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节 第298章 诱饵
他嘴里打着马虎眼,很自然的出了林佩珊的屋子,下了楼,径直回到自己房间,面色骤然冷峻,“沈天成,我猜你这两天过的不太舒服吧?”
“的确不舒服,我沈天成纵横江湖大半生,没想到老了老了竟然栽在一个丫头片子手里。”
“你的确老了,这种事要靠智慧的,而不是靠年龄。你老家伙整天忙着算计别人,到最后被别人算计,这也算罪有应得。”
“呵呵,你不用激我,我看的很开,我已经赢过别人一千次了,就算输一次也不算什么,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就明白了。其实,现在不舒服的人不是我,而是你。”
“哦?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丢人的不是我,是你。”
“丢什么人?”
“丢了一个女人,一个你最喜欢的女人。”
叶承欢眯起眼睛,一刹那间好多千丝万缕、前因后果都云开雾现:“我一直怀疑是沈东泽,原来是你这老小子玩的阴招。”
“我劝你说话最好客气点儿,不然我要是生了气,不知道会做出什么。”
“除了丁香之外,司马风云也在你手上,对吧?”
“没错。”
“你用丁香当诱饵钓司马风云上钩,现在又用她钓我?”
“没错。”
“你算准了我明知是钩也会去上?”
“没错。”
“那咱们就别废话,说地方吧。”
“你就不想知道你女人是死是活,听听她的声音,看看她现在的样子?”
“哼,玩绑架这种东西我比你熟,声音可以是录好的,照片和视频也可以是提前拍好的,不管她是死是活,我都要定了!”
“哈哈,叶承欢,我开始喜欢你了。”
“搞基找别人,我对男人不感兴趣,对你这种糟老头子更不感兴趣。”
“那你对什么感兴趣?”
“杀人!”
“哈哈,好吧,我就等你来杀,关键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
“我保证你一定不会失望的!”
挂了电话,很快传来一条短信,正是见面的地址,地铁3号站。
叶承欢闪过一丝疑色,那里人山人海,怎么能方便见面,这老家伙玩的什么花活?
没时间多想,现在他唯一的想法就是,不管沈天成给自己安排了什么样的大餐,他都不在乎,他要见到丁香,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他随手拿起一件外衣,往肩膀一搭,一把拉开房门,猛然看到林佩珊正一身清冷的站在门口。
叶承欢定住。
“你要去哪儿?”
叶承欢满心凌乱,但不想这个女人知道这些,因为这对她没有半点儿好处,只好假装没事人似的抓抓头发,一笑:“哦,刚才一个客户打电话,请我去谈谈生意。”
他抬脚要出去,可林佩珊还是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其实他一个指头就能把她推开,可他做不出来。
“你有事瞒着我,对吗?”林佩珊淡淡的道。
叶承欢眨眨眼:“没有啊,刚才不是都说了吗?”
“那我陪你一起去。”
叶承欢苦笑:“你是堂堂的总裁,竟然和我去谈一笔内衣小生意,说出去还不让人笑掉大牙?”
“我不管。”林佩珊抱起胳膊,毫不退让。
叶承欢的笑容没了,他不想浪费时间,哪怕一分钟,哪怕任何人,目光从眉头折射出去,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冰冷的字眼:“闪开!”
“不!”
叶承欢咬了咬牙,眉锋骤然缩紧!
没人敢挡他的路,除非想被撕碎,可林佩珊就挡了,而且挡的是那么从容,那么镇定,弱不经风的娇躯仿佛一座山!
叶承欢下不了手,甚至不舍得动这个女人一指头,可还有一个女人现在生死不明,他必须去救他,就是现在!
“你是不是又要去杀人?”
“这事和你没关系。”
“不!有关系。除非你当我不是你的妻子!”林佩珊声音不高,却带着让人无法抗拒的威势。
叶承欢怔住了,那颗凝结的比铁石还硬的心被这话轰得粉碎!
林佩珊面色柔和下来,拿起男人那双修长白皙却不知已沾满多少鲜血的手,轻轻的道:“我不知道你要去哪儿,要做什么,甚至是要杀什么人,但我相信你这次做的一定没有错。我知道你怕我有危险,不会让我陪你去,所以今天我哪儿也不去,就在家里等你回来。”
“如果我要去帮助一个女人呢,你还会等我吗?”
“我不管你要帮谁,总之,你要给我平平安安的回来。”
叶承欢忽然凝起眉头,“林佩珊,你现在恨你恨的要死!”
“为什么?”
“你感动到我了,你知道吗?我从来没被人、也从来不想被人这么感动过。”
林佩珊淡淡一笑,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地给叶承欢闪开一条路。
叶承欢二话没说,直接和女人擦身而过,一直走到门口时,林佩珊忽然说了一声:“喂!”
叶承欢马上站住,同时在听着。
“不管你去做什么,不管你走多远,办完了事必须马上回来!”
叶承欢头也没回的重重的点了点头,一步跨出维多利亚的大门。
也许,这个门便是一道界限,跨出去说不定从此天人两隔。
眼望着男人的背影淡出在视野外,林佩珊眼圈一红,眼泪顷刻间便泛滥成灾……
叶承欢上了汽车,一脚油门,奔着3号地铁站的方向飞驰而去。
他真的有点恨林佩珊,那个女人把自己的脑子完全搞乱了,虽然他知道她是无心的。
不过大敌当前,他可不能这么乱下去,随手打开车载收音机,里面刚好飘出一声天籁般的歌声:不奢望谁给谁依靠的肩膀,不去想值不值得去逞强,我只愿守住希望、守住那一丝亮光,就是飞不过天涯、飞不过海角,断了翅膀,我也会睁着眼睛看自己怎么受伤……
听了这歌,他更乱了,索性随手把收音机关掉。
点上一支烟,让自己平静了下,这才又加快车速。
地铁3号站当然在地下,地面建筑是龙都证券交易所,他当然不可能把车开到下面的地铁站里。
叶承欢把车停好,然后顺着地下通道来到3号站。
这时,正值地铁营运高峰,站前真可以用人山人海来形容,各种声音掺杂在一起,除了一趟趟的列车声,连人们的喊声都听不到。
他刷机过票,来到站台前,从海浪般的人头上左右张望,却没见半点蛛丝马迹。
这时的他心里有点起疑,那厮不会是玩人吧,沈天成是条老狐狸,难道他还有更别致的节目吗?
正胡思乱想的功夫,一趟北运线的地铁缓缓来到,叶承欢还没等看清列车的编号,便从人群里挤出四五个戴墨镜的男人,其中一个凑近他:“叶先生,沈先生让我问候你,请上车。”
叶承欢一点儿都没反抗,便被这几个无知的小子拥上了地铁。
上了地铁,左边一个,右边一个,对面三个,全都用报纸挡着手,叶承欢知道那后面是什么。
“能不能问一声,咱们这是去哪儿?”叶承欢是那种闲的住的人么,当然不是,起码让他闭嘴就很难。
几个男人一声不吭,权当他在自言自语。
遇到这几个毫无幽默感的家伙,叶承欢只好乏味的扁扁嘴巴,索性抱起胳膊,竖起领子,往后一靠,不一会儿就响起鼾声。
几个男人互相对视一下,一下下的露出错愕神色,这家伙就是传说中一个打一百个的男人么?
地铁运行了大约半个多小时,终于在一个不知名的站口停下,叶承欢却还在和梦姑娘约会,身边的男人推了推他身子,他吧唧吧唧嘴,说了声:“滚开。”一翻身继续睡着。
几个男人一阵无语,早知道是这么个货,随便派一个过来就成了。
“到了!”一个男人凑到他耳边说了声。
叶承欢这才揉着眼睛醒来,来回瞅了瞅:“到哪儿了?”
五个男人带他下了地铁,走出站口,径直上了停在广场的一辆别克商务车,汽车掉了个头,一路向北疾驰而去,眼看着都市的摩登建筑一点点被甩到后面,越往前走越是空旷,放眼望去,天地好似连在一起。
汽车逶迤着上了条盘山道,一叠叠山道好似螺纹,山上草木很多都已凋零,可怜的枯草在山风中瑟瑟发抖,呜呜呜的发出几声风哨。
叶承欢点上一支烟,眯眼瞧着窗外,喃喃道:“不就是见个面么,搞这么复杂干嘛。”
一个男人再也忍不住冷言冷语的道:“你觉得死在这里怎么样,这是沈先生特意为你挑选的。”
叶承欢冷哼一声,脸上满满的全都是不屑:“可惜我不喜欢这种鸟不生蛋的地方,还是给他自己留着吧。”
汽车来到半山腰上,这里居然是大片人工开辟的开阔地,高大的树干和低矮的灌木相互交错,地上满是半黄半绿的小草,连成一大片,好像一块天然形成的甸子。
草木掩映间,汽车徐徐来到一座别致的三层建筑前,建筑周围有水池,有花圃,有露台,就是没有围墙,和周围的景色连成一片,深深的融进大自然的怀抱。
他们下了车,马上有两个黑衣男人靠了进来,用金属探测仪从上到下给叶承欢比划了一遍,确认无误后,才示意他们进去。
别墅周围到处散布着黑衣保镖,带着叶承欢的五个男人不是和同伴交错而过,但彼此不光没有对话,甚至连眼神交流都没有。
他们顺着别墅后面的一条旋梯径直来到楼顶,叶承欢环视一匝,好宽敞的一片天台,要是在一个风和日丽能见度极好的天气站在这里凭栏远眺,透过苍茫的山色,繁华都市尽收眼底,有种俯视苍生的豪迈。
唯独在栏杆边上站着几十个叉手肃立的黑衣保镖,显得十分煞风景。
这片天台的独特之处还在于,地面不是水泥,而是全透明的钢化玻璃,借着阳光,脚下的情形清晰可见。
...
“的确不舒服,我沈天成纵横江湖大半生,没想到老了老了竟然栽在一个丫头片子手里。”
“你的确老了,这种事要靠智慧的,而不是靠年龄。你老家伙整天忙着算计别人,到最后被别人算计,这也算罪有应得。”
“呵呵,你不用激我,我看的很开,我已经赢过别人一千次了,就算输一次也不算什么,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就明白了。其实,现在不舒服的人不是我,而是你。”
“哦?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丢人的不是我,是你。”
“丢什么人?”
“丢了一个女人,一个你最喜欢的女人。”
叶承欢眯起眼睛,一刹那间好多千丝万缕、前因后果都云开雾现:“我一直怀疑是沈东泽,原来是你这老小子玩的阴招。”
“我劝你说话最好客气点儿,不然我要是生了气,不知道会做出什么。”
“除了丁香之外,司马风云也在你手上,对吧?”
“没错。”
“你用丁香当诱饵钓司马风云上钩,现在又用她钓我?”
“没错。”
“你算准了我明知是钩也会去上?”
“没错。”
“那咱们就别废话,说地方吧。”
“你就不想知道你女人是死是活,听听她的声音,看看她现在的样子?”
“哼,玩绑架这种东西我比你熟,声音可以是录好的,照片和视频也可以是提前拍好的,不管她是死是活,我都要定了!”
“哈哈,叶承欢,我开始喜欢你了。”
“搞基找别人,我对男人不感兴趣,对你这种糟老头子更不感兴趣。”
“那你对什么感兴趣?”
“杀人!”
“哈哈,好吧,我就等你来杀,关键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
“我保证你一定不会失望的!”
挂了电话,很快传来一条短信,正是见面的地址,地铁3号站。
叶承欢闪过一丝疑色,那里人山人海,怎么能方便见面,这老家伙玩的什么花活?
没时间多想,现在他唯一的想法就是,不管沈天成给自己安排了什么样的大餐,他都不在乎,他要见到丁香,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他随手拿起一件外衣,往肩膀一搭,一把拉开房门,猛然看到林佩珊正一身清冷的站在门口。
叶承欢定住。
“你要去哪儿?”
叶承欢满心凌乱,但不想这个女人知道这些,因为这对她没有半点儿好处,只好假装没事人似的抓抓头发,一笑:“哦,刚才一个客户打电话,请我去谈谈生意。”
他抬脚要出去,可林佩珊还是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其实他一个指头就能把她推开,可他做不出来。
“你有事瞒着我,对吗?”林佩珊淡淡的道。
叶承欢眨眨眼:“没有啊,刚才不是都说了吗?”
“那我陪你一起去。”
叶承欢苦笑:“你是堂堂的总裁,竟然和我去谈一笔内衣小生意,说出去还不让人笑掉大牙?”
“我不管。”林佩珊抱起胳膊,毫不退让。
叶承欢的笑容没了,他不想浪费时间,哪怕一分钟,哪怕任何人,目光从眉头折射出去,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冰冷的字眼:“闪开!”
“不!”
叶承欢咬了咬牙,眉锋骤然缩紧!
没人敢挡他的路,除非想被撕碎,可林佩珊就挡了,而且挡的是那么从容,那么镇定,弱不经风的娇躯仿佛一座山!
叶承欢下不了手,甚至不舍得动这个女人一指头,可还有一个女人现在生死不明,他必须去救他,就是现在!
“你是不是又要去杀人?”
“这事和你没关系。”
“不!有关系。除非你当我不是你的妻子!”林佩珊声音不高,却带着让人无法抗拒的威势。
叶承欢怔住了,那颗凝结的比铁石还硬的心被这话轰得粉碎!
林佩珊面色柔和下来,拿起男人那双修长白皙却不知已沾满多少鲜血的手,轻轻的道:“我不知道你要去哪儿,要做什么,甚至是要杀什么人,但我相信你这次做的一定没有错。我知道你怕我有危险,不会让我陪你去,所以今天我哪儿也不去,就在家里等你回来。”
“如果我要去帮助一个女人呢,你还会等我吗?”
“我不管你要帮谁,总之,你要给我平平安安的回来。”
叶承欢忽然凝起眉头,“林佩珊,你现在恨你恨的要死!”
“为什么?”
“你感动到我了,你知道吗?我从来没被人、也从来不想被人这么感动过。”
林佩珊淡淡一笑,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地给叶承欢闪开一条路。
叶承欢二话没说,直接和女人擦身而过,一直走到门口时,林佩珊忽然说了一声:“喂!”
叶承欢马上站住,同时在听着。
“不管你去做什么,不管你走多远,办完了事必须马上回来!”
叶承欢头也没回的重重的点了点头,一步跨出维多利亚的大门。
也许,这个门便是一道界限,跨出去说不定从此天人两隔。
眼望着男人的背影淡出在视野外,林佩珊眼圈一红,眼泪顷刻间便泛滥成灾……
叶承欢上了汽车,一脚油门,奔着3号地铁站的方向飞驰而去。
他真的有点恨林佩珊,那个女人把自己的脑子完全搞乱了,虽然他知道她是无心的。
不过大敌当前,他可不能这么乱下去,随手打开车载收音机,里面刚好飘出一声天籁般的歌声:不奢望谁给谁依靠的肩膀,不去想值不值得去逞强,我只愿守住希望、守住那一丝亮光,就是飞不过天涯、飞不过海角,断了翅膀,我也会睁着眼睛看自己怎么受伤……
听了这歌,他更乱了,索性随手把收音机关掉。
点上一支烟,让自己平静了下,这才又加快车速。
地铁3号站当然在地下,地面建筑是龙都证券交易所,他当然不可能把车开到下面的地铁站里。
叶承欢把车停好,然后顺着地下通道来到3号站。
这时,正值地铁营运高峰,站前真可以用人山人海来形容,各种声音掺杂在一起,除了一趟趟的列车声,连人们的喊声都听不到。
他刷机过票,来到站台前,从海浪般的人头上左右张望,却没见半点蛛丝马迹。
这时的他心里有点起疑,那厮不会是玩人吧,沈天成是条老狐狸,难道他还有更别致的节目吗?
正胡思乱想的功夫,一趟北运线的地铁缓缓来到,叶承欢还没等看清列车的编号,便从人群里挤出四五个戴墨镜的男人,其中一个凑近他:“叶先生,沈先生让我问候你,请上车。”
叶承欢一点儿都没反抗,便被这几个无知的小子拥上了地铁。
上了地铁,左边一个,右边一个,对面三个,全都用报纸挡着手,叶承欢知道那后面是什么。
“能不能问一声,咱们这是去哪儿?”叶承欢是那种闲的住的人么,当然不是,起码让他闭嘴就很难。
几个男人一声不吭,权当他在自言自语。
遇到这几个毫无幽默感的家伙,叶承欢只好乏味的扁扁嘴巴,索性抱起胳膊,竖起领子,往后一靠,不一会儿就响起鼾声。
几个男人互相对视一下,一下下的露出错愕神色,这家伙就是传说中一个打一百个的男人么?
地铁运行了大约半个多小时,终于在一个不知名的站口停下,叶承欢却还在和梦姑娘约会,身边的男人推了推他身子,他吧唧吧唧嘴,说了声:“滚开。”一翻身继续睡着。
几个男人一阵无语,早知道是这么个货,随便派一个过来就成了。
“到了!”一个男人凑到他耳边说了声。
叶承欢这才揉着眼睛醒来,来回瞅了瞅:“到哪儿了?”
五个男人带他下了地铁,走出站口,径直上了停在广场的一辆别克商务车,汽车掉了个头,一路向北疾驰而去,眼看着都市的摩登建筑一点点被甩到后面,越往前走越是空旷,放眼望去,天地好似连在一起。
汽车逶迤着上了条盘山道,一叠叠山道好似螺纹,山上草木很多都已凋零,可怜的枯草在山风中瑟瑟发抖,呜呜呜的发出几声风哨。
叶承欢点上一支烟,眯眼瞧着窗外,喃喃道:“不就是见个面么,搞这么复杂干嘛。”
一个男人再也忍不住冷言冷语的道:“你觉得死在这里怎么样,这是沈先生特意为你挑选的。”
叶承欢冷哼一声,脸上满满的全都是不屑:“可惜我不喜欢这种鸟不生蛋的地方,还是给他自己留着吧。”
汽车来到半山腰上,这里居然是大片人工开辟的开阔地,高大的树干和低矮的灌木相互交错,地上满是半黄半绿的小草,连成一大片,好像一块天然形成的甸子。
草木掩映间,汽车徐徐来到一座别致的三层建筑前,建筑周围有水池,有花圃,有露台,就是没有围墙,和周围的景色连成一片,深深的融进大自然的怀抱。
他们下了车,马上有两个黑衣男人靠了进来,用金属探测仪从上到下给叶承欢比划了一遍,确认无误后,才示意他们进去。
别墅周围到处散布着黑衣保镖,带着叶承欢的五个男人不是和同伴交错而过,但彼此不光没有对话,甚至连眼神交流都没有。
他们顺着别墅后面的一条旋梯径直来到楼顶,叶承欢环视一匝,好宽敞的一片天台,要是在一个风和日丽能见度极好的天气站在这里凭栏远眺,透过苍茫的山色,繁华都市尽收眼底,有种俯视苍生的豪迈。
唯独在栏杆边上站着几十个叉手肃立的黑衣保镖,显得十分煞风景。
这片天台的独特之处还在于,地面不是水泥,而是全透明的钢化玻璃,借着阳光,脚下的情形清晰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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