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不寻常的秋季
春天到来的两个月已经过去,这时若按一个月一个季节来算,夏季都已经过去了。
两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已往的时间,足够这片森林回复元气,万物重新繁荣。
如今即使来了一大批新居民,依然无法让森林重新昌盛,甚至无法让森林的面积达到从前。
对王扬等人的影响也在这时候充分体现了出来。
王扬天天与众人参与狩猎,收获不多,但每天的消耗基本持平,听上去一切都不错。
实际上大错特错,前三个季节,他们应该不是持平,而是超出获得猎物,这样就有准备对抗漫长的冬季。
可现在两个月过去,换言之两个季节过去,他们仍然没有积蓄到一点猎物。
全员的出动并不能为众人带来更多的收获。
这得扯到好多方面,比如说这片地域的森林物种很丰富,而北边儿近乎于极地气候的地段,却没有那么多的物种,等它们加入到这片辽阔的区域时,一时难以大量的繁殖,数量和以前相比少了无数。
两个月没有实质上的收获,就像工作了几年,结果除了眉头上多了两横抬头纹,眼中多了点深邃外,啥都没赚回来。
没有剩余,就是严重透支,这是王扬的核心理念。
他挠了挠头,想不出多少办法。
只剩下了一个月,这一个月间还能咋办?逆天?变出五千张大饼?
说实话,自己已经很具备优势了。左山上的山洞就是个极好的陷阱,喜欢住洞的动物们都会进去。
而最大的陷阱便是峡谷本身。这里上千只的动物是不可抗拒的诱惑,只要是附近的食肉动物。都会奋不顾身的冲过来。
有这两大优势,附近的动物基本上变成了盘中餐。
可这些远远不够,当附近的动物奔赴峡谷时,其他的动物还没有补充进来,这里会出现短暂的真空期。
而因为北方的物种不多的原因,不可能形成大规模涌入的局面,让王扬很被动。
自己也没办法像狼群一样,发现几十里外的动物,然后一路杀去。
这样的环境。不禁让王扬想起生活在类似地区的爱斯基摩人。
他们能在那种地方生存几千年,足以说明其的坚韧,强大,技巧。
他们有许多工具,抓鱼啊,捕猎啊,还驯养了狗。
自己也有许多工具的,给自己点时间,自己还能制造更多的东西。不过自己却少了一个鼻子,一个天生就是猎手的好鼻子。
没错,自己没养狗,老天那家伙没给自己穿越一条狗来。自己想要养条狗,就得去抓狼,然后驯化。
可狼死了……
一时间。他无语凝噎,想着是不是要趁着这时机。跟随大潮迁徙。
略微思索,他摇了摇头。现在迁徙不是不可以,自己和众人可以迁徙,那上千只数量的小动物们咋迁徙,自己不可能带着它们。
如果真要迁徙,便要提前准备,将一千多只小动物杀掉风干,这需要大把的时间。
所以王扬必须再等等,等过段时间才能决定,怎么说今年冬天也饿不死自己。
几天后,他来到了森林深处与原始森林的边界。
他想看看藤蔓植物长得咋样了,这是他一直以来很关注的焦点之一,尤其是到了所谓的“秋季”。
很遗憾,他来到这里后脸色发黑,有些失望。
眼前那片原本十分繁盛的藤蔓植物,今年完全没有长出来,长期的冬季让它们极不适应,被王扬割掉剩下的一小段,也被动物们啃食干净。
今年这里光秃秃,没有留下半点东西。
王扬挺后悔的,前几年初次发现这里时,还不敢深入原始森林里采集,现在敢了,想了,毛都见不到。
而果子之类的,是别想在这个另类的秋季中见到,已被列入稀有植物的行列。
甚至许多松树都还来不及结出松果,留给它们生长的时间太短暂了。
可以想像,随着种子的稀缺,树木的意外死亡,长期的冰天雪地,若干年后,这片曾经繁荣一时的森林,会被风雪夷为平地。
到时候就是真正的雪原了,绝对的白色。
这种环境显然不适合大多数动物居住,对于王扬和这个小部落来说,也不是一个安逸的生存场所。
除非,能找到一些更有“分量”的动物。
……
换个视角,将目光扯到刃齿虎的身上,或许能更清晰的感受到此时的特殊。
这一天,是刃齿虎出来的第七天,七天的时间,看看它的变化吧。
出来前,油光满面,肥头大耳,声音洪亮,双目有神,时不时对天咆哮一句峡谷在手,天下我有,可谓是当地绝对的霸主,纵横世间潇洒恣意。
出来后,满脸灰败,骨瘦如柴,吼叫憋屈,双目萎靡,时不时走神怀念片刻,还是峡谷的生活好啊。
这不是开玩笑,现在的它,真的混得很惨,它出来后,就像“劳动改造”了好多年出来的旧人,看着外面的世界发生剧变,物事人非,有些感慨。
但好歹是出来了,当年是霸王,现在还混不出名堂?!
它满怀着对生活的憧憬,过起了第一天。
第一天,它没干啥事,到处走来走去,闻着森林的气味,准备划一块自己的地盘,高兴得意的在树旁撒尿抹屎,很是张扬。
第二天,它一天都没吃东西,有点恼怒,因为它竟然找不到几只猎物,今天它必须抓头吃吃。
按照曾经的生活节奏,它会去原始森林看看,找找有没有落单的野猪,亦或者寻着血腥味去抢夺食物。
它不是特别强的捕猎能手,自然不会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
可一天下来,它傻眼了,啥都没见到。
第三天,它更怒了,可知天子一怒,浮尸百万!它找不到野猪群了,它看见了一只驯鹿,于是它小心翼翼的潜伏过去。
可此时的森林不比以往,稀疏的树木隐藏不住庞大的身躯,它被发现了,然后与驯鹿展开了一场奔袭,以失败而告终。
第四天,它饿得前胸贴后背,根本不知道世界怎么了,忽然间闻到血腥味,极其轻柔的靠近源头,发现一只猞猁杀死了一只年幼的驯鹿,正在大吃特吃。
它双目一亮,来到猞猁面前,双方的体积差距很大,猞猁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打得过刃齿虎的,但它很不甘心,在附近骚扰着它。
刃齿虎并不理它,开心的吃着。(未完待续。。)()
两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已往的时间,足够这片森林回复元气,万物重新繁荣。
如今即使来了一大批新居民,依然无法让森林重新昌盛,甚至无法让森林的面积达到从前。
对王扬等人的影响也在这时候充分体现了出来。
王扬天天与众人参与狩猎,收获不多,但每天的消耗基本持平,听上去一切都不错。
实际上大错特错,前三个季节,他们应该不是持平,而是超出获得猎物,这样就有准备对抗漫长的冬季。
可现在两个月过去,换言之两个季节过去,他们仍然没有积蓄到一点猎物。
全员的出动并不能为众人带来更多的收获。
这得扯到好多方面,比如说这片地域的森林物种很丰富,而北边儿近乎于极地气候的地段,却没有那么多的物种,等它们加入到这片辽阔的区域时,一时难以大量的繁殖,数量和以前相比少了无数。
两个月没有实质上的收获,就像工作了几年,结果除了眉头上多了两横抬头纹,眼中多了点深邃外,啥都没赚回来。
没有剩余,就是严重透支,这是王扬的核心理念。
他挠了挠头,想不出多少办法。
只剩下了一个月,这一个月间还能咋办?逆天?变出五千张大饼?
说实话,自己已经很具备优势了。左山上的山洞就是个极好的陷阱,喜欢住洞的动物们都会进去。
而最大的陷阱便是峡谷本身。这里上千只的动物是不可抗拒的诱惑,只要是附近的食肉动物。都会奋不顾身的冲过来。
有这两大优势,附近的动物基本上变成了盘中餐。
可这些远远不够,当附近的动物奔赴峡谷时,其他的动物还没有补充进来,这里会出现短暂的真空期。
而因为北方的物种不多的原因,不可能形成大规模涌入的局面,让王扬很被动。
自己也没办法像狼群一样,发现几十里外的动物,然后一路杀去。
这样的环境。不禁让王扬想起生活在类似地区的爱斯基摩人。
他们能在那种地方生存几千年,足以说明其的坚韧,强大,技巧。
他们有许多工具,抓鱼啊,捕猎啊,还驯养了狗。
自己也有许多工具的,给自己点时间,自己还能制造更多的东西。不过自己却少了一个鼻子,一个天生就是猎手的好鼻子。
没错,自己没养狗,老天那家伙没给自己穿越一条狗来。自己想要养条狗,就得去抓狼,然后驯化。
可狼死了……
一时间。他无语凝噎,想着是不是要趁着这时机。跟随大潮迁徙。
略微思索,他摇了摇头。现在迁徙不是不可以,自己和众人可以迁徙,那上千只数量的小动物们咋迁徙,自己不可能带着它们。
如果真要迁徙,便要提前准备,将一千多只小动物杀掉风干,这需要大把的时间。
所以王扬必须再等等,等过段时间才能决定,怎么说今年冬天也饿不死自己。
几天后,他来到了森林深处与原始森林的边界。
他想看看藤蔓植物长得咋样了,这是他一直以来很关注的焦点之一,尤其是到了所谓的“秋季”。
很遗憾,他来到这里后脸色发黑,有些失望。
眼前那片原本十分繁盛的藤蔓植物,今年完全没有长出来,长期的冬季让它们极不适应,被王扬割掉剩下的一小段,也被动物们啃食干净。
今年这里光秃秃,没有留下半点东西。
王扬挺后悔的,前几年初次发现这里时,还不敢深入原始森林里采集,现在敢了,想了,毛都见不到。
而果子之类的,是别想在这个另类的秋季中见到,已被列入稀有植物的行列。
甚至许多松树都还来不及结出松果,留给它们生长的时间太短暂了。
可以想像,随着种子的稀缺,树木的意外死亡,长期的冰天雪地,若干年后,这片曾经繁荣一时的森林,会被风雪夷为平地。
到时候就是真正的雪原了,绝对的白色。
这种环境显然不适合大多数动物居住,对于王扬和这个小部落来说,也不是一个安逸的生存场所。
除非,能找到一些更有“分量”的动物。
……
换个视角,将目光扯到刃齿虎的身上,或许能更清晰的感受到此时的特殊。
这一天,是刃齿虎出来的第七天,七天的时间,看看它的变化吧。
出来前,油光满面,肥头大耳,声音洪亮,双目有神,时不时对天咆哮一句峡谷在手,天下我有,可谓是当地绝对的霸主,纵横世间潇洒恣意。
出来后,满脸灰败,骨瘦如柴,吼叫憋屈,双目萎靡,时不时走神怀念片刻,还是峡谷的生活好啊。
这不是开玩笑,现在的它,真的混得很惨,它出来后,就像“劳动改造”了好多年出来的旧人,看着外面的世界发生剧变,物事人非,有些感慨。
但好歹是出来了,当年是霸王,现在还混不出名堂?!
它满怀着对生活的憧憬,过起了第一天。
第一天,它没干啥事,到处走来走去,闻着森林的气味,准备划一块自己的地盘,高兴得意的在树旁撒尿抹屎,很是张扬。
第二天,它一天都没吃东西,有点恼怒,因为它竟然找不到几只猎物,今天它必须抓头吃吃。
按照曾经的生活节奏,它会去原始森林看看,找找有没有落单的野猪,亦或者寻着血腥味去抢夺食物。
它不是特别强的捕猎能手,自然不会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
可一天下来,它傻眼了,啥都没见到。
第三天,它更怒了,可知天子一怒,浮尸百万!它找不到野猪群了,它看见了一只驯鹿,于是它小心翼翼的潜伏过去。
可此时的森林不比以往,稀疏的树木隐藏不住庞大的身躯,它被发现了,然后与驯鹿展开了一场奔袭,以失败而告终。
第四天,它饿得前胸贴后背,根本不知道世界怎么了,忽然间闻到血腥味,极其轻柔的靠近源头,发现一只猞猁杀死了一只年幼的驯鹿,正在大吃特吃。
它双目一亮,来到猞猁面前,双方的体积差距很大,猞猁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打得过刃齿虎的,但它很不甘心,在附近骚扰着它。
刃齿虎并不理它,开心的吃着。(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