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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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夕阳霞光映照,她靠在他臂弯,含笑依偎,眉目如画。
  傅煜二十年来不近女色,皆因心高气傲,对瞧不上眼的女人懒得多看,睡前又满心军务杀伐,从无旖旎的念头。这会儿那份自持却消失无踪,知道她是他同床共枕的妻子,脑海心间,就只剩她的气息、她的香味。
  看攸桐笑盈盈地睇着他,傅煜低头去嗅她颈间香味。
  她似乎躲闪,却逃不出他的钳制,只能任由他放肆,在亲到她柔软唇瓣之前,怀里的人却忽然挣扎起来。
  她在叫一个名字。
  傅煜听不清,但心里却不知为何很笃定,她叫的是许朝宗。
  满腔的春意在这念头腾起来时骤然消失无踪,傅煜猛然睁眼,只觉胸腔里砰砰直跳,身上像是被火苗烤过一般,略感燥热。甚至喉咙都微微发干,脑海里残梦犹在,那拥了美人在怀的滋味挥之不去,令他心浮气躁。
  傅煜睁着眼睛茫然片刻,忍不住喘了口气,想起身去喝茶。
  这一动,才发觉手臂不知何时被攸桐抓住,她的手掌柔腻温软,紧紧抓着他。
  在察觉他动弹时,她抓得更紧了,像是溺水濒死的人牢牢抓着救命稻草。
  傅煜没甩开,借着漏进来的银霜月光,看到她秀眉微蹙,喉咙里轻声哼了句什么。
  紧张的模样,跟白日里全然不同。
  傅煜无需多想便能猜到缘故——据说魏攸桐落水后昏睡了数个日夜,差点儿没救回来,足见当时溺水受创极重。她毕竟是个少女,经历过那般生死一线,想来心中极是惊畏。为了那个许朝宗,可真是……傻。
  傅煜甚少在女人身上留心,只觉得为个情字寻死觅活,着实可笑得很。
  而他同榻共寝,居然无缘无故做那样荒唐的梦。
  ——真是疯魔了!
  娶来当摆设,且心有所属的女人,他才不想碰。
  傅煜心底里腾起一阵懊恼,瞥了眼半被锦缎遮住的锁骨胸脯,拿开她的手,下地倒水喝。
  ……
  次日清晨攸桐醒来时,傅煜已不见踪影。
  叫来春草一问,才知道他醒得早,这会儿在北坡上练剑。
  还真是刻苦啊。攸桐揉了揉眉心,也不急着穿衣,先到床榻边的黄花梨矮脚柜,取出昨日傅煜带回来的那封信,又细细瞧了一遍——
  信写得简短,说家中众人安好,无需挂念,叮嘱她在傅家谨言慎行切勿如从前般胡闹。傅家名满齐州,规矩极严,想必攸桐已然领教,心中也有诸多疑惑。只是其中缘由,他暂不能告知。傅将军父子皆通情达理之人,要她务必安守本分,不骄纵不气馁,等磨砺好了性子,许多事便可水落石出。
  她昨晚沐浴时琢磨了一回,而今再瞧,对魏思道的言下之意,已是笃定。
  这门婚事是为暗里交易,这是铁板钉钉的事。
  攸桐初入傅家,处在那等冷落境地时,也曾不满过,觉得魏思道不肯吐露实情,让她满头雾水地嫁过来,迫不得己夹着尾巴做人,着实有点坑。
  而今再看,这魏老爹倒也是有苦衷的。
  两家结姻各有所图,想必事关重大。按照原主那骄纵的性子,即便能守住秘密,得知傅家有求于魏家,未必还能踏实安分、收敛锋芒。魏思道管不住女儿,便只能瞒着不说,让女儿能不知深浅、行事收敛。
  这却苦了她,两眼一抹黑,无从下手。
  好在熬过来了,傅家上下的长辈妯娌、小姑子小叔子,对她是何态度,已然分明。
  而傅煜对她,也由最初的轻慢不屑稍添耐心——傅澜音身子不适时,他听了老夫人的指责,并未立时来怪她,可见上回的劝谏听了进去,对她有些许信任。亦可见老夫人在他眼里,虽该敬重,却不是事事言听计从。
  攸桐暗自琢磨,匆匆梳洗罢,傅煜也练剑完了回来。
  早饭已然备好,春草烟波侍奉碗筷,攸桐瞧着傅煜吃饱,便暂搁下那只味美的灌汤包。
  “有件事,想跟夫君商量。”她说。
  傅煜吃饱喝足,心绪还算不错,“什么?”
  “小厨房里做菜,不止看厨艺,也挑食材。先前都是旁人代劳,有些事叮嘱不清楚,我想这两日出府一趟,亲自去瞧瞧,不知夫君介意吗?”
  “去看食材?”
  “嗯。”攸桐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当然得挑中意的。”
  傅煜活了二十年,见过高门贵女挑首饰绸缎、金银玉器的,却还没听说谁跑到菜铺肉摊去选食材——傅澜音那样贪嘴,都没动过进厨房的念头,更别说肉铺了。不过这不算大事,魏氏带的人厨艺极佳,讲究食材也无可厚非。
  遂颔首道:“随你。”
  说罢,取了披风搭在臂弯,临行前又想起件事,“令尊捎了口信,让过年时回京一趟。”
  不待攸桐多问,健步走了。
  攸桐应了,心里惦记着出府溜达的事,当即命人备了车马,从偏门出府。
  ……
  齐州城很热闹。
  攸桐上回进城时,被花轿颠簸得劳累疲乏,除了听见周遭看热闹的人群闲谈,闻见街旁的饭香酒香外,一眼都没能瞧外面。这回堂皇出府,便跟放风似的,看哪儿都新鲜。马车缓缓驶过长街,她挑着车帘儿,外面的招牌便挨个晃过眼睛——
  茶铺酒肆、馄饨小食、糕点蜜饯、金银首饰、文房四宝、兵器菜刀……
  几条街转过来,各家铺子里琳琅满目,生意也都不错。
  看来还是傅家统辖有方,这齐州虽不及京城富贵阜盛,却比沿途各处州城都繁荣。
  攸桐有意靠食谱立身,便格外留意食店酒楼,一圈看下来,果真没瞧见半间涮肉。
  溜达着绕了几条长街,眼瞧着日头微偏,便朝东城去。
  谁知走至街拐角,也不知是哪里飞来一粒拇指大的铁丸,重重砸在马脖子上。那马受了惊吓,一声惊恐长嘶,四蹄乱踩,径直往旁边冲过去。若不是车夫扯着缰绳,险些撞伤旁人。马车也随它走歪,轱辘陷进旁边排水的沟渠里,咔嚓一声,撞在树上。
  轱辘卡住了拉不动,受惊的马被车夫死命拽住,才算是听了疯踩。
  却苦了攸桐,无端被晃得跌倒在车厢,若不是春草眼疾手快,几乎一头撞在车厢壁上。
  惊魂未定地掀开车帘,见马车卡在沟槽里,只觉头大。
  车夫诚惶诚恐,等马安生了,赶紧跑过来请罪,“少夫人息怒,是老奴手脚慢,惊了少夫人。可有妨碍吗?老奴赶紧去请郎中。”
  “不用,没碰伤。”攸桐跳下车辕,见车轱辘几乎撅断,显然一时半刻没法走。再一瞧,周遭都是受惊避让后看热闹的百姓,不由蹙眉道:“怎么回事?伤到旁人了吗?”瞧周围没胖的倒霉蛋,暗自松了口气。
  车夫满脸惊慌,“像是个东西打在马脖子上,老奴没瞧清楚。”
  “是这个!”人群里有孩子高声喊,手里举着铁丸,“这儿呐!”
  车夫忙去取了来,攸桐将圆溜溜的铁丸瞧了瞧,没发现端倪,便打量别处。
  对街的一间兵器铺里,正探头探脑的傅昭见她瞧过来,赶紧一缩脑袋,躲进了窗内——方才是他和同伴挑铁丸,有人丢着试力道,不成想失了手,竟砸到马脖子上。他怕疯马伤人,刚才也惊得够呛,好在有惊无险。
  这虽是小风波,若叫攸桐逮住了带回府,他定要挨二哥揍的,便下意识躲着。
  蹲了片刻,才问伙伴秦韬玉,“怎样了?”
  “找了人拉出来修,那位少夫人到隔壁的酒楼里用饭去了,那家——”秦韬玉认得傅家的马车,见傅昭躲躲闪闪,怕被人瞧见的模样,毫不留情地嘲笑,“那人谁啊,给你吓成这样?”
  傅昭没理他,瞧着对面的酒楼,暗自嘀咕道:“她出来做什么?”
  因这位二嫂顶着满城骂名嫁进来,行事却又不像传闻中那样不堪,傅昭迟疑了下,好奇心起,索性丢下秦韬玉他们逛,自出了兵器谱,钻进那间酒楼。
  ……
  晌午才过,酒楼里的生意仍旧热闹。
  一楼的桌椅几乎坐满了,偶尔有空缺,也是人多眼杂拥挤的地方。攸桐为避嫌疑,出门时特地带了本就在南楼挡拆的丫鬟木香,那位虽身份地位,却习惯了傅家高门的做派,哪肯让少夫人到那地儿去挤。
  只是楼上的雅间俱占满了,掌柜认得傅家徽记,亲自跑了一圈,笑眯眯地跑过来。
  “上头有个雅间,很宽敞的,里头两张桌子,还空着一张。我叫人设个屏风围起来,请少夫人过去吧?那里头能坐三四十个人,屏风隔开了,跟单独的雅间一样的。里头的客人也和气,不会打搅彼此。”
  说话间,便带着笑脸儿往楼上请。
  攸桐瞧着楼下有人点的手撕白鸡甚是美味,遂颔首应允。
  作者有话要说: 傅二哥的本心:这个女人,你还还是挺中意的。
  傅二哥的理智:不,你不中意。
  第20章 同好
  掌柜找的这雅间果然阔朗,进深虽与别的无异,横向却足有两丈。攸桐进去时,伙计已将陈设用的三架彩绣纱屏搬到中间,将靠近门口的那张圆桌围起来,只在靠墙处留了通行的过道。
  虽说纱屏不及墙壁隔音,但搁在中间,不比小雅间差。
  攸桐颇为满意,因觉得雅间里火盆熏得燥闷,外面日头又晒得颇暖和,便命开窗透气,而后叫随行的春草和木香也坐下。
  她俩起初还不敢,因攸桐说桌子空着无用,她也无需多伺候,才敢欠身坐在旁边。
  伙计捧来古朴的木盘,里头整整齐齐两溜小竹板,上头楷书端庄,刻着菜名。
  攸桐一眼就瞧见那道手撕白鸡,挑出来,又瞧了一圈,选了十香醉排骨、清炒笋尖、醋溜豆芽、椒香芋头和鸡汤煮干丝。外加三碗鱼饼汤和糖蒸酥酪,梅花香饼两样小食。
  伙计应命去了,没过多久,菜便陆续上桌。
  酒楼里的手撕白鸡味道果然不错,鸡肉煮得火候刚好,外皮晶莹剔透,肉丝鲜嫩细腻,上头淋着去了油的鸡汤,再拿调好的酱汁儿拌匀,撒上葱末椒丝,色相上佳,酸辣可口,开胃得很。那道椒香芋头算是家常菜了,芋头做得软糯,极合春草的胃口。
  木香却是爱清淡的,专拣着笋尖和豆芽吃。
  春草见了便打趣,“瘦得跟豆芽菜似的,还专挑它吃,尝尝这鸡丝和醉排骨,好吃着呢。”
  木香笑着回嘴,“你才长得像豆芽儿呢!就爱清淡爽脆,管得着么。”
  春草便笑,“少夫人选的菜我都爱吃,唯有这豆芽,总觉得寡淡,没味道。”
  “也未必只有寡淡。”攸桐瞧着那拌得诱人的鸡丝,想起道美食来,“先前在食谱上见着一道菜,叫毛血旺,底下就常拿豆芽儿垫着。那道菜口味麻辣鲜香,里头的豆芽儿不油不腻,却不失鲜辣味儿,最能下饭。”
  她但凡倒腾时下不常见的菜,都是借食谱来遮掩。
  春草伺候了魏攸桐许多年,起初还满心疑惑,不知自家只碰琴棋书画高雅之物的姑娘怎会摆弄食谱,到如今次数多了,已然习以为常,只好奇道:“那是个什么?跟上回涮肉似的,煮着血吃么?”
  说话间,眼神儿直勾勾瞧向攸桐,甚是期待的模样。
  ——上回攸桐做火锅,她最初见着那一盘鲜红的凝血时吓得够呛,后来煮熟了尝过两回,反倒念念不忘起来,此刻听攸桐提及,当即来了兴致。
  攸桐瞧那副馋嘴猫的样子便高兴,遂将做法讲给她们听。
  毛血旺里能用的菜很多,不过眼下许多食材制作不便,未必能让她大快朵颐,便只能说几样力所能及的菜色如火腿、鸭血等。提到必不可少的毛肚,攸桐也先馋了起来,兴致勃勃,“那东西又叫百叶肚,爽口脆嫩,做成辣味儿最好——”
  “这位夫人曾吃过百叶肚?”
  忽然,屏风后有人贸然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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