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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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今天子李极, 四十岁那年登极, 如今已经六十八了, 做为本朝太/祖, 登基时间算得上是古往今来天子之中很长的了。他年青的时候喜杀伐, 但也英明果断, 思路敏锐, 是个难得的明主。
  正如美人名将,人间最不多见的便是白头,年老之后, 他专权独断,又喜猜忌,信任, 恩宠一个人的时候, 便偏听偏信,视之为能医国疾之良药, 徜若某一日翻脸不认人, 转眼之间, 宠臣一朝沦为阶下囚, 乃至被凌迟处死, 五马分尸都是常事。
  而中书侍郎,则是他最喜欢给宠臣安插的位置, 在国之中枢,没有宰相的名头, 却可以行使宰相的权力, 可以帮皇帝架空宰相,让皇帝独掌专权,又不过小小三品文官,无法培植自己的势力,想撸就撸,没什么风险。
  所以,在这个位置上风光时有多荣耀,沦为阶下囚便有多惨淡。在郭嘉之前十年之中,换过七任中书侍郎,其中有两个被挫骨扬灰,连骨灰都没饶了,还有两个是凌迟处死,送回家时,骨头上的肉被削的干干净净,比狗啃过的还干净。
  至于另外三个,则相对好了一点,最后被冠以馋臣之名,生生杖死在了玄武门外。
  如今的中书侍郎郭嘉,历两年恩遇之后,后宫宠妃都换了几茬,他犹还盛宠在身,算是同行中□□时间最长的一个了。
  因这格外的,刀尖上的恩宠,他出行时皇帝亲赐御前金吾卫陪同,特赐无论行到何处,地方须以一品重臣之礼迎接,所以甘州知府才敢封道。
  两侧是甘州府衙役戒严,中间是金吾卫开道,路两旁拥挤着的民众们翘首以盼,遥遥望着那两行锦旗招展的金吾卫,见中间一顶大轿子,轿侧一个身着武弁服,浓眉正脸的年青人,以为那就是郭嘉,皆竖起大拇指赞道:“难怪天子礼遇,真真好相貌。”
  骑马走在车旁的,其实是金吾卫的大将军梁清,车里坐的是青城县主郭莲。至于知府大人夹道欢迎的中书侍郎,并不在队列之中。
  梁清侧首,对轿子里正拿着柄铜镜容面,涂口脂的郭莲说道:“皇上眼看七十,不知那一天就会驾崩,郭嘉如今是个孤臣,除了皇上,连咱们王爷的脸子都敢甩,对太子更是好脸都不曾给过。太子还在甘州知府衙门等他,要给他接风,他倒跑了个没影儿,这样下去,侥幸皇上不杀他,等太子登基,他一样得死。”
  郭莲抿着唇,仔细端详着铜镜里自己的脸:“我会好好劝他的。”
  梁清又道:“你知道的,王爷一直当你是义女,王妃之所以肯接纳你,就是因为你和郭嘉的兄妹情,她想撮合你们的亲事,好叫郭嘉从此能为王爷所用,若王爷能回长安,王妃心中也会欢喜,待你当然会更好,为了这个,自己想想办法……”
  郭莲在京城的时候,脸色苦瓜儿似的,出京城后一路舟车劳动,容颜倒比在京城的时候好了很多。她侧眸望了梁清一眼,笑的意味深长:“我会的。”
  忽而前面的衙役一顿,金吾卫也同时不走了,梁清吼问道:“怎么回事?”
  一个领头的金吾卫调转马头,策马到梁清面前,道:“回大将军,郭侍郎就在前面,似乎是遇到故人了,让咱们在此,停车等候。”
  轿子一顿,郭莲指头一歪,唇脂顿时就花了。丫头双儿摇了摇她的臂膀,指着另一侧的窗外道:“新鲜了,县主快瞧瞧那个胖妇人,好像是在喊您的名字呢。”
  郭莲往外一看,外面叫衙役们拦在道外,连扑带喊的,居然是她的大姨母吴梅和表妹陈雁翎两个,俩人带着个脸儿圆乎乎的小胖墩儿,眉眼就跟陈雁西那个死鬼生的一模一样。
  到底是自己九月怀胎生下来的,郭莲极为贪婪的多看了两眼,暗中骂吴梅是个蠢货,居然把孩子带到街面上来,她立刻亲手摘下帘子,闭上眼睛找起了清静。
  *
  郭嘉早就进六道巷了。
  他所记得的郭旺是住在巷子最深处一处小院子里,和些当铺的伙计们住在一处,谁知六七年不曾来过,那处院子早不见了踪影,再折回来,他远远便见郭兴和郭旺两兄弟在巷口处站着。
  随着他一声唤,俩兄弟同时回头。
  夏晚也想过自己迟早要和郭嘉见面,却不期会见的这样快。他果真是当大官了,一身紫袍,鱼带佩于腰际,阳光下面貌成熟不少,高高挺挺,向着巷口走了过来。
  “爹娘将你们养了十几年,我回家上坟,你们不去?”
  郭兴还未说话,孙喜荷拽了把甜瓜的手,怒道:“走,甜,咱们走。”
  郭嘉这才注意到郭兴和郭旺身后还有俩个妇人,孙喜荷是他老丈母娘,但他也只在夏晚死后,于金城短暂的见过一面,当时也不过点了点头而已,若非两回她都两眼的恨,眸子里几欲溅出火来,他还真认不出来。
  她手里还牵着个瘦瘦高高的孩子,另有个夷族妇人,脸上裹着夷族女子们那种头巾,不过颜色比一般夷族女子的清淡,是极淡的银白色,从鼻梁处蒙过,将整张脸遮在里头,唯独露着两只眼睛,回头扫了他一眼,转身站到了郭兴身侧。
  孙喜荷拽着甜瓜的手往前走了两步,忽而松开他的手,回过头来扑向郭嘉,本是想打他的脸的,身高不够,一拳砸在他胸膛上,抽抽噎噎道:“你把我的女儿……你个没良心的……”
  砸了两把,她气的喘不过气来,要不是郭旺赶过来扶着,就要昏倒在地了。
  原本,宁拆一座庙,不破一桩婚,孙喜荷虽骂郭嘉,到底还是希望夏晚能和郭嘉俩个过下去的。但回想夏晚这些年受的苦难,小甜瓜那一身的病,亲眼看到郭嘉本人穿的如此亮丽光鲜,回个家还要封道前行,怒从心中腾起,恨不能将他撕成碎片。
  恰夏晚还蒙着头巾,再加上生孩子那一年,她还长了不少的个头儿,如今与当初早已判若两人,郭嘉似乎也没有认出来,孙喜荷就更不会说夏晚就在她身边了。
  郭嘉一双眸子,曾经清澈坚毅,如今眼角凭添几道细纹,冷戾修长,他将面前的人一个个扫过,俩个兄弟是早就跟他离了心的,七年了,若非他派人来抓,俩人是绝不会主动去见他的。
  他见那少妇人站到了郭兴身侧,仿佛记得郭兴曾郑重其事的跟自己说过,他娶了个夷族女人,名叫阿昙。
  那还是兄弟俩自河口分别后头一回见面,大概是在五年前吧,郭兴还郑重其事告诉他,之所以他的妻子名叫阿昙,是因为她最喜欢的花是优昙婆罗花。
  那时候夏晚新死不过两年,郭嘉没有心情管弟弟们这些事情,当然以为那就是郭兴娶的夷族妻子,也不过扫了一眼而已。
  夏晚仰面望着郭兴,他黝黑的脸浮着潮红,喉结不停的上下动着。
  甜瓜一直希望父母能住到一块儿,夏晚在五年前和郭兴成了亲,就没想过再走回头路。昨夜郭兴陪她躺了片刻,俩人说了会子话,进里屋去和甜瓜睡,甜瓜高兴的什么一样。一整夜就趴在郭兴身上。
  这些年来,夏晚也摸出套经验来,但凡甜瓜生气,紧张的时候就会发病,但徜若让他欢欢喜喜高高兴兴,有时候一两个月都不会发病。
  所以,于她来说,甜瓜的开心比什么都重要。
  而郭兴这个人,独会打仗,瞧着身高八尺,铁塔一样,于生活上到底是个呆子。
  过了半晌,郭兴终于艰难开口:“阿昙,你带着甜瓜先走,头一日上学堂,不好迟到的。”
  夏晚牵过小甜瓜,道:“甜瓜,咱们走。”
  曾经脆生生的嗓音,大约是因为在黄河里呛水太多,初发病的那段日子夜里哭的太多,哭坏了喉咙,最后才会变的这般沙哑软糯。
  便她整个人的步态神态都变了,与当初判若两人,夏晚也非有意要裹头巾,只是习惯使然,不裹着头巾,总觉得自己出门会吓到孩子。她忽而觉得,也许她揭下面纱来郭嘉都不会认出她来。
  在俩人短暂的,几个月的婚姻当中,她不记得郭嘉有认认真真看过自己一眼,至于同床过的三回,皆是黑天胡地的,除了想着替自己解毒之外,夏晚估计他连她的身体是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笑了笑,她牵过甜瓜的手,转身便走。
  甜瓜挣开夏晚的手,上前一步,抱拳道:“大伯,外面那些封街的衙役是你的人吗?”
  郭嘉低眉,看着面前的小小少年,青褂,方巾,宽布带束成的书袋,端地是个小小书生,再看了眼郭兴,不敢相信郭兴个粗汉子竟能生出这般秀致的儿子来。秀气的像个小姑娘一样。
  郭旺扶着孙喜荷先进院子了。
  郭兴道:“我儿子,郭添。”
  郭嘉自己还没孩子,不期郭兴的儿子都这样大了,瞧着至少有七八岁。他道:“大伯会立刻叫人给你让道。”
  甜瓜转身要走。夏晚道:“甜,要说谢谢大伯。”她的声音里有股甜丝丝的磁性,深沉沙哑,软糯轻甜,引郭嘉多看了一眼,阳光下她两只瞳仁格外的漆黑,眉心一颗红痣,红艳欲滴,也不过一眼,彼此就都转开了眼。
  “谢谢大伯。”
  郭嘉难得一笑,颌首,便见那妇人一件银白色的掐腰长袄,牵着孩子转身出了街道,拐入人群之中,晃眼便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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