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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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她嫁给丈夫,回门时她骑在一头小毛驴上,丈夫牵着毛驴走,到了自家门口,丈夫光顾着朝她爹她娘笑,都不知道扶她一把,还是她自己跳下来的。
  刘孝山早忘了自己成亲时候的事了,瞪眼媳妇,他不屑道:“扶下车就叫喜欢了?妇人之见。”
  李氏飞快地掐了丈夫一把。
  刘孝山吸口气,又瞪了媳妇两眼。
  李氏已经快步走到门前,见魏澜的随身小厮从后面那辆马车上抱了一堆儿礼物出来,绸缎皮毛美酒干果应有尽有,再看周围街坊都羡慕地看着自家这边,李氏又骄傲又不好意思,笑着对魏澜道:“世子爷真是的,你陪阿秀回来就行了,咋带这么多礼物?”
  魏澜笑如春风:“全是俗礼,岳母不必见外。”
  女婿俊美尊贵又温文尔雅,真是比那个心黑的魏二爷强多了,想到女儿因祸得福捡了个更好的相公,李氏心里别提多高兴了,指着院子里道:“走走,快去里面坐。”
  魏澜颔首,再朝慢步走出来的刘孝山行礼:“小婿拜见岳父。”
  刘孝山眯眯眼睛,别的不说,就凭魏澜这待人接物,都比他那个弟弟强多了。
  “进来吧,往后都是一家人,不用动不动行礼。”刘孝山还算满意地道。
  魏澜笑笑,看向阿秀。
  温暖的阳光下,魏澜嘴角的浅笑让他仿佛变成了另一个人,一个让阿秀更觉得陌生的男人。
  怪不自在的,阿秀低头往里走去。
  魏澜跟在她身边。
  刘家的宅子还没有魏澜的风波堂大,更没有风波堂风景秀丽的小花园,但与普通百姓家比,刘家的宅院很宽敞了。院子打扫得干干净净,上房、厢房外面的窗台上都摆着黄澄澄的苞谷,门檐两侧还垂挂着两挂子红辣椒,辣椒尖儿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院子当中,架了一处炭火,西边墙根下还拴着一头三十来斤的草原羯羊。
  刘福脸庞发红,指着炭火架子问魏澜:“世子知道这是要做什么吗?”
  魏澜笑道:“烤全羊乃西北名菜,我早有耳闻,今日还是第一次得见。”
  刘福马上道:“算你有口福,我爹烤的羊肉人人称赞,等会儿你瞧好吧!”
  其实刘福才十八岁,比魏澜小,但他长得壮实,不但个头与魏澜齐平,肩膀比魏澜还结实,虎背熊腰的,在魏澜面摆出大舅子的谱儿还挺像那么回事。
  魏澜朝刘孝山拱手道:“那就有劳岳父了。”
  刘孝山看看自家女儿,道:“今日露一手给你瞧瞧,若是喜欢吃,往后想吃了提前打声招呼,我给你们小两口坐。”
  魏澜:“多谢岳父。”
  “听他吹牛,手艺照西北的老师傅差远了呢。”李氏笑着拆丈夫的台,然后拉着阿秀的手对丈夫道:“你们好好招待世子,我们去厨房忙活了。”
  刘家只有两个下人,一个是看门的,一个便是专门伺候阿秀的杜鹃,平时刘孝山爷仨的饭菜、衣裳都归李氏管。刘孝山也曾提议给媳妇买个丫鬟,李氏自己闲不住,还嫌丫鬟贵,说什么都不同意。
  “你自己烧火,别让阿秀干那个。”刘孝山习惯地嘱咐道。
  李氏不耐烦道:“知道知道,你们爷仨给我好好招待世子!”
  做妻子的大声指使丈夫做事,这才京城的勋贵人家简直是失德的罪过。
  但李氏这样,才是魏澜见识过的西北女人。
  看着乖乖走在李氏身边的阿秀,魏澜笑了笑。
  ——
  李氏拉着女儿进了刘家的厨房。
  阿秀还以为娘亲真要她帮忙打下手,可是一进来,就见菜板、灶台上要用的菜啊肉啊都切好了,土豆切成了整整齐齐的片,猪肉切成了匀匀称称的丝,两个大锅里鸡肉、牛肉还在小火慢炖,香味儿扑鼻。
  “都弄好了啊?”阿秀惊讶道。
  李氏一边关上厨房门一边道:“那当然,不然等你们来了再开始忙,午饭还吃不吃了?”
  阿秀佩服地看着娘亲,她的娘亲最勤快能干了。
  “怎么样,世子爷对你好吗?”
  双手抓着女儿的胳膊,李氏仔仔细细地打量女儿。
  阿秀点头,指指头上的红宝石步摇、耳朵上的金耳坠,还有手腕上的祖母绿手镯,分别夸了一番魏澜、继母婆婆薛氏以及太夫人,就连魏明珠她都夸了:“明珠少爷也很喜欢我,把他最宝贝的一只玉蟾蜍都送我了,那东西怕摔,我就没带过来给娘看。”
  李氏摸摸女儿腕子上的绿手镯,祖母绿啊,她只听说过这玩意,今日一见,与大街上两三两银子买的玉器还真不一样。
  “不过,她们手里都有钱,送你好东西不代表真的就喜欢你了,尤其是薛氏,当继母的哪有几个真心待原配留下来的孩子的,秀你的眼睛得放亮点,仔细观察世子爷与薛氏的相处,万一世子爷不喜薛氏,那薛氏待你再好,你都不能跟她走得太近。”李氏连珠炮似的说道,“你嫁的是世子爷,世子爷就是你的天,你得看他的脸色行事。”
  阿秀点头:“嗯,这话我出嫁前娘就说过,我都记得的。”
  当娘的都不放心女儿,一句话说千百次都说不够。
  “对了,晚上,世子爷对你怎么样?”李氏突然问。
  阿秀先到了小册子上的烧火棍,她脸红了,低头扭捏道:“就,就那样呗。”
  李氏低声道:“跟娘你还害什么羞,外人都说世子爷风流好色,身子早被掏空了,真若如此,你这嫁得也算不上好。”
  阿秀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李氏拉着女儿往里面走了走,悄声问:“你只告诉娘,他在你身上的时候,能坚持多久?”
  阿秀脸上都快着火了,她与魏澜根本没有圆房,让她怎么回答娘亲?
  “娘,你,你别问了。”阿秀扭过头,耳朵都红了。
  李氏也快被女儿这闷葫芦样弄急了,想了想,她直接问道:“行,你就告诉娘亲,有一刻钟吗?”
  阿秀鬼使神差地想到了新婚第二天早上。
  从魏澜将她推倒在床算起,到他揉够了收手离开,似乎也过了很久?
  她胡乱地点点头。
  李氏惊喜道:“真的?”
  阿秀隐约猜到,可能时间越长母亲就越高兴?
  为了让母亲放心,阿秀便红着脸撒谎道:“岂止一刻钟,都快半个时辰了。”
  李氏瞪大了眼睛,看不出来啊,女婿小白脸一个,居然这么厉害?
  阿秀见母亲似乎很满意,急急地逃走了,打开厨房门,快步躲进了她的厢房。
  李氏想问的都问出来了,开始专心烧饭,丈夫的烤全羊只是今儿晌午的大菜,除了烤全羊,她还准备了八道拿手好菜呢,新女婿第一次登门吃饭,她可不能怠慢了。
  添柴烧火,刘家的厨房烟筒炊烟滚滚,炒菜的香味都传到隔壁邻居家里去啦!
  第14章
  魏澜与刘孝山父子没有什么闲话可聊。
  刘孝山也不知道能与女婿聊什么。
  进了客堂,四人落座,接下来便是一阵令人尴尬的沉默。
  刘福看向刘孝山。
  刘孝山不能再看回去,只好转过脸去看二儿子刘贵。
  刘贵傻乎乎地与父亲眼对眼。
  刘孝山朝魏澜的方向挤眉弄眼。
  刘贵还算机灵,懂了。
  “姐夫,你现在当的什么官啊?”
  要他招待姐夫是吧,十三岁的刘贵有一堆话想问姐夫呢,兴奋地攥攥手,他期待地看着魏澜。
  刘孝山、刘福一起瞪他。
  魏澜淡笑:“锦衣卫指挥使。”
  刘贵:“指挥使是几品官?”
  魏澜朝他伸出三根手指。
  刘贵有些失望:“不是说姐夫是皇上身边的大红人吗,皇上怎么不给你个一品官当当?”
  刘孝山骂儿子:“闭嘴,你懂个屁,少在你姐夫面前胡说八道。”
  他在京城混了这么多年,对京城大小官员的情况比儿子清楚多了,就说那锦衣卫指挥使,虽然官职只有三品,却是直接听命于皇帝,内阁都指使不动锦衣卫,而皇帝让锦衣卫去办的案子,无论要查的官员品阶有多高,就算是皇亲国戚,他们也得乖乖配合锦衣卫。
  所以太祖皇帝初设锦衣卫时,用的便是身边的亲信做锦衣卫指挥使,现在魏澜能当指挥使,正说明了惠文帝对魏澜的信重。
  “你让我陪姐夫说话的。”被骂的刘贵自觉冤枉,小声反驳道。
  刘孝山还想发脾气,魏澜笑道:“阿贵还小,岳父不必认真。”
  刘孝山继续瞪儿子。
  刘贵摸摸脑袋,偷偷抬眼,见指挥使姐夫笑容温和,脾气似乎很好的样子,刘贵忍不住问:“姐夫,什么样的人才能进锦衣卫?你看我行吗?”
  刘孝山愣了愣,但这回他没有急着骂儿子,而是看向魏澜。
  刘福却嘲笑亲弟弟:“看你那癞蛤蟆样,能把算盘打好就不错了,还做梦当官呢,你能当官,那咱们家祖坟上真是冒青烟了。”
  抬起右腿搭在左腿上,刘福无意识做出了他坐着时的习惯小动作。
  刘孝山使了个眼色。
  刘福反应过来,瞅瞅三品官的世子爷妹夫,立即放下腿,还扯了扯衣摆,佯装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
  魏澜看向刘贵。
  刘贵一激动,跳了起来,拽起袖子让姐夫看他结实的胳膊。
  刘孝山长得高大魁梧,刘福、刘贵兄弟俩都随了他,刘贵才十三岁,长得却像个十六七岁的少年郎。刘家一家进京时,刘福已经晒黑了脸,这几年跟着父亲做生意风吹日晒的,长成了典型西北汉子的红脸庞。
  刘贵就不一样了,进京那年他才四岁,晒得没那么黑。因为他年纪小,刘孝山很少使唤小儿子做事,而是安排刘贵与阿秀一起听女夫子讲书。最近两年阿秀主学女红仪态,刘贵又不喜欢去学堂读书,才开始在胡同里乱窜,不务正业。
  刘贵喜欢去茶肆里听书,听说书先生讲那些江湖侠士的英雄故事,刘贵便想拜师习武。
  刘孝山不准小儿子瞎跑,刘贵急将学武的主意打到了世子姐夫身上。
  魏澜问他:“你想习武?”
  刘贵连连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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