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四一章 江湖凶险久 枭雄对枭雄
墨忠直这话语中值得玩味的意思直让人难以抉择,也足以让言达天这样不谙世事的少年难以释解。
他本身这番话的闪烁不定,让人中的精灵的薛大老板也举棋不定,一则是自己现如今是他的阶下囚,二来,墨忠直这人跟从墨孤魂这样的江湖枭雄已久,对于人性的把握,对于人心的揣摩,已经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而墨孤魂真是因为对于人性和人心的灼透骨子里的认知,让他对江湖人物的每一次征战都是百战百胜,即便是他自己的武功不如敌人,结果还是敌人落败,远则有契丹大侠菜五宫,近则有玄都四星。
江湖之上真正在武功上 胜过他的人,在如今也许并没有,可是在他既往的经历之中,他绝不是天生的第一,天生的战无不胜。
墨忠直知道,对于薛大老板这样名震江湖,而且长袖善舞,多财善贾的人物,你若是威胁他,以武力胁迫他就范,以他的刚强性格,未必能够奏效,而且很可能他适得其反。
他本身就是江湖中的绝顶人物,和墨尊一样的自负骄傲(在表面上,墨忠直,甚至墨孤魂麾下的任何爪牙,都绝对不会承认薛大老板能够和墨孤魂相提并论,因为那样就犯了僭越侮慢之罪。这个江湖之中,没有人配得上和墨尊比并,即便是亘古以来的武林外史之上,也不过仅有墨翟,诸葛青阳,小李飞刀,楚留香寥寥数人能在墨尊的言语中获得微乎其微的称赞,他们揣摩意思,也就觉得江湖的既往,只有这几个人能够配得上和墨尊相提并论。仅此一点,就足以见到墨孤魂是如何的狂妄傲慢了。),起初过的就是杀手的生涯,为了银子,哪怕去刺杀明明知道绝无胜算的人物,他一样横下一条心,最终将那些人的头颅提来给买家,这样的经历养成了他固执倔强,绝不服输的性格。
薛大老板起初经营长风镖局,不知道经过多少惊涛骇浪,会过的绿林大盗,三山五岳的英雄豪杰,水旱两路的响马匪徒,不计其数。
经过这些无数的厮杀拼打,流过了不知道多少敌人和自己的血,才让江湖英雄不敢小觑他,薛大老板才成为威名赫赫的江湖大人物。
薛大老板打响了长风镖局的名头,让那些再敢觊觎他长风镖局的镖货红货的绿林好汉提起长风镖局都 心惊胆寒,再望见长风镖局的货物,避之不及,退避三舍,因为薛大老板有三个字足以让他们望而生畏:惹不起。
薛大老板比别人的精明之处就在于,及时他已经让那些劫道剪径,做无本买卖的的英雄豪杰畏惧三分,他反而比先前对他们更彬彬有礼。
起初,薛大老板就是硬碰硬,走镖的时候既不拜山,也不避让,这当然会引起江湖英雄的不满,所以一次次的火并惊心动魄。
到了后来,薛大老板用自己的强力威猛慑服了他们,反倒给他们馈赠无数的金银礼物,逢山越岭,经海渡河,都极尽礼数,这些人对薛大老板自然刮目相看,而且也和薛大老板交上了朋友,甚至八拜之交,自此以后,长风镖局的镖货行走天下,畅通无阻。
江湖本就是力强者强的江湖,你有本事,你足够狠,你的刀足够快,你的掌足够猛,你杀人的时候足够干净利索,自然会获得别人的尊敬。及时薛大老板不再给他们三分面子,赠送礼物,拜会他们,他们也不会更不敢对长风镖局的保镖如之何。薛大老板反而对他们馈赠,他们自然就觉得薛大老板真是慷慨仁义,江湖中的血性男儿,不畏强暴,不凌弱小。
薛大老板这个性格为人也间接的说明他吃软不吃硬,要来硬的,刀头上见便是。
墨忠直身为墨尊金卫的首脑,数十年来纵横天下,无人敢向其挑衅,墨尊金卫其他小卒或许因为这一点志得意满,不把天下人放在眼中,以为有了墨尊金卫的招牌,自然四海亨通,毫无拦阻。
墨忠直可不是这样的一勇之夫,即便如此,他前者还是吃了覃逸风的大亏,自那以后,他变得更加深沉阴狠,喜怒无形。
他对于江湖中个个顶尖人物的性情自然摸得透彻,薛大老板的这个性情他明晓的清楚。
薛大老板行走江湖,过得就是刀尖上舔血的生涯,在他的眼中,滚滚落下的人头和倒地的麦子稻谷也并不差别多少。
其杀人如麻,嗜血如命,根本就不是普通人所能想象。
薛大老板可不是什么普通的商人,一被人威胁敲诈,立马就吓破了胆子,拿出大把的金银来买平安。
事实上,即便是商人,也绝非你们以为的全是懦夫,他们若是不具备超长的聪敏智慧,怎能够挣到那么多的金银财富?
墨忠直知道,只是他还是要用胁迫的手段对于薛大老板,因为墨尊手下的人物,怎能给敌人服软呢?只有让敌人对自己害怕,敌人才会跪伏在你的面前,如其不然,还怕墨尊金卫没有法子让你低头认罪,乖乖开口么?
他面对着光着身子,狼狈不堪的薛大老板极尽嘲弄的眼神,在他的面前,薛大老板甚至感到比一个女人在一个强盗面前脱光了衣服还要感到耻辱。
墨忠直似乎有些洋洋得意,高调道:“我向来奉命行事,绝不敢有所僭越,薛大老板的为人能耐,本事之大,江湖名望,我们圣武林盟主墨尊他老人家一向钦佩的很。就算是你的恩师枯木道人,我们墨尊也没有这般的看中。此次让我前来,一再告诫不可开罪了你薛大老板,当然薛大老板如是不识时务,我肯定也要自专一二,只要你说出来,把人交给我,我便代表我墨尊给你老人家赔礼道歉,你看如何?”他这话软硬兼施,知道对于薛大老板,软的固然不行,来硬的,他也绝不吃你那一套。
他本身这番话的闪烁不定,让人中的精灵的薛大老板也举棋不定,一则是自己现如今是他的阶下囚,二来,墨忠直这人跟从墨孤魂这样的江湖枭雄已久,对于人性的把握,对于人心的揣摩,已经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而墨孤魂真是因为对于人性和人心的灼透骨子里的认知,让他对江湖人物的每一次征战都是百战百胜,即便是他自己的武功不如敌人,结果还是敌人落败,远则有契丹大侠菜五宫,近则有玄都四星。
江湖之上真正在武功上 胜过他的人,在如今也许并没有,可是在他既往的经历之中,他绝不是天生的第一,天生的战无不胜。
墨忠直知道,对于薛大老板这样名震江湖,而且长袖善舞,多财善贾的人物,你若是威胁他,以武力胁迫他就范,以他的刚强性格,未必能够奏效,而且很可能他适得其反。
他本身就是江湖中的绝顶人物,和墨尊一样的自负骄傲(在表面上,墨忠直,甚至墨孤魂麾下的任何爪牙,都绝对不会承认薛大老板能够和墨孤魂相提并论,因为那样就犯了僭越侮慢之罪。这个江湖之中,没有人配得上和墨尊比并,即便是亘古以来的武林外史之上,也不过仅有墨翟,诸葛青阳,小李飞刀,楚留香寥寥数人能在墨尊的言语中获得微乎其微的称赞,他们揣摩意思,也就觉得江湖的既往,只有这几个人能够配得上和墨尊相提并论。仅此一点,就足以见到墨孤魂是如何的狂妄傲慢了。),起初过的就是杀手的生涯,为了银子,哪怕去刺杀明明知道绝无胜算的人物,他一样横下一条心,最终将那些人的头颅提来给买家,这样的经历养成了他固执倔强,绝不服输的性格。
薛大老板起初经营长风镖局,不知道经过多少惊涛骇浪,会过的绿林大盗,三山五岳的英雄豪杰,水旱两路的响马匪徒,不计其数。
经过这些无数的厮杀拼打,流过了不知道多少敌人和自己的血,才让江湖英雄不敢小觑他,薛大老板才成为威名赫赫的江湖大人物。
薛大老板打响了长风镖局的名头,让那些再敢觊觎他长风镖局的镖货红货的绿林好汉提起长风镖局都 心惊胆寒,再望见长风镖局的货物,避之不及,退避三舍,因为薛大老板有三个字足以让他们望而生畏:惹不起。
薛大老板比别人的精明之处就在于,及时他已经让那些劫道剪径,做无本买卖的的英雄豪杰畏惧三分,他反而比先前对他们更彬彬有礼。
起初,薛大老板就是硬碰硬,走镖的时候既不拜山,也不避让,这当然会引起江湖英雄的不满,所以一次次的火并惊心动魄。
到了后来,薛大老板用自己的强力威猛慑服了他们,反倒给他们馈赠无数的金银礼物,逢山越岭,经海渡河,都极尽礼数,这些人对薛大老板自然刮目相看,而且也和薛大老板交上了朋友,甚至八拜之交,自此以后,长风镖局的镖货行走天下,畅通无阻。
江湖本就是力强者强的江湖,你有本事,你足够狠,你的刀足够快,你的掌足够猛,你杀人的时候足够干净利索,自然会获得别人的尊敬。及时薛大老板不再给他们三分面子,赠送礼物,拜会他们,他们也不会更不敢对长风镖局的保镖如之何。薛大老板反而对他们馈赠,他们自然就觉得薛大老板真是慷慨仁义,江湖中的血性男儿,不畏强暴,不凌弱小。
薛大老板这个性格为人也间接的说明他吃软不吃硬,要来硬的,刀头上见便是。
墨忠直身为墨尊金卫的首脑,数十年来纵横天下,无人敢向其挑衅,墨尊金卫其他小卒或许因为这一点志得意满,不把天下人放在眼中,以为有了墨尊金卫的招牌,自然四海亨通,毫无拦阻。
墨忠直可不是这样的一勇之夫,即便如此,他前者还是吃了覃逸风的大亏,自那以后,他变得更加深沉阴狠,喜怒无形。
他对于江湖中个个顶尖人物的性情自然摸得透彻,薛大老板的这个性情他明晓的清楚。
薛大老板行走江湖,过得就是刀尖上舔血的生涯,在他的眼中,滚滚落下的人头和倒地的麦子稻谷也并不差别多少。
其杀人如麻,嗜血如命,根本就不是普通人所能想象。
薛大老板可不是什么普通的商人,一被人威胁敲诈,立马就吓破了胆子,拿出大把的金银来买平安。
事实上,即便是商人,也绝非你们以为的全是懦夫,他们若是不具备超长的聪敏智慧,怎能够挣到那么多的金银财富?
墨忠直知道,只是他还是要用胁迫的手段对于薛大老板,因为墨尊手下的人物,怎能给敌人服软呢?只有让敌人对自己害怕,敌人才会跪伏在你的面前,如其不然,还怕墨尊金卫没有法子让你低头认罪,乖乖开口么?
他面对着光着身子,狼狈不堪的薛大老板极尽嘲弄的眼神,在他的面前,薛大老板甚至感到比一个女人在一个强盗面前脱光了衣服还要感到耻辱。
墨忠直似乎有些洋洋得意,高调道:“我向来奉命行事,绝不敢有所僭越,薛大老板的为人能耐,本事之大,江湖名望,我们圣武林盟主墨尊他老人家一向钦佩的很。就算是你的恩师枯木道人,我们墨尊也没有这般的看中。此次让我前来,一再告诫不可开罪了你薛大老板,当然薛大老板如是不识时务,我肯定也要自专一二,只要你说出来,把人交给我,我便代表我墨尊给你老人家赔礼道歉,你看如何?”他这话软硬兼施,知道对于薛大老板,软的固然不行,来硬的,他也绝不吃你那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