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挑衅
目前我们的猜测,是地上这一长串数字唯一的解释。
很明显,凶手在动手之前,不单仪式性的用一条死鱼模拟了王丽的死亡方式,还在地上,留下了这么一长串,记录了具体死亡时间的数字。
一般的犯人,作案的时候,都是千方百计的销毁痕迹,可黑金案的凶手,却是变着法的给我们留下线索,我不明白,这家伙为什么敢如此猖狂。
依照那对夫妻的记忆,死鱼以及这里的数字,是他们五天前发现的,那就是说,在3月24号,王丽就已经被那个凶手给盯上了。最少在三天以前,那个毫无人性的凶手,就已经计划好了一切。
王丽如果真是死在夜里九点钟,结合当时目击者的证词,便可以推断出凶手杀完人之后,并没有第一时间离开现场。
邻居在夜里听到的说话声,甚至是女人的哭泣声,应该都是那个凶手弄出来的。
“我们一直以为,凶手是随机选取目标杀害,那些死去的女人,只是被他临时选上的罢了。现在看来,当时的分析完全被推翻了。这些血字,简直就像死亡通知单一样。”小警察听完我的分析,讶异的张着嘴开口道。
确实,大多数连环杀人案的凶手,作案都具有不确定性,即无差别杀人。正是因为这不确定性,警方想要捉拿凶手,便十分困难。
“既然这样,只要找出对方的下一个目标,不就可以采取措施,从而抓住那个凶手了?”小警察喜出望外,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说的简单,我们要怎么找下个目标?黑金市这么大,难道发动全市的人,满大街去找受伤的小动物。。。。。小动物!对了!”林晓雪话还没说完,突然打住了,瞪大了明眸,望向我。
我知道,她应该也和我一起,想到了关键点。
没想到,昨天夜里,在楼道的误打误撞,竟然真的发现的这么重要的东西。
当时,在楼道里发现的那条被捆住双腿的狗,它的身上,恰好印有类似的血字。
如果我没记错,血字上面写的是。
“刘子歌,619,4.1,13。”
凶手下个要杀害的目标,就是这个叫刘子歌的女人,这将是他杀死的第六个女人。4.1与13,则表示了对方会在四月一号中午一点左右动手!
离着这个日期,还有不到三天的时间里,在这段时间内,我们所要做的,就是找到这个叫刘子歌的女人,并设计好方案,在暗地里将她保护起来。
能不能抓到凶手,成败就看此一举了!
多亏了林晓雪当时善良,将那只狗带回了警局,就回到警局,我们没花多少气力,找到了狗的尸体,上面的血字,还清晰可见。
方叔将季花花送去医院之后,也回到了警局,林晓雪将发现的血字的事情同方叔说了一遍,惊得他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
“高飞,这个结论,对于案情可是有重大突破啊,你能确定吗?”
“不行也得行,事到如此,试试吧!”
“好,看来,严老师真的没有看错人!”
方叔很快召集了留在警厅里的所有警察,将大致情况说了一遍,他一番慷慨激昂的言讲,将在场所有警察的势头都调动了起来。
“总而言之,一句话,需要大家尽力,在黑金市找出这个叫做刘子歌的女人。”
之前就提到过,黑金市全市有着大约200万人口,其中妇女人口,占到其中的一半,而且,这其中还有着大量的流动人口,并没有实名登记情况,所以排查起来,难度极大。
可结合之前四个被害人的共同特点,我估计这个叫做刘子歌的女人,年龄应该不会超过35岁。再根据四起奸杀案发生的地点,我们很快制定出了一块详细的搜索范围。
对方下手的目标,不会偏离那只狗的尸体太远,所以,以发现狗尸体的住宅楼为圆心,以此制定出搜索区域。
只要在这片区域内,找出所有符合要求的女人,就能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出之后详细的计划。
自从黑金案发生之后,局里的所有人都被那个凶手弄得团团转,如今,终于可以主动出击了,所有人全都爆发出难得的干劲,纷纷开始行动起来。
今夜,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
此时,黑金市警局几乎已经空了,能派出调查的警员,全都以小组为单位,出动了。出警前,方叔一再告诫各位警员注意安全,希望不要重演季颜与那两位警员的悲剧。
现在是3月31日早上六点,一天一夜的排查,进行到现在,还算顺利,几乎所有的区域已经被排查完毕,暂时还没有发现符合要求的人,因为有些警员那边还没传来消息,我们还是在等最后结论。
不知为何,看着那三张照片,总觉得心里有些忐忑不安。
我坚信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可反之,对方也不是个等闲之辈。之前我所有的行动,都好像在那家伙的预料中一样,先是红衣不见,随后季颜被杀,没理由,这一次能进行的这么顺利。
我生怕凶手早就知道了情况,临时改变下手目标,到时候,就算找到了这个叫刘子歌的女人,我们所有的努力,也全都白费了。
“高飞,你怎么,心事重重的样子?”林晓雪打了杯咖啡给我,嘟着嘴开口询问道。
“没什么,可能最近太累了吧。”
“对了,我问你件事,不许骗我哦!”她突然凑了过来,靠着我就坐下了。今天,她总算穿了件正常的警服,可黑丝长腿,肤白貌美的,依旧十分诱人。
这妹子古灵精怪的,也不知道又来了什么主意,索性现在闲着没事,就陪她随便聊聊。
“高飞,你为什么会选择当侦探呢?以你的实力,完全可以成为一名合格的刑事警察啊。”
卧槽,妹子,你这是拐着弯瞧不起侦探吗?并不是只有刑警才能破案啊,历史上很多厉害的人物,都是侦探啊,像什么福尔摩斯啊,名侦探柯南之类的。
“在警校的时候,有个人说我这个人太容易被情感左右了,关键时候,做不出理智的判断,所以不适合当警察。”说这话的人,就是我的未婚妻,离她失踪,已经整整三年了,现在生死未卜。
而我为了找出她的下落,又被卷进了这宗黑金案里面,想想看,还真是感慨万千。
林晓雪听了,思量了半天,突然噘着嘴靠过来:“我猜,对你说这番话的人,是个女人?”
卧槽,要不说男人都讨厌女人靠直觉瞎猜呢,不得不说,她们的直觉实在太准了,我一时间语塞,索性掏出根烟,点上抽着。
没想到,这小丫头见我不回话了,更来了兴致:“高飞,这个女人是不是对你很重要啊。你初恋情人?还是前女友?”
“别害羞呀,和我说说呗,保证不告诉别人。”
“.......”
我不知道,女孩都是这么八卦,还是只有林晓雪一个人这么八卦。好在这时,边上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这个电话可算帮我解了围。
“啊,电话来了,有空再聊哈。”
此时,大半个警局都已经空了,电话铃声在空荡的警局不停回荡着,显得有些扎耳。
原以为是方叔那边有了发现,所以打电话过来联系的,可拿起话筒,却是出乎意料的寂静。
一丝不好的预感,涌上了心头。
“高飞,恭喜你,猜对了。”一阵尖锐的嗓音从听筒里面钻出,像是男人故意捏起嗓子,模仿女声,听得我浑身发毛。
同时,我也记起了,电话里女人的声音,与我当日在宾馆电话里听到的声音,几乎一模一样。
“你是谁,为什么知道接电话的人是我?”警局里面几乎空无一人,偌大的房间只剩下我和林晓雪,他是怎么知道这里的情况的。
“嘿嘿,试试看,能不能救下第六个。”
我还想再问些什么,电话那头,就提示挂机音了。
没想到,这通电话,竟然是那个黑金案的凶手打过来的。
这次,没有出现什么怪事,来电显示上,清楚的记录着打来的号码与通话时间。
林晓雪看我脸色不对,也不再开玩笑了,赶忙上前,问我发生了什么。
我把事情和她大致说了一遍,就赶紧找来了警局的技术人员,对这通对话进行追踪。
好在警局的电话,原本就自带来电追踪功能,没花多少时间,就找到了对方的位置。
得出的结论,令人瞠目。那家伙打来电话的地方,和警局挨只挨着一条街。
此时天色尚早,马路上几乎不见什么人影,等我们赶到之后,发现整条街上,只有个环卫工大爷,站在电话亭边。
亭子里电话的听筒还在半空中垂直摇曳着,那个凶手,刚走没多久。
大爷年纪看起来岁数很大了,满头的银发,他的喉咙受过伤,有一道醒目的伤痕,一见到我们,就咿咿呀呀的比划个没完。
好在林晓雪比较有耐心,之前也学过一些手语,费了点功夫,才弄清大爷想要表达的是什么。
不久前,有个穿着红衣,踩着高跟鞋的人在里面打电话,打完之后,他给了大爷一张纸条,让他转交给之后赶来电话亭这里的人。
那是一张大红色的纸条,上面用从各种杂志上剪下来的文字,拼接成了一句话。
“猜猜看,你还能活多久?”
很明显,凶手在动手之前,不单仪式性的用一条死鱼模拟了王丽的死亡方式,还在地上,留下了这么一长串,记录了具体死亡时间的数字。
一般的犯人,作案的时候,都是千方百计的销毁痕迹,可黑金案的凶手,却是变着法的给我们留下线索,我不明白,这家伙为什么敢如此猖狂。
依照那对夫妻的记忆,死鱼以及这里的数字,是他们五天前发现的,那就是说,在3月24号,王丽就已经被那个凶手给盯上了。最少在三天以前,那个毫无人性的凶手,就已经计划好了一切。
王丽如果真是死在夜里九点钟,结合当时目击者的证词,便可以推断出凶手杀完人之后,并没有第一时间离开现场。
邻居在夜里听到的说话声,甚至是女人的哭泣声,应该都是那个凶手弄出来的。
“我们一直以为,凶手是随机选取目标杀害,那些死去的女人,只是被他临时选上的罢了。现在看来,当时的分析完全被推翻了。这些血字,简直就像死亡通知单一样。”小警察听完我的分析,讶异的张着嘴开口道。
确实,大多数连环杀人案的凶手,作案都具有不确定性,即无差别杀人。正是因为这不确定性,警方想要捉拿凶手,便十分困难。
“既然这样,只要找出对方的下一个目标,不就可以采取措施,从而抓住那个凶手了?”小警察喜出望外,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说的简单,我们要怎么找下个目标?黑金市这么大,难道发动全市的人,满大街去找受伤的小动物。。。。。小动物!对了!”林晓雪话还没说完,突然打住了,瞪大了明眸,望向我。
我知道,她应该也和我一起,想到了关键点。
没想到,昨天夜里,在楼道的误打误撞,竟然真的发现的这么重要的东西。
当时,在楼道里发现的那条被捆住双腿的狗,它的身上,恰好印有类似的血字。
如果我没记错,血字上面写的是。
“刘子歌,619,4.1,13。”
凶手下个要杀害的目标,就是这个叫刘子歌的女人,这将是他杀死的第六个女人。4.1与13,则表示了对方会在四月一号中午一点左右动手!
离着这个日期,还有不到三天的时间里,在这段时间内,我们所要做的,就是找到这个叫刘子歌的女人,并设计好方案,在暗地里将她保护起来。
能不能抓到凶手,成败就看此一举了!
多亏了林晓雪当时善良,将那只狗带回了警局,就回到警局,我们没花多少气力,找到了狗的尸体,上面的血字,还清晰可见。
方叔将季花花送去医院之后,也回到了警局,林晓雪将发现的血字的事情同方叔说了一遍,惊得他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
“高飞,这个结论,对于案情可是有重大突破啊,你能确定吗?”
“不行也得行,事到如此,试试吧!”
“好,看来,严老师真的没有看错人!”
方叔很快召集了留在警厅里的所有警察,将大致情况说了一遍,他一番慷慨激昂的言讲,将在场所有警察的势头都调动了起来。
“总而言之,一句话,需要大家尽力,在黑金市找出这个叫做刘子歌的女人。”
之前就提到过,黑金市全市有着大约200万人口,其中妇女人口,占到其中的一半,而且,这其中还有着大量的流动人口,并没有实名登记情况,所以排查起来,难度极大。
可结合之前四个被害人的共同特点,我估计这个叫做刘子歌的女人,年龄应该不会超过35岁。再根据四起奸杀案发生的地点,我们很快制定出了一块详细的搜索范围。
对方下手的目标,不会偏离那只狗的尸体太远,所以,以发现狗尸体的住宅楼为圆心,以此制定出搜索区域。
只要在这片区域内,找出所有符合要求的女人,就能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出之后详细的计划。
自从黑金案发生之后,局里的所有人都被那个凶手弄得团团转,如今,终于可以主动出击了,所有人全都爆发出难得的干劲,纷纷开始行动起来。
今夜,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
此时,黑金市警局几乎已经空了,能派出调查的警员,全都以小组为单位,出动了。出警前,方叔一再告诫各位警员注意安全,希望不要重演季颜与那两位警员的悲剧。
现在是3月31日早上六点,一天一夜的排查,进行到现在,还算顺利,几乎所有的区域已经被排查完毕,暂时还没有发现符合要求的人,因为有些警员那边还没传来消息,我们还是在等最后结论。
不知为何,看着那三张照片,总觉得心里有些忐忑不安。
我坚信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可反之,对方也不是个等闲之辈。之前我所有的行动,都好像在那家伙的预料中一样,先是红衣不见,随后季颜被杀,没理由,这一次能进行的这么顺利。
我生怕凶手早就知道了情况,临时改变下手目标,到时候,就算找到了这个叫刘子歌的女人,我们所有的努力,也全都白费了。
“高飞,你怎么,心事重重的样子?”林晓雪打了杯咖啡给我,嘟着嘴开口询问道。
“没什么,可能最近太累了吧。”
“对了,我问你件事,不许骗我哦!”她突然凑了过来,靠着我就坐下了。今天,她总算穿了件正常的警服,可黑丝长腿,肤白貌美的,依旧十分诱人。
这妹子古灵精怪的,也不知道又来了什么主意,索性现在闲着没事,就陪她随便聊聊。
“高飞,你为什么会选择当侦探呢?以你的实力,完全可以成为一名合格的刑事警察啊。”
卧槽,妹子,你这是拐着弯瞧不起侦探吗?并不是只有刑警才能破案啊,历史上很多厉害的人物,都是侦探啊,像什么福尔摩斯啊,名侦探柯南之类的。
“在警校的时候,有个人说我这个人太容易被情感左右了,关键时候,做不出理智的判断,所以不适合当警察。”说这话的人,就是我的未婚妻,离她失踪,已经整整三年了,现在生死未卜。
而我为了找出她的下落,又被卷进了这宗黑金案里面,想想看,还真是感慨万千。
林晓雪听了,思量了半天,突然噘着嘴靠过来:“我猜,对你说这番话的人,是个女人?”
卧槽,要不说男人都讨厌女人靠直觉瞎猜呢,不得不说,她们的直觉实在太准了,我一时间语塞,索性掏出根烟,点上抽着。
没想到,这小丫头见我不回话了,更来了兴致:“高飞,这个女人是不是对你很重要啊。你初恋情人?还是前女友?”
“别害羞呀,和我说说呗,保证不告诉别人。”
“.......”
我不知道,女孩都是这么八卦,还是只有林晓雪一个人这么八卦。好在这时,边上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这个电话可算帮我解了围。
“啊,电话来了,有空再聊哈。”
此时,大半个警局都已经空了,电话铃声在空荡的警局不停回荡着,显得有些扎耳。
原以为是方叔那边有了发现,所以打电话过来联系的,可拿起话筒,却是出乎意料的寂静。
一丝不好的预感,涌上了心头。
“高飞,恭喜你,猜对了。”一阵尖锐的嗓音从听筒里面钻出,像是男人故意捏起嗓子,模仿女声,听得我浑身发毛。
同时,我也记起了,电话里女人的声音,与我当日在宾馆电话里听到的声音,几乎一模一样。
“你是谁,为什么知道接电话的人是我?”警局里面几乎空无一人,偌大的房间只剩下我和林晓雪,他是怎么知道这里的情况的。
“嘿嘿,试试看,能不能救下第六个。”
我还想再问些什么,电话那头,就提示挂机音了。
没想到,这通电话,竟然是那个黑金案的凶手打过来的。
这次,没有出现什么怪事,来电显示上,清楚的记录着打来的号码与通话时间。
林晓雪看我脸色不对,也不再开玩笑了,赶忙上前,问我发生了什么。
我把事情和她大致说了一遍,就赶紧找来了警局的技术人员,对这通对话进行追踪。
好在警局的电话,原本就自带来电追踪功能,没花多少时间,就找到了对方的位置。
得出的结论,令人瞠目。那家伙打来电话的地方,和警局挨只挨着一条街。
此时天色尚早,马路上几乎不见什么人影,等我们赶到之后,发现整条街上,只有个环卫工大爷,站在电话亭边。
亭子里电话的听筒还在半空中垂直摇曳着,那个凶手,刚走没多久。
大爷年纪看起来岁数很大了,满头的银发,他的喉咙受过伤,有一道醒目的伤痕,一见到我们,就咿咿呀呀的比划个没完。
好在林晓雪比较有耐心,之前也学过一些手语,费了点功夫,才弄清大爷想要表达的是什么。
不久前,有个穿着红衣,踩着高跟鞋的人在里面打电话,打完之后,他给了大爷一张纸条,让他转交给之后赶来电话亭这里的人。
那是一张大红色的纸条,上面用从各种杂志上剪下来的文字,拼接成了一句话。
“猜猜看,你还能活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