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九章 发现人皮2
还记得她那天去找北溟曜的时候,辛甘正好拿着一叠资料进来,说是北溟曜让他查的,而......那叠资料上的照片就是这个人。
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吗,北溟曜曾经跟她说过,这个人就是负责给公演找场地的人,也就是说,这个地方是他安排的。
“我已经检查过了,他最少死了半个月以上。”似乎是早就料到璇色会问他这个问题,所以璇色的话音才落,北溟曜就立刻接了下去。
“半个月以上?不对呀,我们之前来这个场地的时候不是才见过他吗?那时候离现在都还不到一个星期,他怎么可能已经死了半个月以上了呢?”璇色摇了摇头,表示并不赞同北溟曜这话。
北溟曜的嘴角却突然勾起了一抹诡谲的笑容:“他的确已经死了半个月以上了,我们也的确曾经见过他,而且我们见他的时间到现在都还不超过一个星期,所以唯一可以解释这件事情的理由就是,我们的时候见到的他并不是真正的他,而是有人披着他的人皮来见了我们。”
“有......有人披着他的人皮来见了我们?这个人目的究竟是什么?是想要伪装他,以他的身份活下去吗?”璇色想不明白。
北溟曜却扫了一眼这房间里挂满了的人皮:“这里有那么多的人皮可以伪装,他为什么谁都不伪装,偏偏要伪装成一个负责场地的小员工呢?不仅如此,我了解到这个场地也是在他死后才定下来的,简单来说是有人假借他的身份,故意把我们引到这里来。”
听到这,璇色也立刻意识到这件事情不简单了:“北溟曜,你该不会是又得罪了什么人,现在仇家找上门来了吧?”
“我?”听到璇色这话,北溟曜就不禁无辜的挑了挑眉:“你问我还不如问你自己,你还记得之前在胡光家的时候,胡乐跟你说的那三个月之约吗?我已经仔细算过时间了,三个月之约的最后一天就是明天的公演,再加上我们如今被有意的引到了这个地方来,你觉得这件事情是跟我有关系还是跟你有关系?”
三个月之约?
对了,她怎么差点把这件事情给忘了。
想到这,璇色的脸色就立刻成了几分:“你的意思是说杀害这些人的人就是当时跟我约三个月之约的人?”
“没错,不然这世界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凑巧的事情。”北溟曜说道。
璇色轻抿了抿唇:“那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我刚刚已经把这里的情况跟金元宝说了,他会马上让王哥把这些练习生带回公司,只等他们一走,我们这边就可以行动了。”
“就可以行动了?你难道想跟那个人正面对上吗?”璇色又问。
北溟曜却只是毫不在意地轻笑了笑:“为什么不呢?他既然都已经找上门来了,也省得我们去找他了。”
北溟曜话的意思已经非常清楚了,这个人做了那么多伤天害理的事情,就算他不主动找上门来,他们也不会放过他的。
想到这,璇色就立刻点了点头:“好,那就按照你说的办。”
北溟曜和璇色离开了那个房间,璇色才终于有了一种得救的感觉,突然觉得,那个人杀了那么多的人,难道就不担心自己会被熏死吗?
因为是金元宝的指令,而且催的非常急,所以没多久王哥就带着大家收拾好行李,准备离开了。
“九殿,我听老板说你跟璇色还要在这里多住一晚才回去?”王哥看到北溟曜和璇色过来,就立刻打招呼的。
“对,所以你们先回去就行了,不用管我们。”北溟曜点头。
而他的话音落,王哥就立刻把目光转向了不远处的一名男子:“那正好,我们公司负责场地的那个员工,因为还有一些场地的后续工作没有做完,所以也得在这里多住一晚才回去,到时候九殿要是方便的话......”
王哥其实也是一个不太坏的人,虽然平时在对待练习生的时候比较严厉,可关键时刻还是会为自己公司员工着想的。
毕竟这里是荒郊野外,虽说是一个大男人,可独自一个人回去也难保不会出什么事情。
所以要是北溟曜跟璇色可以跟他一起的话,那就再好不过了。
不等王哥把话说完,北溟曜和璇色就立刻转头朝他所指的男子看的过去,这一看,两人皆是皱了皱眉。
他们心底本来还抱着一丝一毫的侥幸,觉得公司负责场地的员工或许还有别人,没想到......这不就是他们刚刚在那间储物室里看到的那张人皮吗?
看来那个人并没有发现他们已经察觉了,所以再次披上人皮出来想要蒙骗大家。
如果他们没有猜错的话,这个人应该是在了解到了他们也不离开,才决定留下来的吧。
又或者说,这个人应该是在了解到了他们也不离开的情况下,才会如此顺利地放王哥跟这些练习生走,否则的话,现在还不知道会出什么事情呢。
想到这,北溟曜就立刻朝王哥点了点头:“就让他跟我们一起好了,你们放心的走吧。”
“好,我就替他谢谢九殿了。”王哥说着,这才带着练习生上了大巴车,怎么来的,又怎么回去。
只等王哥一行人离开,那个男子才笑嘻嘻的朝北溟曜走了过来:“九殿,璇色.......”
“人都已经走了,你也不需要再伪装什么了吧。”北溟曜见他过来,就立刻冷声说道。
只见男子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却又很快笑了起来:“不愧是九殿,果然被你看穿了......”
“说吧,把我们引到这里来,你究竟有什么目的?”北溟曜冷冷问道。
男子却没有立刻开口,而是朝北溟曜和璇色做了一个请的手势:“九殿又何必这么着急呢,我们进去再说,反正我已经把观众都安排好了,虽然公演已经被终止了,但是......这场演出不能就此结束,不是吗?”
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吗,北溟曜曾经跟她说过,这个人就是负责给公演找场地的人,也就是说,这个地方是他安排的。
“我已经检查过了,他最少死了半个月以上。”似乎是早就料到璇色会问他这个问题,所以璇色的话音才落,北溟曜就立刻接了下去。
“半个月以上?不对呀,我们之前来这个场地的时候不是才见过他吗?那时候离现在都还不到一个星期,他怎么可能已经死了半个月以上了呢?”璇色摇了摇头,表示并不赞同北溟曜这话。
北溟曜的嘴角却突然勾起了一抹诡谲的笑容:“他的确已经死了半个月以上了,我们也的确曾经见过他,而且我们见他的时间到现在都还不超过一个星期,所以唯一可以解释这件事情的理由就是,我们的时候见到的他并不是真正的他,而是有人披着他的人皮来见了我们。”
“有......有人披着他的人皮来见了我们?这个人目的究竟是什么?是想要伪装他,以他的身份活下去吗?”璇色想不明白。
北溟曜却扫了一眼这房间里挂满了的人皮:“这里有那么多的人皮可以伪装,他为什么谁都不伪装,偏偏要伪装成一个负责场地的小员工呢?不仅如此,我了解到这个场地也是在他死后才定下来的,简单来说是有人假借他的身份,故意把我们引到这里来。”
听到这,璇色也立刻意识到这件事情不简单了:“北溟曜,你该不会是又得罪了什么人,现在仇家找上门来了吧?”
“我?”听到璇色这话,北溟曜就不禁无辜的挑了挑眉:“你问我还不如问你自己,你还记得之前在胡光家的时候,胡乐跟你说的那三个月之约吗?我已经仔细算过时间了,三个月之约的最后一天就是明天的公演,再加上我们如今被有意的引到了这个地方来,你觉得这件事情是跟我有关系还是跟你有关系?”
三个月之约?
对了,她怎么差点把这件事情给忘了。
想到这,璇色的脸色就立刻成了几分:“你的意思是说杀害这些人的人就是当时跟我约三个月之约的人?”
“没错,不然这世界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凑巧的事情。”北溟曜说道。
璇色轻抿了抿唇:“那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我刚刚已经把这里的情况跟金元宝说了,他会马上让王哥把这些练习生带回公司,只等他们一走,我们这边就可以行动了。”
“就可以行动了?你难道想跟那个人正面对上吗?”璇色又问。
北溟曜却只是毫不在意地轻笑了笑:“为什么不呢?他既然都已经找上门来了,也省得我们去找他了。”
北溟曜话的意思已经非常清楚了,这个人做了那么多伤天害理的事情,就算他不主动找上门来,他们也不会放过他的。
想到这,璇色就立刻点了点头:“好,那就按照你说的办。”
北溟曜和璇色离开了那个房间,璇色才终于有了一种得救的感觉,突然觉得,那个人杀了那么多的人,难道就不担心自己会被熏死吗?
因为是金元宝的指令,而且催的非常急,所以没多久王哥就带着大家收拾好行李,准备离开了。
“九殿,我听老板说你跟璇色还要在这里多住一晚才回去?”王哥看到北溟曜和璇色过来,就立刻打招呼的。
“对,所以你们先回去就行了,不用管我们。”北溟曜点头。
而他的话音落,王哥就立刻把目光转向了不远处的一名男子:“那正好,我们公司负责场地的那个员工,因为还有一些场地的后续工作没有做完,所以也得在这里多住一晚才回去,到时候九殿要是方便的话......”
王哥其实也是一个不太坏的人,虽然平时在对待练习生的时候比较严厉,可关键时刻还是会为自己公司员工着想的。
毕竟这里是荒郊野外,虽说是一个大男人,可独自一个人回去也难保不会出什么事情。
所以要是北溟曜跟璇色可以跟他一起的话,那就再好不过了。
不等王哥把话说完,北溟曜和璇色就立刻转头朝他所指的男子看的过去,这一看,两人皆是皱了皱眉。
他们心底本来还抱着一丝一毫的侥幸,觉得公司负责场地的员工或许还有别人,没想到......这不就是他们刚刚在那间储物室里看到的那张人皮吗?
看来那个人并没有发现他们已经察觉了,所以再次披上人皮出来想要蒙骗大家。
如果他们没有猜错的话,这个人应该是在了解到了他们也不离开,才决定留下来的吧。
又或者说,这个人应该是在了解到了他们也不离开的情况下,才会如此顺利地放王哥跟这些练习生走,否则的话,现在还不知道会出什么事情呢。
想到这,北溟曜就立刻朝王哥点了点头:“就让他跟我们一起好了,你们放心的走吧。”
“好,我就替他谢谢九殿了。”王哥说着,这才带着练习生上了大巴车,怎么来的,又怎么回去。
只等王哥一行人离开,那个男子才笑嘻嘻的朝北溟曜走了过来:“九殿,璇色.......”
“人都已经走了,你也不需要再伪装什么了吧。”北溟曜见他过来,就立刻冷声说道。
只见男子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却又很快笑了起来:“不愧是九殿,果然被你看穿了......”
“说吧,把我们引到这里来,你究竟有什么目的?”北溟曜冷冷问道。
男子却没有立刻开口,而是朝北溟曜和璇色做了一个请的手势:“九殿又何必这么着急呢,我们进去再说,反正我已经把观众都安排好了,虽然公演已经被终止了,但是......这场演出不能就此结束,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