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章 遗忘之人
江生绝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变态杀人狂,此人不但丧失了同理心,嗜杀成性,并且还有着一定程度的精神问题。
在我看来,黑金案中,他犯罪过程完全找不出任何有依据作案动机,简直就像是头脑一热,就做下了那一系列令人发指的案件。
话虽如此,可那个混蛋的智商却是远高于一般人,而因为教化场计划的那段经历,又使得他具备了很强的反侦察能力。
这样的家伙,极难对付,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他玩弄于鼓掌之中。
望着天台下面惨死的骆兵,我的脑海里,却满是819这串血字。
黑金案中,江生原本想要杀害九个人,可截止到今天为止,已经有八个女性因此被残忍的杀害。
即使骆兵死了,或许也不足以了结这一切,如果我真的想救下潜在的第九名受害者,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尽快抓住那个混蛋!
老严回头看了我一眼,与我四目相对,我俩很快就明白了对方心里的想法。
半晌,老严重重的叹了一口气,随即领着我一步步朝着楼下:“越是到这种时候,越是急不得,一步步来把,先看看徐富贵那边有没有什么收获!”
老严说的也有道理。
几个小时之前,徐富贵正率领着一队刑警赶去追击那些余英豪的爪牙了。
如果能抓住那些家伙,我们或许可以从这些家伙的口中,找出关于余英豪藏身之处的线索。
那个混蛋以及集团高层,应该就藏在黑金市的某个角落里,并且在暗自策划着一些什么。
我感觉,花花或许也被他们绑去了那个地方,正在被迫接受着教化场计划中的那些实验,只是,他们的藏身处究竟在哪?
一时之间,我却根本没有丝毫头绪。除了那四家公司,还有什么位置,是他们可能藏身的地方呢?
市局留守的刑警已经全部赶到了现场,正忙着处理尸体以及搜集证物,有了六层房间里面找到的那些东西,红衣案也算是可以顺利结案了。只是,看着骆兵那具残破的尸体被缓缓抬上运尸车,我的心里却突然涌起了千万种滋味,难受得厉害。
就在这时,老严那边也接到了徐富贵的电话。
警方虽然包围了那些余英豪的爪牙,可经过一番战斗之后,那边所有的人全都开枪自尽了,没有留下一个活口。
我估计余氏集团也对其下属成员进行了全面洗脑,就像我在富强文化的地下研究所内所看见那些研究人员一般。那些成员对于余英豪所构造的美好“蓝图”深信不疑,并且不遗余力的为那个混蛋付出了一切,哪怕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
想来,还真是令人感到唏嘘。
刹那间,天色已经完全放晴了,阳光洒满了街道,带来了一种久违的暖意。
卖菜的老农,早点小摊,晨练的老人,以及忙碌的上班族全都混在一起,使得原本寂静的城乡结合部,也逐渐变得热闹起来。
人类生来就是健忘的,每个平凡的人都如同蝼蚁一般,努力的生活着。
昨晚的喧嚣已经散尽,仿佛这里从来没有发生过凶杀案,也从来没有人死去。
在得知了徐富贵那边传来的消息之后,反应最大的人,却是边上的路远:“这倒好!线索又断了,这下,我们应该怎么办?”
“不急,车到山前必有路,我一个黄土埋半截糟老头子都没说什么,你这个大小伙跟着嚷嚷什么?”老严白了路远一眼,便不再搭理他,自顾的朝着一个早点摊那里走去。
我发现自打在鬼门关边走过一圈之后,这老头就好像看透了生死一般,对任何事情都不急不躁的。
那是一个专卖馄饨的早点摊子,摊主也是个头发花白的老人,看起来已经在这里住了很久了。
老严走上前去,和那个摊主寒暄了几句,随即要了三大碗馄饨加油条,为我们一人备上了一份:“忙了一晚上,怪辛苦的,先吃点东西好好休息会。只有把肚子填饱了,才有力气去做别的事情。”
“也好,先这样吧!”
摊主熟练的把事先包好的馄饨丢进了大锅里,用漏勺轻轻搅和开。
待到馄饨内部已经熟透之后,一个个馄饨便朝外胀裂开来,纷纷浮了上来。待到这时,老汉再用漏勺将那些个馄饨依次盛进碗里,淋上高汤,再洒上一点葱花。
待到那三碗馄饨端到我们面前之时,刹那间,香气四溢,使得我和路远当即忘记了心中的烦恼。
“快吃吧,趁热!”
“行勒,我们不客气了。”
就这边上刚炸出锅的油条,我们两也顾不得吃相,当即对面前的东西大快朵颐。说实话,来黑金市这么久了,只有今天早上,我才真的算是吃上了一顿像样的早饭。
老严倒不急着动筷子,点上了一根香烟,和边上的摊主自顾和边上的摊主聊着。
趁着现在客人少,摊主也没多大事情可做,倒也不太介意。
言语间,我们得知了这个摊主虽然在这里摆摊,可却并不住在这片城乡结合部里面。他的住所,离着这边有个十公里左右的距离,所以每天天还没亮,就得准备好东西,骑车赶来这里了。
“嗨,老乡!”老严吃了一口馄饨,随即缓缓开口道:“你这东西味道真不错,应该不愁没客人把。为啥赶这么老远路,就为了来这里摆摊?”
听了老严的话,摊主拿着毛巾一抹脸上的汗水,一脸无奈的开口道:“我以前住在这里,也在这里摆了十年的早点摊,和里面好多人都混熟了。他们每个人吃什么,喜好什么,有什么忌讳,我都清楚。前段时间儿子买了房,搬到山的那边去了,死活要接我过去住。好些个老主顾都吃惯了我做的馄饨,要是让他们专程跑到山的那边去,也不太方便。我反正一把年纪了,也没啥要紧事,索性就早点过来摆摊,每天还能和那些老伙计聊聊天,倒也落得个自在。”
看着摊主那一脸朴实的笑容,我突然觉得心底升起了一阵莫名的暖意。说实话,这年头像他这样耿直的人,确实不多见了。
我把馄饨吃完了,顺势给大爷递上了一根香烟,缓缓开口道:“怎么样,大爷,在新的地方住的还习惯么?”
“还行,就是昨天睡得不太好。你也知道了,人年纪大了,毛病就是多,尤其是到了我这个岁数了,有一点动静都睡不踏实。”
“动静?”
“是啊。”大爷把香烟点上,深吸了一口,随即缓缓开口道:“平常都还好,也不知昨晚咋了,山里面放了一晚上的炮仗,吵得我们整栋楼的人都没睡好!”
刹那间,我和老严几乎同时感觉到有些不太对劲,连忙追问那摊主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摊主回忆了一阵,随即告诉我们昨晚大概夜里四点多左右,山里面就不断传出噼里啪啦的声响,他起夜看了一眼,发现竟然有人在大山里面放烟火。那烟火声大的厉害,几乎把小半栋楼的人都惊醒了,弄得他一宿没睡好。
路远听了,皱了皱眉头,紧跟着附和道:“这年头有钱也不是这么烧的,哪个脑袋短路的家伙,大晚上在山里放烟花!难不成,现在的小年轻追女孩都是这么搞浪漫的?”
我没有理会路远的吐槽,而是连忙追问大爷的他住在地方究竟哪里。
整个黑金市,只有玉屏山脉的一小部分深入其中,所以大爷所说的山的那一边,也一定是在玉屏山里面。然而,昨晚大部分的时间,我都是在玉屏山里被人追着转,可却压根没听见大爷所说的那种声。
“就是,这个地方吧,大概是......”
大爷正急着在地图上给我们指出他所住的位置,可就这时,徐富贵那边突然打了一通电话过来,说是有重大发现,让我们赶过去看看。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徐富贵现在所处的位置,应该也是在玉屏山里面。
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当即席卷了全身,惊得我后背冷汗直冒,看起来,昨晚上,山里面可能发生了一些非同一般的事情的。
付完早餐钱之后,我们便连忙上了警车,路远一脚油门,火速带着我们前往指定地点。
车里面,老严不停的嘬着香烟,一脸凝重的问我关于这件事情,有没有什么线索。
线索吗?我闭上眼睛,将昨晚上发生的事情全都回忆了一遍,突然间,想到了一件十分关键的事情。
当时,钟悦在绑架我的时候,曾经向我依稀透露过:昨天晚上,余英豪已经打算对唐以柔那般人动手了,而他们选择下手的地点,就是在玉屏山附近的一处未完成的工程区里。
结合着一连串的事情,我有理由相信,大爷所说的奇怪声响,以及徐富贵的发现,极有可能同这件事有关。
莫非,唐以柔那伙人,已经被余英豪彻底消灭了?
望着车窗外的迅速划过的景色,我只觉得浑身一阵不自在。
在我看来,黑金案中,他犯罪过程完全找不出任何有依据作案动机,简直就像是头脑一热,就做下了那一系列令人发指的案件。
话虽如此,可那个混蛋的智商却是远高于一般人,而因为教化场计划的那段经历,又使得他具备了很强的反侦察能力。
这样的家伙,极难对付,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他玩弄于鼓掌之中。
望着天台下面惨死的骆兵,我的脑海里,却满是819这串血字。
黑金案中,江生原本想要杀害九个人,可截止到今天为止,已经有八个女性因此被残忍的杀害。
即使骆兵死了,或许也不足以了结这一切,如果我真的想救下潜在的第九名受害者,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尽快抓住那个混蛋!
老严回头看了我一眼,与我四目相对,我俩很快就明白了对方心里的想法。
半晌,老严重重的叹了一口气,随即领着我一步步朝着楼下:“越是到这种时候,越是急不得,一步步来把,先看看徐富贵那边有没有什么收获!”
老严说的也有道理。
几个小时之前,徐富贵正率领着一队刑警赶去追击那些余英豪的爪牙了。
如果能抓住那些家伙,我们或许可以从这些家伙的口中,找出关于余英豪藏身之处的线索。
那个混蛋以及集团高层,应该就藏在黑金市的某个角落里,并且在暗自策划着一些什么。
我感觉,花花或许也被他们绑去了那个地方,正在被迫接受着教化场计划中的那些实验,只是,他们的藏身处究竟在哪?
一时之间,我却根本没有丝毫头绪。除了那四家公司,还有什么位置,是他们可能藏身的地方呢?
市局留守的刑警已经全部赶到了现场,正忙着处理尸体以及搜集证物,有了六层房间里面找到的那些东西,红衣案也算是可以顺利结案了。只是,看着骆兵那具残破的尸体被缓缓抬上运尸车,我的心里却突然涌起了千万种滋味,难受得厉害。
就在这时,老严那边也接到了徐富贵的电话。
警方虽然包围了那些余英豪的爪牙,可经过一番战斗之后,那边所有的人全都开枪自尽了,没有留下一个活口。
我估计余氏集团也对其下属成员进行了全面洗脑,就像我在富强文化的地下研究所内所看见那些研究人员一般。那些成员对于余英豪所构造的美好“蓝图”深信不疑,并且不遗余力的为那个混蛋付出了一切,哪怕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
想来,还真是令人感到唏嘘。
刹那间,天色已经完全放晴了,阳光洒满了街道,带来了一种久违的暖意。
卖菜的老农,早点小摊,晨练的老人,以及忙碌的上班族全都混在一起,使得原本寂静的城乡结合部,也逐渐变得热闹起来。
人类生来就是健忘的,每个平凡的人都如同蝼蚁一般,努力的生活着。
昨晚的喧嚣已经散尽,仿佛这里从来没有发生过凶杀案,也从来没有人死去。
在得知了徐富贵那边传来的消息之后,反应最大的人,却是边上的路远:“这倒好!线索又断了,这下,我们应该怎么办?”
“不急,车到山前必有路,我一个黄土埋半截糟老头子都没说什么,你这个大小伙跟着嚷嚷什么?”老严白了路远一眼,便不再搭理他,自顾的朝着一个早点摊那里走去。
我发现自打在鬼门关边走过一圈之后,这老头就好像看透了生死一般,对任何事情都不急不躁的。
那是一个专卖馄饨的早点摊子,摊主也是个头发花白的老人,看起来已经在这里住了很久了。
老严走上前去,和那个摊主寒暄了几句,随即要了三大碗馄饨加油条,为我们一人备上了一份:“忙了一晚上,怪辛苦的,先吃点东西好好休息会。只有把肚子填饱了,才有力气去做别的事情。”
“也好,先这样吧!”
摊主熟练的把事先包好的馄饨丢进了大锅里,用漏勺轻轻搅和开。
待到馄饨内部已经熟透之后,一个个馄饨便朝外胀裂开来,纷纷浮了上来。待到这时,老汉再用漏勺将那些个馄饨依次盛进碗里,淋上高汤,再洒上一点葱花。
待到那三碗馄饨端到我们面前之时,刹那间,香气四溢,使得我和路远当即忘记了心中的烦恼。
“快吃吧,趁热!”
“行勒,我们不客气了。”
就这边上刚炸出锅的油条,我们两也顾不得吃相,当即对面前的东西大快朵颐。说实话,来黑金市这么久了,只有今天早上,我才真的算是吃上了一顿像样的早饭。
老严倒不急着动筷子,点上了一根香烟,和边上的摊主自顾和边上的摊主聊着。
趁着现在客人少,摊主也没多大事情可做,倒也不太介意。
言语间,我们得知了这个摊主虽然在这里摆摊,可却并不住在这片城乡结合部里面。他的住所,离着这边有个十公里左右的距离,所以每天天还没亮,就得准备好东西,骑车赶来这里了。
“嗨,老乡!”老严吃了一口馄饨,随即缓缓开口道:“你这东西味道真不错,应该不愁没客人把。为啥赶这么老远路,就为了来这里摆摊?”
听了老严的话,摊主拿着毛巾一抹脸上的汗水,一脸无奈的开口道:“我以前住在这里,也在这里摆了十年的早点摊,和里面好多人都混熟了。他们每个人吃什么,喜好什么,有什么忌讳,我都清楚。前段时间儿子买了房,搬到山的那边去了,死活要接我过去住。好些个老主顾都吃惯了我做的馄饨,要是让他们专程跑到山的那边去,也不太方便。我反正一把年纪了,也没啥要紧事,索性就早点过来摆摊,每天还能和那些老伙计聊聊天,倒也落得个自在。”
看着摊主那一脸朴实的笑容,我突然觉得心底升起了一阵莫名的暖意。说实话,这年头像他这样耿直的人,确实不多见了。
我把馄饨吃完了,顺势给大爷递上了一根香烟,缓缓开口道:“怎么样,大爷,在新的地方住的还习惯么?”
“还行,就是昨天睡得不太好。你也知道了,人年纪大了,毛病就是多,尤其是到了我这个岁数了,有一点动静都睡不踏实。”
“动静?”
“是啊。”大爷把香烟点上,深吸了一口,随即缓缓开口道:“平常都还好,也不知昨晚咋了,山里面放了一晚上的炮仗,吵得我们整栋楼的人都没睡好!”
刹那间,我和老严几乎同时感觉到有些不太对劲,连忙追问那摊主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摊主回忆了一阵,随即告诉我们昨晚大概夜里四点多左右,山里面就不断传出噼里啪啦的声响,他起夜看了一眼,发现竟然有人在大山里面放烟火。那烟火声大的厉害,几乎把小半栋楼的人都惊醒了,弄得他一宿没睡好。
路远听了,皱了皱眉头,紧跟着附和道:“这年头有钱也不是这么烧的,哪个脑袋短路的家伙,大晚上在山里放烟花!难不成,现在的小年轻追女孩都是这么搞浪漫的?”
我没有理会路远的吐槽,而是连忙追问大爷的他住在地方究竟哪里。
整个黑金市,只有玉屏山脉的一小部分深入其中,所以大爷所说的山的那一边,也一定是在玉屏山里面。然而,昨晚大部分的时间,我都是在玉屏山里被人追着转,可却压根没听见大爷所说的那种声。
“就是,这个地方吧,大概是......”
大爷正急着在地图上给我们指出他所住的位置,可就这时,徐富贵那边突然打了一通电话过来,说是有重大发现,让我们赶过去看看。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徐富贵现在所处的位置,应该也是在玉屏山里面。
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当即席卷了全身,惊得我后背冷汗直冒,看起来,昨晚上,山里面可能发生了一些非同一般的事情的。
付完早餐钱之后,我们便连忙上了警车,路远一脚油门,火速带着我们前往指定地点。
车里面,老严不停的嘬着香烟,一脸凝重的问我关于这件事情,有没有什么线索。
线索吗?我闭上眼睛,将昨晚上发生的事情全都回忆了一遍,突然间,想到了一件十分关键的事情。
当时,钟悦在绑架我的时候,曾经向我依稀透露过:昨天晚上,余英豪已经打算对唐以柔那般人动手了,而他们选择下手的地点,就是在玉屏山附近的一处未完成的工程区里。
结合着一连串的事情,我有理由相信,大爷所说的奇怪声响,以及徐富贵的发现,极有可能同这件事有关。
莫非,唐以柔那伙人,已经被余英豪彻底消灭了?
望着车窗外的迅速划过的景色,我只觉得浑身一阵不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