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合同里的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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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
  我猛然一惊。难道合同有问题?
  打开柜子翻出那一沓合同,我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
  终于在最后的补充条款里发现了猫腻。
  补充合同说明:
  作为歌手,乙方陈平凡将参与本合约合作范围内音乐的全部策划、创作和制作工作,但需采纳甲方对乙方的合理化建议。当乙方违反甲方规定时,甲方有权收回作品的所有权。乙方如故意拖延未按时完成甲方交代的工作任务,甲方有权收回作品的所有权。
  工作任务?不是一年10首歌吗?当时说好的呀!
  我翻到后面再一看,工作任务说明:
  乙方需要每年完成120首歌的创作计划,并经甲方认定通过,否则视为违约,需缴纳违约金3500万人民币。
  一年120首?一个月10首?这尼玛周杰伦来了也不行啊。
  我当时看的明明是一年十首,为什么补充合同改成一个月了啊?
  好吧,我真是大意了!
  再看看这违约金,3500万?这是要把我赔死啊!
  我忽然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
  我太相信李峰了!
  对于相信的人,我真是一点戒心都没有。
  现在一想,一家唱片公司怎么可能只有两三个人?怎么可能用那么旧的设备?怎么可能只有我一个人上班呢?
  这分明就是人家布的局!
  这孙子从一开始就是想坑我的!
  现在怎么办?我看着合同上那3500万的数字,急得汗都下来了。
  不行,找个明白人问问吧!
  我跑上楼去,把情况和韩教授说了。
  坐在旁边的韩诗懿和张老师都吃了一惊。
  韩诗懿不忿的道,“那首七里香原来是你写的啊?难怪歌词那么甜!李彤这是赤裸裸的抄袭!”
  张老师也愤愤不平,“现在的唱片公司怎么这样啊,小凡,告他!”
  韩教授毕竟见多识广,面色凝重的说道,“事情哪有那么简单?等我给小樊打个电话。”
  韩诗懿道,“樊姐是我爸的学生,现在是德龙市数一数二的律师了,你放心吧。”
  好好好,有律师帮忙,我眼前出现了一丝曙光。
  这个樊律师和韩家的关系非常之好,接到电话没过多久就亲自登门了。
  她留着一头利索的短发,有点像假小子,一看就是个干练的女强人。
  见面没有废话,她抱着合同坐在沙发上看了起来,不时的用圆珠笔圈阅着。
  过了半个多小时,她抬头说道,“难办!这合同编的天衣无缝,而且都签上你的名,已经是具有法律效力了。真打官司,你赢面非常低!”
  我的心顿时沉了下去。
  张老师急道,“这怎么可能呢?明明是他们害小凡啊!”
  韩诗懿也道,“对啊,怎么会还是我们输呢?”
  “法律讲的是证据!如果咱们能拿出他们有主观故意陷害的证据,官司还有的打。不过,这太不现实了。我想来想去只有两个办法,要么,你找一家大型唱片公司签约,让他们出这3500万的违约金。凭你的音乐实力,如果签四十年五十年的话,还是有机会的!“
  我苦笑,“那我岂不是一辈子都要拴在上面了?下一招是什么啊?”
  “利用舆论造势,先夺回七里香的版权来。现在李彤借着这首歌大火,而你作为它的原作者,一定对它有更深刻的理解。你把你的创作想法,创作经历最关键是给李峰的那条简谱微信截图,都发到网上去。如果能引起一波关注,就算成功了!”
  我一拍大腿,这是个好办法啊!
  让吃瓜群众们都知道真相!说白了就是打舆论战!如果在舆论上站到上风,打官司时赢面就很大了!
  好注意!
  我掏出手机,找到李彤版的七里香仔细听了两遍,顿时更加高兴。
  她用的是我未完成的伴奏版,好多地方都有瑕疵,等我把真正的原版拿出来,懂行的一看就能明白到底是谁牛逼!
  事不宜迟,这就动手!
  回到楼下,打开电脑,我开始重新录制了七里香。韩诗懿在一旁帮我写微博。
  然后再将微信截图,李彤版本存在的瑕疵和原版的四点不同又逐一分析了一遍。因为是给不懂音乐的网民看的,我写的十分通俗易懂。
  一切都搞定,我生成了一篇长微博,名字就叫,“别不相信,七里香的真正作者是我!”
  微博发送,我的心稍微安静了些。
  这里我也是反思了一下。
  当初一直没把微博当回事,想着那个世界的牛逼歌手似乎都没有微博。现在想想,人家的牛逼已经被人广泛知道,用不用微博都无所谓的。可我不一样啊。我需要一个宣传自己的平台。就拿现在来说,我的微博粉丝数才不到3万人,那个李彤凭借一首七里香就到了10万人。
  如果我能好好经营,现在最少也是100万人的大V了。
  真那样,他们还敢欺负我?
  微博发送完,我就去睡觉了。第二天一早,打开一看。评论区已经吵开锅了!
  “什么?七里香的作者竟然是我凡哥?太震惊了!”
  “这个李总也太不是人了。居然骗凡哥的歌谱!我听了凡哥的版本,表示确实比李彤的好听!”
  “哪位音乐专业的帮我翻译一下,凡哥写的太专业了,我根本看不懂啊!”
  “这有什么看不懂的,凡哥的意思很简单,我写的歌比她的牛逼!明白了吧?”
  这些都是老早就关注我的粉丝了。他们站我这边,我毫不意外。
  随着关注度越来越高,李彤的粉丝一进来,情况就变了。
  “陈平凡你是哪根葱啊?敢说我们家彤彤抄袭你的?到底要不要脸!”
  “有的人就是见不得别人好!你唱的七里香叫什么啊,和我们家彤彤一比,也差太远了!”
  我的一个粉丝回复道,“没看见凡哥在微博里说了吗?这是他在家里录的,肯定和录音室的音质没法比。你们听细节啊,很明显凡哥的厉害!”
  “我不懂细节,我就知道彤彤先唱,抄袭也是陈平凡要抄袭她!”
  “既然是你写的,为什么唱片公司不让你发行,要给我们彤彤唱啊?你都不知道要反思自己?还好意思发到网上来!”
  “我承认陈平凡的两首歌写的还行,但也不能一有牛逼的歌出来,就说是自己写的吧?蹭热度也没有这么蹭的吧?”
  人都是有一个先入为主的态度。这些歌迷先听了李彤版的七里香,自然就觉得她的好,我的不如她。
  网络舆论一片胶着的时候,有人向我伸出了援手。
  首先是音乐大师郎小郎教授,“昨天还再听七里香,总觉得差了点味道,今天听了陈平凡的版本,终于知道为什么了!虽然不敢说是李彤抄袭了他。但无疑陈平凡的版本专业素质更高!”
  他的话得到了很多音乐圈同仁的点赞。
  和我曾经有过一吻之缘的知名歌手谭锐也跳出来支持我。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音乐风格,就好像写字一样,这首歌的风格和他的睫毛很像,我一开始还以为是陈平凡的作品呢!”
  这两个人碍于身份,都是比较隐晦的支持了我。相比之下,第三个人尧大炮的微博就是明挺了。
  “虽然陈平凡的歌我很不喜欢,虽然这首七里香写的也就是一般般,但我对他这个人没有意见,这首七里香只要是懂谱的一看就知,陈平凡才是原作者。这点没毛病!另外:陈平凡和我一样,都是认真做歌的人。我佩服这样的人。那些脑残粉和无脑黑都给我滚远点!”
  我激动的给他点了个赞,“说得好!感谢兄弟的支持!”
  尧大炮回复,“这么好的歌居然让别人抢了,可见你是个傻逼!”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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