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失去她的踪迹(求月票!)
回到家里没有看见熟悉的身影,就连空气都带着几分萧瑟与寂寥,这里不再有生机,不再有温馨,不再有任何让他牵挂着的美好,温暖。舒骺豞匫留给他的,只有一纸冰冷的文字。
“翁岳天,我走了,不要找我,就当我们从来没有认识对彼此。你既然选择了魏婕,就不必再有我。明知道我恨她,你还要那么做,我不想再见到你,离开你,我会过得很好。祝福你和心爱的女人快乐幸福。”
一霎间,仿佛时间停顿,空气里渐渐凝结出冰霜。翁岳天的大脑一阵轰鸣,视线里的每一个字都化成致命的魔咒!
简单几句话,不拖泥带水,不带一丝留恋,如此决绝,如此干脆,比飘忽的风还要自由,瞬间遁去,不留半点痕迹,就好像曾有的过的柔情蜜意不过是你发梦时的幻觉……
这是文菁的笔迹,没错,他认得。翁岳天呆立半晌,然后发疯似地找遍了家里每个角落……
她真的走了,她居然不声不响地离开了,大着肚子消失得无影无踪!
不……不!!撕心裂肺的嘶吼,仿佛整个屋子都在震荡!他那双深褐色的瞳眸慢慢变成可怕的赤红!
一声一声的闷响,他的拳头击在墙壁上,剧烈的疼痛传来,他却毫无所觉,因为……心都碎了,裂了。纸条上的字字句句硬生生地破开他的身体,意志,以摧枯拉朽的力量粉碎着他,将他的所有绞成了灰烬。
每个人都有承受的极限,此时此刻这种发自灵魂的悲鸣和恐惧,超出了他的界限,让他在瞬间跌入万丈深渊!
这一张纸条犹如索命冤魂,翁岳天不知道那是文菁在魏榛的逼迫下写的,他以为文菁是误会了他和魏婕,认定了他不愿意结婚,所以才受不了打击,一气之下自己跑了。
难道就不能等他回来吗?他已经再三说过要她等了,不过就是一两个小时而已,她就那么心急地离开吗?一点信任都没有,对她来说,他究竟算是什么?口口声声说爱他,却在他决心要将一枚戒指送给她,并向她许下承诺的时候,她不辞而别,连一个解释的机会都不给!这是爱吗?亦或他只不过是她在人生处于低潮时期的一个借宿?随时都可以潇洒离去,这么狠心的女人,你是不是太过残忍!连孕子在。
翁岳天心里无声地呐喊,爱与恨这两种极端的情绪在相互交战,不死不休。他神情恍惚地坐在床边,久久不曾有过任何动作。他不知道自己坐了多久,就像是化石般僵硬,冰冷……他的感受,不是仅仅一个“痛”字能形容,从小到大,只有在父亲去世,母亲失踪时,他才有这种感觉……仿佛灵魂已经抽离,感知不到周遭的一切,世界一片漆黑,失去氧气,在窒息中,他的身体会死去……
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里,某个男人捡了一个孕妇回去。可是这孕妇昏过去了还没醒来,他就算是有千百个问题也只能憋在肚子里。
一群男人见到老大带着一个孕妇回来,全都好奇得要命,但是又不敢多加言语。老大的脾气是出了名的怪异,完全无法捉摸,兴许这孕妇是个什么特殊的人物呢。
厅里站了一堆人,个个面态恭敬,跪在中央的一个年轻男人,赤着身体,背上一大片被烧烂的皮肉还在滋滋地冒着丝丝青烟,空气中令人发指的味道。这人已经被揍得鼻青脸肿,肩膀上插着两把匕首,血淋淋的伤口,惨不忍睹,可没有一个人为他求情。触犯了帮规的人,不死也得脱层皮!
“阿廷,我们只抓到人,货……没了。”说话的是一个三十出头的男人,看样子他的地位要比其他人高一些,否则也不敢直呼“阿廷”。
坐在上座的男人一身黑衣,皮质的西装完美地勾勒出他绝好的身材,这么冷的天气,他里边居然只穿了一件衬衣,可见身体之强悍。这就是帮会的掌舵人——乾廷。
“嗯……货没了……货没了……”乾廷嘴里吊着烟,迷蒙的烟雾中,看不真切他的表情,更听不出他语气里有什么暗示的东西。
乾廷从椅子上站起来,魁梧的身体像一座山,无端地让人感到一股威慑力。
“找到下家,把货全部追回来,敢接手乾帮的货,真不知道是何方神圣……呵呵……如果追不回来,你们……”乾廷的目光淡淡扫过众人,明明是随意一瞥,却让人禁不住打个寒颤。
“就随那批货一起,永远都别回来。”乾廷不咸不淡的口吻丢下这句话,转身走上楼去了,留给众人的,只是一个绝情的背影。这么残忍的话,他可以说得不带一点血腥味。
直到那背影消失在视线,一众人才喘过气来,背上早已是冷汗涔涔……他们明白,老大的意思就是,追不回那批货,要么自行了断,要么就滚出乾帮用不出现。
这都是跪在大厅中央那个叛徒干出的事,现在却要大家跟着受罪!
叛徒是乾帮在伦敦总部的一名成员,前些日子也不知是什么鬼迷心窍了,私吞了乾帮的一批货……那是价值连城的钻石。叛徒不敢再伦敦销赃,只好跑回国内,但是乾廷却随后追到。今晚就是得到消息,叛徒将与人交易钻石,乾廷才带了人前去,没想到在江边没逮着人,其余的手下却在市区里某个酒吧见到了这名叛徒。幸好乾廷善于四处撒网,为了以防消息不准,他在好几个可疑的地方都布了眼线。
这一批价值几亿英镑的钻石,是乾帮从自己名下所控制的矿场里开采出来并且已经做完一系列打磨打工,每一颗都是绝佳的艺术品,准备交给皇室贵族成员。最几年,在乾廷的掌控下,乾氏家族成功与英皇室贵族建立了良好关系,每年都会将矿场里出产的佳品,以低价卖出,和白送没什么区别,这么大的手笔,也只有乾帮能干得出来了。每年皇室的各种庆典上,高高在上的贵族们脖子上佩戴的首饰,上边的钻石都是出自乾帮……这么大的血本,对乾帮来说不算什么,赚到的,远远不止这些……13345693
而今年,偏偏出了岔子,这批货被人吞了!这对乾氏家族来说,是奇耻大辱,是不能容忍的事情。乾廷与翁岳天恰好在今年也有七年之约,所以他亲自前来追回那一批钻石。
本市的乾帮是乾氏家族的分部,这是远在伦敦唐人街的乾氏家族根基所在,是发源地。乾廷不在这里的时候,就由手下代为管理。当然了,代帮主也必须是乾家的人。在这里,乾帮行事低调,与在伦敦的高调截然相反。低调不等于软弱可欺,实际上在本市,乾帮虽然低调,但在黑道上,没有人会去惹是生非。都知道乾家的实力背景,惹毛的话,人家随便从伦敦掉一批人回来就能把你杀个片甲不留然后潇洒地撤回伦敦去……tzp7。
乾廷大刺刺地躺在柔软的床上,这床很宽大,睡几个人都不成问题,他到是睡得自在,浑然忘记了自己还捡了个人回来。
卧室门口,一个手下探头探脑地进来,小心翼翼地询问:“老大,那个孕妇……怎么办?”
“嗯?哦……孕妇,你不说我还差点忘记了……抬进来,扔我床上。”乾廷连眼皮都没有睁开,懒懒地吩咐。
手下将文菁抬进来,如乾廷吩咐那样,放到床上,然后轻手轻脚地出去了。老大的行事作风,真是叫人暗暗抹汗……不明不白捡个孕妇回来,也不看看人家是不是有什么不妥,扔在他床上,同床共枕……这太彪悍,老大能睡得着?
这就不用担心了,乾廷已经呼呼大睡,只不过,硬是把被单全部整个霸占,连个角都没给文菁盖上。
要是文菁醒着,铁定要被气得半死。这男人还能再可恶一点吗?那么大个活人,他捡回来就忘了?人家一孕妇,你连被单都不给盖?没人性啊!
床很宽,多出一个人,实在不占地方,乾廷是因他认出了文菁脖子上的项链是翁岳天的,以前读大学时,天天见他戴着的。既然是跟翁岳天有关系的人,潜意识里,乾廷觉得很好玩,放床上也没什么理由,就是率性而为之。他更是连看都没看就蒙头大睡了……
原本乾廷是计划今晚抓到叛徒拿到货之后,就连夜乘私人专机回伦敦,既然现在货没追回,他今晚就不走了。
至于文菁的事,他现在什么都不去想,他困了,想睡觉,天大的事,睡醒再说。
文菁命大福大,只是昏过去了,肚子还是好好的……多亏乾廷那副魁梧结实的身体当了垫背。
文菁刚被放到床上不久,终于醒了……是冷醒的,连一张被单都没得盖,就算有空调也会冷啊!
一阵头晕目眩,文菁勉力睁开眼睛,入眼的是象牙色的天花板。陌生的地方,陌生的环境,文菁怔怔发呆了好半晌才,混沌的意识才稍微有一点点回笼了……不经意地侧过头,文菁揉揉眼睛,呆滞几秒后,猛地抬起她的一只腿朝着身边这个男人踢去!(求月票!千千还在码字!)
“翁岳天,我走了,不要找我,就当我们从来没有认识对彼此。你既然选择了魏婕,就不必再有我。明知道我恨她,你还要那么做,我不想再见到你,离开你,我会过得很好。祝福你和心爱的女人快乐幸福。”
一霎间,仿佛时间停顿,空气里渐渐凝结出冰霜。翁岳天的大脑一阵轰鸣,视线里的每一个字都化成致命的魔咒!
简单几句话,不拖泥带水,不带一丝留恋,如此决绝,如此干脆,比飘忽的风还要自由,瞬间遁去,不留半点痕迹,就好像曾有的过的柔情蜜意不过是你发梦时的幻觉……
这是文菁的笔迹,没错,他认得。翁岳天呆立半晌,然后发疯似地找遍了家里每个角落……
她真的走了,她居然不声不响地离开了,大着肚子消失得无影无踪!
不……不!!撕心裂肺的嘶吼,仿佛整个屋子都在震荡!他那双深褐色的瞳眸慢慢变成可怕的赤红!
一声一声的闷响,他的拳头击在墙壁上,剧烈的疼痛传来,他却毫无所觉,因为……心都碎了,裂了。纸条上的字字句句硬生生地破开他的身体,意志,以摧枯拉朽的力量粉碎着他,将他的所有绞成了灰烬。
每个人都有承受的极限,此时此刻这种发自灵魂的悲鸣和恐惧,超出了他的界限,让他在瞬间跌入万丈深渊!
这一张纸条犹如索命冤魂,翁岳天不知道那是文菁在魏榛的逼迫下写的,他以为文菁是误会了他和魏婕,认定了他不愿意结婚,所以才受不了打击,一气之下自己跑了。
难道就不能等他回来吗?他已经再三说过要她等了,不过就是一两个小时而已,她就那么心急地离开吗?一点信任都没有,对她来说,他究竟算是什么?口口声声说爱他,却在他决心要将一枚戒指送给她,并向她许下承诺的时候,她不辞而别,连一个解释的机会都不给!这是爱吗?亦或他只不过是她在人生处于低潮时期的一个借宿?随时都可以潇洒离去,这么狠心的女人,你是不是太过残忍!连孕子在。
翁岳天心里无声地呐喊,爱与恨这两种极端的情绪在相互交战,不死不休。他神情恍惚地坐在床边,久久不曾有过任何动作。他不知道自己坐了多久,就像是化石般僵硬,冰冷……他的感受,不是仅仅一个“痛”字能形容,从小到大,只有在父亲去世,母亲失踪时,他才有这种感觉……仿佛灵魂已经抽离,感知不到周遭的一切,世界一片漆黑,失去氧气,在窒息中,他的身体会死去……
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里,某个男人捡了一个孕妇回去。可是这孕妇昏过去了还没醒来,他就算是有千百个问题也只能憋在肚子里。
一群男人见到老大带着一个孕妇回来,全都好奇得要命,但是又不敢多加言语。老大的脾气是出了名的怪异,完全无法捉摸,兴许这孕妇是个什么特殊的人物呢。
厅里站了一堆人,个个面态恭敬,跪在中央的一个年轻男人,赤着身体,背上一大片被烧烂的皮肉还在滋滋地冒着丝丝青烟,空气中令人发指的味道。这人已经被揍得鼻青脸肿,肩膀上插着两把匕首,血淋淋的伤口,惨不忍睹,可没有一个人为他求情。触犯了帮规的人,不死也得脱层皮!
“阿廷,我们只抓到人,货……没了。”说话的是一个三十出头的男人,看样子他的地位要比其他人高一些,否则也不敢直呼“阿廷”。
坐在上座的男人一身黑衣,皮质的西装完美地勾勒出他绝好的身材,这么冷的天气,他里边居然只穿了一件衬衣,可见身体之强悍。这就是帮会的掌舵人——乾廷。
“嗯……货没了……货没了……”乾廷嘴里吊着烟,迷蒙的烟雾中,看不真切他的表情,更听不出他语气里有什么暗示的东西。
乾廷从椅子上站起来,魁梧的身体像一座山,无端地让人感到一股威慑力。
“找到下家,把货全部追回来,敢接手乾帮的货,真不知道是何方神圣……呵呵……如果追不回来,你们……”乾廷的目光淡淡扫过众人,明明是随意一瞥,却让人禁不住打个寒颤。
“就随那批货一起,永远都别回来。”乾廷不咸不淡的口吻丢下这句话,转身走上楼去了,留给众人的,只是一个绝情的背影。这么残忍的话,他可以说得不带一点血腥味。
直到那背影消失在视线,一众人才喘过气来,背上早已是冷汗涔涔……他们明白,老大的意思就是,追不回那批货,要么自行了断,要么就滚出乾帮用不出现。
这都是跪在大厅中央那个叛徒干出的事,现在却要大家跟着受罪!
叛徒是乾帮在伦敦总部的一名成员,前些日子也不知是什么鬼迷心窍了,私吞了乾帮的一批货……那是价值连城的钻石。叛徒不敢再伦敦销赃,只好跑回国内,但是乾廷却随后追到。今晚就是得到消息,叛徒将与人交易钻石,乾廷才带了人前去,没想到在江边没逮着人,其余的手下却在市区里某个酒吧见到了这名叛徒。幸好乾廷善于四处撒网,为了以防消息不准,他在好几个可疑的地方都布了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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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的乾帮是乾氏家族的分部,这是远在伦敦唐人街的乾氏家族根基所在,是发源地。乾廷不在这里的时候,就由手下代为管理。当然了,代帮主也必须是乾家的人。在这里,乾帮行事低调,与在伦敦的高调截然相反。低调不等于软弱可欺,实际上在本市,乾帮虽然低调,但在黑道上,没有人会去惹是生非。都知道乾家的实力背景,惹毛的话,人家随便从伦敦掉一批人回来就能把你杀个片甲不留然后潇洒地撤回伦敦去……tzp7。
乾廷大刺刺地躺在柔软的床上,这床很宽大,睡几个人都不成问题,他到是睡得自在,浑然忘记了自己还捡了个人回来。
卧室门口,一个手下探头探脑地进来,小心翼翼地询问:“老大,那个孕妇……怎么办?”
“嗯?哦……孕妇,你不说我还差点忘记了……抬进来,扔我床上。”乾廷连眼皮都没有睁开,懒懒地吩咐。
手下将文菁抬进来,如乾廷吩咐那样,放到床上,然后轻手轻脚地出去了。老大的行事作风,真是叫人暗暗抹汗……不明不白捡个孕妇回来,也不看看人家是不是有什么不妥,扔在他床上,同床共枕……这太彪悍,老大能睡得着?
这就不用担心了,乾廷已经呼呼大睡,只不过,硬是把被单全部整个霸占,连个角都没给文菁盖上。
要是文菁醒着,铁定要被气得半死。这男人还能再可恶一点吗?那么大个活人,他捡回来就忘了?人家一孕妇,你连被单都不给盖?没人性啊!
床很宽,多出一个人,实在不占地方,乾廷是因他认出了文菁脖子上的项链是翁岳天的,以前读大学时,天天见他戴着的。既然是跟翁岳天有关系的人,潜意识里,乾廷觉得很好玩,放床上也没什么理由,就是率性而为之。他更是连看都没看就蒙头大睡了……
原本乾廷是计划今晚抓到叛徒拿到货之后,就连夜乘私人专机回伦敦,既然现在货没追回,他今晚就不走了。
至于文菁的事,他现在什么都不去想,他困了,想睡觉,天大的事,睡醒再说。
文菁命大福大,只是昏过去了,肚子还是好好的……多亏乾廷那副魁梧结实的身体当了垫背。
文菁刚被放到床上不久,终于醒了……是冷醒的,连一张被单都没得盖,就算有空调也会冷啊!
一阵头晕目眩,文菁勉力睁开眼睛,入眼的是象牙色的天花板。陌生的地方,陌生的环境,文菁怔怔发呆了好半晌才,混沌的意识才稍微有一点点回笼了……不经意地侧过头,文菁揉揉眼睛,呆滞几秒后,猛地抬起她的一只腿朝着身边这个男人踢去!(求月票!千千还在码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