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九章 大柴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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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自己为了救我媳妇,死几百次都不觉得怎么,但是惊风哥是出于好心来陪我,我实在是不想让他陷入危险,他真要是因为这件事情死了,以后我在地府遇到他估计都不好意思给他打招呼。
  惊风哥虽然人猥琐了点,但并不笨,一看我这表情,顿时明白了,他嘿嘿一笑说:“怎么啦?担心我挂了?”
  “嗯。”我点了点头,没有否认。
  “行啦,你想太多了,其实如果这个计划出了什么问题,你肯定是死定了,我是死不了的,因为我是龙虎山的人,苗巫教就算抓住我了,只要我表明身份,他们也不会杀我,而是会用我,在龙虎山那边换一些利益,杀死一个人什么都没有,而我的价值可大了,可以换不少好东西。”惊风哥笑道:“要不然我哪肯跟着你送死啊。”
  “这样就好,话说你们龙虎山还有名额没,也给我个呗。”
  “滚犊子的,你丫的诱拐人家教主女儿,就算你丫的是龙虎山的人,他们杀你都是光明正大的,我们龙虎山都找不到什么借口和他们理论。”
  “卧槽,我们这是纯真的爱情,啥叫拐骗。”
  这样一聊气氛好了不少,不像最开始那么压抑了。
  惊风哥顿了顿说:“那就这么决定了,现在这里休息两天,在十一月十四号的早上,我们出发去那大柴旦。”
  接下来的日子惊风哥就带着我在这西宁市玩了起来,以他的话说就是带着我重归都市生活,毕竟我在山洞里待了半年,多多少少和社会有些脱节,不过在我看来,他就想有个好借口可以出去嫖,不对,按照他的话来说,是风流。
  我除了跟着惊风哥白天的时候出去玩之外,晚上我依然每天都会背诵御剑诀的法决,毕竟半年都这么过来了,突然一下子让我不练,会很不习惯。
  这御剑诀真的很难练,我跟着师傅在那山洞里面待了半年,结果连最基本的东西都还没学会。
  而且惊风哥还告诉我,我不到迫不得已的情况是不能用这御剑诀的,御剑诀是龙虎山最高道法,只有掌门和掌门继承人能修炼,当初龙虎山无奈追杀我师傅,一部分原因是想劝他回心转意,而最大的原因却是,如果劝不回来,就要杀掉他。
  如果我会御剑诀这件事情让龙虎山的人知道了,会惹大麻烦的。
  这件事情也让我郁闷了好久,好不容在山洞里当了半年野人,想学这么个超帅,超屙的道术,结果还不能随便用,这种感觉真操蛋。
  很快就到了十四号的早上,我俩把东西收拾了一下,便出发前往大柴旦。
  当天我俩坐了一个客车,这个客车是小巴士,能坐二十多人的样子,车子很破旧,估计用的时间很长了,车上到处都生锈了。
  车子在都市的沥青路上还好,开了两三个小时之后,地上的路变成了凹凸不平的戈壁滩一样的地面,外面到处都是黄沙和枯草,因为路面的原因,这个车子也是响起一阵咯吱咯吱的声音,让我怀疑它随时会散架一样。
  我被这车子摇晃着也很不舒服,于脆闭上眼睛睡觉了。
  睡了不知道多久,我就感觉车子的震动停了下来,旁边还有惊风哥在叫我:“风子,起床,到大柴旦了。”
  我睁开眼睛看了看外面,我眼睛能看到的地方,基本上都是戈壁滩,而我们此时车子就停在了一个小镇入口的车站里。
  我揉了揉眼睛,看了下这小镇,我去,发展的还真好,甚至还有**层的高楼,我跟惊风哥走下车子之后,外面的人一个个穿得跟个农民伯伯一样,但是偶尔能看到一些穿着农民衣服,背着个锄头的人,手上戴着个劳力士。
  惊风哥在我耳边小声的说:“别惊讶了,这个小镇的经济全是苗巫教带动起来的,以前这里的人吃饭都成问题,毕竟到处都是戈壁滩,不能耕种,粮食很宝贵,当时苗巫教经常派人到这小镇发粮食,而且不止是这样,现在偶尔还会发钱什么的。”
  “我那老丈人真是钱多了没地方花,留着给我媳妇做嫁妆也好啊。”我无语的说。
  “是啊,说不定这次给那冥堂少主的嫁妆很丰厚呢。”
  我瞪了惊风哥一眼骂道:“滚犊子的,明天晚上看我怎么削那孙子的,敢泡我的妞,老子不弄死他。”
  “嗯,我支持你。”
  我和惊风哥一边说,一边往街上走,街上很繁华,我看了下时间,现在下午五点钟了,这些人不该在家里吃饭吗?
  此时和我们同一个车上下来看起来像游客的俩人路过,说:“我们俩赶上好时候了,好像这里的一个圣教要嫁女儿,等会六点钟要散财,和这个小镇的人一起分享喜悦呢。”
  “什么圣教啊?”
  “管他什么圣有钱拿不就行了,就在那边,我俩赶紧过去,去晚了钱会让别人给抢光的。”这俩人一边说话,一边往这条街的中心走去。
  “什么玩意啊,就这么贪财吗?”我看着那俩人的背影,咬牙骂道。
  “风子,快点啊,等会去晚了就没钱了。”惊风哥竟然已经跑出十米远了,一脸兴冲冲的模样。
  我冲上去就拖住他,使劲把他往回拉:“于你大爷的,至于不,跟我去找住的地方,一点小钱而已,别忘记正事了。”
  “在场的诸位,我们苗巫教圣女赵衫雨将要嫁给一位年轻有为的青年,吕子韩先生为妻,一直以来很感谢大柴旦镇上的人对我们教的支持,特此我们教主私自拿出一百万现金,希望和各位共同享受这一份喜悦。”
  突然那大街中心就有一个喇叭的声音传来。
  一听这话,惊风哥甩开我就冲进了人群里面,使劲往前面挤,我吞了口唾沫,一百万,我艹,我那老丈人还真拿得出手,这就相当于白撒钱啊。
  我看着那堆人,摇了摇头,这些人真的贪财了,钱财乃万恶之首,钱真的就这么好?反正我不能理解。当然,对于这种撒钱的事情,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想到这,我也冲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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