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芙蓉宫的荷花
“当然可以告诉你啊,就是将死人豹的笼子打开,然后让朱雅陷入危险当中,我已经做好了打算,就算是苏小可不选择救她,我也会保她无事的!只不过,结果皆大欢喜!苏小可的心里,还是她最重要!只是可惜她身在福中不知福!竟然还对你念念不忘!”叶凤绾白了他一眼。
南宫夜皱眉道“:绾绾!你怎可如此冲动!你现在的身体状况,还能跟死人豹斗吗?”他心里暗暗感激苏小可能及时解救朱雅,不然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看着南宫夜板着脸,叶凤绾也有一点心虚了,她咬着唇瓣说道:“我也知道是行事鲁莽了一些,但是我真的不想让他们联姻成功,若是青石国和蛮夷一族联合起来,咱们紫耀国可就成了他们眼中的肉了!”
“所以,我要尽快养好伤!你破坏他们第一次联姻,不可能破坏第二次,若是被他们以别的契机完成合作,首当其冲的就是我们岭南城!”南宫夜担忧的说道。
“你不要担心紧张,不是有我的吗?现在穆珂已经带着红雅离开了,他们应该不会回来了吧?”叶凤绾沉吟着说道。
“绾绾!此事需要下一记猛药,穆珂此人小心谨慎,他来这里就是奔着合作来的,不可能就因为联姻失败离开了,要派人挑拨两国之间的关系!”南宫夜叮嘱她。
叶凤绾眼睛转了转,旋即说道:“我有办法了,我让清风去做!”
“清风来了?”南宫夜眼睛一亮。
“嗯,来了,就在蛮夷城内,等候我的命令,既然如此,就见缝插针,让清风去行刺红雅,装扮成蛮夷人的身份!这样,穆珂定然会怀疑多雷的!”叶凤绾眸光闪烁的说道。
“绾绾!你的计策倒是可行!”南宫夜赞同的点了点头。
“那是!你不看你娘子是谁,那可是女诸葛的!”叶凤绾得意的说道。
南宫夜蹭了蹭她的额头,哑声道:“绾绾的确是女诸葛!我南宫夜这辈子,何其幸运,能娶到你!”
叶凤绾搂住了他的腰说道:“我也是!这辈子能与你平安到老,便已经是老天后厚待与我!”
“绾绾?我身上好脏,你不嫌弃我么?”南宫夜突然开口,大煞风景的一句话,把叶凤绾给逗乐了。
“不啊!真的不嫌弃你!”叶凤绾眯着眼睛笑。
南宫夜的眼底是浓的化不开的温柔,他想着自己的伤希望能赶紧好,这样他才好带着她的绾绾回到岭南城!
翌日,叶凤绾得到消息,多雷大皇果然想办法又让穆珂和红雅留了下来,据说是住在芙蓉宫内。
清晨,朱雅的心情不是很好,一张脸阴沉着,直到看到叶凤绾的时候,她才露出了一点笑容。
“你可算是来了!”朱雅握住她的手说道。
“怎么了?”叶凤绾疑惑的看着她。
“那个公主没走!竟然被大皇哄回来了!”朱雅愤怒的说道。
“是吗?”叶凤绾皱了皱眉心。
“可不是!你快点告诉我,我该怎么办啊?今天大皇又约了苏小可去赏荷花!不允许带女眷的!”朱雅急着说道。
“去赏荷花?”叶凤绾讥诮的抿了抿唇瓣,看来多雷到底还真的是不死和亲之心。
“可不是!一早上我就听侍女给我讲了!我眼巴巴的盼着你来,就是想要听听你的主意!”朱雅说道。
“他们要去哪里赏荷花啊?”叶凤绾询问道。
“芙蓉宫!那里面有个天池,一年四季盛开荷花!听说是极美的!”朱雅说道。
“那我想办法混芙蓉宫内去!”叶凤绾沉声道。
“你真的可以吗?”朱雅不放心的看着她。
“你放心就好了!我一定不会让苏小可娶了红雅公主的!”叶凤绾认真的跟她保证。
“那你一定要小心!”朱雅叮嘱她。
“我知道了,我现在就走!”叶凤绾说完转身便要离开。
“等等!”朱雅突然喊住了她,低声道:“你一定会帮我的是不是?”
叶凤绾的眼眸沉了沉,她的确是要帮助她,一为她对南宫夜的救命之恩,另外就是为了整个岭南城!
“我会!”她说完这两个字,便消失在朱雅的面前。
朱雅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双手紧握成拳。
叶凤绾乔装易容出了将军府,来到一处叫莫风的客栈里面。
她一走进来,便有热情的小伙计迎上前来问询:“客官,你是要住店吗?”
“我不住店!是来寻人的!”叶凤绾沉冷的开口。
“不知道客官是要寻什么人呢?”小伙计疑惑的打量她。
“你这店里面可是有住下一个叫清风的客人?”叶凤绾问道。
“好像是有!容小的给你查一下!”小伙计赶忙走回到了掌柜的身边,低声说了一句什么。
掌柜的掀开账簿仔细的看了一下,便说道:“他住在天字一号房!”
“谢谢掌柜的!”叶凤绾随手将碎银子搁在了柜台,拔腿就往楼上走去。
看到了天字一号的房牌,她便毫不犹豫的推门而入。
清风正在练剑,身上的衣衫都已经湿透,紧紧的贴在身上,露出了他喷薄的肌肉。
叶凤绾眯了眯眼,这清风的身材还挺不错的!
听到门响,清风警惕的回头,一眼看到了叶凤绾,他急忙披上了衣衫,要给她行礼。
“不用行礼了!清风有事情要交代你!”叶凤绾压低声音说道。
“什么事情?”清风疑惑的看着她。
“去刺杀红雅!”叶凤绾低声说道。
“红雅?”清风来脸色一凝。
“不错!她现在芙蓉宫内!咱们要尽快赶过去,这是我从将军府带出来的两柄长剑!有蛮夷的标志,我们要嫁祸到蛮夷的身上,阻止他们合作!”叶凤绾冷声说道。
“是!属下遵命!”清风接过了长剑,认真的回答。
两人身穿蛮夷衣服,与普通的蛮夷人并没有多大的区别。
出了客栈,便一路打听着往芙蓉宫的方向走去。
芙蓉宫地处蛮夷城的西南方向,占地极为广阔,听说是历代蛮夷大皇的游历之地!风景优美,尤其是天池里的荷花,更是绵延十里。
南宫夜皱眉道“:绾绾!你怎可如此冲动!你现在的身体状况,还能跟死人豹斗吗?”他心里暗暗感激苏小可能及时解救朱雅,不然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看着南宫夜板着脸,叶凤绾也有一点心虚了,她咬着唇瓣说道:“我也知道是行事鲁莽了一些,但是我真的不想让他们联姻成功,若是青石国和蛮夷一族联合起来,咱们紫耀国可就成了他们眼中的肉了!”
“所以,我要尽快养好伤!你破坏他们第一次联姻,不可能破坏第二次,若是被他们以别的契机完成合作,首当其冲的就是我们岭南城!”南宫夜担忧的说道。
“你不要担心紧张,不是有我的吗?现在穆珂已经带着红雅离开了,他们应该不会回来了吧?”叶凤绾沉吟着说道。
“绾绾!此事需要下一记猛药,穆珂此人小心谨慎,他来这里就是奔着合作来的,不可能就因为联姻失败离开了,要派人挑拨两国之间的关系!”南宫夜叮嘱她。
叶凤绾眼睛转了转,旋即说道:“我有办法了,我让清风去做!”
“清风来了?”南宫夜眼睛一亮。
“嗯,来了,就在蛮夷城内,等候我的命令,既然如此,就见缝插针,让清风去行刺红雅,装扮成蛮夷人的身份!这样,穆珂定然会怀疑多雷的!”叶凤绾眸光闪烁的说道。
“绾绾!你的计策倒是可行!”南宫夜赞同的点了点头。
“那是!你不看你娘子是谁,那可是女诸葛的!”叶凤绾得意的说道。
南宫夜蹭了蹭她的额头,哑声道:“绾绾的确是女诸葛!我南宫夜这辈子,何其幸运,能娶到你!”
叶凤绾搂住了他的腰说道:“我也是!这辈子能与你平安到老,便已经是老天后厚待与我!”
“绾绾?我身上好脏,你不嫌弃我么?”南宫夜突然开口,大煞风景的一句话,把叶凤绾给逗乐了。
“不啊!真的不嫌弃你!”叶凤绾眯着眼睛笑。
南宫夜的眼底是浓的化不开的温柔,他想着自己的伤希望能赶紧好,这样他才好带着她的绾绾回到岭南城!
翌日,叶凤绾得到消息,多雷大皇果然想办法又让穆珂和红雅留了下来,据说是住在芙蓉宫内。
清晨,朱雅的心情不是很好,一张脸阴沉着,直到看到叶凤绾的时候,她才露出了一点笑容。
“你可算是来了!”朱雅握住她的手说道。
“怎么了?”叶凤绾疑惑的看着她。
“那个公主没走!竟然被大皇哄回来了!”朱雅愤怒的说道。
“是吗?”叶凤绾皱了皱眉心。
“可不是!你快点告诉我,我该怎么办啊?今天大皇又约了苏小可去赏荷花!不允许带女眷的!”朱雅急着说道。
“去赏荷花?”叶凤绾讥诮的抿了抿唇瓣,看来多雷到底还真的是不死和亲之心。
“可不是!一早上我就听侍女给我讲了!我眼巴巴的盼着你来,就是想要听听你的主意!”朱雅说道。
“他们要去哪里赏荷花啊?”叶凤绾询问道。
“芙蓉宫!那里面有个天池,一年四季盛开荷花!听说是极美的!”朱雅说道。
“那我想办法混芙蓉宫内去!”叶凤绾沉声道。
“你真的可以吗?”朱雅不放心的看着她。
“你放心就好了!我一定不会让苏小可娶了红雅公主的!”叶凤绾认真的跟她保证。
“那你一定要小心!”朱雅叮嘱她。
“我知道了,我现在就走!”叶凤绾说完转身便要离开。
“等等!”朱雅突然喊住了她,低声道:“你一定会帮我的是不是?”
叶凤绾的眼眸沉了沉,她的确是要帮助她,一为她对南宫夜的救命之恩,另外就是为了整个岭南城!
“我会!”她说完这两个字,便消失在朱雅的面前。
朱雅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双手紧握成拳。
叶凤绾乔装易容出了将军府,来到一处叫莫风的客栈里面。
她一走进来,便有热情的小伙计迎上前来问询:“客官,你是要住店吗?”
“我不住店!是来寻人的!”叶凤绾沉冷的开口。
“不知道客官是要寻什么人呢?”小伙计疑惑的打量她。
“你这店里面可是有住下一个叫清风的客人?”叶凤绾问道。
“好像是有!容小的给你查一下!”小伙计赶忙走回到了掌柜的身边,低声说了一句什么。
掌柜的掀开账簿仔细的看了一下,便说道:“他住在天字一号房!”
“谢谢掌柜的!”叶凤绾随手将碎银子搁在了柜台,拔腿就往楼上走去。
看到了天字一号的房牌,她便毫不犹豫的推门而入。
清风正在练剑,身上的衣衫都已经湿透,紧紧的贴在身上,露出了他喷薄的肌肉。
叶凤绾眯了眯眼,这清风的身材还挺不错的!
听到门响,清风警惕的回头,一眼看到了叶凤绾,他急忙披上了衣衫,要给她行礼。
“不用行礼了!清风有事情要交代你!”叶凤绾压低声音说道。
“什么事情?”清风疑惑的看着她。
“去刺杀红雅!”叶凤绾低声说道。
“红雅?”清风来脸色一凝。
“不错!她现在芙蓉宫内!咱们要尽快赶过去,这是我从将军府带出来的两柄长剑!有蛮夷的标志,我们要嫁祸到蛮夷的身上,阻止他们合作!”叶凤绾冷声说道。
“是!属下遵命!”清风接过了长剑,认真的回答。
两人身穿蛮夷衣服,与普通的蛮夷人并没有多大的区别。
出了客栈,便一路打听着往芙蓉宫的方向走去。
芙蓉宫地处蛮夷城的西南方向,占地极为广阔,听说是历代蛮夷大皇的游历之地!风景优美,尤其是天池里的荷花,更是绵延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