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八十六章 一醉皆休
李初一眼前一亮,随后蓦然一黯。
他已经知道了答案。
若是絮絮真救过来了,四大叔也不会是今日的四大叔了。
叹了口气,李斯年道:“救是救过来了,但脏腑伤的太重,加上她又是个凡俗之躯,长时间的昏迷让脑部受损,命是救回来了,但人却始终没有醒过来。”
“喝酒。”
酒坛重重一碰,两个男人咕咚咕咚的一顿牛饮,末了齐齐一把嘴巴子,信手一抛两个空坛便坠向了谷底。
取了坛新酒递给李初一,自己也拍开一坛,李斯年怔怔的望着远方,眼中充满了柔情。
“在郝大胖子的帮助下,我在泗曲集落了脚。在那里我陪伴了絮絮整整十年,十年里除了修行我哪儿也没去,偶尔间给集市的铺子打打零工贴不下家用,其余的时间我都陪在絮絮身边。那段时间很无聊很枯燥,但却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日子。比起跟冯家小姐出游的快乐,那段日子更让我珍惜和回味。十年后,絮絮的肉身终于支撑不住了,她毕竟是个凡俗之躯,长时间的昏迷让她的身子越来越虚弱,本就没有痊愈的内腑也开始重新恶化。”
“郝大胖子曾说过想让二爷来给瞧瞧,但我阻止了他,一来我欠他的太多了不想欠的更多,二来我很清楚瞧了也没用,凡俗之躯不比修士,本来也就几十年的阳寿,能拖着如此残躯挺过十年已然是个奇迹了,我也不想让絮絮在继续遭罪了,哪怕昏迷的她感觉不到这些。”
“絮絮死后我心灰意冷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有一天郝大胖子找上门来狠抽了我一顿,这时我才幡然醒悟。仇,还没报呢,我哪能如此颓废。就此我勤修不辍,同时钻空心思的赚钱,我把赚来的所有钱财全部用在了我的修行上,还好我资质不错,一顿忙活下不知不觉的便修到了炼神期。炼神之后我便找上灭门的那个家族报仇,杀光了他们满门后我忽然发觉很是可笑,当年在我眼中那么强大的家族竟然如此不堪一击,他们家镇族的老祖也不过是个结丹中期的蝼蚁,在我手下没撑过一招便形消魂散,你说可笑不可笑?”
“呵呵。”深有同感的笑了两声,李初一满是感慨。
李斯年的感觉她也体会过,当初南许两家对他来说是那么的强大,为此他提心吊胆的过了很久。
可是现在呢?
短短十几年的时间过去,以他现在的修为南许两家对他来说就是个屁,随手一挥就能灭个干净。两家的镇族老祖也不过是个元婴,他连道胎期都敢一战,元婴在他面前可能连一招都走不过。
喝了口酒,李斯年叹道:“大仇得报,我也算了了一桩心愿。但人还得活,为了我爹,为了絮絮,我也得好好地活下去。絮絮死后我爱上了喝酒,因为只有醉了我才能跟她在一起。同时我也给自己立了个规矩,那就是怎么样都行,唯独豪门不可入。不管你宗族多有大门派有多强我都不稀罕,漠北大小势力的云起云灭我见的太多了,不管你是傲视群雄的强龙还是夹着尾巴求生的小虫,将来总有一天会烟消云散,这个时间可能会很久,也可能就在明天,这种生活我不喜欢,太危险,也太无趣了。我想做的只有一点,就是按着我爹和絮絮所希望的那样好好活下去,只能能活着便好,这也算是满足他俩的遗愿了。”
“那你还跟我回太虚宫?”李初一问道。
看了他一眼,李斯年意味深长笑道:“你是太虚宫的人吗?”
李初一也笑了。
相视一眼,两人酒坛轻轻一碰,又是一番牛饮。
是的,李斯年看出来了,从始至终李初一都没将自己当成太虚宫的人,他永远只是一个过客。太虚宫只是他的一个落脚处,一个比较像家的地方,他本身是没有家的,道士给了他一个家,所以道士在哪里哪里才是他的家。
而李斯年也精神的紧,从他对叶之尘的婉拒就可以看出。以他俩的关系李斯年在太虚宫混个弟子的身份是绝对没有问题的,冲着叶之尘的面儿被哪位长老收了也不是不可能,但他却没有,甚至连这方面的想法都从未透露过半丝。李初一知道如果将来有一天他要走李斯年一定会跟着,不光是李斯年,方峻楠和柳明秀也是如此。
太虚宫是很强大,是个很不错的港湾,但这里毕竟不是他们的家。本来也许有可能是,但现在,恐怕永远不会是了。
“胖子,我说的这些话你听明白了吗?”抹了抹嘴,李斯年忽然问道。
李初一点点头:“听明白了啊,这有什么不明白的,你不就是想告诉我我不是天底下最惨的,有的是人比我还惨。”
“还有呢?”
“还有就是每个人都有一段狗血的过去,比如你,我真没想到你的过去竟然这么狗血,找个好点的说书人整理一下你这段都能在茶馆里说上七八年了,跟你一比我甘拜下风!”
“放屁!”李斯年生气的骂了一声,“吗的好不容易能正经一回,这才多久你小子又开始胡说八道了,你还真是够没心没肺的!”
“我要是真像你想的那么没心没肺就好了。”李初一苦笑,端起酒坛灌了几口。
叹了口气,拍了拍李初一的肩膀,李斯年也跟着喝了几口,末了又问道:“还有呢?”
“还有啥?”李初一纳闷儿。
“你别跟我说你就听明白这两点!”
“就这些啊,还有什么?”
“草,我要告诉你小子的是不要为了美丽的幻想而忽视了身边的人,那些关心你爱着你的人才是你最应该好好对待的!”掐着李初一的后脖子梗用力的摇了几下,李斯年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李初一赶忙道:“是是是,我听明白了真听明白了,我就是没好意思说出来而已!你别摇啦,脖子要断了!不是我说你四大叔,这词儿咱心里明白就行了,说出来多肉麻啊,你一个糟老头子我一个壮小伙子,你跟我说你爱我,你不觉着瘆得慌吗?”
微微一怔,狠狠的打了个寒颤,李斯年怒道:“谁他吗说我了,我说的是谁你心里没数?”
“方大哥?秀儿姐姐?叶叔?晴姨?你说的谁啊?”连点了一串的人名,小胖子一脸茫然。
深深的看了他一眼,李斯年冷哼道:“别跟我装,其他人能让你骗了,你能骗过我?我就不信你不知道我在说谁,你敢说不知道那就是在侮辱你的智商,不知道你就是个痴呆、弱智!”
“你才痴呆呢!你不就是说郝幼潇嘛,有啥大不了的,非逼我说出来!”李初一一脸郁闷。
“还装?”李斯年冷冷一笑。
见小胖子满脸茫然的望着自己,他好不容易才忍住把手里的酒坛子砸在他头上的冲动,冷笑道:“小雨那丫头的心思全在你身上了,我就不信你看不出来!”
“小雨?”李初一一愣,怪笑了几声想要掩饰过去,可看着李斯年那双剔透的仿佛能看清一切的眼睛,他笑了几声便笑不下去了,笑脸渐渐化为无奈,把头一偏喝酒不语。
“熊样!”李斯年嗤笑。
李初一装傻充愣的能瞒过别人,但在他面前却毫无作用。虽然相处的时间不是最长的,但他跟李初一认识的时候这胖子还身无分文的被人满世界追杀呢,从低谷到高峰,从凶险到安逸,小胖子什么样他没见过。这世上最了解李初一的是道士,可要说第二的话那必然是李斯年无疑。
风雨一生,三教九流的李斯年什么样的人没见过。李初一虽然不是他见过的人里最聪明的,但却是最能装的。这小子一碰到解决不了的麻烦事儿就开始装傻充愣,外表长的憨憨厚厚的跟个小白猪似的,人却比猴子还精,小雨那眼神瞎子都能看得出来,他就不信这胖子会看不出来。
事实上也正是如此,道士的故事不是白听的,李初一怎么可能傻成这样。只是心有所属,向来认为自己很是随性洒脱的小胖子在这件事上却犯了难,一而再再而三的装痴卖傻想要回避,但今天却被李斯年给无情的戳穿了。
放在以前,他肯定还会王八咬筷子死不松口的继续装下去,但今天他却没这个心情,也没这个必要了。
喜欢的人跟喜欢的人在一起了,少年人对于初恋那种想要保持纯洁的执拗和固执已经毫无意义,再执着下去也只不过是徒添笑料。他跟叶之尘不同,叶之尘跟沐雪灵是两情相悦后才被迫分离的,所以叶之尘痴情一生虽然凄凉却无人会笑话他,众人对他唯有感叹。
可是自己呢,自己的爱情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了,他便是再继续恪守下去也不会有任何结果,那样只会让自己变成自己以前嗤笑的那些傻|逼一样,人家孩子都打酱油了丫还在那儿喊着磐石不转矢志不渝,可问题是谁稀罕,谁在乎呢?
最初的激动已然过去,冷静下的李初一早已想明白了这个道理。虽然不甘心,但他不得不承认于浩那个小白脸确实是余瑶的良配,比起自己这个灾星来余瑶跟着他可能会更幸福。
如此想着,李初一有些释怀了。虽然心还是很痛,但却不像之前那般心若死灰了。
就像絮絮对李斯年说的那样,真正喜欢一个人就是希望他过的好希望他开心,就这么简单。既然自己喜欢余瑶,而余瑶跟于浩在一起那般开心,那自己还有什么好纠结的呢?何必还要硬搀合进去给喜欢的人徒添烦恼呢?
所以,就这样吧。
她幸福便好。
有些话也许没说出来比说出来更好,至少他和余瑶的关系不会因此而变的尴尬。
道士说,初恋是美好的,但也是残酷的,可不论结果如何,它都是最值得人珍惜留恋的,可以让你回味一生。
如今的李初一深有体会,他不会像有些人那样刻意去回避甚至是遗忘,那是懦夫的做法。他会把这段记忆珍藏起来,当做一份最珍贵的回忆铭刻进灵魂的深处。
今天他有了很多个第一次,第一次为情所伤,第一次伤心欲绝,第一次茫然人生,第一次喝酒,以及第一次,他真的感觉自己长大了。
小胖子自己想想都极为感慨,他感觉这些第一次就像这酒坛里的酒,初入口时辛辣难忍,可抗过了这股劲儿便会感觉到回味的醇香。
反正都是好东西,那自己又有什么可纠结的,如同这酒一样捏着鼻子一口气灌下去,喝他个一醉方休,赶明儿酒醒了小爷又是一条好汉,而且还是打不死的那种真好汉!
所以......
“喝!”
用力碰了下李斯年的酒坛子,要不是李斯年躲得快差点就给碰碎了,小胖子抱着酒坛咕嘟咕嘟的一口干完。
说来也怪,不知道是舌头麻了还是习惯了,此番再饮他竟然感觉不到辛辣了,醇香也感觉不到,他只能感觉到爽。
很爽。
“不是,我问你话呢,你说完再喝啊!”
李斯年嚷嚷着,连着几坛下去他的舌头也有些大了。这些酒可不是凡人的水酒而是灵果酿制的灵酒,便是他大多也只是小酌,鲜有如此痛饮过,喝多了他的肉身也受不了。
可李初一这会儿却放开了,跟喝水似的一坛子一坛子的往下灌,李斯年看的是又担心有肉疼,担心小胖子的身体,肉疼自己的美酒被一个初尝酒鲜的憨货给牛嚼了牡丹。
见李初一一副没完没了的架势,他赶忙上前一拉道:“别别别,你别这么喝,你身体受不了!”
“屁,小爷的身体小爷还不知道,小二黑他爹都烧不死我,你几坛子破酒还能伤的了我?”用力一甩胳膊,李初一又是一坛子灌了下去。
李斯年大急,赶忙挑开话头道:“喝可以,先把话说完。小雨那丫头你......”
“小什么雨,枉你还自称酒中仙,喝个酒这么墨迹,还不如我这个第一次喝酒的,我鄙视你!”
“草,你再说一遍?!”李斯年大怒,说他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说他喝酒不行。
挑起了火气,索性也不顾什么肉疼了,伸手抄起两个酒坛一起拍开泥封,他怒道:“小子,你敢跟我卯上,老子今天就成全你!有本事我喝多少你喝多少,谁先怂谁就是个王八!”
“切,怕你不成,来!”
“来!”
夜的宁静在这里无影无踪,悬崖周围充满了吆五喝六的吵嚷声,不知道的还以为谁吵架了呢,熟不知只是两个酒彪子在顶牛。
趴在悬崖边,小祸斗无聊的打了个哈欠,回头望了望干仗似的两人,心里一同鄙视。
猴子就是猴子,哪怕再聪明,归根结底也是个傻子。
他已经知道了答案。
若是絮絮真救过来了,四大叔也不会是今日的四大叔了。
叹了口气,李斯年道:“救是救过来了,但脏腑伤的太重,加上她又是个凡俗之躯,长时间的昏迷让脑部受损,命是救回来了,但人却始终没有醒过来。”
“喝酒。”
酒坛重重一碰,两个男人咕咚咕咚的一顿牛饮,末了齐齐一把嘴巴子,信手一抛两个空坛便坠向了谷底。
取了坛新酒递给李初一,自己也拍开一坛,李斯年怔怔的望着远方,眼中充满了柔情。
“在郝大胖子的帮助下,我在泗曲集落了脚。在那里我陪伴了絮絮整整十年,十年里除了修行我哪儿也没去,偶尔间给集市的铺子打打零工贴不下家用,其余的时间我都陪在絮絮身边。那段时间很无聊很枯燥,但却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日子。比起跟冯家小姐出游的快乐,那段日子更让我珍惜和回味。十年后,絮絮的肉身终于支撑不住了,她毕竟是个凡俗之躯,长时间的昏迷让她的身子越来越虚弱,本就没有痊愈的内腑也开始重新恶化。”
“郝大胖子曾说过想让二爷来给瞧瞧,但我阻止了他,一来我欠他的太多了不想欠的更多,二来我很清楚瞧了也没用,凡俗之躯不比修士,本来也就几十年的阳寿,能拖着如此残躯挺过十年已然是个奇迹了,我也不想让絮絮在继续遭罪了,哪怕昏迷的她感觉不到这些。”
“絮絮死后我心灰意冷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有一天郝大胖子找上门来狠抽了我一顿,这时我才幡然醒悟。仇,还没报呢,我哪能如此颓废。就此我勤修不辍,同时钻空心思的赚钱,我把赚来的所有钱财全部用在了我的修行上,还好我资质不错,一顿忙活下不知不觉的便修到了炼神期。炼神之后我便找上灭门的那个家族报仇,杀光了他们满门后我忽然发觉很是可笑,当年在我眼中那么强大的家族竟然如此不堪一击,他们家镇族的老祖也不过是个结丹中期的蝼蚁,在我手下没撑过一招便形消魂散,你说可笑不可笑?”
“呵呵。”深有同感的笑了两声,李初一满是感慨。
李斯年的感觉她也体会过,当初南许两家对他来说是那么的强大,为此他提心吊胆的过了很久。
可是现在呢?
短短十几年的时间过去,以他现在的修为南许两家对他来说就是个屁,随手一挥就能灭个干净。两家的镇族老祖也不过是个元婴,他连道胎期都敢一战,元婴在他面前可能连一招都走不过。
喝了口酒,李斯年叹道:“大仇得报,我也算了了一桩心愿。但人还得活,为了我爹,为了絮絮,我也得好好地活下去。絮絮死后我爱上了喝酒,因为只有醉了我才能跟她在一起。同时我也给自己立了个规矩,那就是怎么样都行,唯独豪门不可入。不管你宗族多有大门派有多强我都不稀罕,漠北大小势力的云起云灭我见的太多了,不管你是傲视群雄的强龙还是夹着尾巴求生的小虫,将来总有一天会烟消云散,这个时间可能会很久,也可能就在明天,这种生活我不喜欢,太危险,也太无趣了。我想做的只有一点,就是按着我爹和絮絮所希望的那样好好活下去,只能能活着便好,这也算是满足他俩的遗愿了。”
“那你还跟我回太虚宫?”李初一问道。
看了他一眼,李斯年意味深长笑道:“你是太虚宫的人吗?”
李初一也笑了。
相视一眼,两人酒坛轻轻一碰,又是一番牛饮。
是的,李斯年看出来了,从始至终李初一都没将自己当成太虚宫的人,他永远只是一个过客。太虚宫只是他的一个落脚处,一个比较像家的地方,他本身是没有家的,道士给了他一个家,所以道士在哪里哪里才是他的家。
而李斯年也精神的紧,从他对叶之尘的婉拒就可以看出。以他俩的关系李斯年在太虚宫混个弟子的身份是绝对没有问题的,冲着叶之尘的面儿被哪位长老收了也不是不可能,但他却没有,甚至连这方面的想法都从未透露过半丝。李初一知道如果将来有一天他要走李斯年一定会跟着,不光是李斯年,方峻楠和柳明秀也是如此。
太虚宫是很强大,是个很不错的港湾,但这里毕竟不是他们的家。本来也许有可能是,但现在,恐怕永远不会是了。
“胖子,我说的这些话你听明白了吗?”抹了抹嘴,李斯年忽然问道。
李初一点点头:“听明白了啊,这有什么不明白的,你不就是想告诉我我不是天底下最惨的,有的是人比我还惨。”
“还有呢?”
“还有就是每个人都有一段狗血的过去,比如你,我真没想到你的过去竟然这么狗血,找个好点的说书人整理一下你这段都能在茶馆里说上七八年了,跟你一比我甘拜下风!”
“放屁!”李斯年生气的骂了一声,“吗的好不容易能正经一回,这才多久你小子又开始胡说八道了,你还真是够没心没肺的!”
“我要是真像你想的那么没心没肺就好了。”李初一苦笑,端起酒坛灌了几口。
叹了口气,拍了拍李初一的肩膀,李斯年也跟着喝了几口,末了又问道:“还有呢?”
“还有啥?”李初一纳闷儿。
“你别跟我说你就听明白这两点!”
“就这些啊,还有什么?”
“草,我要告诉你小子的是不要为了美丽的幻想而忽视了身边的人,那些关心你爱着你的人才是你最应该好好对待的!”掐着李初一的后脖子梗用力的摇了几下,李斯年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李初一赶忙道:“是是是,我听明白了真听明白了,我就是没好意思说出来而已!你别摇啦,脖子要断了!不是我说你四大叔,这词儿咱心里明白就行了,说出来多肉麻啊,你一个糟老头子我一个壮小伙子,你跟我说你爱我,你不觉着瘆得慌吗?”
微微一怔,狠狠的打了个寒颤,李斯年怒道:“谁他吗说我了,我说的是谁你心里没数?”
“方大哥?秀儿姐姐?叶叔?晴姨?你说的谁啊?”连点了一串的人名,小胖子一脸茫然。
深深的看了他一眼,李斯年冷哼道:“别跟我装,其他人能让你骗了,你能骗过我?我就不信你不知道我在说谁,你敢说不知道那就是在侮辱你的智商,不知道你就是个痴呆、弱智!”
“你才痴呆呢!你不就是说郝幼潇嘛,有啥大不了的,非逼我说出来!”李初一一脸郁闷。
“还装?”李斯年冷冷一笑。
见小胖子满脸茫然的望着自己,他好不容易才忍住把手里的酒坛子砸在他头上的冲动,冷笑道:“小雨那丫头的心思全在你身上了,我就不信你看不出来!”
“小雨?”李初一一愣,怪笑了几声想要掩饰过去,可看着李斯年那双剔透的仿佛能看清一切的眼睛,他笑了几声便笑不下去了,笑脸渐渐化为无奈,把头一偏喝酒不语。
“熊样!”李斯年嗤笑。
李初一装傻充愣的能瞒过别人,但在他面前却毫无作用。虽然相处的时间不是最长的,但他跟李初一认识的时候这胖子还身无分文的被人满世界追杀呢,从低谷到高峰,从凶险到安逸,小胖子什么样他没见过。这世上最了解李初一的是道士,可要说第二的话那必然是李斯年无疑。
风雨一生,三教九流的李斯年什么样的人没见过。李初一虽然不是他见过的人里最聪明的,但却是最能装的。这小子一碰到解决不了的麻烦事儿就开始装傻充愣,外表长的憨憨厚厚的跟个小白猪似的,人却比猴子还精,小雨那眼神瞎子都能看得出来,他就不信这胖子会看不出来。
事实上也正是如此,道士的故事不是白听的,李初一怎么可能傻成这样。只是心有所属,向来认为自己很是随性洒脱的小胖子在这件事上却犯了难,一而再再而三的装痴卖傻想要回避,但今天却被李斯年给无情的戳穿了。
放在以前,他肯定还会王八咬筷子死不松口的继续装下去,但今天他却没这个心情,也没这个必要了。
喜欢的人跟喜欢的人在一起了,少年人对于初恋那种想要保持纯洁的执拗和固执已经毫无意义,再执着下去也只不过是徒添笑料。他跟叶之尘不同,叶之尘跟沐雪灵是两情相悦后才被迫分离的,所以叶之尘痴情一生虽然凄凉却无人会笑话他,众人对他唯有感叹。
可是自己呢,自己的爱情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了,他便是再继续恪守下去也不会有任何结果,那样只会让自己变成自己以前嗤笑的那些傻|逼一样,人家孩子都打酱油了丫还在那儿喊着磐石不转矢志不渝,可问题是谁稀罕,谁在乎呢?
最初的激动已然过去,冷静下的李初一早已想明白了这个道理。虽然不甘心,但他不得不承认于浩那个小白脸确实是余瑶的良配,比起自己这个灾星来余瑶跟着他可能会更幸福。
如此想着,李初一有些释怀了。虽然心还是很痛,但却不像之前那般心若死灰了。
就像絮絮对李斯年说的那样,真正喜欢一个人就是希望他过的好希望他开心,就这么简单。既然自己喜欢余瑶,而余瑶跟于浩在一起那般开心,那自己还有什么好纠结的呢?何必还要硬搀合进去给喜欢的人徒添烦恼呢?
所以,就这样吧。
她幸福便好。
有些话也许没说出来比说出来更好,至少他和余瑶的关系不会因此而变的尴尬。
道士说,初恋是美好的,但也是残酷的,可不论结果如何,它都是最值得人珍惜留恋的,可以让你回味一生。
如今的李初一深有体会,他不会像有些人那样刻意去回避甚至是遗忘,那是懦夫的做法。他会把这段记忆珍藏起来,当做一份最珍贵的回忆铭刻进灵魂的深处。
今天他有了很多个第一次,第一次为情所伤,第一次伤心欲绝,第一次茫然人生,第一次喝酒,以及第一次,他真的感觉自己长大了。
小胖子自己想想都极为感慨,他感觉这些第一次就像这酒坛里的酒,初入口时辛辣难忍,可抗过了这股劲儿便会感觉到回味的醇香。
反正都是好东西,那自己又有什么可纠结的,如同这酒一样捏着鼻子一口气灌下去,喝他个一醉方休,赶明儿酒醒了小爷又是一条好汉,而且还是打不死的那种真好汉!
所以......
“喝!”
用力碰了下李斯年的酒坛子,要不是李斯年躲得快差点就给碰碎了,小胖子抱着酒坛咕嘟咕嘟的一口干完。
说来也怪,不知道是舌头麻了还是习惯了,此番再饮他竟然感觉不到辛辣了,醇香也感觉不到,他只能感觉到爽。
很爽。
“不是,我问你话呢,你说完再喝啊!”
李斯年嚷嚷着,连着几坛下去他的舌头也有些大了。这些酒可不是凡人的水酒而是灵果酿制的灵酒,便是他大多也只是小酌,鲜有如此痛饮过,喝多了他的肉身也受不了。
可李初一这会儿却放开了,跟喝水似的一坛子一坛子的往下灌,李斯年看的是又担心有肉疼,担心小胖子的身体,肉疼自己的美酒被一个初尝酒鲜的憨货给牛嚼了牡丹。
见李初一一副没完没了的架势,他赶忙上前一拉道:“别别别,你别这么喝,你身体受不了!”
“屁,小爷的身体小爷还不知道,小二黑他爹都烧不死我,你几坛子破酒还能伤的了我?”用力一甩胳膊,李初一又是一坛子灌了下去。
李斯年大急,赶忙挑开话头道:“喝可以,先把话说完。小雨那丫头你......”
“小什么雨,枉你还自称酒中仙,喝个酒这么墨迹,还不如我这个第一次喝酒的,我鄙视你!”
“草,你再说一遍?!”李斯年大怒,说他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说他喝酒不行。
挑起了火气,索性也不顾什么肉疼了,伸手抄起两个酒坛一起拍开泥封,他怒道:“小子,你敢跟我卯上,老子今天就成全你!有本事我喝多少你喝多少,谁先怂谁就是个王八!”
“切,怕你不成,来!”
“来!”
夜的宁静在这里无影无踪,悬崖周围充满了吆五喝六的吵嚷声,不知道的还以为谁吵架了呢,熟不知只是两个酒彪子在顶牛。
趴在悬崖边,小祸斗无聊的打了个哈欠,回头望了望干仗似的两人,心里一同鄙视。
猴子就是猴子,哪怕再聪明,归根结底也是个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