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节 萧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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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靖端坐在案几后,低着头在沉思,他没有忙着向云烨请教如何书写这种阴符,而是在为自己的小心眼惭愧。他与红拂虬髯结为挚友,发誓同生共死,少年时的轻狂,似乎离他已经很远,什么时候自己连进取之心都没有了?今日被一个少年夹强夹棒的数落一通,他却无言以对。
  早就准备把半生的军旅经验写成书籍,却迟迟没有动笔,他连名字都起好了,就叫《六军镜》,他不敢写,总感到有一双狼一样的眼睛在盯着自己,一次次提起笔,又一次次的放下,不知不觉间已经过去了五年,现在自己的两鬓已现白发,再不写,恐怕就是有心也会无力啊。
  洪城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张字条,手哆嗦的如同风中的残叶。
  泄密之事就在他眼皮子被完美的演绎了一遍,如果云烨真的是奸细,他把罪证放在自己面前,自己都只会以为是随手涂鸦,而轻送放过,这超越了他的理解,超越了他神经能够承受的极限。
  当许敬宗同样漫不经心的边看书边随手解开他认为是天书的东西,他的以往所骄傲的一切都在瞬间坍塌了。这样神奇的阴符,不能被所有人掌握,绝对不行。
  大唐的军人是骄傲的,尤其是百骑司,除了陛下,他没有给任何人跪过。在匆匆回到帅帐后,看着百无聊赖的打着哈欠的云烨,他撩起战袍,重重的单腿跪在云烨面前,这是他最后的哀求,双腿只跪拜陛下,如果云烨不答应,他会用尽一切手段将云烨这个祸根除去。
  “许敬宗给你解出来了?”云烨没有把洪城扶起来,没有这个必要,自己的爵位本来就比他高,救他一命,受他一拜也算是合情合理。
  李靖接过洪城手里的纸条,上面的内容和他的军令没有一丝一毫的差别,他记得云烨说过,就是男女间的情信也可以传递的清清楚楚。
  云烨把手里的《说文解字》递给李靖,对洪城说:“一个简单至极的小把戏就惹的你对一位国侯动了杀机?还要赔上你全家的性命?愚蠢至极,为了这些小东西,你有多少条命可以赔?”
  李靖拿着说文解字翻看几页,忽然有所悟,惊愕的对云烨说:“就是如此简单?”
  “就是这么简单,世上的事说起来玄奥非常,看透之后往往简单的令人发指,姜太公用竹节的长短来传递消息,被誉为神策,兵家赞颂了两千年,说透了,那有什么鬼神莫测之机,就是一个牧童也可以做到的游戏,但是这个游戏可以玩出无数个花样,我只不过把它们从竹节变成了大食的一种数字符号,就让你手下起了杀心,一门心思的要干掉我?”
  李靖羞惭的满面通红,抬起腿一脚就把跪着的洪城踹了个跟头,老爷子的武力不减当年。莫名其妙的洪城随着李靖的脚力躺倒,以他的智力还弄不明白云烨和李靖之间到底说了些什么。
  云烨在白纸上写下了从零到十这十一个数字,给李靖一一讲解,并把它们组合成十位,百位,千位,等种种组合,李靖学的眉飞色舞,自己编了一段话,然后从书上一一找到,再把页码,行数,字的位置用数字表示出来,然后再反推,玩的不亦乐乎。
  洪城凑过来几次,还是搞不明白,这让云烨非常担心大唐谍报部门的整体素质。
  告别了李靖,云烨感到十分的困倦,打算回到帐篷里睡一觉。掀开门帘,发现那日暮一个人躲在床脚,瑟瑟发抖,见到云烨进来,跳起来跑了两步,又赶紧后退回去,做出恭顺状,还把双手交叠在一起放在小腹处,身穿汉家衣衫,头发也被梳成三丫髯,看起来颇有几分汉家女子的味道。
  云烨大怒,是谁把她弄成现在这个样子的?好好的一个草原姑娘,硬是给糟蹋成现在的鬼样子?活泼不见了,天真不见了,只剩下怪模怪样的四不像。
  “郎君!”那日暮怪腔怪调的喊了声郎君,这让云烨的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受不了,真的受不了,以前叫哥哥还可以承受,现在猛然间叫起了郎君,这还是那个勇敢坚韧的那日暮吗?谁教的,云烨想灭口。
  三两把就把那日暮重新装扮成原来的模样,她还不愿意,抱着美丽的丝绸衣服不松手,庄三停刚掀开门帘见到诡异的情形又出去了,还把护卫撵的老远。
  “哪来的衣服?”云烨指着那日暮手里的衣服问问她,比划了好几遍,才弄清楚是别人给的。
  李靖大军里有女人?云烨现在不是大军编制内的人物,自然就不在乎带不带女人,你李靖堂堂定襄路大总管在军营里藏女人?是何道理?这得问问。
  八卦之心大起,难道说李靖和常遇春一样每回行军都需要健妇相伴?常遇春传说中如果没有女人用母牛代替也行,不知道李大总管是用什么代替,难道说名将们的胃口都是一样的?
  张公瑾,老熟人了,他家的老二就在书院,现如今他给李靖当副手,为人厚道,是一个难得的老好人,帐篷就在云烨的隔壁,刚刚查营归来,是最标准的消息灵通人士,找他问就对了。
  老张对云烨没有隐瞒,只是有一个小小的条件,就是把他家的小儿子给弄到书院里就学,云烨满口答应,反正回去后各路的先生就会到位,早就准备扩大生源了,到时候,云烨会挨家挨户的要求大唐军方的各个大佬把家里的失学少年全部送到书院就读,老张还用它来做交易,实在是太合胃口了,这样的交易多来几次又何妨?
  天哪,原来是隋炀帝的老婆萧皇后,据说是数一数二的美女,和云烨隔壁两天了,居然不知道。大美女啊,不看亏得慌。云烨觉得自己莫名奇妙的跑唐朝来一个真正的美女没见着,实在是太亏了,这个箫皇后虽然年纪大点,小美人见不着,看看老美人也不错,听说她和李二还会发生点什么。
  带着那日暮,前去拜谢萧皇后,一代奇人啊,她总是嫁给皇帝,而且一连嫁了五次,是历史上一位奇女子,历经多次改朝换代,却总是让那些君王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这样的女人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没见着,被李靖撵了回来,还被他指着那日暮问了半天。说些什么少年人戒之在色,必须抱元守一,学问才能精进,须知多少少年豪杰就栽在不知自爱上了。
  还有脸说我,云烨在心底腹诽:“你少年时期到人家杨素府邸,看到红拂女长得好看,色心一起,就上演了一出红拂夜奔的淫戏,一千多年后还在上演,现在有脸来教训我?我只是来看看一个老女人,这也碍着你的事了?”
  “哼哼,只要老夫还掌着印把子,你小子就不要起歪心思,老夫听说你喜欢在青楼吃胡瓜,这是一个什么毛病?年纪轻轻的不学好。那女人是一个狐媚子,凡是沾了她身子的就没一个有好结果的,隋炀帝,窦建德,宇文化及,突厥的两代可汗哪一个不是死的凄惨无比?你小子消停一会。”
  迷信害死人啊!明明是那些混蛋不好,干嘛要往一个弱女子身上扣屎盆子?你听听,萧皇后找的那几个男人,有一个好鸟吗?就是没有萧皇后,他们就不死了?什么理论啊。
  云烨垂头丧气的往回走,他总觉得自己仿佛忘记了什么东西,只是现在脑子里全是幻想的美女图片,就把这件小事情疏忽过去了。
  何邵在军营里又支起了大锅,草原上捡回来的马腿,被他一锅锅的煮熟,然后再抹上香料,一时间,军营里全是肉的香味,总有军官跑来问价钱,如果他知道前几天这些马腿上还沾着人血的话,不知道他们还有没有想吃的欲望。
  云烨不吃,孙思邈不吃,许敬宗见了就想吐,只有程处默拎着一大块肉吃馒头一样的撕咬,还不时的给那日暮分上一大块。
  很喜欢那日暮又恢复了往日的活泼,胃口也大好了起来,草原上死亡是很平常的事,她觉得自己已经表示哀悼了,就尽到了一个突厥女人的责任,不再像那几天一样郁郁寡欢。
  云烨从她眼底还是扑捉到一丝悲哀,她只是在努力掩盖这种悲伤,兔死还狐悲呢,战争的创伤那里是区区几天时间就可以平复的。
  她知道车队所有的人都希望她忘记那些悲伤的往事,这个大大咧咧的小姑娘难得的细腻了一回,见了每个人都甜甜的喊哥哥,而郎君这两个字,除了用来喊云烨,就没听见她对谁说过。
  她其实很聪明,超出所有人想像的聪明。
  云烨忽然想起来他忘记了什么事,历史上曾经记载过,传国玉玺就在萧皇后手中,她和元德太子想必现在依然收藏者这方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的玉印。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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