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4章 夺枪
这个时代的所谓火炮,基本上都是前膛炮,也就是先塞进去一些火药,然后把要打出去的炮弹塞进去,火药在大炮内部点燃后,推力瞬间将炮弹推出去,直接去砸人。
至于含有圆珠,一次性可以杀伤一个足球场人口,保证只剩下尸体碎块的各种大杀器,不存在的。
也就是说,得是多么倒霉的倒霉蛋,才会被击中着了道,哪怕到了拿破仑时代,所谓的大炮也是以冲散敌人队形,为骑兵集团创造冲锋践踏敌人的机会,进而让步兵集团解决最后顽敌的啊。
哪怕到了这个时代,炮弹对于攻城的作用也就是在对城内人的士气打击方面,真正想破城,比如在扬州,往往就是驱赶汉族降兵堆尸体在城下,屠杀,劫掠,才是常事。
所以,哪怕是郑准自己,在了解到自己得到的毛瑟步枪比河内那边的老炮的射程都远的情况下,对于那些炮的警惕性也没那么大了。
新兵怕炮,老兵怕枪,但对于士气的打击方面,炮的危害太大了,这个问题不在真实杀伤力,而在于潜在杀伤力,其炮火范围内的人,都会因为惧怕打击而缩卵躲避,战线根本组织不起来,这才是这个时代,火炮真正厉害的地方。
是人都怕死,虽然潜在杀伤力并不高,但谁不怕那万一?
郑准的应对也不能说错,他立刻派人出去,依靠步枪的超远射程对敌人进行打击,但一来二去后,很快被摸透了本质,毛瑟步枪无论如何只是一种针对人类的武器,长老们的胆小和敏感不可能提高太大威力的子弹,而仅仅提供这种人类用来互相屠杀的道具,因此毛瑟枪的子弹不可能对火炮有什么挠痒痒的动作。
越南复杂的地形也使得战斗更加复杂化了,排队枪毙作为一种非常简单但实用的战术,往往需要几排人连续火力才能战斗,但那是平原作战的特点,同时是体系化的作战。
而现在,作为新兵,只被赋予了开几枪就走人的任务,那么他们也从善如流,当然了,还是本着良心,朝敌人开枪了。
这样的焦灼之下,毛瑟枪的射程与性能也差不多被摸清了,战争是最好的催化剂,脑子稍微差一些的都会被直接淘汰,很快他们就发现,对面的武器大概也就是这样,无法转弯,只要藏身起来,就可以不被击中。
当然了,这些人也不是没有办法,那队毛瑟营士兵慢慢行走,逐渐接近了一些大炮阵地,他们的目标是那些火药,只要打中,就有机会让那些火药爆炸,但效果并不好。
这个时代哪有什么防备敌人炮火引燃炸药的事情,那是要到后来某次英国人海战时候翻车后,幸存者痛定思痛开始有人指定规矩,但想不到的是,却是突然窜出来的人。
黎仲迅一身都是伤,但那颗子弹并非是要他人命的东西,反而很快止住了流血,虽然他本来可以回去休息,谁也不会苛责于他,但是他依然挣扎着起来,身上勉强让一个跌打医生包裹起来,虽然因为失血过多,而有气无力,脸色发白,但作为苦主,以及有过战斗经验(被杀经验?)的好处,他勉强指挥起前线的人,实际上是河内贵人不敢上前线,生怕被来自天朝的先进武器打死的后遗症。
不过现在来看,似乎也没什么,因为在黎仲迅严重,突然在那队逐渐接近己方大炮的士兵身侧,跃起几个越军士兵。
毛瑟营受到的训练都是一字排开,然后朝前一边走,一边开枪的训练,突然从侧面跑出来几个手持长刀,光着身子的熏黑汉子,当真有些措手不及。
正如有部电影里,那位身份高的保镖所说,人类看见刀子和枪口,躲避是自然反应,只有经受过严格训练的人,才会有去硬接的可能。
而此时,最旁边的那个士兵条件反射的躲开,带动其他人的队形也乱了起来,同时狭长的枪身想调转枪口也非常困难,这种时刻,缺乏训练,训练不足的弱点就出现了,作为一群几个月前大部分只能拿着简单的刀剑,一部分摸过火绳枪的人,想让他们有正确的反应就太难了。
黎仲迅在远处都兴奋起来,孩儿们干得好!之前可是有赏格的,谁能夺取一支敌人的火枪,就可以奖励一百亩的田地!这可是可以让一个温和的理发师变成开膛手杰克的东西,但几乎无人可以接近毛瑟营士兵几十米内,只要出现在视线内,只要他们在排头兵的指挥下,一起对准,一下子放枪,就可以击中人。
虽然可以鼓动起一群人同时冲锋,正如黎仲迅鼓舞(忽悠)的话,他们的枪子弹打光了,就只剩下被砍死了。
这倒也符合这个时代的特点,比如我们的郑芝龙大人,在对抗西洋人的时候,就喜欢用钱收买死士,那些穷的什么都没有的人,也愿意一起喝光烈酒后,嚎叫着冲锋,在同伴被击倒后,总可以过去一下子砍死敌人。
实际上,这种情况一致持续到克里米亚战争,在之前,还是有着不少的冷兵器的刀剑靠着突然袭击击败小队火枪兵的例子在的。
三个火枪手,这不小说几乎就是这个的体现,在火枪虽然效率比弓弩高一些,但真论弄死人,还是刀剑快些。
但很显然,只要敢于大规模的冲锋,那么毛瑟营也会相应的集体出动反击,河内的部队始终没有准备好,哪怕次第冲锋也是要讲究计算一个体能的。
当第一个转身逃离那些明晃晃的刀子的士兵出现后,其他人也开始了逃跑,当然了,他们还没有丢掉武器,有的人还知道瞄准开枪,当然,他们的枪法是胡铁花亲自教导,肯定不会让他们的枪法太好,进而对长老会产生威胁,因此就出现了倒霉蛋,因为原本是一个一字阵前进,但从侧面开始崩溃就,就变成了斜着的队形,而一个胡乱放枪的家伙,非常“合理”的一枪打中了自己人。
一直拿着望远镜在最远最安全的地方观望的木容山,倒是没有那鲜血所吓倒,而是在心中叹息一下,这就是所有使用伪军的难点,给伪军武器和真本事,那他们对于物质待遇也必然提高,因为本领和重要性不同,欲望自然也不同。
物质欲望提升,其他的也不可能少,这样的悖论下,你就会发现,伪军们帮你镇压的老乡,反而榨不出油水,而投入必然是大于产出的!
因此,对于这种双刃剑,长老会从一开始就敬谢不敏,他们喜欢的带路党,还是那种利益上和中国捆绑,思想上仰慕中华文明,一门心思希望自己所在的地方变成中国的领土后,大家一起过好日子的人。
所以,木容山一边叫着:“快派人接应。”
同时,他手机之中传来一段信息:敌人后方正在准备大攻势,多达数万人,小心。
天空之中有一架无人机,当然一直掌握在后方包公公手里控制,此时两人心照不宣,对面的河内军方也不是傻子,对于这里的情况自然摸了个七七八八,郑准人力不足,而越南的人命,真心不值钱。
在他眼中,那个被自己人的枪击中的倒霉蛋,此时已经倒在地上,生死不知,但是那个倒霉蛋的枪却是被一个越南人捡起来,而且是拿起枪就跑了。
在一旁,郑准却是咆哮起来,大喊大叫,说的自然是越南话,不必找人翻译,木容山也大概猜得出来内容,但他却是在思考,到底抢回来吗。
说实话,对面有这么一支枪,好像也不坏?
他慢慢偷偷打字,尽量不引起其他人注意。
“你看看是哪支枪被抢走了,里面有几发子弹,如果可以的话,让他们试射几发,然后再关掉芯片。”
之前那队人太过突出,此时人虽然撤回来大半,但是那个被自己人击中的倒霉蛋显然没法带回来了,因为为了呼应,在对方阵营里,另一门炮也响了,虽然炮弹毫无影响,鬼才知道去了哪里,但是队形几乎都乱了。
脱光衣服,找个小土坑埋伏,等到最接近的时刻突然跳出来,简直就是对付毫无准备的新兵最佳的方式。
后世历次鸦片战争的时代,英军使用炮兵轰,步兵射击,一些精锐的满清部队还能硬抗,但往往明晃晃的刺刀冲锋后,却会被击败,也是相同的原理。
人类可以接受“我可能”死,但无法接受必然死,当然,总有例外。
“你好毒啊。”虽然远在鸿基,但包公公的工作其实更难,他首先要确保港口不被摸走,尤其是从各种方向都有可能登陆过来然后偷袭城池,哪怕有着最先进的武器,但如果看不见目标也是徒然,同时外面的越南海船虽然不少,但该什么时候解围也是个难题,打早了,可能造成郑准无法压制,打晚了,就要出事,不然的话,香帅号一艘船,将最初设计时候就造好的撞角装上,开足马力后无脑冲锋,就足以把那些木质海船变成一堆漂浮的舢板。
鸿基港被封锁,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假象,只要长老们想,就可以解决。
但政治决定军事,对于郑准这个有野心,没恒心,没本事的家伙来说,还真的得把情况说得危急一些,困难一些,等到解决了后,才能更加倚重你啊。
我们说过,毛瑟步枪从一开始就是一种对内防备很严重的武器,甚至不是为了打外战的优先设计,只要想,长老们完全就可以知道,枪支的位置和使用情况。
被自己人击中的毛瑟营士兵被一点点拖到后面去,在不断交火后,原本藏身于土坑,等到机会抓人的那几个越南汉子,也只剩下一个人,将那步枪拿在手里,看着其他人争抢只剩下一口气的敌军伤兵身上的东西。
这枪代表了同村一起出来搏命的人换来的东西,他不肯轻易交出去的。
黎仲迅此时原本因为受伤而失血过多的脸也多了一分微红,在他眼里,敌人的武器被夺取,不亚于一场战役的胜利,当然了,他也知道,之所以被派来这里,还是因为其他的贵人怕死,而自己顺水推舟的而已。
不过黎仲迅自己知道,之所以愿意来此,还是为了荣华富贵啊。
“这就是敌人的枪吗,快给我看看。”
经此一事,许多人也明白,对面的枪也没什么了不起,冲到敌人眼前,那些之前和自己差不多的人也会吓得一跳,导致跑路回来,而只要有个土坑,让对面看不见自己,那就非常安全了。
因此,郑准那边早已开始的壕沟工程,也被有样学样,开始了工作,当然了,越南人哪有提前准备铲子,不过到底是大军在手,本身也都是农民兵,因此花费时间,也开始了工作。
中枪的倒霉蛋已经是出气多进气少,无论黎仲迅如何怒喝都无法回应,事实上哪怕此时交给帝都也不可能救活一个失血如此之多的人,当然了,他的衣服和身上的装备,也都归了黎仲迅。
黎仲迅也是苦出身,看着眼前的人的样子,说道:“你要什么,尽管说话。”
“我要给我的弟兄们安家费,他们不能白死。”
“好,我答应你!”
富贵险中求。
这年头,这个社会可以提供的向上机会少之又少,整个东方人历史下,被老百姓总结的,就积阴德读书外加砍人了。
当然了,这已经很好的,在后世的西方,拿破仑算是第一个从小人物爬到高位,同时利用不断的胜利,给了无数平民翻身的机会,于此类似的是,下一个欧洲以小人物之身跻身大位的人,居然是元首……
在古典时代,知识被垄断,没有才能,可以说你什么也不是,什么也没有。
黎仲迅也懂这个道理,不过他也不可能亲自利用对方的武器。
这些东西,自然第一时间被收缴一番,送到后面一些的地方。
至于含有圆珠,一次性可以杀伤一个足球场人口,保证只剩下尸体碎块的各种大杀器,不存在的。
也就是说,得是多么倒霉的倒霉蛋,才会被击中着了道,哪怕到了拿破仑时代,所谓的大炮也是以冲散敌人队形,为骑兵集团创造冲锋践踏敌人的机会,进而让步兵集团解决最后顽敌的啊。
哪怕到了这个时代,炮弹对于攻城的作用也就是在对城内人的士气打击方面,真正想破城,比如在扬州,往往就是驱赶汉族降兵堆尸体在城下,屠杀,劫掠,才是常事。
所以,哪怕是郑准自己,在了解到自己得到的毛瑟步枪比河内那边的老炮的射程都远的情况下,对于那些炮的警惕性也没那么大了。
新兵怕炮,老兵怕枪,但对于士气的打击方面,炮的危害太大了,这个问题不在真实杀伤力,而在于潜在杀伤力,其炮火范围内的人,都会因为惧怕打击而缩卵躲避,战线根本组织不起来,这才是这个时代,火炮真正厉害的地方。
是人都怕死,虽然潜在杀伤力并不高,但谁不怕那万一?
郑准的应对也不能说错,他立刻派人出去,依靠步枪的超远射程对敌人进行打击,但一来二去后,很快被摸透了本质,毛瑟步枪无论如何只是一种针对人类的武器,长老们的胆小和敏感不可能提高太大威力的子弹,而仅仅提供这种人类用来互相屠杀的道具,因此毛瑟枪的子弹不可能对火炮有什么挠痒痒的动作。
越南复杂的地形也使得战斗更加复杂化了,排队枪毙作为一种非常简单但实用的战术,往往需要几排人连续火力才能战斗,但那是平原作战的特点,同时是体系化的作战。
而现在,作为新兵,只被赋予了开几枪就走人的任务,那么他们也从善如流,当然了,还是本着良心,朝敌人开枪了。
这样的焦灼之下,毛瑟枪的射程与性能也差不多被摸清了,战争是最好的催化剂,脑子稍微差一些的都会被直接淘汰,很快他们就发现,对面的武器大概也就是这样,无法转弯,只要藏身起来,就可以不被击中。
当然了,这些人也不是没有办法,那队毛瑟营士兵慢慢行走,逐渐接近了一些大炮阵地,他们的目标是那些火药,只要打中,就有机会让那些火药爆炸,但效果并不好。
这个时代哪有什么防备敌人炮火引燃炸药的事情,那是要到后来某次英国人海战时候翻车后,幸存者痛定思痛开始有人指定规矩,但想不到的是,却是突然窜出来的人。
黎仲迅一身都是伤,但那颗子弹并非是要他人命的东西,反而很快止住了流血,虽然他本来可以回去休息,谁也不会苛责于他,但是他依然挣扎着起来,身上勉强让一个跌打医生包裹起来,虽然因为失血过多,而有气无力,脸色发白,但作为苦主,以及有过战斗经验(被杀经验?)的好处,他勉强指挥起前线的人,实际上是河内贵人不敢上前线,生怕被来自天朝的先进武器打死的后遗症。
不过现在来看,似乎也没什么,因为在黎仲迅严重,突然在那队逐渐接近己方大炮的士兵身侧,跃起几个越军士兵。
毛瑟营受到的训练都是一字排开,然后朝前一边走,一边开枪的训练,突然从侧面跑出来几个手持长刀,光着身子的熏黑汉子,当真有些措手不及。
正如有部电影里,那位身份高的保镖所说,人类看见刀子和枪口,躲避是自然反应,只有经受过严格训练的人,才会有去硬接的可能。
而此时,最旁边的那个士兵条件反射的躲开,带动其他人的队形也乱了起来,同时狭长的枪身想调转枪口也非常困难,这种时刻,缺乏训练,训练不足的弱点就出现了,作为一群几个月前大部分只能拿着简单的刀剑,一部分摸过火绳枪的人,想让他们有正确的反应就太难了。
黎仲迅在远处都兴奋起来,孩儿们干得好!之前可是有赏格的,谁能夺取一支敌人的火枪,就可以奖励一百亩的田地!这可是可以让一个温和的理发师变成开膛手杰克的东西,但几乎无人可以接近毛瑟营士兵几十米内,只要出现在视线内,只要他们在排头兵的指挥下,一起对准,一下子放枪,就可以击中人。
虽然可以鼓动起一群人同时冲锋,正如黎仲迅鼓舞(忽悠)的话,他们的枪子弹打光了,就只剩下被砍死了。
这倒也符合这个时代的特点,比如我们的郑芝龙大人,在对抗西洋人的时候,就喜欢用钱收买死士,那些穷的什么都没有的人,也愿意一起喝光烈酒后,嚎叫着冲锋,在同伴被击倒后,总可以过去一下子砍死敌人。
实际上,这种情况一致持续到克里米亚战争,在之前,还是有着不少的冷兵器的刀剑靠着突然袭击击败小队火枪兵的例子在的。
三个火枪手,这不小说几乎就是这个的体现,在火枪虽然效率比弓弩高一些,但真论弄死人,还是刀剑快些。
但很显然,只要敢于大规模的冲锋,那么毛瑟营也会相应的集体出动反击,河内的部队始终没有准备好,哪怕次第冲锋也是要讲究计算一个体能的。
当第一个转身逃离那些明晃晃的刀子的士兵出现后,其他人也开始了逃跑,当然了,他们还没有丢掉武器,有的人还知道瞄准开枪,当然,他们的枪法是胡铁花亲自教导,肯定不会让他们的枪法太好,进而对长老会产生威胁,因此就出现了倒霉蛋,因为原本是一个一字阵前进,但从侧面开始崩溃就,就变成了斜着的队形,而一个胡乱放枪的家伙,非常“合理”的一枪打中了自己人。
一直拿着望远镜在最远最安全的地方观望的木容山,倒是没有那鲜血所吓倒,而是在心中叹息一下,这就是所有使用伪军的难点,给伪军武器和真本事,那他们对于物质待遇也必然提高,因为本领和重要性不同,欲望自然也不同。
物质欲望提升,其他的也不可能少,这样的悖论下,你就会发现,伪军们帮你镇压的老乡,反而榨不出油水,而投入必然是大于产出的!
因此,对于这种双刃剑,长老会从一开始就敬谢不敏,他们喜欢的带路党,还是那种利益上和中国捆绑,思想上仰慕中华文明,一门心思希望自己所在的地方变成中国的领土后,大家一起过好日子的人。
所以,木容山一边叫着:“快派人接应。”
同时,他手机之中传来一段信息:敌人后方正在准备大攻势,多达数万人,小心。
天空之中有一架无人机,当然一直掌握在后方包公公手里控制,此时两人心照不宣,对面的河内军方也不是傻子,对于这里的情况自然摸了个七七八八,郑准人力不足,而越南的人命,真心不值钱。
在他眼中,那个被自己人的枪击中的倒霉蛋,此时已经倒在地上,生死不知,但是那个倒霉蛋的枪却是被一个越南人捡起来,而且是拿起枪就跑了。
在一旁,郑准却是咆哮起来,大喊大叫,说的自然是越南话,不必找人翻译,木容山也大概猜得出来内容,但他却是在思考,到底抢回来吗。
说实话,对面有这么一支枪,好像也不坏?
他慢慢偷偷打字,尽量不引起其他人注意。
“你看看是哪支枪被抢走了,里面有几发子弹,如果可以的话,让他们试射几发,然后再关掉芯片。”
之前那队人太过突出,此时人虽然撤回来大半,但是那个被自己人击中的倒霉蛋显然没法带回来了,因为为了呼应,在对方阵营里,另一门炮也响了,虽然炮弹毫无影响,鬼才知道去了哪里,但是队形几乎都乱了。
脱光衣服,找个小土坑埋伏,等到最接近的时刻突然跳出来,简直就是对付毫无准备的新兵最佳的方式。
后世历次鸦片战争的时代,英军使用炮兵轰,步兵射击,一些精锐的满清部队还能硬抗,但往往明晃晃的刺刀冲锋后,却会被击败,也是相同的原理。
人类可以接受“我可能”死,但无法接受必然死,当然,总有例外。
“你好毒啊。”虽然远在鸿基,但包公公的工作其实更难,他首先要确保港口不被摸走,尤其是从各种方向都有可能登陆过来然后偷袭城池,哪怕有着最先进的武器,但如果看不见目标也是徒然,同时外面的越南海船虽然不少,但该什么时候解围也是个难题,打早了,可能造成郑准无法压制,打晚了,就要出事,不然的话,香帅号一艘船,将最初设计时候就造好的撞角装上,开足马力后无脑冲锋,就足以把那些木质海船变成一堆漂浮的舢板。
鸿基港被封锁,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假象,只要长老们想,就可以解决。
但政治决定军事,对于郑准这个有野心,没恒心,没本事的家伙来说,还真的得把情况说得危急一些,困难一些,等到解决了后,才能更加倚重你啊。
我们说过,毛瑟步枪从一开始就是一种对内防备很严重的武器,甚至不是为了打外战的优先设计,只要想,长老们完全就可以知道,枪支的位置和使用情况。
被自己人击中的毛瑟营士兵被一点点拖到后面去,在不断交火后,原本藏身于土坑,等到机会抓人的那几个越南汉子,也只剩下一个人,将那步枪拿在手里,看着其他人争抢只剩下一口气的敌军伤兵身上的东西。
这枪代表了同村一起出来搏命的人换来的东西,他不肯轻易交出去的。
黎仲迅此时原本因为受伤而失血过多的脸也多了一分微红,在他眼里,敌人的武器被夺取,不亚于一场战役的胜利,当然了,他也知道,之所以被派来这里,还是因为其他的贵人怕死,而自己顺水推舟的而已。
不过黎仲迅自己知道,之所以愿意来此,还是为了荣华富贵啊。
“这就是敌人的枪吗,快给我看看。”
经此一事,许多人也明白,对面的枪也没什么了不起,冲到敌人眼前,那些之前和自己差不多的人也会吓得一跳,导致跑路回来,而只要有个土坑,让对面看不见自己,那就非常安全了。
因此,郑准那边早已开始的壕沟工程,也被有样学样,开始了工作,当然了,越南人哪有提前准备铲子,不过到底是大军在手,本身也都是农民兵,因此花费时间,也开始了工作。
中枪的倒霉蛋已经是出气多进气少,无论黎仲迅如何怒喝都无法回应,事实上哪怕此时交给帝都也不可能救活一个失血如此之多的人,当然了,他的衣服和身上的装备,也都归了黎仲迅。
黎仲迅也是苦出身,看着眼前的人的样子,说道:“你要什么,尽管说话。”
“我要给我的弟兄们安家费,他们不能白死。”
“好,我答应你!”
富贵险中求。
这年头,这个社会可以提供的向上机会少之又少,整个东方人历史下,被老百姓总结的,就积阴德读书外加砍人了。
当然了,这已经很好的,在后世的西方,拿破仑算是第一个从小人物爬到高位,同时利用不断的胜利,给了无数平民翻身的机会,于此类似的是,下一个欧洲以小人物之身跻身大位的人,居然是元首……
在古典时代,知识被垄断,没有才能,可以说你什么也不是,什么也没有。
黎仲迅也懂这个道理,不过他也不可能亲自利用对方的武器。
这些东西,自然第一时间被收缴一番,送到后面一些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