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节
舅甥俩下了楼梯,往小区外走去。
“小舅,小红这药酒真的太神奇了,居然真的能治好你的腿伤。”朱亚婷控制不住自己快乐的心情,笑着对小舅说道。
想到以后小舅能像其它人一样,可以自己走路,自己上班,自己再也不用像个保姆一样跟着了,她就觉得轻松快乐。
乔昌智望着有点兴奋过度的外甥女,见此时身边没有人,突然停下脚步,一脸严肃地朱亚婷说道:“亚婷,我有件事要跟你说,希望你认真听清楚。”
“什么事啊?”见小舅的表情这么严肃,她疑惑地问道。
他的腿快治好了,不是应该高兴吗?
“以后不管任何人问你,我的腿是怎么治好的?你都不能说出叶纤红的名字,明白吗?”乔昌智望着外甥女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
“为什么啊?”朱亚婷好奇地反问。
好朋友有这个能力,她骄傲还来不及,为什么不能告诉别人?
这可是神医啊!说不定光靠这个,小红就能发财了。
“你想一想,如果别人家也有我这样的病人,听说小红把我的伤治好了,他们会不会去找小红?”乔昌智认真地说道。“然后他发现小红没有药了,帮不了他,他们会不会恨上小红——”
“这个,应该不会吧。”朱亚婷想了想,摇了摇头。
没有药就治不了病,这不是很正常吗,恨小红干什么?
“怎么不会?”乔昌智白了外甥女一眼,再次为她的智商着急。“如果你听说有这样一个医生,能治小舅的病,于是兴冲冲带我去了,对方却说没有药不能看,你会不会很生气?”
“那肯定会。”朱亚婷认真想了想,回答道。
她是吃够了小舅有腿伤的苦头,在明知道有人能治的情况下,却不给治,换了谁都会生气。
没有药可以去配啊,世界这么大,怎么可能只有一付药呢?
每个病人碰到这样的情况,肯定都会这样想。
“你也听到了,小红那里只有这些药了,她肯定不会骗我们,但是别人不会信啊!如果小红帮我把腿治好了,我们却害她被人恨,你也不愿意吧?”乔昌智反问道:“如果碰到一个不讲理的大人物,说不定会对付小红,让她的生意也做不下去了。”
他知道自己这个外甥女很单纯,如果不把这些道道讲清楚,她说不定还不知道这件事的严重性。
“我知道了。”朱亚婷想了想,点了点头。“那我们对谁都不说。”
小红是她最好的朋友,好心帮了自己和小舅,确实不应该害她。
“所以,不管是你爸妈,还是其它人,你都不要把原因说出来,明白吗?”乔昌智再次叮嘱一句。“这件事我们两个人知道就行了,至于腿为什么突然好了,我会解释的。”
“放心吧,小舅,我知道轻重的。”朱亚婷这时候已完全明白了小舅的意思,所以坚决地回答。
“那就好。”乔昌智这才放下心来,和她继续往前走。
他突然替叶纤红隐瞒真相,当然不是因为这个原因。
刚开始喝药酒治伤的时候,他还没注意到有什么问题,等到一个人在卫生间洗澡,当全身被水淋湿后,他的头脑冷静下来,才发现这件事的不同寻常。
第一,这个药酒的效果好得太夸张了。
乔昌智可不是那些头脑简单的小青年,他的智商绝对比大多数同龄人都要高得多,非常清楚这件事超出了自己的理解范围。
要知道这种神药,只有小说里才会有,现实中哪里会有服下之后,马上能长出新的肌肉和筋脉的药酒?
如果真的存在,早就传得沸沸扬扬了,怎么可懂从来没听说过?
第二,服药后自己反应也太奇怪了。
他记得自己的身体表面,居然有了一层又黑又厚的污垢,他虽然腿脚不好,却很讲卫生,天天都有洗澡,身体不应该这么脏。这只能说明那药酒成份非凡,让他身体内部的毒素都排出来了。
第三,就是叶纤红这个人的变化。
前段时间叶纤红招揽自己,他专门去了解过这个人,知道她原先跟外甥女一样,在酒店上班,是个老实内向的女孩子,最近几个月才突然崛起。
他认定叶纤红身上,发生了某件不可思议的事,才让她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而这个变化是什么,肯定不适合让更多的人知道。
这也能完美地解释了,叶纤红的美容会所里,为什么会有比别的店效果好这么多的面膜配方?
她都配得出让自己身体里的毒都排出来的药酒了,何况脸上的表面功夫?
也不能怪他会这样想,这时候正是气功热和外星人热全世界流行的时候,大家都相信气功有神奇的功能,相信外星人就在地球上存在。
所以叶纤红有这个神奇的能力,很可能是得到了别人想像不到的好处。
如果被心怀不轨的人知道,很可能会让她处于风口浪尖上,那就等于害了她。
不管怎么样,她治好了自己的腿,对自己来说,都算得上是再生父母了,所以绝不能让她受到外界的伤害。
叶纤红自然不知道乔昌智为了保护自己,居然把这个无法解释的情形,自己扛下来。
她会给他治病,其实也是一时的冲动。
她总觉得这么妖孽的商业奇才,被自己招揽后,却依然无法行走,老天对他实在太残忍了。
既然自己有这个能力,何不帮他改变一下人生吧!
送走乔昌智两人后,她在沙发上坐下来,思考潮牌店开张促销的方法。
这个其实真的不难,前世大量的促销手段存在脑子里,叶纤红需要考虑的是怎么样让这些手段,成为她们店的特色,让顾客牢牢记住。
怕一开始力度太大,把顾客的胃口吊高了,往后难以收场。叶纤红想了想,最后还是决定先用传统的方法。
等到别的店也模仿得差不多了,再拿出新的促销手段。
不过每个节假日的促销手段,他希望固定下来,长期坚持执行,这样的好处就是,给顾客一个固定的印象。
每到节假日了,他们就会准时涌来这边,享受他们的优惠措施。
当顾客养成这样的习惯时,口碑什么的,肯定也建立起来了。
叶纤红拿出纸笔,写下这样一行字:新店开业,进店有礼。
第一重礼:满就送。
消费满一百元,送袜子一双,消费满两百元,送内裤一条,消费满三百元,送t恤一件。
第二重礼:满就减。
消费满一百元减十元,消费满两百元减二十元。
第三重礼:满就换购。
消费满两百块,加二十元可以买一件t恤。消费满四百块,加四十元可以买一件衬衫。消费满六百块,加六十元可以买一条长裤。
第四重礼:满就抽奖。
消费满三百元,就有一次抽奖机会,奖品如下:
三等奖:牙刷、牙刷或洗衣粉一件。
二等奖:洗面奶或洗发水一瓶。
一等奖:电饭煲或高压锅一只。
特等奖:山地自行车一辆。
至于奖品数量,她没有写清楚,让乔昌智根据具体情况去定。
把这些写好后,叶纤红大致检查了一遍,觉得没什么问题,就准备明天拿给乔昌智,让他准备奖品。
因为有这么多优惠措施,肯定会涉及到成本,所以标价肯定也需要变动。
这件事完成后,叶纤红见胡向阳和安安他们还没回来,就走进卧室,准备到空间看一看。
练出精神力后,她对修炼越来越重视,不像以前,记得了练一练,事情忙了,就停一天。
可惜找不到有灵气的材料,让世界之树继续长大,叶纤红有种直觉,如果世界之树再长大一倍,十有八九会经常有灵液生产出来,那自己修炼的速度就会更快了。
叶纤红又来到种人参的地方,因为有一半她天天灵用液浇灌,所以两边的对比非常明显。
没有浇灵液的那些,虽然看起来比外面种的人参长得快很多,但是跟浇灵液的比,何止差了十倍。
民间有传说,认为天上一日,人间一年,叶纤红怀疑空间的生长速度,都及得上里面一天,外面五六天了。但是浇了灵液,速度更快了,应该抵得上五六十天了。
如果她的猜测是真的,那她继续天天这样浇灌下去,或许原来最少需要六年长能用的人参,二个多月时间就达到了。
就算是百年人参,也只须两年多时间就够了。
叶纤红越想越激动,两年后自己就有了十株百年老参,那时候家里老人有生病或其它事,她就能光明正大地用它来治病了,不用偷偷摸摸用灵液。
它是用灵液浇灌长大的,不知道跟外面买的百年人参相比,是不是更滋补,如果用来泡药酒,是不是不用加灵液,也能让人脱胎换骨呢?
像上次的卫老爷子,如果切两片这样的人参给他含着,说不定也能马上醒过来吧!
叶纤红越想越兴奋,到时一半备着,一半泡药酒,到时候一坛给父亲补身子,一坛给外公,另一坛给戴老。
这三个他最重视的老人,希望他们都能长命百岁。
上次摘下来的杨梅,被她全部浸了烧酒后,除了送出去三坛,还剩十几坛,整齐摆在一个角落里。
这些都是好东西,趁现在天热,得抓紧时间送出去。
特别是戴老,老人年纪大了,不适合喝烧酒,不过吃几颗杨梅应该没事,还可以防暑热。
叶纤红提醒自己,明天得去一趟戴老家,先给他送一坛。
第三十二章美容会所遭贼
第二天早上,弟弟他们和胡向阳刚离开,叶纤红正准备去戴老家,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叶纤红拿起话筒,那端传来董采玉惊惶的声音:“叶小姐,我们的店进贼了。”
“啊?”叶纤红大吃一惊:“东西被偷了?损失了多少钱?”
最近近一周她都没有去取钱,就算每天一万营业额,也差不多有七八万了。
这钱换成前世,并不算多。照现在的工资水平来算,确实不少了。
如果拿父亲来比较,就算他在工厂干满十年,也赚到这么多钱。
叶纤红也是穷苦人家出生的,突然损失这么多钱,自然会心疼。
“小舅,小红这药酒真的太神奇了,居然真的能治好你的腿伤。”朱亚婷控制不住自己快乐的心情,笑着对小舅说道。
想到以后小舅能像其它人一样,可以自己走路,自己上班,自己再也不用像个保姆一样跟着了,她就觉得轻松快乐。
乔昌智望着有点兴奋过度的外甥女,见此时身边没有人,突然停下脚步,一脸严肃地朱亚婷说道:“亚婷,我有件事要跟你说,希望你认真听清楚。”
“什么事啊?”见小舅的表情这么严肃,她疑惑地问道。
他的腿快治好了,不是应该高兴吗?
“以后不管任何人问你,我的腿是怎么治好的?你都不能说出叶纤红的名字,明白吗?”乔昌智望着外甥女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
“为什么啊?”朱亚婷好奇地反问。
好朋友有这个能力,她骄傲还来不及,为什么不能告诉别人?
这可是神医啊!说不定光靠这个,小红就能发财了。
“你想一想,如果别人家也有我这样的病人,听说小红把我的伤治好了,他们会不会去找小红?”乔昌智认真地说道。“然后他发现小红没有药了,帮不了他,他们会不会恨上小红——”
“这个,应该不会吧。”朱亚婷想了想,摇了摇头。
没有药就治不了病,这不是很正常吗,恨小红干什么?
“怎么不会?”乔昌智白了外甥女一眼,再次为她的智商着急。“如果你听说有这样一个医生,能治小舅的病,于是兴冲冲带我去了,对方却说没有药不能看,你会不会很生气?”
“那肯定会。”朱亚婷认真想了想,回答道。
她是吃够了小舅有腿伤的苦头,在明知道有人能治的情况下,却不给治,换了谁都会生气。
没有药可以去配啊,世界这么大,怎么可能只有一付药呢?
每个病人碰到这样的情况,肯定都会这样想。
“你也听到了,小红那里只有这些药了,她肯定不会骗我们,但是别人不会信啊!如果小红帮我把腿治好了,我们却害她被人恨,你也不愿意吧?”乔昌智反问道:“如果碰到一个不讲理的大人物,说不定会对付小红,让她的生意也做不下去了。”
他知道自己这个外甥女很单纯,如果不把这些道道讲清楚,她说不定还不知道这件事的严重性。
“我知道了。”朱亚婷想了想,点了点头。“那我们对谁都不说。”
小红是她最好的朋友,好心帮了自己和小舅,确实不应该害她。
“所以,不管是你爸妈,还是其它人,你都不要把原因说出来,明白吗?”乔昌智再次叮嘱一句。“这件事我们两个人知道就行了,至于腿为什么突然好了,我会解释的。”
“放心吧,小舅,我知道轻重的。”朱亚婷这时候已完全明白了小舅的意思,所以坚决地回答。
“那就好。”乔昌智这才放下心来,和她继续往前走。
他突然替叶纤红隐瞒真相,当然不是因为这个原因。
刚开始喝药酒治伤的时候,他还没注意到有什么问题,等到一个人在卫生间洗澡,当全身被水淋湿后,他的头脑冷静下来,才发现这件事的不同寻常。
第一,这个药酒的效果好得太夸张了。
乔昌智可不是那些头脑简单的小青年,他的智商绝对比大多数同龄人都要高得多,非常清楚这件事超出了自己的理解范围。
要知道这种神药,只有小说里才会有,现实中哪里会有服下之后,马上能长出新的肌肉和筋脉的药酒?
如果真的存在,早就传得沸沸扬扬了,怎么可懂从来没听说过?
第二,服药后自己反应也太奇怪了。
他记得自己的身体表面,居然有了一层又黑又厚的污垢,他虽然腿脚不好,却很讲卫生,天天都有洗澡,身体不应该这么脏。这只能说明那药酒成份非凡,让他身体内部的毒素都排出来了。
第三,就是叶纤红这个人的变化。
前段时间叶纤红招揽自己,他专门去了解过这个人,知道她原先跟外甥女一样,在酒店上班,是个老实内向的女孩子,最近几个月才突然崛起。
他认定叶纤红身上,发生了某件不可思议的事,才让她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而这个变化是什么,肯定不适合让更多的人知道。
这也能完美地解释了,叶纤红的美容会所里,为什么会有比别的店效果好这么多的面膜配方?
她都配得出让自己身体里的毒都排出来的药酒了,何况脸上的表面功夫?
也不能怪他会这样想,这时候正是气功热和外星人热全世界流行的时候,大家都相信气功有神奇的功能,相信外星人就在地球上存在。
所以叶纤红有这个神奇的能力,很可能是得到了别人想像不到的好处。
如果被心怀不轨的人知道,很可能会让她处于风口浪尖上,那就等于害了她。
不管怎么样,她治好了自己的腿,对自己来说,都算得上是再生父母了,所以绝不能让她受到外界的伤害。
叶纤红自然不知道乔昌智为了保护自己,居然把这个无法解释的情形,自己扛下来。
她会给他治病,其实也是一时的冲动。
她总觉得这么妖孽的商业奇才,被自己招揽后,却依然无法行走,老天对他实在太残忍了。
既然自己有这个能力,何不帮他改变一下人生吧!
送走乔昌智两人后,她在沙发上坐下来,思考潮牌店开张促销的方法。
这个其实真的不难,前世大量的促销手段存在脑子里,叶纤红需要考虑的是怎么样让这些手段,成为她们店的特色,让顾客牢牢记住。
怕一开始力度太大,把顾客的胃口吊高了,往后难以收场。叶纤红想了想,最后还是决定先用传统的方法。
等到别的店也模仿得差不多了,再拿出新的促销手段。
不过每个节假日的促销手段,他希望固定下来,长期坚持执行,这样的好处就是,给顾客一个固定的印象。
每到节假日了,他们就会准时涌来这边,享受他们的优惠措施。
当顾客养成这样的习惯时,口碑什么的,肯定也建立起来了。
叶纤红拿出纸笔,写下这样一行字:新店开业,进店有礼。
第一重礼:满就送。
消费满一百元,送袜子一双,消费满两百元,送内裤一条,消费满三百元,送t恤一件。
第二重礼:满就减。
消费满一百元减十元,消费满两百元减二十元。
第三重礼:满就换购。
消费满两百块,加二十元可以买一件t恤。消费满四百块,加四十元可以买一件衬衫。消费满六百块,加六十元可以买一条长裤。
第四重礼:满就抽奖。
消费满三百元,就有一次抽奖机会,奖品如下:
三等奖:牙刷、牙刷或洗衣粉一件。
二等奖:洗面奶或洗发水一瓶。
一等奖:电饭煲或高压锅一只。
特等奖:山地自行车一辆。
至于奖品数量,她没有写清楚,让乔昌智根据具体情况去定。
把这些写好后,叶纤红大致检查了一遍,觉得没什么问题,就准备明天拿给乔昌智,让他准备奖品。
因为有这么多优惠措施,肯定会涉及到成本,所以标价肯定也需要变动。
这件事完成后,叶纤红见胡向阳和安安他们还没回来,就走进卧室,准备到空间看一看。
练出精神力后,她对修炼越来越重视,不像以前,记得了练一练,事情忙了,就停一天。
可惜找不到有灵气的材料,让世界之树继续长大,叶纤红有种直觉,如果世界之树再长大一倍,十有八九会经常有灵液生产出来,那自己修炼的速度就会更快了。
叶纤红又来到种人参的地方,因为有一半她天天灵用液浇灌,所以两边的对比非常明显。
没有浇灵液的那些,虽然看起来比外面种的人参长得快很多,但是跟浇灵液的比,何止差了十倍。
民间有传说,认为天上一日,人间一年,叶纤红怀疑空间的生长速度,都及得上里面一天,外面五六天了。但是浇了灵液,速度更快了,应该抵得上五六十天了。
如果她的猜测是真的,那她继续天天这样浇灌下去,或许原来最少需要六年长能用的人参,二个多月时间就达到了。
就算是百年人参,也只须两年多时间就够了。
叶纤红越想越激动,两年后自己就有了十株百年老参,那时候家里老人有生病或其它事,她就能光明正大地用它来治病了,不用偷偷摸摸用灵液。
它是用灵液浇灌长大的,不知道跟外面买的百年人参相比,是不是更滋补,如果用来泡药酒,是不是不用加灵液,也能让人脱胎换骨呢?
像上次的卫老爷子,如果切两片这样的人参给他含着,说不定也能马上醒过来吧!
叶纤红越想越兴奋,到时一半备着,一半泡药酒,到时候一坛给父亲补身子,一坛给外公,另一坛给戴老。
这三个他最重视的老人,希望他们都能长命百岁。
上次摘下来的杨梅,被她全部浸了烧酒后,除了送出去三坛,还剩十几坛,整齐摆在一个角落里。
这些都是好东西,趁现在天热,得抓紧时间送出去。
特别是戴老,老人年纪大了,不适合喝烧酒,不过吃几颗杨梅应该没事,还可以防暑热。
叶纤红提醒自己,明天得去一趟戴老家,先给他送一坛。
第三十二章美容会所遭贼
第二天早上,弟弟他们和胡向阳刚离开,叶纤红正准备去戴老家,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叶纤红拿起话筒,那端传来董采玉惊惶的声音:“叶小姐,我们的店进贼了。”
“啊?”叶纤红大吃一惊:“东西被偷了?损失了多少钱?”
最近近一周她都没有去取钱,就算每天一万营业额,也差不多有七八万了。
这钱换成前世,并不算多。照现在的工资水平来算,确实不少了。
如果拿父亲来比较,就算他在工厂干满十年,也赚到这么多钱。
叶纤红也是穷苦人家出生的,突然损失这么多钱,自然会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