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血族
“你们,你们是什么人!”胖子呼哧呼哧的大口喘气着喊道,回头一看,后面的地狱犬几乎要咬到屁股了,胖子蹦跶的更快了。
唐一川跟白依苏两人也跑的飞快的,只管跟着前面的两个金毛疯狂的跑着,连头都不敢回,后面那些犬吠的声音越发的近了起来,地狱恶狗对付起来可是比遇见个大白虎都要恐怖的。
金发卷毛长的如同洋娃娃般的女子回头看了一眼,用一口标准的中文问道:“你们又是什么人!”
“操,你先说你们是什么人,哪里冒出来的,为什么被这么多的地狱犬追!”胖子嚷道。
“别管我们是谁,先想办法摆脱它们吧,要是被它们给逮住了的话,那就完蛋了!”金头发的男人也喊道。
“呼哧,呼哧……”胖子气喘吁吁也问不出话来了,他跑的翻着白眼,速度慢下来了,感觉后面的地狱犬快要咬住自己的屁股了,又猛然一蹦跶加快了速度。
五个人疯狂的往前跑了不知道多久之后,前面居然忽然没路了,两个老外同时刹车,胖子猛然一下撞了上去,将金发男人直接撞着贴住了墙。
唐一川跟白依苏刹车比较及时,这才没有撞到前面的那个金发女郎。
五个人同时回头扭头看去,除了胖子之外谁都看不见那一群地狱犬,其他人只能感觉到地狱犬的狗吠声,如同浪潮一样袭面而来,让人不寒而栗。
“来了,它们来了!”胖子双手撑着自己的膝盖喘息了一会儿之后,猛然之间站直了身子。
“三千,你的左手边,白依苏,你正面有一只在靠近,金毛女两只朝着你扑来了,金毛男,有三只正在虎视眈眈的看着你。”胖子神色紧张道。
就在胖子的话音刚落下,准备进行防守的时候,忽然有一阵风席卷了过去。
金毛男人跟金毛女人两个人速度快的影子都好像虚了,他们在地狱犬之间穿梭,不过两三分钟的时间,地上躺了十几只地狱犬的尸体,这些地狱犬长相极其恐怖,比纸扎地狱犬更加的凶猛,提醒更加的大,他们的脖子里面都带着一个项圈,应该是有主人的地狱犬,而他们的脑袋都是三个,牙齿锋利如刀,身子偏瘦,但是体型很完美,黑色的毛非常的亮。
金发的一男一女停住了身形,他们的嘴角有鲜血落了下来,两根獠牙在嘴唇处若隐若现。
“呸!好难喝的血!”金发男人吐了一口含血的唾沫,他的眉毛拧了起来,趁着嘴角鲜血的脸色看起来更加的苍白了。
“我都说了不应该招惹那个养狗的,你偏不信。”洋娃娃般的女子伸手擦去了嘴角的鲜血,她动了动嘴巴,两个獠牙消失不见了。
唐一川跟胖子两人对视了一眼,千言万语尽在眼神交汇之时,多年合作的默契使得两人不用说话就知道对方是什么意思了。
唐一川明显在问胖子这两个人是不是人,胖子直接用眼神否认,他们绝对不是人,唐一川问胖子他们是不是吸血鬼,胖子若有所思的认为多半只有血族会有这样的牙齿,当然,这也不排除是狼人,但是看起来他们更像是血族,脸色更加的苍白。
“你们是人?”金发男人这是注意到了唐一川跟胖子三人了。
“你们不是人?”唐一川反问,“你们怎么会在这个地方?”
“我们不是人,出现在这个地方没什么奇怪的,倒是你们,分明是人,出现在灵界才会更加的奇怪吧?”说话的是那个洋娃娃一样的女子,她的眉眼很冷淡,口气很犀利,“两个人,一个灵,在灵界做什么?”
“我们在这里做什么跟你们有什么关系。”胖子冷冷道,“你们是血族吧,血族出现在我们祖先建立的灵界,是不是有些奇怪?”
胖子看似神经大条,其实是个阴谋论者,腹黑,又极其不轻易的相信别人。胖子认为灵界是华夏人的祖先阴阳师创造出来的地方,进来的地方绝对不应该有血族这种金发碧眼的人,看到这两个金发碧眼的家伙,胖子就觉得他们肯定有什么阴谋。
唐一川也觉得奇怪,这种地方就算是历练的话,也绝对只适合华夏的猎魔者,国外自由一套地府论,神及鬼怪各不相同,所以同样的方法用在对方的身上都是没有用的,因此如果是来这个地方历练的也是说不通的。
“我们只是来借一个东西而已。”金发女人迟疑了片刻之后说道,她们先软了下来,大概是看出胖子跟唐一川不简单,也不想跟他们对上,毕竟都是麻烦的人,所以选择了坦白告诉对方真实情况。
“借什么东西,借到了这个地方?”胖子咄咄逼人的问道。
金发男人男人道:“我们暂时不想跟你们有冲突,所以请你们不要逼我们,我们各走各的路,各不相干。”
胖子傲娇道:“这不行,你得说明白了,到底是来拿什么东西的,灵界可不是你们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想在我们祖先的地盘上拿东西,总得有个说法吧?”
一听胖子的口气,那金发女人明显冷了下脸来,她嘴巴一张两颗獠牙又露了出来,“信不信我把你吸成干尸?”
“信不信我砍了你的脑袋让你永不超生?我还没见过不怕猎魔者的怪物呢。”胖子也没怂,对于这种长相跟人类类似的玩意儿,胖子其实并不怕,他怕的是长相超自然的怪物。
“你们是猎人!”金发女人跟金发男人明显有些吃惊,迟钝了片刻之后,金发女人妥协道,“你们别抓我们,我们从来不害人,来这里真的只是想借一个东西。”
金发女人的名字叫做维多利亚,而男人的名字则叫做亚瑟,两个人是一个吸血鬼家族的成员,他们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吸血鬼团体,栖息在美国,从来都不吸食人血,也不会杀人,他们常常用动物的鲜血跟一种特制的番茄汁取代人类的血液来让自己生存下来,他们与世无争,就仿佛常人一样生活着。
他们会在一些小镇上出没,过人类的生活,只是每一个地方他们都不能呆太久,因为他们长生不老的特殊性,注定让他们到处流离,他们渴望成为人,不再永生,但是他们一直找不到方法。
维多利亚说他们前段时间跟另外一个邪恶的吸血鬼家族对上了,对方从地狱之王那边借到了很强大的力量,开始对他们不断的进行攻击,想要将他们整合到他们那个队伍当中去,家族中的很多人已经被那个家族的人给抓走了,剩下他们两个逃离他们的魔爪,为了保护他们家族的人,他们必须要找到一个可以杀死对方家族首领的武器。
对方家族的首领是吸血鬼的始祖,能力非常的强大,如果不借助一定的外力的话,没有人可以杀死他,他拥有不灭之身。
“所以你们就来找可以对付他的武器了?”唐一川皱眉道,“灵界有你们要的东西?”
“传闻中,灵界之中有一把神剑,可以消灭任何的妖魔鬼怪,是当年建立这个灵界的阴阳师留下的,如果我们可以拿到神剑的话,一定可以消灭他。”维多利亚道。
“你们真的不吸人血?”胖子怀疑道,“这不是很反常么?”
“我们家族有基因学,物理学等各方面的研究者,他们制造出来可以代替血液的东西,虽然感觉不如血液,但是足以让我们果腹。我们不杀人类,因为我们的愿望是有一天也变成人类。我们家族中绝大部分的成员已经活了超过两三百年了,百年的孤独跟奔波不是谁都可以忍受的,永生对我们来说只是无尽的苦难,我们羡慕人类,所以不会伤害人类。”维多利亚沉沉的说道。
唐一川跟胖子相信了维多利亚的话,没有再继续为难两人,让两人自行去寻找那把剑。
胖子其实有些眼红那把剑,如果真的有可以杀死任何妖魔鬼怪的剑的话,他当然也是非常的想要的。
“别胡思乱想了,我们得赶紧抓到他们离开这个地方。”唐一川道,“去把那群胆小鬼都给我叫来。”
就在唐一川跟胖子几人打算回去叫上三爷等人继续去抓鬼的时候,维多利亚跟亚瑟两人却又走了回头路,走到唐一川的身边说想要跟唐一川合作,如果他们帮助唐一川抓到那十七个鬼魂的话,他们想要唐一川帮忙取他们的那把剑。
维多利亚说他们已经知道那把剑在什么地方了,但是他们毕竟是血族,属于妖魔鬼怪一类,那把剑上有太强大的正气了,他们连靠近都不行,既然唐一川跟胖子是人类的话,他们希望他们可以帮忙。
唐一川跟胖子商量了一下,觉得这事儿没什么困难的,加上那群阴兵实在是胆子太小了,没法子让他们捉鬼,就只好跟维多利亚还有亚瑟合作了。
胖子私心里其实想要那把剑的,不过唐一川倒是认为这是一次不错的合作。
唐一川跟白依苏两人也跑的飞快的,只管跟着前面的两个金毛疯狂的跑着,连头都不敢回,后面那些犬吠的声音越发的近了起来,地狱恶狗对付起来可是比遇见个大白虎都要恐怖的。
金发卷毛长的如同洋娃娃般的女子回头看了一眼,用一口标准的中文问道:“你们又是什么人!”
“操,你先说你们是什么人,哪里冒出来的,为什么被这么多的地狱犬追!”胖子嚷道。
“别管我们是谁,先想办法摆脱它们吧,要是被它们给逮住了的话,那就完蛋了!”金头发的男人也喊道。
“呼哧,呼哧……”胖子气喘吁吁也问不出话来了,他跑的翻着白眼,速度慢下来了,感觉后面的地狱犬快要咬住自己的屁股了,又猛然一蹦跶加快了速度。
五个人疯狂的往前跑了不知道多久之后,前面居然忽然没路了,两个老外同时刹车,胖子猛然一下撞了上去,将金发男人直接撞着贴住了墙。
唐一川跟白依苏刹车比较及时,这才没有撞到前面的那个金发女郎。
五个人同时回头扭头看去,除了胖子之外谁都看不见那一群地狱犬,其他人只能感觉到地狱犬的狗吠声,如同浪潮一样袭面而来,让人不寒而栗。
“来了,它们来了!”胖子双手撑着自己的膝盖喘息了一会儿之后,猛然之间站直了身子。
“三千,你的左手边,白依苏,你正面有一只在靠近,金毛女两只朝着你扑来了,金毛男,有三只正在虎视眈眈的看着你。”胖子神色紧张道。
就在胖子的话音刚落下,准备进行防守的时候,忽然有一阵风席卷了过去。
金毛男人跟金毛女人两个人速度快的影子都好像虚了,他们在地狱犬之间穿梭,不过两三分钟的时间,地上躺了十几只地狱犬的尸体,这些地狱犬长相极其恐怖,比纸扎地狱犬更加的凶猛,提醒更加的大,他们的脖子里面都带着一个项圈,应该是有主人的地狱犬,而他们的脑袋都是三个,牙齿锋利如刀,身子偏瘦,但是体型很完美,黑色的毛非常的亮。
金发的一男一女停住了身形,他们的嘴角有鲜血落了下来,两根獠牙在嘴唇处若隐若现。
“呸!好难喝的血!”金发男人吐了一口含血的唾沫,他的眉毛拧了起来,趁着嘴角鲜血的脸色看起来更加的苍白了。
“我都说了不应该招惹那个养狗的,你偏不信。”洋娃娃般的女子伸手擦去了嘴角的鲜血,她动了动嘴巴,两个獠牙消失不见了。
唐一川跟胖子两人对视了一眼,千言万语尽在眼神交汇之时,多年合作的默契使得两人不用说话就知道对方是什么意思了。
唐一川明显在问胖子这两个人是不是人,胖子直接用眼神否认,他们绝对不是人,唐一川问胖子他们是不是吸血鬼,胖子若有所思的认为多半只有血族会有这样的牙齿,当然,这也不排除是狼人,但是看起来他们更像是血族,脸色更加的苍白。
“你们是人?”金发男人这是注意到了唐一川跟胖子三人了。
“你们不是人?”唐一川反问,“你们怎么会在这个地方?”
“我们不是人,出现在这个地方没什么奇怪的,倒是你们,分明是人,出现在灵界才会更加的奇怪吧?”说话的是那个洋娃娃一样的女子,她的眉眼很冷淡,口气很犀利,“两个人,一个灵,在灵界做什么?”
“我们在这里做什么跟你们有什么关系。”胖子冷冷道,“你们是血族吧,血族出现在我们祖先建立的灵界,是不是有些奇怪?”
胖子看似神经大条,其实是个阴谋论者,腹黑,又极其不轻易的相信别人。胖子认为灵界是华夏人的祖先阴阳师创造出来的地方,进来的地方绝对不应该有血族这种金发碧眼的人,看到这两个金发碧眼的家伙,胖子就觉得他们肯定有什么阴谋。
唐一川也觉得奇怪,这种地方就算是历练的话,也绝对只适合华夏的猎魔者,国外自由一套地府论,神及鬼怪各不相同,所以同样的方法用在对方的身上都是没有用的,因此如果是来这个地方历练的也是说不通的。
“我们只是来借一个东西而已。”金发女人迟疑了片刻之后说道,她们先软了下来,大概是看出胖子跟唐一川不简单,也不想跟他们对上,毕竟都是麻烦的人,所以选择了坦白告诉对方真实情况。
“借什么东西,借到了这个地方?”胖子咄咄逼人的问道。
金发男人男人道:“我们暂时不想跟你们有冲突,所以请你们不要逼我们,我们各走各的路,各不相干。”
胖子傲娇道:“这不行,你得说明白了,到底是来拿什么东西的,灵界可不是你们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想在我们祖先的地盘上拿东西,总得有个说法吧?”
一听胖子的口气,那金发女人明显冷了下脸来,她嘴巴一张两颗獠牙又露了出来,“信不信我把你吸成干尸?”
“信不信我砍了你的脑袋让你永不超生?我还没见过不怕猎魔者的怪物呢。”胖子也没怂,对于这种长相跟人类类似的玩意儿,胖子其实并不怕,他怕的是长相超自然的怪物。
“你们是猎人!”金发女人跟金发男人明显有些吃惊,迟钝了片刻之后,金发女人妥协道,“你们别抓我们,我们从来不害人,来这里真的只是想借一个东西。”
金发女人的名字叫做维多利亚,而男人的名字则叫做亚瑟,两个人是一个吸血鬼家族的成员,他们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吸血鬼团体,栖息在美国,从来都不吸食人血,也不会杀人,他们常常用动物的鲜血跟一种特制的番茄汁取代人类的血液来让自己生存下来,他们与世无争,就仿佛常人一样生活着。
他们会在一些小镇上出没,过人类的生活,只是每一个地方他们都不能呆太久,因为他们长生不老的特殊性,注定让他们到处流离,他们渴望成为人,不再永生,但是他们一直找不到方法。
维多利亚说他们前段时间跟另外一个邪恶的吸血鬼家族对上了,对方从地狱之王那边借到了很强大的力量,开始对他们不断的进行攻击,想要将他们整合到他们那个队伍当中去,家族中的很多人已经被那个家族的人给抓走了,剩下他们两个逃离他们的魔爪,为了保护他们家族的人,他们必须要找到一个可以杀死对方家族首领的武器。
对方家族的首领是吸血鬼的始祖,能力非常的强大,如果不借助一定的外力的话,没有人可以杀死他,他拥有不灭之身。
“所以你们就来找可以对付他的武器了?”唐一川皱眉道,“灵界有你们要的东西?”
“传闻中,灵界之中有一把神剑,可以消灭任何的妖魔鬼怪,是当年建立这个灵界的阴阳师留下的,如果我们可以拿到神剑的话,一定可以消灭他。”维多利亚道。
“你们真的不吸人血?”胖子怀疑道,“这不是很反常么?”
“我们家族有基因学,物理学等各方面的研究者,他们制造出来可以代替血液的东西,虽然感觉不如血液,但是足以让我们果腹。我们不杀人类,因为我们的愿望是有一天也变成人类。我们家族中绝大部分的成员已经活了超过两三百年了,百年的孤独跟奔波不是谁都可以忍受的,永生对我们来说只是无尽的苦难,我们羡慕人类,所以不会伤害人类。”维多利亚沉沉的说道。
唐一川跟胖子相信了维多利亚的话,没有再继续为难两人,让两人自行去寻找那把剑。
胖子其实有些眼红那把剑,如果真的有可以杀死任何妖魔鬼怪的剑的话,他当然也是非常的想要的。
“别胡思乱想了,我们得赶紧抓到他们离开这个地方。”唐一川道,“去把那群胆小鬼都给我叫来。”
就在唐一川跟胖子几人打算回去叫上三爷等人继续去抓鬼的时候,维多利亚跟亚瑟两人却又走了回头路,走到唐一川的身边说想要跟唐一川合作,如果他们帮助唐一川抓到那十七个鬼魂的话,他们想要唐一川帮忙取他们的那把剑。
维多利亚说他们已经知道那把剑在什么地方了,但是他们毕竟是血族,属于妖魔鬼怪一类,那把剑上有太强大的正气了,他们连靠近都不行,既然唐一川跟胖子是人类的话,他们希望他们可以帮忙。
唐一川跟胖子商量了一下,觉得这事儿没什么困难的,加上那群阴兵实在是胆子太小了,没法子让他们捉鬼,就只好跟维多利亚还有亚瑟合作了。
胖子私心里其实想要那把剑的,不过唐一川倒是认为这是一次不错的合作。