,将她手上的一块麦芽糖卷进嘴里。
抬起头,明亮纯净的眼睛好奇的打量着身前这个让自己有好感的人。范羲瞬间被它的萌态打败了,心也在它明净如泉水般的注视下融化了。
就连七条大狗都好似被感动了,蹲坐在地上不发出一点声音。只有远处由远逐渐传近的呼唤声。
何俊奇,牛传军四人连忙架起单反,让在午后金色的阳光下和谐而唯美的这一刻定格。嘴里直叹,如此美景不虚此行呀。
最后小鹿在父母的呼唤下一步三回头地离开。范羲就这样一直望着小鹿的身影直至它们一家三口消失在树林里。
转过头,这个一直活泼天真而快乐的女孩眼里竟然带上了让人心疼的忧伤。
钱老头狠下心说道:“闺女,你要是真的喜欢,老头我就造一次孽,将那只鹿抓过来给你带回去。”
范羲脸上又洋溢起欢乐的笑容:“谢谢钱大爷了,如果将小鹿带走,小鹿就要离开它的父母了,这样不好。”
“唉,一说咋样就咋样,哈哈”钱老头爽朗地大笑一声。
事情过后,一群人趁着天还没有黑,继续沿着溪流赶一段路。
“糜香可是一种了不得的香料呀,是从雄性麋鹿身体里取出来的。在过去都是皇家的贡品,一般人是享受不到的。现在也不是常人能享受的,听说价钱比黄金还贵。”王远顺淡淡的说了句,看他的样子,是无心再多说什么了。这冷淡的性格,到是符合王远顺。
“在身体里怎么取出来呀?”范羲今天是誓死要将好学生爱发问的光荣传统发扬光大。
见王远顺没有讲话的迹象,钱老头接过话,仿佛在为自己孙女讲解一样,没有一点耐烦地表情道:“过去和现在取得方法是不同的。过去呢,都是直接将麋鹿杀了取出香囊;现在不同了,知道了麋鹿香囊的所在处,只需要割个小口子用勺子舀出来就可以了,不会伤害到麋鹿的。”
听到要将麋鹿杀了才能取出香囊时范羲心里莫名的一紧,听到现在已经不用杀死麋鹿就能取出麋香才拍着虽不如大御姐女王常如水的波澜壮阔但却也有真材实料的胸脯松了口气说道:“还好还好。”
杨云迪看得出来,她的这番表现纯属天性使然,没有一点做作的成分在里面,说明她本就是一个活泼善良又憨态可掬的姑娘。这让杨云迪对她的好感提升不少。
从她的言谈举止中可以透出她的家庭非富即贵,然而却没有富二代的纨绔与骨子里的嚣张跋扈,但也没有一丁点富家子弟继承人的精明与阴暗。纯洁的如同一张白纸。
杨云迪不知道这是有人故意为之还是无心之作启蒙教育不周。
自嘲的摇了摇头,想到哪里去了。
几个人边说话便慢慢向鹿群喝水驻足的地方移动。
其他人对这些在森林中没有一点反抗力只能成为别的捕食动物口中的美餐的精灵没有什么别的想法。所以走得虽然轻手轻脚,但却没有什么压力,能走到跟前拍张照最好,不能了也无所谓,反正不损失什么。
但有两人却是例外。程朋自打听到麋香比黄金还贵重就恨不得飞到那只麋鹿跟前将其按倒在地,掏出全部的麋香。所以现在大白天却蹑手蹑脚向着鹿群移动,好似做贼一般。范羲也是如此,没走多远脸上就紧张地布满香汗,红扑扑地煞是可爱。
杨云迪走在队尾看着两人如出一辙的动作行为不由一愣,轻轻叹了声可惜了,再看向范羲是眼中就连自己都不知道是怜惜呢还是可怜。
就在杨云迪叹出“可惜了”三个字时,旁边刀子一样的眼神刮过。杨云迪转头正好对上常如水初次冷漠如秋般的眼眸。温柔似水这一刻变得锋芒毕露变得冷冽肃杀。
“你看出来了?”声音竟有点飘渺的不着边际。
杨云迪看着这张不曾展现的冷漠脸庞,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我知道程朋的智力是有些问题的。”
突然冰霜化尽,又是一张妩媚妖娆到了极点的笑脸,在刚才如同女王般的气场下还能应付自如的杨云迪突然就有些吃不消了,不自然地转过头去。
虽然不知道苏妲己的笑容到了何种境界,但是这一刻杨云迪只能执拗地认为这一笑比之苏妲己也不遑多让。他的心竟然跳了跳。
“对她来说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杨云迪没有应答。常如水也不再说话,脸上又恢复恬淡素雅的表情跟在范羲身后。
也不知道是时间长没有人类踏足这里这些鹿们没见过人不知道害怕还是它们自认为能应付所有的突发事件,这些鹿站在那里没动,只是警惕地望着慢慢走过来的这群两条腿的生物。
终于在距离不到二十米的时候,这群鹿才撒腿四散而开,因为这是程朋的杀机已经是赤裸裸的了。程朋扑上前去,杨云迪并没有阻止,鹿是森林种的长跑健将,很少有动物能在跑步上比过鹿群,至少人类是远远比不上的。程朋注定要扑个空。
鹿群四散开来后就隐没进树林里。但是有一只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小鹿跑出几十米远后有停下来好奇地望着这群人。
被程朋的举动惹得大怒的范羲见此状况又喜出望外,从背包里取出零食放在手心,又慢慢接近小鹿。
程朋又想合身扑上,却被杨云迪拉住,他对杨云迪的话向来唯命是从,虽心有不甘但却没有再做出天怒人怨的事情来。
范羲向小鹿接近,嘴里叫着连她自己都不知道的声音。其他人没有接近,就站在二十几米远看着,拿着相机拍摄照片。
能感受到范羲身上友好纯洁的气息,小鹿不顾又走出树林正在呼唤的父母,买着轻轻的步子走到范羲跟前
伸出粉红色的舌头舔了舔范羲的手心,将她手上的一块麦芽糖卷进嘴里。
抬起头,明亮纯净的眼睛好奇的打量着身前这个让自己有好感的人。范羲瞬间被它的萌态打败了,心也在它明净如泉水般的注视下融化了。
就连七条大狗都好似被感动了,蹲坐在地上不发出一点声音。只有远处由远逐渐传近的呼唤声。
何俊奇,牛传军四人连忙架起单反,让在午后金色的阳光下和谐而唯美的这一刻定格。嘴里直叹,如此美景不虚此行呀。
最后小鹿在父母的呼唤下一步三回头地离开。范羲就这样一直望着小鹿的身影直至它们一家三口消失在树林里。
转过头,这个一直活泼天真而快乐的女孩眼里竟然带上了让人心疼的忧伤。
钱老头狠下心说道:“闺女,你要是真的喜欢,老头我就造一次孽,将那只鹿抓过来给你带回去。”
范羲脸上又洋溢起欢乐的笑容:“谢谢钱大爷了,如果将小鹿带走,小鹿就要离开它的父母了,这样不好。”
“唉,一说咋样就咋样,哈哈”钱老头爽朗地大笑一声。
事情过后,一群人趁着天还没有黑,继续沿着溪流赶一段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