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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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拎着水壶回房时,她途径一间屋子,隐隐听到里面有女子虚弱呼救、男子呼吸粗重,以及布帛撕裂的声音。
  就路见不平,一脚踹了进去。
  然而一踹进去她就后悔了。
  因那女子听到门口的动静,非但没有发出惊喜的声音,反而突然停了声息。
  林歇停顿了一下,也不知该不该继续拔刀相助,就听那女子翻脸比翻书还快地说道:“谁让你进来的!出去!”
  林歇偶尔也会和夏衍在床上玩强迫对方的戏码,立刻便反应过来自己误会了,准备要走。
  谁知刚刚还撕衣服撕得起劲的男人被林歇这么一打岔,似乎醒过了神来,推开女子,朝着林歇、不对,是朝着门口,跌跌撞撞地走来。
  “你走什么,你这样要到哪里去。”女子立时拉住男子,想把人拉回床上去。
  却被男子一把挥开,男子还咬着牙骂道:“下作……”
  林歇让开一步,让男子从自己身边走了过去。
  谁知男子在出去前还抢了林歇手中的水,不仅喝了一大口,还直接往自己头上倒。
  倒完水,男子比刚刚更加清醒了几分,只是依旧弯着腰,脚步缓慢,呼吸不稳,狼狈地朝林歇说了句谢谢便走了。
  那女子衣衫破碎出不了屋,便想把气都撒在林歇身上,谁知林歇动作也快,立刻便退出去,还把门给甩上了,气得那女子破口大骂。
  等林歇又去厨房要了一壶水回屋,与夏夙说起这事,夏夙不由地感叹,这外头就是比京城要乱一些。
  然而等到晚上用饭时夏夙才知道,什么叫真的乱。
  他们一行人本都在一楼好好吃着饭,突然便有一行人闯了进来,土匪流寇的打扮,要干什么自然也就不言而喻了。
  听口音应该是从东边过来的,只可惜他们没有挑对地方,要知道越是靠近西边,江湖人士越多,特别是客栈这种地方,更是聚集了各种各样的人,就没见那个身上是没带家伙的。
  很快这群流寇便被各显神通的江湖人士给镇压了,一群江湖人正各自瓜分,要把人送去官府领赏钱呢,就见其中一个装死的,跳起来朝着林歇他们这一桌扑了过来。
  他们这一桌在最里面,桌边一个大夫两个姑娘都不曾被殃及,装死那个是在打斗时被人扔过来的。
  此刻他突然暴起,拿着刀就要拉最近的人做人质。
  聚在一块的江湖人士这才反应过来有漏网之鱼。
  可等他们看过去,暴起的流寇已然死了。
  流寇手中的刀落在地上,在突然安静下来的客栈里发出悦耳的声响,随后他的身体才慢慢地往后倒在了地上。
  众人这才看清,流寇胸口扎了一把短剑,剑刃尽数没入,一点都没留在外面。
  众人无声看着,倒不是因为这一手有多了不得,而是他们不明白,这把短剑是谁扔出来的。
  就在这时,凑在他们这看热闹的一个黑衣护卫走了过去,先是用衣服盖住那人,然后才将那人胸口的短剑拔出。
  拔剑后喷涌的鲜血顿时便弄脏了那件衣服,可也因为有衣服挡着,不曾让血喷得到处都是。
  很快衣服下面便蔓延出了一大摊的血来,过后只需擦这一块地方,便能收拾干净。
  在场都是江湖人士,过得刀口舔血的日子,自然不会把杀个人放在心上。
  但不知为何,那黑衣护卫这般熟练不把地方弄脏的细致举动,反倒比杀人,更叫他们寒毛直立。
  作者有话要说:  蠢作者真的被上一章大家的脑洞吓到了,特来为夏夙伸个冤。
  夏夙这么多年背负这些秘密都没变态,只是变得毒舌,可见她真的是天使啊,所以她不会黑的(拍桌)
  之所以上一章会有最后一段描写,是为了烘托气氛,也是为了表达一下林歇作为未央是藏不住的,未央不可能就这么“死”了(不是要发刀的意思(蠢作者发誓)
  ——感谢时间——
  谢谢fancy、是唯一呀!、裴灵枢三位小天使的地雷!(么么哒=3=)
  第83章
  护卫从衣服下面将短剑拿了出来, 并把短剑擦拭干净,转身递给林歇。
  先前客栈太过混乱,林歇他们虽没有出手,但也没办法在这种环境下继续吃饭,然而干等着也是无聊, 林歇就拿着章子摸着玩
  护卫递来短剑,林歇便放下了章子,接过短剑藏进袖中。
  众人这才知道先前出手的人是她。
  收好短剑, 林歇就和夏夙说了一声,打算先回房休息,夏夙则是没吃饱, 想待会叫几个人陪她上街,买些好吃的回来。
  那边的江湖人也都一一回神,各自说起话, 客栈再度闹成了一团。
  林歇起身上楼,陈晋打算去当地的寻医阁瞧瞧, 便和夏夙一块出客栈。
  才走到门边,一个女子突然从外面跑了进来,幸好陈晋和夏夙后头跟着长夜军, 他们眼疾手快把陈晋夏夙俩拉开, 才没让那女子撞上。
  女子身后还跟着好些人, 看打扮都是些百姓,手里拿着锄头棍棒什么的。
  客栈里的人顿时便又安静了下来。
  大永律例,江湖人士不可伤害平民百姓, 若因打斗损坏他人财物,还需赔偿,不然就会上朝廷的黑名单,任何人都可将其捉拿,带去府衙换取赏金。
  违禁太过的门派甚至还会被朝堂打成反贼,派军队围剿。
  江湖人士大多没个正经营生,靠拿赏金度日,有背景又不愁钱财的门派也喜欢拿黑名单上的人来历练门下弟子,闻风斋更是有个赏金猎人的榜单,是江湖人扬名立万的又一渠道。
  良性循环之下,这些个江湖人也不敢凭着自己有武功就为所欲为,免得成了他人的酒肉钱与垫脚石。
  此刻见了显然是平头百姓的女子与她身后的人,那些个江湖人也没说话,只看着女子,好奇这是要干嘛。
  女子红着眼眶泪眼朦胧地扫过整个客栈,突然扬手一指,喊道:“就是他!就是他在我给客栈送酒的时候,将我、将我……呜呜呜呜……”
  女子说着说着便哭了起来,众人顿时精神一震,朝着女子指着的方向看去,就见在一楼的另一个角落里,坐着一个白面玉冠神色冰冷的男子。
  男子对面还坐着一个吊儿郎当的青年。
  因为角落偏僻,男子与青年也和林歇他们一样,不曾出过手。
  若非此刻突然被指出来,甚至没人会注意到他们。
  那吊儿郎当的青年一看女子指的是自己好友,笑了:“没想到啊,平日看着冷心冷性,居然是好这一口吗?”
  男子蹙眉:“我没有。”
  青年挥挥手:“我知道,你若有,我就不跟你开这玩笑,直接把你扭送官府了好吗,这都听不出来,真是没趣。”
  两人自顾自说着,女子听了男子的话,哭得更加厉害了,还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女子身后一个大娘站出来,带着琴川当地的口音嚷嚷道:“敢做不敢认的下三滥,我家闺女被你撕破的衣服都还在我家哩!你毁了我闺女的清白,今天必须给个交代!”
  “就是!给交代!”
  “不说清楚就别想走!”
  女子带来的人纷纷出声支援。
  聚在一楼的江湖人士都一副看热闹的模样,还有好事的去劝男子要有个男人样,有担当,结果被男子冷冰冰地看了一眼,悻悻然闭了嘴。
  青年先前玩笑归玩笑,看自己好友被人冤枉自然也是不肯的,当即便问:“姑娘,你说话可得讲证据。”
  “你个癞子浑说什么!我家闺女被糟蹋了你还要她拿证据!你是不是人啊你!”
  青年:“是不是人我都这么说,你现在没证据,去了官府报了官,官老爷也得叫你拿出证据来,若官老爷也由得你空口无凭污蔑人,我便上京告御状,我看这天下还有没有王法了。”
  那大娘一听,便和她女儿一块坐到地上,撒起了泼。
  女子也是越哭越大声,叫人听了于心不忍。
  僵持之际,女子看到了楼梯上转过身来的林歇,她眼珠极快地转了一圈,然后便抽抽搭搭地抬起了手,指向林歇,断断续续道:“她、她看到了……她也在场,她看到了……她是证人。”
  众人又把目光看向了林歇。
  林歇从女子进来开始就一直站在楼梯上没动,倒不是要听热闹,而是认出了女子的声音,显然就是白日里被她撞见让人撕了衣服的女子。
  而那被指认的男子,就是先前抢了她水的那个。
  男子因为当时药性发作,记不清林歇的模样,此刻只是皱着眉,没说话。
  青年则朝林歇道:“你真看见我朋友糟蹋这位姑娘了?”
  谁知女子开口就打断道:“姑娘!你看到我被撕了衣服不是吗,你就说你看没看到,你若说谎,就叫天打五雷轰,不得好死!”
  看……当然是“看”到了,只是后续的剧情并不如女子所说,女子这番言语,恐怕就是打算等林歇应下后打断林歇,好让在场的人误会。
  林歇想通这点,脸上慢慢勾起了笑容,说道:“我是瞎子,什么都看不见。”
  霎时间,客栈里的人,包括商队里的,都一脸不敢置信地朝着林歇看了过去。
  无他,只因林歇从不曾提起过自己的眼睛,商队至今无人发现林歇眼盲,且她刚刚还动手杀了人,众目睽睽之下,谁敢信她这话。
  替男子说话的青年也不信:“那个……姑娘,多谢你的好意,但我觉得你还是把事情说清楚比较好,我相信我朋友他一定是清白的,你也不用为了帮我们而撒谎。”
  林歇抬手指向门口的陈晋:“看到那个人没有。”
  众人见她一指便指中了人,便越发觉得林歇刚刚的话是谎言。
  谁知林歇说道:“他是寻医阁的大夫,我家给我请来治眼睛的,你不信我,总该信寻医阁的大夫吧。”
  大永各地都有寻医阁的医馆,救死扶伤悬壶济世,是百姓与江湖人心头的白月光朱砂痣,他们不信谁都不会不信寻医阁。
  可还是太扯了,这个姑娘怎么可能是瞎的?
  倒是青年,见着了陈晋的药箱与陈晋药箱上寻医阁的标志,瞬间就信了几分,还很好奇地问林歇:“你既然看不见,又是怎么知道他站在哪的?”
  林歇:“我是瞎的又不是聋的”
  青年惊奇:“这是靠听能听见的?一般人谁能做得到?”
  林歇,笑:“所以啊,我不是一般人。”
  青年语塞,他就没见过这么不谦虚的。
  坐地上那女子眼见着众人被转移了注意力,又大声哭嚎起来,女子的娘也扯着嗓子,口中骂个不休。
  他们带来的人更是闹腾起来,叫嚷着让男子负责。
  闹哄哄的,仿佛谁声音大,谁便有理一般。
  男子也从青年身后走出来,不见丝毫心虚,直言自己不曾碰过女子,却没把女子对他下药的事说出来。
  男子他们是从南方来的,受南夏风俗影响,对女子的闺誉很是看重,不希望把这女子逼上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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