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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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何如此?我只是看错了一个人,我已经知道错了,我已经舍弃他了。
  “我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还很小,他来我家做客,教我唱歌还给我弹琴。那个时候我很寂寞很难过,因为他陪着我所以好了很多。那时候我觉得,他真是个温柔的人。”我轻声说。
  “哇,青梅竹马啊!”
  “不是的,那次之后我很多年都没有再见过他。”我笑笑,看着莫澜的眼睛。
  “可是我总是在独自发呆的时候想起他。他对我来说不仅是一个温柔的人,更是一个遥远的世间。我总是在想他会做什么事情,看到什么风景,那些我一辈子也不能做不能看到的东西,我希望他都能做到并且看见。他就像是我在世界上臆想出的另一个我,这种联系的存在安慰了我的孤单。”
  “我按照他教我的那样活下去,他是我在孤寂漫长的日子里唯一的自由梦想。”
  我听见我的声音是温柔的,原来我也会有这么温柔的语气,原来我也可以说出这样的话。莫澜看着我,眸光闪烁竟是有点湿润,她伸出手来将我抱住,安抚道:“这些年战乱不断,你一定受了很多苦吧。你一定很想念他。”
  我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慢慢地点点头。
  “没关系的,现在都好了。你这不是和叶老板重逢了吗,如愿以偿地嫁给了他,要高兴一点。”她拍拍我的后背。
  我轻声笑起来。
  这才是最让人难过的事情,他不再是我想念的那个人了。
  其实这么多年我也知道我心心念念的阿夭多半只是我的幻想,所以我并不期望重逢,重逢之后我也不应该责怪他,我应该把他从我的心里丢掉,无论是现在的他还是过去的他。
  我知道得很清楚。
  只是我用十四年记住他,该用多少年忘记他呢。
  心动
  暮云下雪了,这是暮云的第一场雪。
  纷纷扬扬漫无边际的雪从空中落下来,明亮得仿佛要融化世间所有黑暗的角落。我披着披风倚在门口,下人们早就包好了衣服,只待雪小一点就回家。
  莫澜问我叶思臣去了哪里,我说他去和别人谈生意,就在万香楼。莫澜便怂恿我去送伞,她说叶思臣出门不带小厮肯定没有带伞,若我去接他他一定很开心。而且她还自作主张地把我的仆人们都遣回去了,说我这从头到脚都换了新衣服新首饰还遮着面,不带仆人叶思臣一定认不出来我,让我去给他一个惊喜。
  我就这样带着两把伞被莫澜推出了门,裹着披风在雪中慢慢地走着。万香楼离杨府并不远,我很快就走到了万香楼下,仰头看去便从二楼半开的窗户里看到了姬玉的侧脸。
  我站在雪里看着他,他微笑着不知和别人说着什么。
  笑起来很温暖。
  我转过头收了伞走到旁边商铺的屋檐下,一边避雪一边等他。
  南方的雪落在地上就化了变成一片湿淋淋的冰碴,商铺前面有个馄饨摊子,每次摊主开锅的时候热气蒸腾迷人视线,热气飘到屋檐上,屋檐就开始淅淅沥沥地往下落水珠。
  不知什么时候,姬玉出现在了我的视线里。
  他背着手淡定闲适地从万香楼里走出来,雪落在他的发间眉梢,倒像是渐渐斑白了双鬓。他从馄饨摊前走过的时候仍是目不斜视,我想他果然不会认出我,便拍拍身上的落雪拿起伞,再抬眸的时候却看见他在看我。
  我们目光相交的时候他笑起来,穿过人流和馄饨摊蒸腾的雾气,不慌不忙地走过来,站在我的屋檐下面。他眼睫上还有要化不化的雪花,湿润地弯起来,他说道:“九九。”
  他喊我的名字,他认出我了。
  我换了新做的衣服,发型发饰也都是新的,拿着最寻常的伞还蒙着面,他是怎么认出我的?
  我表面平静地点点头,心里却是一片茫然。
  他低眸看着我手里的伞。
  “你来接我?”
  我把收拾好的伞递给他,轻声说道:“给你。”
  “多谢九九。”
  他接过那把伞便撑开,还不等我也撑开伞就把我拉进了雪里,一片蓝色的伞顶出现在我头上,他拉着我的手说:“让我为夫人撑伞吧。”
  我靠着他,他的手很暖和。或许是察觉到我的手很凉,他把我的手揣进了他宽松的袖口里,触手所及他手臂上的皮肤,一片温热。
  “你可以两只都放进来。”他满不在意地说。
  我点点头,没有客气地把另一只手也塞进了他的袖口。他笑笑揽住了我的肩膀,伞刚刚好把我们两个人遮住。
  好温暖。
  我没有看他,只是贴着他和他一起往前走。被风吹得麻木的手慢慢恢复了知觉,心里的茫然却越来越大,就像是不断堆积又不断融化的落雪。
  我不应该在回忆起我曾多么珍爱他之后的这个时刻看见他。
  他不应该认出我,我这样平凡的湮灭在众人里的人,他不应该因为一个眼神认出我。
  我不可以贪恋这种虚假的温暖。
  他不是阿夭,他的痛苦和我无关。他的温柔是假的,他说爱我也是假的,我戳穿所有温情的时刻,我揭发他所有的假意。
  我不相信他,不沉迷于他。
  心机深沉,自私,冷漠,玩弄人心,要怎么去爱这样的人?像鹿为猎人献上脖颈,蚌为商人捧出珍珠,这么飞蛾扑火自取灭亡地爱他?
  若我有半分清醒,就应该知道我不能爱上他。
  “九九今天怎么会想到要接我?”
  他的声音似乎从远方飘渺而来,淌过我思绪的乱流抵达脑海。我看向他,他偏过头来,笑意盈盈。
  “……杨夫人让我来接你的。”
  姬玉眨眨眼,了然道:“你的新装很好看。”
  我点点头。
  “你最喜欢天青色,这次没有做天青色的衣服吗?”
  “没有,都是杨夫人挑的我插不上话。”
  我慢慢从茫然中找回一丝理智,顺畅地答道。他低低地笑起来,说:“你也有插不上话的时候啊。我时常怀疑,你只在我面前有脾气。”
  “我有么?”
  “你以让我下不来台为乐趣。”
  我默然无语。
  他拦着我的肩膀,我们踩着落雪慢慢地在人流中前进,天色渐渐暗下去,华灯初上。
  “有件事情,我还是想和你说明白。”
  姬玉低头看向我,气氛变得郑重起来,他以非常认真的口吻说道:“你终于猜错了一次。我从来没有把你当宠物,玩意儿。我觉得你与我是势均力敌,棋逢对手。”
  我转过头凝视着他的眼睛,他眼睛弯弯地笑起来,眸子中摇晃着的雪光如同一坛尘封多年被开启的琥珀色花雕酒,看一眼便醉人。
  “我知道你不信我,但是你应该能看得出来,我没有说谎。”
  他这样说话,便有了宋长均口中那个恣意放浪意气风发的少年的影子。
  我终于叹息一声,仿佛卸了全身的力气和戒备,心中急促的告诫声慢慢消失不见,我以为已经沉没的船重新浮上水面。
  我点点头:“好吧,我信。”
  我记了他十四年,我还没来得及忘记他。
  他所有的虚假和险恶我都知道。
  可我还是心动了。
  毫无头绪,无可奈何。
  我接姬玉回家,路上还捎回了一个无处可去的孩子。
  他坐在衙门前的台阶上,缩着脖子在雪地里瑟瑟发抖。我们经过他身边,姬玉破天荒地去询问他的情况。
  那孩子名叫秦禹,十二岁。父亲是游医,他跟随父亲来到暮云行医父亲却惹上了人命官司。
  他睁着一双无害的眼睛,泫然欲泣道:“那位老伯吃了我爹开的药,明明就有好转了,不知怎的昨夜猝然病死了。老伯的儿子非说我爹的药方有问题,是我爹害死了老伯。如今我爹被捉拿入狱,我……我不知该去哪里。”
  “我爹是很好的大夫,他绝不会害死人的!先生您……您信我……”他语无伦次地说着相信他爹的话,全然忘记了我们信不信他并没有什么用。
  姬玉道:“你爹并未定罪,之后还会提审。这位衙门的有司是个明辨是非的人,若事实真如你所说必定能还你爹清白。”
  待这孩子哭泣渐止,姬玉便说先把他带回府里住着,等他父亲的事情有了着落再说。于是我们就一边一个牵着秦禹的手,把他领回了叶府中。
  秦禹生得俊雅秀气,识文断字却总是用怯生生的目光看着别人,十分惹人怜爱。府里的老人们都很喜欢他,尤其是方妈一口一个宝贝,叫得秦禹脸红成熟透的苹果。
  府里暂时没有需要他做的事情,我便叫他负责养猫。那只姬玉曾说要取名“阿止”的狸花猫,如今它的名字叫做“小玉”,名字依然是姬玉起的。
  府里就时常响起秦禹“小玉!小玉!”的呼唤声,听到这个声音的时候我总会下意识地看向姬玉,而姬玉则会露出狡黠的笑容。
  仿佛在说,你不是不愿意当玩意儿?那我来当好了。
  这个人,有时候我不太明白他在想什么。
  昌义伯夫人宴席的那天,我便带了方妈和秦禹一起赴宴。莫澜穿了件水红色绣团云纹的衣裳,难得地盘了繁复的发髻,插了许多金银发饰。她原本就是好看的,这么一打扮简直是光彩照人。
  我去杨府与莫澜会合,看着杨即站在莫澜身边,眼睛一刻都离不开莫澜,像是看呆了。
  我对身边送我来杨府的姬玉说道:“杨夫人真是美丽,我差点没认出来。”
  姬玉低下头来,对我附耳道:“我觉得我夫人更美。那天你去接我,我也差点没认出来。”
  我哑然,他笑着摸摸我的头发。
  “九九,你要相信,没人比得上你。你说是不是,秦禹?”他回头问身后的小少年,秦禹立刻点头如捣蒜。
  我但笑不语,挽过走来的莫澜的胳膊,同他和杨即告别。莫澜与我上了马车,朝昌义伯府驶去。
  昌义伯府是暮云占地最大最阔气的宅邸,张灯结彩布置得十分华丽。马车一辆辆地到府门口停下,华贵的妇人们身姿婀娜地步入门中,门口的小厮便一声声喊着某某府夫人到,我们下马车的时候小厮喊出“将军府夫人到”,无数妇人停下脚步望过来,莫澜一眼也不看她们只管拉着我,笑着对那小厮说:“我的义妹叶府夫人也来了,可别漏报了。”
  然后便只和我说说笑笑,相携入府。
  这个下马威给的很足。
  这场宴席里莫澜的地位仅次于昌义伯夫人,原本安排在主宾之位,而我自然是最最偏远的席位。莫澜却说她的位置太闷了要坐在我旁边,管家一合计,在莫澜的主宾之位里加了个席位,我就这么和莫澜一起坐在了主宾之位上。
  我有些哭笑不得地看着莫澜得意的笑容,我们终于落座,宴席还未开始陆陆续续有人进来,许多平日里熟络的夫人们聚在一起聊天,十分热闹。门口来来往往的人流中不期然出现了宋长均的身影。他很快速地走过去又折返回来有些惊讶地看着我,继而笑着招招手。我也笑着对他点点头,他也知道这不是他能出席的场合,便从门边走过去了。
  这段时间我偶尔会遇见他,或者是在听说书或者是在散步,看起来颇为悠闲。长均受天子资助编史册,在这个层面上昌义伯是不会对他怎么样的,所以宋长均觉得吕姝已经答应放他走,只要等昌义伯气消他便可离去。
  对于他天真的想法我一时无言以对。宋长均在男女之事上一向迟钝至极,对女子的心思可谓是一窍不通,当真以为女子说的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吕姝说愿意放他走就是真的愿意放他走。
  至于我们身上传出的流言,他自然浑然不觉。原本齐国民风较为开放,他又全当我是妹妹,举止亲近却止于兄妹之间,按齐国的风俗是绝不逾矩的。只是在这民风保守的吴国,怕是免不了别人的闲话。
  而我和他的亲近自然有有心人添油加醋地说给关心之人听。
  我淡笑着转过头来,却看见一个美丽娇柔的少女来到我和莫澜席前,她应该还未出嫁故而没有蒙面,行了一套规整的礼,抬眸笑道:“小女吕姝,见过杨夫人,叶夫人。”
  她还是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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