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胭脂君肆
陈君寻作词,崇子鹤谱曲。胭脂正听得走心,这时,君肆发来一条手机短信:知道吗?现在西欧正流行一种新的异**友方式,叫钥匙和锁的配对恋情。也是酒吧派对,但比“8分钟约会”刺激,女士们端坐在咖啡桌旁,每个人的脖颈上都挂着一把小锁,而男士们则手拿钥匙自由选择,征得女士同意就可以开锁了,如果谁的钥匙刚好打开对方脖颈上的小锁,那么浪漫的交谈就可以开始了,说不定还会成为一种终身结合的缘分。据说,这种交友方式也是兴起于美国!
其实,君肆明知这种钥匙和锁的配对交友方式最先兴起于欧洲,他故意告诉胭脂是在美国的,并且在“美国”后边加了个感叹号。
胭脂告诉君肆她的丈夫在美国留学,因此,提及美国这个字眼她就尤其敏感。胭脂早已明白君肆一次次暗示,她相信君肆这次将矛头指向丈夫同样不是为了损坏她对丈夫的想象。青春耐不住寂寞,何况一个已婚的男人,三年多了,丈夫这么久难道真的没有碰过一个洋妞?金屋藏娇也未尝可知。
从与丈夫网上聊天他那一番机械重复的甜言蜜语,胭脂早已隐约感到丈夫离她越来越远了,越来越陌生。那些期望她守身如玉并抱以感激的承诺,看上去更像欲盖弥彰的欺骗!胭脂欠起腰来,一种莫名的冲动让她拨通君肆的求爱号码。
胭脂早已选定做爱的地方——阁楼的橡木地板上平铺一张柔软的棉褥,认识了君肆以后,不知在哪一天,胭脂鬼使神差地将这间平素搁放杂料什物的阁楼腾出来,打扫干净。几乎每一个晚上,胭脂都要在地上铺好褥子,翌日早晨上班之前再叠起来,像是伺候着一位昼伏夜出的老情人。
每日一换的馥郁的玫瑰花和圆瓷托盘里心形摆放的红蜡烛同时燃烧起血红的火焰了,阁楼瞬间亮了起来,如同再婚时的洞房,一个寂寞难耐的女人,她一直梦想着在这里飞蛾扑火。
胭脂记不清君肆怎么进来的,也不知道她和君肆怎么上到阁楼,眼前神经质地一片空白,一切都不存在了,无可阻挡似的,任由君肆将她按倒在地,绰起裙摆,剥苞米似地剥掉她的连衣裙。
君肆扯掉胭脂的文胸,两座高耸的玉峰立刻跃进他的眼界,君肆几乎惊呆了,他想象不出一个结了婚却缺乏丈夫爱抚的女人的胸部竟然如此真实挺拔!雪白细腻的肌肤,纤腰肥臀,只有魔鬼才能化身得如此完美。君肆饿犬似地撕咬胭脂的乳房。一丝疼痛直蹿发梢,胭脂才意识到面前一个男人的存在。
胭脂第一反应就是反抗,然而她无力抗拒,面前这个男人发电机似的通过她的乳房源源不断地向她的体内输送电流,麻碌酥体而又令她兴奋,将她操守的毅力完全击垮。胭脂呻吟了两声,紧接着一根野性的火柴自燃了,然后点燃胭脂的原始本能,她的激情,让她彻底渴望灰飞湮灭。
“蛮干净的。”雨过天晴,君肆意犹未尽。君肆手指揩了揩橡木地板,“一尘不染,天天这么干净吗?”君肆补充,脸上浮现的怪怪的笑突然变得枯干干的,君肆看见花瓶里的玫瑰。
胭脂已是头发凌乱花容不整,君肆的言语举动令她吃惊。故作镇静,盯紧这个男人,她想确定他的弦外之音。
“老实告诉我,我算不算一个优秀的男人?”君肆看上去更加春风得意。
“你?在我多多益善的情人面前,你不过是一个发育不良的嫩芽!”
说着,胭脂突然翻过身,极少见的愤怒让她一眨眼推翻君肆的统治,“你走吧,现在就走,我不认识你!”胭脂抱起衣服,“噌、噌、噌”跑下阁楼,跑进卧室,“咣”地将门关上,扣上保险链,背靠着门慢慢滑坐到地上。
等到胭脂打开卧室房门的时候,天已经亮了。胭脂踌躇好一会儿,然后才上了阁楼。阁楼空空荡荡,棉褥已被叠了起来,方方正正地放着,红烛的眼泪流尽了,满托盘的泪痕,玫瑰却还在默默地燃烧。一切都像没有发生过,像梦。
而就是这种梦后的清醒让胭脂增添了一种烦恼,一份牵挂。一天连着一天。任时光无情地折磨。
终于有一天夜里,胭脂凑足了胆子,试着拨打君肆的手机,忐忑不安。
“你好,你拨打的用户已关机。”音筒里传出服务台小姐甜润的声音。胭脂绷紧的心弦松开了,然后失落,从此以后!
胭脂的眉心开始出现皱纹的痕迹,那是被时间破译了的相思的密码!它让胭脂无法否认对那次一夜情的回味,尤其在夜阑人静、孤枕难眠的时候。
丈夫的问候比以前更稀了,十天半月偶尔发来一份电子邮件,而且看上去像是无病呻吟。一个寂寞难耐的女人对一个陌生男人的咀嚼与回味,很难想象缺乏丈夫抚慰,她在枯槁灯草的夜生活里偷食咸蛋糕是何种体味。
夏去秋走,冬天也要过去了。这大概是冬季最后一场雪。
“胭脂女士,请到我们这里取你的包裹。”胭脂傍晚经过物业管理处的时候管理员对她说道。胭脂首先想到丈夫,然而寄发邮局在本市,包裹上没有注明邮寄人的姓名,胭脂的脸上蒙上一层灰色的云。
回家打开包裹,里面是一个红皮硬纸盒,打开盒盖,里边放着一个木雕女人。是君肆寄来的,下面压着一张字条:献给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君肆拙作。
他将她雕刻出来了,和现实生活中的她一样端庄美丽,一样风韵!
胭脂既激动又有委屈之感袭来,眼泪险些弹上眼睫。稳定下来情绪,胭脂拨打君肆的号码,这次君肆的手机开着的,君肆按了接听键。双方都是沉默的,能够听到手机里发出的细微的噪音,持续一分多钟,胭脂凑足了胆子,带着颤音轻问:“是你吗?”
“是的,胭脂。你呢,下班了吗?”是君肆的声音!他唤她的名字,声带粗宽且富韧性,只是略显喑哑。胭脂头一回听他叫她的名字。
“嗯,刚回到家里。”胭脂激动得不知所措。
“知道吗,打开手机,整个屏幕上过电影似的全是你的短信,我花了一天的时间才全部看完,我想,我看到人世间一本最动人的情书了。”
“这么长的时间杳无音讯,就是为了看这本情书吗?”
君肆听到了胭脂的嗔韵,说道:“害怕自己做错了的事。我想没有什么办法比切断联系更好的了,就让我隔世而居。其实爱情不过一个死亡的过程,从沉默开始寻觅,一旦认为缘分降临便不顾一切疯狂起来,热烈过,激情过,最终还要归于平静,那是灵魂的死亡。”
胭脂故作埋怨,“既然这样,还要将我雕刻出来寄给我?明知我把你忘了,偏要将我做成一个玩偶证明你的存在,为什么不再给我一点时间,让我彻彻底底将你抹去?”
君肆问:“很像你吧?”
胭脂不吱声了。
君肆说道:“沉默就是默认了。知道为什么这么逼真吗?那是因为在见到你的第一眼,你就深深地刻在我的心里了。我想我一生都不会忘记的,不舍忘记!我就将自己锁在一个小屋子里边,我花了半年多的时间来雕刻你,不敢停下手里的刻刀,停下来就会想你的,我明白这一点,我也不敢过高评估自己的技艺,不敢加快进度提前完成,因为我害怕它没有你那么完美。”
胭脂不知不觉眼睛就潮湿了,温柔地叹了口气,说:“雕刻的本身就是一种伤害。”
君肆看不到胭脂感动的模样,他说:“讲段故事给你听吧,关于我的故事。你将手机放下来,我打你电话。”说完,信号就中断了,很快,胭脂的座机响了起来。胭脂拈起话筒,然后,君肆就开始了他的故事。
“先告诉你,和你认识不是偶然的邂逅,那是我刻意的杰作,听完这段故事,你一定会更加恨我的,但是,还是希望你坚持听下去。”君肆说道,他的心情明显凋残。
“认识你之前,我漂洋过海回来才三个月,肄业生。原因在于玫瑰,一个活泼漂亮能歌善舞的女孩,省部级干部的女儿。我和玫瑰是大学同学,都学美术的,而且考研后一起出国留学。我们一起来到了艺术之都巴黎,可以说,不管有没有上帝,我都要感激他,推崇他,因为他让我拥有了甜蜜的爱情,拥有玫瑰,我深爱的女朋友,我的初恋情人。可是,两年前,在一次华人学生联谊舞会上来了一批留美公派生。这些学生大我们三四岁,从洛杉矶过来交流学术的,刚巧赶上了热闹。
“噩梦就是从这时开始的,舞会上,玫瑰认识了他们中间的一个风流倜傥的帅哥。是他先邀请玫瑰跳舞的,玫瑰看上去也很兴奋,二人很快就溶入优美欢快的旋律了,就像遇热速溶的糖和奶粉,而我则是多余的,甚至成为累赘。要不是亲眼目睹,我想都不敢想他们二人同居的速度这么快,就在我醋意尚未挥发,在他们认识的翌日清晨,我撞见他和玫瑰躺在一起,躺在玫瑰的床上,我简直不敢相信天日!
“意料之中,玫瑰和那个男人后来一起去了美国。玫瑰的家庭背景很好,她有这个能力,而我则放弃了学业。我发誓报复,我摸清了那个从我手里夺走玫瑰的男人的详细档案,我知道他的妻子一个人生活在祖国内地。”
其实,君肆明知这种钥匙和锁的配对交友方式最先兴起于欧洲,他故意告诉胭脂是在美国的,并且在“美国”后边加了个感叹号。
胭脂告诉君肆她的丈夫在美国留学,因此,提及美国这个字眼她就尤其敏感。胭脂早已明白君肆一次次暗示,她相信君肆这次将矛头指向丈夫同样不是为了损坏她对丈夫的想象。青春耐不住寂寞,何况一个已婚的男人,三年多了,丈夫这么久难道真的没有碰过一个洋妞?金屋藏娇也未尝可知。
从与丈夫网上聊天他那一番机械重复的甜言蜜语,胭脂早已隐约感到丈夫离她越来越远了,越来越陌生。那些期望她守身如玉并抱以感激的承诺,看上去更像欲盖弥彰的欺骗!胭脂欠起腰来,一种莫名的冲动让她拨通君肆的求爱号码。
胭脂早已选定做爱的地方——阁楼的橡木地板上平铺一张柔软的棉褥,认识了君肆以后,不知在哪一天,胭脂鬼使神差地将这间平素搁放杂料什物的阁楼腾出来,打扫干净。几乎每一个晚上,胭脂都要在地上铺好褥子,翌日早晨上班之前再叠起来,像是伺候着一位昼伏夜出的老情人。
每日一换的馥郁的玫瑰花和圆瓷托盘里心形摆放的红蜡烛同时燃烧起血红的火焰了,阁楼瞬间亮了起来,如同再婚时的洞房,一个寂寞难耐的女人,她一直梦想着在这里飞蛾扑火。
胭脂记不清君肆怎么进来的,也不知道她和君肆怎么上到阁楼,眼前神经质地一片空白,一切都不存在了,无可阻挡似的,任由君肆将她按倒在地,绰起裙摆,剥苞米似地剥掉她的连衣裙。
君肆扯掉胭脂的文胸,两座高耸的玉峰立刻跃进他的眼界,君肆几乎惊呆了,他想象不出一个结了婚却缺乏丈夫爱抚的女人的胸部竟然如此真实挺拔!雪白细腻的肌肤,纤腰肥臀,只有魔鬼才能化身得如此完美。君肆饿犬似地撕咬胭脂的乳房。一丝疼痛直蹿发梢,胭脂才意识到面前一个男人的存在。
胭脂第一反应就是反抗,然而她无力抗拒,面前这个男人发电机似的通过她的乳房源源不断地向她的体内输送电流,麻碌酥体而又令她兴奋,将她操守的毅力完全击垮。胭脂呻吟了两声,紧接着一根野性的火柴自燃了,然后点燃胭脂的原始本能,她的激情,让她彻底渴望灰飞湮灭。
“蛮干净的。”雨过天晴,君肆意犹未尽。君肆手指揩了揩橡木地板,“一尘不染,天天这么干净吗?”君肆补充,脸上浮现的怪怪的笑突然变得枯干干的,君肆看见花瓶里的玫瑰。
胭脂已是头发凌乱花容不整,君肆的言语举动令她吃惊。故作镇静,盯紧这个男人,她想确定他的弦外之音。
“老实告诉我,我算不算一个优秀的男人?”君肆看上去更加春风得意。
“你?在我多多益善的情人面前,你不过是一个发育不良的嫩芽!”
说着,胭脂突然翻过身,极少见的愤怒让她一眨眼推翻君肆的统治,“你走吧,现在就走,我不认识你!”胭脂抱起衣服,“噌、噌、噌”跑下阁楼,跑进卧室,“咣”地将门关上,扣上保险链,背靠着门慢慢滑坐到地上。
等到胭脂打开卧室房门的时候,天已经亮了。胭脂踌躇好一会儿,然后才上了阁楼。阁楼空空荡荡,棉褥已被叠了起来,方方正正地放着,红烛的眼泪流尽了,满托盘的泪痕,玫瑰却还在默默地燃烧。一切都像没有发生过,像梦。
而就是这种梦后的清醒让胭脂增添了一种烦恼,一份牵挂。一天连着一天。任时光无情地折磨。
终于有一天夜里,胭脂凑足了胆子,试着拨打君肆的手机,忐忑不安。
“你好,你拨打的用户已关机。”音筒里传出服务台小姐甜润的声音。胭脂绷紧的心弦松开了,然后失落,从此以后!
胭脂的眉心开始出现皱纹的痕迹,那是被时间破译了的相思的密码!它让胭脂无法否认对那次一夜情的回味,尤其在夜阑人静、孤枕难眠的时候。
丈夫的问候比以前更稀了,十天半月偶尔发来一份电子邮件,而且看上去像是无病呻吟。一个寂寞难耐的女人对一个陌生男人的咀嚼与回味,很难想象缺乏丈夫抚慰,她在枯槁灯草的夜生活里偷食咸蛋糕是何种体味。
夏去秋走,冬天也要过去了。这大概是冬季最后一场雪。
“胭脂女士,请到我们这里取你的包裹。”胭脂傍晚经过物业管理处的时候管理员对她说道。胭脂首先想到丈夫,然而寄发邮局在本市,包裹上没有注明邮寄人的姓名,胭脂的脸上蒙上一层灰色的云。
回家打开包裹,里面是一个红皮硬纸盒,打开盒盖,里边放着一个木雕女人。是君肆寄来的,下面压着一张字条:献给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君肆拙作。
他将她雕刻出来了,和现实生活中的她一样端庄美丽,一样风韵!
胭脂既激动又有委屈之感袭来,眼泪险些弹上眼睫。稳定下来情绪,胭脂拨打君肆的号码,这次君肆的手机开着的,君肆按了接听键。双方都是沉默的,能够听到手机里发出的细微的噪音,持续一分多钟,胭脂凑足了胆子,带着颤音轻问:“是你吗?”
“是的,胭脂。你呢,下班了吗?”是君肆的声音!他唤她的名字,声带粗宽且富韧性,只是略显喑哑。胭脂头一回听他叫她的名字。
“嗯,刚回到家里。”胭脂激动得不知所措。
“知道吗,打开手机,整个屏幕上过电影似的全是你的短信,我花了一天的时间才全部看完,我想,我看到人世间一本最动人的情书了。”
“这么长的时间杳无音讯,就是为了看这本情书吗?”
君肆听到了胭脂的嗔韵,说道:“害怕自己做错了的事。我想没有什么办法比切断联系更好的了,就让我隔世而居。其实爱情不过一个死亡的过程,从沉默开始寻觅,一旦认为缘分降临便不顾一切疯狂起来,热烈过,激情过,最终还要归于平静,那是灵魂的死亡。”
胭脂故作埋怨,“既然这样,还要将我雕刻出来寄给我?明知我把你忘了,偏要将我做成一个玩偶证明你的存在,为什么不再给我一点时间,让我彻彻底底将你抹去?”
君肆问:“很像你吧?”
胭脂不吱声了。
君肆说道:“沉默就是默认了。知道为什么这么逼真吗?那是因为在见到你的第一眼,你就深深地刻在我的心里了。我想我一生都不会忘记的,不舍忘记!我就将自己锁在一个小屋子里边,我花了半年多的时间来雕刻你,不敢停下手里的刻刀,停下来就会想你的,我明白这一点,我也不敢过高评估自己的技艺,不敢加快进度提前完成,因为我害怕它没有你那么完美。”
胭脂不知不觉眼睛就潮湿了,温柔地叹了口气,说:“雕刻的本身就是一种伤害。”
君肆看不到胭脂感动的模样,他说:“讲段故事给你听吧,关于我的故事。你将手机放下来,我打你电话。”说完,信号就中断了,很快,胭脂的座机响了起来。胭脂拈起话筒,然后,君肆就开始了他的故事。
“先告诉你,和你认识不是偶然的邂逅,那是我刻意的杰作,听完这段故事,你一定会更加恨我的,但是,还是希望你坚持听下去。”君肆说道,他的心情明显凋残。
“认识你之前,我漂洋过海回来才三个月,肄业生。原因在于玫瑰,一个活泼漂亮能歌善舞的女孩,省部级干部的女儿。我和玫瑰是大学同学,都学美术的,而且考研后一起出国留学。我们一起来到了艺术之都巴黎,可以说,不管有没有上帝,我都要感激他,推崇他,因为他让我拥有了甜蜜的爱情,拥有玫瑰,我深爱的女朋友,我的初恋情人。可是,两年前,在一次华人学生联谊舞会上来了一批留美公派生。这些学生大我们三四岁,从洛杉矶过来交流学术的,刚巧赶上了热闹。
“噩梦就是从这时开始的,舞会上,玫瑰认识了他们中间的一个风流倜傥的帅哥。是他先邀请玫瑰跳舞的,玫瑰看上去也很兴奋,二人很快就溶入优美欢快的旋律了,就像遇热速溶的糖和奶粉,而我则是多余的,甚至成为累赘。要不是亲眼目睹,我想都不敢想他们二人同居的速度这么快,就在我醋意尚未挥发,在他们认识的翌日清晨,我撞见他和玫瑰躺在一起,躺在玫瑰的床上,我简直不敢相信天日!
“意料之中,玫瑰和那个男人后来一起去了美国。玫瑰的家庭背景很好,她有这个能力,而我则放弃了学业。我发誓报复,我摸清了那个从我手里夺走玫瑰的男人的详细档案,我知道他的妻子一个人生活在祖国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