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以命相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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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戴眼镜的中年人一听到张家栋的喊声,先是怔了一怔,然后朝张家栋咧嘴一笑,丢掉手里报纸,扭头就跑。
  张家栋刚才还没有百分百的把握,确认那家伙就是杀手郑信,但是对方这个动作,顿时让他确信,这个人就是郑信。
  “不许动!”看门站岗的两个武警举枪拦住了张家栋,在这种外松内紧的戒严时刻,你大喊大叫乱跑,那是绝对不允许的。
  “一边儿去。”张家栋大吼一声,猛地两个大跨步,完美的新身体产生了强悍的爆发力,瞬间跨过了六七米的距离,来到了两个武警的身前,趁对方愕然一愣的半秒钟,两手轻轻向上一拨,两个枪口就直接拨高冲着天空了。
  两个武警哪里是张家栋的对手,枪口被张家栋拨高的同时,他们俩也被张家栋的爆发力带来的强大惯性,给推的仰脸直接倒地。
  这两位也是精神太紧张,张家栋突然神乎其神的表现,激发了他俩的反射神经,两人几乎是条件反射地扣动了扳机。
  暴烈的枪声瞬间响起,惊得现场所有人都猛地一激灵。
  一梭子子弹飞上了天空,另一梭子子弹则刚好打到了停车场的影壁上面,溅起了一长串的火花,吓得那边看热闹的几个司机第一时间全都卧倒,吓得差点儿都尿了裤子。
  顿时整个市委大院一片混乱,值班的武警们一个抱着枪冲了出来,按照日常训练的预案开始布防,只有王鸣一个在大声喊:“别开枪,那个是自己人,他去追杀手郑信了,快帮他抓住杀手郑信。”
  王鸣也知道自己是白喊,这里值班武警的第一要务是保护市委大院,不是追凶。不过能让他们别对着张家栋的后背开枪,王鸣也就知足了。
  没过一会儿,贝英明就小跑着出来了,他的身后跟着已经面无人se的机要秘书。
  “刚才那个人就是杀手郑信?”贝英明问道。
  “街对面的那个戴眼镜的中年人,应该就是杀手郑信,张家栋已经去追他了,领导千万别开枪打错人了。”王鸣大声叫道。
  “我嚓,这还用你小子说?”贝英明抬手招呼几个武警过来,命令道:“你们几个赶紧追上去,开车去,支援张家栋追踪杀手郑信,那个杀手穷凶极恶,有很多人命在手上,万一被他逃了,后患无穷。”
  四个荷枪实弹的武警立刻开着一辆吉普车追出去了。
  王鸣朝瞅了瞅贝英明身后小脸儿惨白的秘书,朝贝英明伸出大拇指,由衷地赞道:“领导威武,俺服了。”
  贝英明顿时乐了,拍了拍王鸣的肩膀说道:“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王鸣立马挺胸抬头,然后一个标准的敬礼,大声说道:“市刑警队三级警司王鸣,等候向贝书记命令。”
  贝英明神se一肃,沉声说道:“王鸣?我记住你了,带枪了吗?”
  王鸣脸se一喜,大声说道:“报告领导,枪带了。”
  贝英明大手一挥,喝道:“那还等什么?去追击杀手郑信,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王鸣趾高气昂地钻进警车里,片刻之后,警车咆哮着冲出市委大院。
  同一时间,张家栋已经追到了郑信身后五十步左右的距离,他发现郑信真不愧是练家子出身,身形非常的灵敏,在人流如织的街道上跑的飞快。
  相反张家栋就稍逊一筹了,身法不够灵活,能勉强保持着五十步左右的距离,那还是靠着完美的新身体赋予他的强大爆发力和耐久力。不过张家栋在狼牙的时候,干的就是狙击手的活儿,不是郑信那样的突击手,所以这方面是他的短板儿,不如郑信也不奇怪。
  张家栋不知道的是,郑信是越跑越心惊,伪装、潜行、逃跑,都是他擅长的,他能够多次逃过军事法庭的追杀,以及仇家和对手的无数次暗算,最后扬名东南亚,成为东南亚顶级杀手之一,靠的就是这些本事。
  但是现在,他已经在人流如织的街上狂奔了五分钟了,其中还钻了几次小巷子,走了路线也是事先就精心挑选过的,甚至还有两处他提前设置好的小陷阱……但是即便如此,他也没能甩掉张家栋。
  如果按照正常的情况,三分钟之后,不管多高明的对手,都要被郑信给甩掉了,可是现在都五分钟了,张家栋还吊在后面,似乎还有余力的样子,并且还在不断地拉近两人之间的距离。
  感觉到自己有些后继乏力了,郑信顿时把心一横,心说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进来,那好吧,老子就如你所愿,送你上西天。
  于是郑信脚下生风,突然拐进一个小巷子里。
  这里是市人文保护区的范围了,小巷子只有两人宽,地面是光滑的青石板路,弯弯曲曲高高低低足有百来米,这里的一栋栋小楼和院落依山而建,大部分都是明清时代的建筑,每天都有一些市民来这里徜徉漫步,还有一些外地的游客慕名而来。
  郑信在事先踩点的时候,就将这里作为最后的陷阱,紧急的脱身之地,就在附近。张家栋能将他逼到这一步,也算是他近年来绝无仅有的事情了。
  郑信一口气狂奔到小巷中间的时候,张家栋果然出现在小巷的入口。
  听到背后隐约的脚步声,郑信的嘴角浮现出一丝狞笑,咬牙保持步伐,看到自己事先埋伏好的道具,猛地跳起来,拽住那根不起眼的绳子,然后借助惯性猛地一拉。
  片刻之后,无数个空暖水瓶、气球,甚至还有两个被机关拔掉了保险销的手雷,从一侧墙后翻了过来,铺天盖地地砸进狭长的巷子里,瞬间将张家栋连同十几名游客在内,全都覆盖在内。
  这条百来米长的小巷,瞬间变成死亡巷道。
  郑信狂笑着停下脚步,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这五分钟强度极高的夺路狂奔,已经消耗掉了他的大部分体能,他亟需要休整一下,调整一下体能。
  当然,继续狂奔下去也不是不行,但是郑信习惯性地要多储存一些体能,以防意外状况的发生,干这一行的实在有太多的突发事件了,这是一个良好的习惯。
  再说,还可以欣赏一下张家栋连同那十几个游客,一起被手雷炸的血肉横飞、粉身碎骨的场面,这可是郑信最爱看的情景了。
  这种嗜血的毛病,是郑信在战场上杀人见血后,落下的病根儿。从那以后,郑信就特别喜欢血肉横飞的场面,最爱的就是血淋淋的虐俘,这种变态的毛病一直都没有改过来,在部队里跟上级领导和战友发生冲突,也是因为这个。最后他成为东南亚著名的杀手,这个毛病也是重要的原因,因为他喜欢见到血,见到血就兴奋。
  但是就当郑信停下脚步,喘着粗气,扭头回顾的时候,他惊愕地看到一条人影冲天飞起来,一手接住了其中一个手雷,顺手丢到高墙里面,然后借助着惯性从空中飞扑向前,一脚将另外一个手雷,给踢到另外一边儿高墙之内,整个过程如同行云流水一般,一气呵成。
  郑信顿时看的瞠目结舌,差点儿以为张家栋是在吊威亚拍电影呢……人怎么可能跳得这么高,?飞得这么远?动作还这么帅?我去,没天理啊。
  没等郑信反应过来,两声响亮的爆炸声从高墙里面接连传来,紧接着就是铺天盖地的碎裂声,几十个暖水瓶落到地上,光滑的青石板上顿时一片银光闪亮的碎片,还有几十个气球飘荡在其中,遮挡着视线。
  郑信怔了一下,然后马上醒悟过来,知道自己这次是碰到招惹不起的高手了,所以立马掉头就跑。
  张家栋飞身在跃起,直接跳到高墙上,在墙头上飞奔。
  出乎张家栋意料的是,郑信重新冲上大街,而且不要命地直接横穿快车道,这让他立刻暴露在四处寻找他踪迹的警察眼中,但是疾驰的车流也阻挡了张家栋一下。
  就是这么一迟滞的空挡,郑信迅速地横穿大街,冲进街对面的写字楼里。
  张家栋不明白郑信为什么要冲进写字楼,这种地方一旦被围他就逃不掉了,难道是郑信逃的昏头了?
  特警队和武警迅速地朝这栋写字楼聚拢过来,张家栋也瞅准机会,横穿马路,冲进写字楼里,看到郑信冲进了vip电梯里,直奔顶楼而去,张家栋顿时心头一沉。
  张家栋没来得及赶上郑信,灵机一动,冲进工作电梯里,直接把军刀拔出来,顿时吓的电梯小姐一屁股瘫在地上,直接给吓的小便失禁了,还以为张家栋要劫se呢。
  张家栋也不废话,从电梯小姐的身上搜出钥匙,控制工作电梯直接上顶层。
  片刻之后,张家栋一脚踹包铁大门,冲上楼顶天台,见郑信已经打开了动力三角翼,开始助跑了,顿时大惊,这货果然是早有准备的,要真是被他架着动力三角翼飞出去,恐怕就真要被他成功逃掉了。
  情急之下,张家栋看到郑信固定动力三角翼的那一堆绳子,顿时一个疯狂的念头浮上心头。
  几秒钟以后,张家栋拣起绳索拴住一块砖头,然后助跑着奋力将砖头丢向动力三角翼,然后整个人都直接跳出天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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